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頁 文 / 亦舒
「你不至於那樣痛苦吧?」張看著我。
「我沒有必要告訴你我的痛苦,因為你不能夠幫助我。」我說。
張漢彪很傷害,他沉默了。
我把實話告訴了他,我很抱歉,但這是真的,他不能夠幫助我,我必需要把話說清楚,免得他誤會我們有結婚的一天。不會,永遠不會。
過了很久他問:「是不是只有在空閒的時候,我約你看戲吃飯,你才會去?」
「是,工作是第一位,我痛恨工作,但是工作維持了我的生計,我必需尊重工作,我不能專程為你犧牲時間,但是在我們兩個都有空的時候,難道不能互相利用一下嗎?說穿了不外是這樣的一件事。如果你覺得無聊,如果你覺得一男一女必須結婚,那麼再見。」他隔了很久才說,「你的確不愛我。」
「愛情在成年人來說,不會是突發事件,而是需要養料的,你不覺得嗎?」我由衷地問。
「我與你的想法不同,的確是,我不怪你,曾經滄海難為水,那間屋子……我是見過的,你有你的理想,我知道。」張說道,「我會另有打算。」
張生氣了。
張離去的時候非常不快樂。
張會是一個女秘書的快婿。但我是一個制餅師傅,我們制餅師傅是藝術家,藝術家的要求是不一樣的。
張是否生氣一點不影響我,因為我不愛他,我們是朋友,但不是愛人。不久將來,張肯定會計劃回他老家去。
下午稍為疲倦了,我睡了。
被電話鈴驚醒,糊里糊塗地接聽。「丹薇?丹薇?」這聲音好熟悉。
「哪一位?」我問。「是我。」
我老實不客氣的問那個女人,「你是誰?」
「我——」她說,「我是百靈。」
我一怔,她找我做什麼?我問,「有什麼事?」聲音很冷靜很平和很禮貌。我也很會做戲,演技一流。
「我有事想與你談談。」她說,「我要見你。」
「在什麼地方見呢?」我說,「有這種必要嗎?」
「丹薇,我很苦惱。」她的聲音的確不尋常。
「百靈,我不能夠解決你的難題,多說無益。」我說。
「請讓我見你一一面。」她幾乎是在懇求,「丹薇,我知道你有生氣的理由——」
「我沒有生氣,如果我生氣,有什麼理由一直聽你講電話?但是我也不想見你,百靈,祝你快樂。」我放下了電話。
我也苦惱,找誰說去?只好睡一大覺,把煩惱全部睡掉。虧百靈還有臉打電話來找我。她又是如何找到我的號碼的?
百靈打電話到酒店廚房,一定要見我。她有點歇斯底里,夾纏不清。老實說,我真有點怕見她。見了面又有什麼好說的?她已經不是我的朋友。我們兩人在不同的時間曾經與同一個男人來往過。我沒有後悔,在這麼多男人當中,最值得記憶的絕對是他,他幫助過我。
「好吧,」我終於答應了百靈,「明天下午,在公園中。」
那是一個溫暖的下午,在噴水池邊,我見到了百靈。她身穿白色羊毛外套與裙子。
我們沒有招呼,大家默默坐在池邊,水嘩嘩地噴出來,水花四濺,陽光永遠給人一種日落西山的感覺,非常悲傷。
百靈開口,非常苦惱,她說:「我很痛苦。」
我覺得話題很乏味,我說:「每個人都有痛苦,做雞還得躺下來才行,做人都是很累的。」
她低下頭,「他離開我了。」
第十章
我略覺驚奇,「這麼快?」
百靈低下頭,「他愛的是你,因為我而失去了你,使他暴怒,我在做小人。」
我矢笑,「百靈,你太天真了,如果他愛我,他早就娶了我,他這個人,愛的只是他自己。」
「但是你使他念念不忘。」
我說:「念念不忘有什麼用?很多人死了隻狗更加念念不忘,然而對我有什麼好處?我難道因此不用上班了?」我激怒的說,「這並不使我生活有所改變,」
「但至少你在他心目中的地位是不一樣的,他重視你,他買了那屋子給你住,裝飾得似皇宮。」百靈說。
「百靈,憑你的相貌才智,用不正當的手段去換取這些東西,那還辦得到。」我轉頭看著她,「你真的那麼重視物質?」
「但是我愛上了他,」她說。
在太陽下,我直接的感覺是「女人真可憐」。
我說:「你愛人是因為你得不到他。」
「不不——」
「他不尊重女人。」我說,「他不尊重任何人。」
「他是突出的,他的氣質是獨一無二的,我會心甘情願與他姘居,可惜我不能嫁一個沒有地位的男人。」百靈說。
「什麼叫沒有地位?」我問,「塔門同胞?唐人街餐館的侍役?碼頭苦力?中環小職員?你倒說來聽聽。」
「一切不如他的人。」百靈低低的說。
我苦笑,百靈說得對,一切不如他的男人都不可能成為我們的男伴,但是要找一個好過他的,又不是我們日常生活可以接觸得到。
百靈說:「我告訴你一件事。」
「他離開我之後,傑,你還記得那人嗎?傑約我出去吃飯,我去了。我們敘了一陣子舊,不外是說說工作如何忙,生活如何令人失望,他頗喝多了一點酒,提議去跳舞,我與他到夜總會坐了一會兒,很是乏味,他不停地請我跳舞,數月不見,他胖很多,白濛濛的一張面孔,村裡村氣,那樣子非常的鈍非常的蠢,於是我建議走。」
「他堅持送我回家,我說我可以自己回去。」
「他迭了。到門口我請他回家,他半真半假地想擠進來,一邊晃著那張大白臉笨笑,他說『唉喲!一定有個男人在屋裡!』」
「你知道,我的火辣辣大起來,發力一把推得他一退,把門重重關上,去他媽媽的蛋,我自己的屋子,自己付的租,他管我收著什麼在屋子裡,反正我趙百靈沒有求這種人的一天!」
「他以為我陪別的男人睡覺,非得跟他也親熱親熱,他也不拿盆水照照!」
百靈皺著眉,低聲咒罵。在這個時候,我仍是她的心腹。
我接上口,「叫他撒泡尿照照。」
「從前是怎麼認識這種男人,」百靈黯淡地笑,「想起那人走路時腦袋與屁股齊晃的景象……現在明白了,丹薇,何以那個時候,你情願在家中發呆,也不跟這些人出去。」
我呆杲的聽著,太陽曬得人發燙,我有點發汗,但手心是涼的,整個人有點做惡夢的感覺。
是的,大家都不愁男人,如果沒有選擇,男人在我們處吃完睡完再洗個舒舒服服的熱水澡走,又不必負任何責任,何樂而不為。
但自由與放任是不同的。
我們不是貞節牌坊的主人,但是也得看看對象是誰,比他差的人嗎?實在不必了。
我說:「百靈,我覺得口渴,我想喝茶。」
「好的。」百靈與我站起來,我們走出公園,太陽仍然在我們的背後。
百靈說:「他把你那問屋子整間鎖了起來,不讓人進去。」
我說:「幹嗎?上演《塊肉餘生》嗎?別受他騙,我最清楚他為人了,他只是不想其他的女人進去順手牽羊。」
「我認為他很愛你。」百靈說,「他愛你。」
「他愛他自己的屁股。」我說,「對不起,百靈,我的話越說越粗,你知道廚房裡的人,簡直是口沫橫飛。」
「我覺得很難過,」百靈說,「我真是寢食不安,日日夜夜想念他。」她用手撐著頭。
「你必須忘了他,他並不是上帝,時間可以治療一切傷痕,你能夠養活自己,別做感情的奴隸。」
「我不能控制自己。」她說。
「你並沒有好好的試一試,你工作太辛苦,新聞署經常加班至晚上九點,要求放一次大假,到新幾內亞去,看看那裡的人,你還是有救的。」
「丹薇——」
「人為感情煩惱永遠是不值得原諒的,感情是奢侈品,有些人一輩子也沒有戀愛過。戀愛與瓶花一樣,不能保持永久生命,在這幾個月內我發覺沒有感情也可以活得很好,真的。」我說。
百靈疲乏地看我一眼。
我伸伸手臂,「看,我多麼強壯。」
「你在生活嗎?」她問。
「當然。」我說,「例假的時候約朋友去看戲吃飯——不想見人時在家中吃罐頭湯看電視,買大套大套的武俠小說,我還有一份忙得精疲力盡的工作。」
「老的時候怎麼辦?」百靈說。
「這有什麼好擔心的?」我說,「也許我永遠活不到老,也許等我四十了,還是可以穿得很摩登,與小朋友們說話,同時看張愛玲小說與兒童樂園,快樂並不一定來自男人,我並不憎恨男人,有機會還是可以結婚的,沒有機會還是做做事賺點生活費,我知道做人這麼沒有抱負簡直沒有型沒有款,但是我很心安理得。」
百靈抬起頭想了一想,說:「你現在是一個人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