第7頁 文 / 琳達·霍華
也許我不需要打電話給我媽,也許我該找的是香娜。她不是刑事辯護律師,但是不要緊,因為她聰明又不擇手段,而且她是我妹妹。這樣就夠了。
我大步走到辦公室門口,雙手抱胸瞪著馬警官。「如果你要逮捕我,我想打電話給我的律師,還有我媽。」
他搔搔下巴看了懷德一眼,像是在說「交給你了」。「白隊長會負責回答你的問題,女士。」
懷德伸手握住我的右手手肘,順勢把我轉過來推進辦公室。「你先坐下,」他一邊幫自己又倒一杯咖啡一邊說。第一杯一定被他一口喝光了。
「我想打電話──」
「你不需要找律師,」他打斷我。「請先坐下。」
讓我乖乖坐下的是他聲音裡的某種東西,而不是他平直的官腔。
他拉過訪客座椅坐在我對面,我們距離那麼近,膝蓋幾乎碰在一起。我向後縮,有人太過接近時的自然反應。他沒有權利侵入我的私人空間,現在沒有。
他注意到我的動作,抿緊了雙唇。不管他到底怎麼想,他開口的時候還是公事公辦。「百麗,你有沒有惹上什麼該讓我們知道的麻煩?」
好吧,也許這並不那麼的官腔,而且我完全沒有料到他會這樣問,所以眨了眨眼。「你是說,除了覺得有人要對我開槍、結果是看到有人對別人開槍之外?那還不夠麻煩嗎?」
「你在供詞裡說,今天下午你跟受害者有點爭執,因為你拒絕讓她繼續加入會員,她因此動粗──」
「沒錯。我有證人可以證明。我已經把那些人的名字給馬警官了。」
「是,我知道。」他耐著性子說。「她有沒有恐嚇你?」
「沒有。她有說要找律師來告我,但我才不當一回事呢。」
「她沒有威脅說要對你造成實質傷害?」
「沒有,我已經跟警官報告過了。」
「我知道,不要不耐煩。要是她沒有恐嚇你,那為什麼你在停車場看到她的車時,覺得她可能會對你造成實質的傷害?」
「因為她是──生前是──一個瘋婆子。她什麼都模仿我。她把頭髮染成跟我一樣的顏色,跟我穿一樣的衣服;梳一樣的髮型、戴一樣的耳環。她甚至因為我有一輛白色敞篷車就跟著買了一輛。她讓我覺得毛骨悚然。」
「也就是說她很崇拜你嘍?」
「我可不這麼想,我覺得她恨死我了。還有好幾個會員也有這種感覺。」
「那她為什麼要模仿你?」
「天知道?也許她沒辦法自己做造型,就乾脆抄襲別人吧。她不太聰明。有些奸詐,但一點都不聰明。」
「我懂了。有沒有別人威脅過你?」
「我離婚之後就沒有了。」我很不耐煩地看看表。「隊長,我累死了。我還得在這裡待多久?」肯定要先等警察全都離開,因為我得鎖門。他們會在後停車場拉黃色封鎖線,可是應該會先讓我把車開出去吧──
這時候我才突然想到,他們可能會封鎖整棟建築還有兩個停車場。我明天不能營業了,也許接下來好幾天都得關門!也說不定不會太久。
「再一下就好,」他說,讓我重新把注意力放回他身上。「你多久以前離婚的?」
「五年前。幹麼要問?」
「你的前夫曾找你麻煩嗎?」
「傑森?天啊,沒有。離婚以後我沒有再見過他。」
「他那時候曾威脅你什麼嗎?」
「離婚不就是這麼回事。他威脅要砸爛我的車。當然,他沒有真的下手。」事實上,他的威脅是,我若膽敢把「特定消息」走漏出去,他就會砸爛我的車。可是我反過去威脅他,要是不把我要的東西吐出來,我絕對會把消息放出去──至少香娜如此威脅過他。不過我並不認為懷德需要知道詳情,那些事情絕對算是「過度資訊」。
「你有沒有任何理由認為他懷恨在心?」
噢,我真希望他懷恨在心,那就是我開白色賓士敞篷車的用意。可是我搖頭。「應該不會,他幾年前再婚了,聽說生活很幸福。」
「沒有其他人曾經對你做過任何威脅了嗎?」
「沒有。你幹麼問我這些?」
我看不懂他的表情。「受害者的打扮跟你幾乎一模一樣,而且坐在白色敞篷車裡。我看到你本人跟死者有多像的時候,忽然想到,也許你才是預定的目標。」
我目瞪口呆地看著他。「不可能。我是說,我覺得有人要對我開槍,只是因為我知道妮可是個瘋婆子。會找我麻煩的人只有她。」
「有沒有發生過你覺得沒什麼、但對方可能覺得很嚴重的事?」
「沒有,連吵架都沒有。」因為我一個人住,生活相當平靜。
「你的員工會不會對你有什麼不滿?」
「據我所知,沒有,何況他們都跟我很熟──也都認識妮可,不可能把我跟她認錯。而且,他們都知道我的車位,絕對不會在停車場那麼後面的地方。我覺得這件事跟我一點關係也沒有,我只是碰巧遇上。我沒辦法幫你指認誰會想殺我。而且妮可讓許多人很不爽。」
「你認識那些人嗎?」
「她惹毛了好美力所有的女性會員,可是男人都很喜歡她,因為她那種甜死人的性感小貓把戲。可是開槍的絕對是個男人,雖然好像不太合理。但說不定是因為爭風吃醋。妮可是──生前是──那種會故意讓男人吃醋的人。」
「你認識她的任何一位男友嗎?還是說她有固定的對象?」
「不,我對她的私生活毫無瞭解。我們不是朋友,從來不談私人的事。」
他一直看著我,這讓我開始有點緊張。要知道,他的眼睛是綠色的,那種會對著人跳出來的綠色,配上深色的頭髮與眉毛顯得尤其特別。他若是金髮,眼睛就不會那麼引人注意,除非他用黑色睫毛膏──當我沒說,懷德不是會用睫毛膏的人。重點是,他的眼神有種穿透力。他盯著我看的時候,我覺得像被釘子釘住。
我不喜歡他靠我那麼近。要是他坐遠一點,我的表現會正常很多。我們若是情侶,事情會很不一樣,但我們不是,而且根據之前的經驗,我才不想跟這種忽冷忽熱的傢伙有感情牽扯。可是他靠得太近,我甚至可以感覺到他腿上傳來的體溫,所以我又向後退了一、兩吋。好多了。不是很完美,但好多了。
該死的,為什麼他不在外面淋雨?馬警官已經處理好這裡的事情了啊。要是懷德待在外面,我就不會那麼精確地想起他肌膚的氣味,他嘗起來的味道,還有他興奮時的聲音──
嘿,不准再想下去。因為他興奮的時候,我也相差無幾。
「百麗!」他有點大聲地說。
我嚇一跳,重新集中注意力,暗中希望他不知道我剛才在想什麼。「什麼事?」
「我問你,有沒有看清楚那個男人的臉。」
「沒有,我已經跟馬警官說過。」我重複。他到底還要問多少我早就回答過的問題?「外面很黑,又在下雨。我只能看出他是男性。車是深色的四門房車,我不知道廠牌或車款。很抱歉,但就算他現在走進這間辦公室,我也認不出來。」
他凝視了我一會兒,站起來說:「我會跟你保持聯絡。」
「為什麼?」我滿臉疑惑地問。他貴為警局隊長呢,底下的警官會負責這個案子;他只要負責全面策劃、分派人手、核准行動,諸如此類的事。
他站起來低頭看著我,嘴唇又抿了起來。我毫不懷疑,他今天晚上一定被我煩死了,但我很滿意。
「不要出城。」他終於說出這句話,只是其實他比較像用吼的,而不是用說的。
「那我是嫌疑犯嘍!」我瞪著他,把手伸向電話。「我要打電話給我的律師。」
我還來不及拿起話筒,手就被他按在電話上。「你不是嫌疑犯。」他還是用吼的,而且他實在太靠近了,彎著上身凌駕在我頭上,綠色的眼睛閃著怒火瞪著我。
等著瞧,看我能不能自己擺平。
「那麼,只要我想出城,誰也不能阻止我!」我抽回我的手,雙臂抱胸。
第四章
這就是我會在三更半夜被一個暴怒的警察局隊長押進警局的原因。
他把我拉進他的辦公室,扔進一張椅子裡,吼著:「你給我待在這裡!」然後就大搖大擺地走了。
我也很火大。到警局來的一路上,我吵著問他為什麼,當然我很小心不出言侮辱或威脅,避免他真有理由逮捕我。他一定做得出來,因為他實在太生氣——但現在我找不到話說了,不管說什麼都會扯到私人關係,而我真的不想扯到那裡去,所以我除了生氣,還覺得很嘔。
他一關上門我立刻跳起來,為了給他點顏色瞧瞧,我繞到辦公桌後面坐在「他的」椅子上。哈!
我知道這實在很幼稚。我也知道,不管幼不幼稚,這一定會讓他怒火攻心。惹他生氣就跟和他親熱一樣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