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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頁 文 / 亦舒

    「是的,我連傭人都沒有。」我坦白說,「不能負擔。」

    「丹薇,我對你不起,如果沒有我一時自私,你或者已經成少奶奶了。」百靈始終還是天真的。

    我笑,「算了,我或者是個好妻子,但決不是好情婦,我還是有點自尊心的。」我攤攤手。

    「你真的不氣?」她再三地追究。

    「一切都是注定的,」我拍拍她,「回家好好休息,別想大多,我不能幫你,你必需幫助你自己,與他的事,當看一場電影好了。」我說,「你開心過,是不是?」

    「謝謝你。」百靈說,「你是寬宏大量的。丹薇。」

    「百靈,」我說,「答應我一件事。」

    「什麼事?」她問。

    「別再來找我了。」我說,「我不大想見朋友。」

    「對不起,丹薇,我不再會有顏面見你。」她低頭。

    「顏面?顏面是什麼?」我笑,「何必計較這種事。」

    「丹薇,我這次見你,是特地告訴你,我並沒有得到我想要的。」她說,「他離開了我。」

    「誰得到與我無關,我反正已經失去他了。」我感慨的說,「曾經有一度我是這麼的愛戀他。」

    「請你原諒我。」她又舊話重提。

    「當然原諒你,好好的工作。」我說,「百靈,別想得大多,這並不是我們的錯。」我笑笑,「把責任推給社會。」

    百靈看我一眼,「你總是樂觀的,丹薇,有時候我很佩服你,你總是樂觀的。」

    我淡淡他說:「是的,我還是對生命抱有熱愛,我什麼也沒有得到,但是我呼吸著空氣,喝著水,享受著自由——事情可以更糟糕,我要感激上帝。」

    「但是我從來沒有碰到幸運的事,」百靈說,「我一向生活得很上進,讀書。工作,莫不是依正規矩,連搭公路車的時候都看『十萬個為什麼』,我得到些什麼?所以我學著往壞路上走,誰知又太遲了。」

    「百靈,別說得這麼喪氣,比上不足,比下有餘。」

    「我認為我目前的待遇甚差。」她說。

    「他什麼也沒有留下給你?」我問。

    「少許現款。」她說:「很傷自尊心,我情願他什麼也沒留下。」

    「百靈,別抱怨了,有人比你更不幸。」我拍拍她肩膀。

    「再見,丹薇。」她說。

    「慢著,百靈,你會好好的生活,是不是?」

    「是的,我會。」她說,「我想或者會到外國去走一趟。」

    「再見。」我說:「祝你找到你要的。」

    我回家,帶著一顆蠻不愉快的心。

    按照平日生活習慣,我洗頭兼洗澡,然後捧著一大疊報紙看。

    張漢彪生氣了,他也不來找我,我們算是宣告完蛋。

    我開了電視,不知道看些什麼,但是光聽聽聲音也是好的,幸虧天天忙得賊死,一雙腿老站著,早已賣給珍珠甜品部了。

    問題是我的體重,近廚得食,我已經胖得令人不置信了,衣服穿不下,別的地方不打緊,最可怕的是個肚子,彷彿衣服都不合穿似的。

    我瞥了瞥肚皮,並沒有下決心節食,算了,誰來注意。

    我上床睡覺。

    迷濛中聽見電話鈴響,我翻一個聲。知道,一定是催我明天早上上班。誰聽這種電話誰是傻子。

    電話不停地轟著。

    老娘說不聽就不聽。

    它終於停了。

    我也終於睡著。

    事情更壞了,沒隔半小時,有人按鈴,敲門。

    我抓起睡袍,才跳起床,外面的聲音卻已停止了。

    我心裡想,這些人如果以為我一個人住就可以欺侮我,這些人錯了。

    我懂得報警,我決不會遲疑。

    既然已經起床,我點起一支煙,坐在沙發上享受,如果有無線電,還可以聽一首歌。

    電話鈴與門鈴忽然都休止,靜得不像話。

    在這種時候想起酒店廚房一個夥計,二十多歲,儲蓄夠了,最近去一次歐洲,回來巴黎長巴黎短,傳閱他的旅遊照片,不知怎地,在那照片中,他還是他,兩隻腳微微「人」字地站著,雙手永遠墜在外套口袋中,把一件外衣扯得面目全非,臉上一副茫然無知的神色。

    他與我說:「周小姐,在巴黎有一幅畫,叫……」

    我看著他。

    「叫……蒙娜,對了,就蒙娜。」他愉快且肯定的說。

    我怎麼能告訴他,那幅畫叫蒙娜麗莎,問任何一個六歲的兒童,都可以正確地告訴他,那幅畫叫蒙娜麗莎。但既然他本人不認為是一種無知,一種損失,我是誰呢?我又有什麼資格說。我閉上我的尊嘴。

    在深夜中想起這個人,在深夜中可以想起很多人。日常生活中被逼接觸到的人。如果有錢,何必上班,何必與這種人打交道。

    曾經一度我有機會脫離這一切……我有機會,但是為一點點的驕傲,為了證明我不是區區的小錢能夠買得動,我放棄了很多。

    再燃起一支煙。

    我打算再睡,熄燈。

    門鈴又響了起來。

    門外有人大嚷:「丹薇!丹薇!」

    我去開門。他站在鐵閘後。他!

    「開門!」他叫,「我看見你的燈光,我知道你在家!」

    「我不會開門的,你快走吧,鄰居被你吵醒,是要報警的,快走!」我說,「你找上門來幹什麼?」

    他靜下來。「開門。」

    「有什麼道理?」

    「我有話要說。」

    「明天早上再說。」

    「我要給你看一樣東西。」

    「我不要看。」我說,「你一向並不是這種人,你是永遠瀟灑健康的,你怎麼會苦苦懇求女人呢?」

    「因為我碰到了煞星。」他歎一口氣。

    「我還以為你是城中惟一的女人殺手。」我說。

    「開門。」他還是一句話。

    我終於開了門,他並沒有馬上進來,他遞給我一個牛皮信封,叫我看。

    我拆開看了,是他的離婚證明書。

    我抬起頭,把信封還給他。

    他靠在門框上,一聲不響,他的頭髮很長,鬍鬚要刮。襯衫是皺的,天氣似冷非冷,他披著一件毛衣。

    「進來。」我說。

    他鎮靜的進屋子來,跟剛才暴徒似的敲門大不相同。

    「請坐。」

    他四周打量了一下,坐下來。

    我知道他心中在想:這麼簡陋的家,這女人是怎麼活的?

    他開口:「我已經離了婚,有資格追求你了吧?」

    「你公司的業務呢?家財的分配?豈不太麻煩複雜?」

    「當運氣不好,碰到一個非她不娶的女人,只好離婚去追求她。」

    「有這麼嚴重嗎?」

    「這件事經過多年,也只有這樣才可以解釋,不然為什麼我總得鬼魅似在你身邊出現。」

    我怔怔地站在那裡,夢想多年的幻象一旦成真,比一個夢更像一個夢。

    在夢中,我曾多時看見他進到我的屋子與我說,他願娶我為妻。

    這是一個深夜,誰知道,也許這根本是另一個夢。第二天鬧鐘一響,生活又再重新開始,他就消失在吸塵機與公路車中。

    「丹薇。」

    我看著他。

    「我向你求婚。」他說。

    他的聲音平實得很。感情世界是劃一的,小職員與大商家的求婚語氣統一之極。

    他用手抱著頭,「天呵,丹薇,請你答應我,我的頭已開始裂開,你的生命力太強,永不服輸,我實在沒有精力與你鬥法,我投降。」

    「向我求婚?」我用手撐著腰,「戒指在什麼地方?」

    「丹薇,別這樣好不好?我都快精神崩潰了。」他幾乎沒哭出來。

    我蹲下來,「喂,」我說,「看看我。」

    他抬起頭來。

    我的眼淚舊汨流下來,「喂,我等你,都等老了。」我的聲音從來沒有這麼平和過。

    人在最激動的時候往往有種最溫柔的表現,我也不明白,我的運氣,竟可以有機會與他訴說我的委曲。

    我想我只是幸運。

    當然婚後情形並不是這樣的。

    婚後我們的正常對白如下。

    我:「昨日下午四點鐘你在什麼地方?當心我打斷你的狗腿!」

    他:「又沒錢了?不久將來你恐怕要回酒店去繼續你的蛋糕事業!一個下午買書可以花掉兩萬!瘋了!」

    我們並沒有住在那問藍白兩色的住宅裡,我們不是公主王子,堡壘不是我們的。與前妻分家之後他要重整事業,脾氣與心情都不好,但他還是可愛的男人。我愛他。我早說過,很久之前,在這個城市裡,我第一眼看見他,就愛上了他。

    他:「丹薇,至少你可以節食,把你那偉大的肚脯消滅掉!」

    我:「不回來吃飯,也得預先告訴我!」

    等他黑色的保時捷比等公路車還困難,真的,他的面色比車掌難看得多,但是我愛他。

    我想這不算是傾城之戀,但最後我得到了他,成為他正式合法的妻,我很滿足,很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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