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清清的愛情位子

第12頁 文 / 長谷薰

    我才一踏盡公司的大門,她的手機就在我的口袋裡響了。

    「喂,你撿到我的手機。」

    「對,我要怎麼還給你。」

    「你知道仁愛路上有間誠品書店?」

    「我知道。」她應該也在附近上班吧?

    「我們約在那裡,可以嗎?」

    「好。」

    「你幾點下班?」

    「五點半。」

    「那就這樣說定了。」

    下班時間被耽誤了,我匆匆走進誠品,已經快七點了。

    左右張望,她正在坐在地板上,讀著一本書。

    「對不起,讓你等這麼久?開會耽誤了時間,也沒辦法提前走。真是抱歉!」

    「沒關係,你有來就好。」

    「怕我不來,把你的手機據為己有?」

    「是有一點擔心,不過更怕你把它拿去打國際電話。我看你不像壞人,所以也沒打電話到中華電信去停止發話。如果剛才你狂打電話的話,那我就慘了。」

    我笑了:「啊!我怎麼沒想到,現在想打也來不及了。」

    「嗯,本來看你蠻老實的,現在卻不怎麼放心,不如你留電話給我,到時候,如果發現你不小心把我的電話當成你的電話打的話,我可以聯絡你,然後把寄帳單給你。」

    這大概是我聽過最狡詐的要電話方式,我猶疑了一下,把左手插進褲子的口袋。我後來想:或許在我作那個不經意的動作時,我自己已經動了心而不自知。

    「現在我更懷疑你了。」接著她笑著說:「跟你開玩笑的。」

    我將手機還給她,然後又閒聊了幾句,我一直不很專心,心裡想著要不要留電話號碼給她。

    臨走前她說:「我每天下班,都會先到這間書店來,下班時間塞車塞得很厲害。這樣可以耗點時間,看點書,吃完飯再回家,正好可以避開尖峰時間。」

    我覺得這是聰明而委婉的邀約,所以第二天我又到了誠品,我把無名指上的戒子拔下來放進口袋。這次我是真的故意的,原來我不是一個好人,在遇到機會的時候,我並沒有提醒自己離開。

    她依然坐在同一個位置上,是怕我找不到她嗎?

    「是你,這麼巧?」她抬起頭來看見了我。

    明明是她昨天告訴我,她每天這個時間都會在這裡,我說:「是啊!因為剛好想買本書。」

    「你要買什麼書?」

    「思,」我楞了一下,原本也沒真的要買什麼書,就胡亂說了,二樂都之旅。」

    她把手中的書翻過來讓我看封面,書名是《京都之旅八十三景》。

    「真巧。」我尷尬地笑了笑,這下子倒像我是故意的似的。

    她笑了,這次我看得仔細,她笑起來左邊的臉頰上靠近嘴角的地方有一個小小的淺淺的酒窩。

    「下過這是畫冊,如果你要去京都旅行的話,我介紹你另一本書,書裡面介紹的地方都很特別,地圖也很詳細,連7—ELEVEN和郵筒都有標示出來。」

    說完,她熱心的帶我走去另一邊的書櫃,從架上把那本書拿下來,她對書店的熟稔程度,就像在自己家中一樣,我開始相信她是真的每天都來這裡的人。

    連續兩個星期,一星期五天,我們每天在這裡相見,所以短短的兩個星期,我們一共見了十次面。我每天都想著要下要開口約她?然後還是每天說完「再見」就定了。

    兩個星期後的星期一,我下班後一樣慣性地走到誠品。

    在書店晃了兩圈,始終沒見到她。心想或許是加班吧!但是我一直待到了快十點,都不見她的蹤影。

    她可能故意在吊我胃口,女人家總是這樣的。

    星期二,她依然沒出現。或者她已經失去耐心?

    星期三我等到八點,她終於出現了。

    我關心地問:「兩天沒見到你?」

    「我還以為你不會問呢?」

    「如果我不問,你就不說嗎?」

    「思,如果你不問,我就不說,表示我們見面,只是剛好因為我們兩個是愛逛書店的人,並沒有期待另一個人出現。我們是這樣子的嗎?」

    她說的話常常讓我招架不住,我不知道該怎麼回答,所以我說:「我們一起吃頓飯,邊吃邊聊。我知道有一問不錯的義大利餐館。」

    在猶豫了兩個星期後,我終於開口約了她吃飯。

    這是我們見面兩個星期後的第一次約會。

    吃飯時,她告訴我:這兩天沒來,是因為她和朋友到花蓮去玩,請了一天假,所以星期一沒到公司,星期二,則是因為「旅行後症候群」覺得很累,下班後就直接回家了。

    「化蓮好玩嗎?」

    「好玩啊!台灣我全玩遍了,包括本島,和四個小島,最喜歡花蓮和蘭嶼。」

    「化蓮我去了好多次,我覺得風景真的很美,蘭嶼倒是沒去過。」我其實不太常旅行。

    「你二疋要去蘭嶼,它是全台灣最美、保持最多原始風貌的地方。」

    「聽你這麼說,我變得非常想去了。」後來我才知道:她說話時,很喜歡用「最」這個字,她心中「最好」、「最美」「最棒」的東西有好多。

    「我是大學時候去的,我也很想再去一次蘭嶼。」接著她說:「既然我想去,你也想去,不如我們找個時間一起去?」

    「啊!」

    「你不敢?」

    「我……」

    吃完飯後,我送她回家,她只讓我送到巷口,離開前她挑釁地說:「我覺得你滿膽小的。」

    「怎麼可以說男人膽小。」「那……你敢不敢跟我去蘭嶼?」

    非不敢也,是不為也。我還沒回答,她趨上前快速地吻了我,她的吻有調皮的味道。

    「你吻完我,卻還不知道我的名字。」她瞇著眼睛笑。

    明明是她吻我的。

    「我叫賀清清。」

    然後她像貓一樣輕快的跑開。

    我一直問自己到底是什麼心態?

    回到家前,我把口袋中的婚戒拿出來,重新戴回無名指。

    其實戴不戴回去,妻也不會發現。

    回到家時,已經十點多,妻在小孩房陪琴珊和擎文睡了。

    我瘧回主臥室,衣服也沒脫就倒在床上,我和妻很久沒有睡在一起了,大約從琴珊出生以後開始。琴珊愛哭,我又下容易入睡,被吵醒後就很難睡著,第二天又要上班,無精打采的。妻為了體諒我,就搬到小孩房和琴珊睡,哄琴珊睡著了,再回到臥房,後來等擎文出生,她乾脆就睡在小孩房。

    我們之間到底有多久沒有「行房」?久到連我自己也算下出來。這樣到底還算不算夫妻?這並不只是小孩的問題,或許我們之間也有問題。

    「沒想到連模範夫妻也會有問題。」老吳帶著幾分醉意說著。

    「你說什麼?」我沒聽清楚,又問了一次。——這裡很吵,公司裡幾個年輕人拿著麥克風嘶吼,唱著王力宏的新歌,我連聽都沒聽過,第一次發現自己老了。

    「就是小沈和小嫻啊!他們感情這麼好,沒想到上個月離婚了。我們同學之中,現在大概就算你們夫妻倆最幸福了。」

    我們夫妻在別人眼中仍是最幸福的?

    老吳繼續說著,「我老婆燒的菜根本不能吃。我的老婆如果有你的老婆一半賢慧就好了。」

    「她也沒有你說的這麼好。」我由衷地說,雖然妻的廚藝是公認的好。有句話是這麼說的,「要抓住男人就要先抓住他的胃。」妻這點做得很好,但是胃以上和胃以下難道都不重要了嗎?

    「哇,你居然說這種沒良心的話,真是人在福中不知福。」

    我是人在福中不知福嗎?

    我和清清去了蘭嶼,蘭嶼很小,我們租了一輛摩托車,大約一個小時就繞完了全島一周。

    那裡有一片青青草原,翠色的青草綿延王天際,蔓延成一片淡綠色的煙霞。我牽著清清的手定在小徑上。然後我對她說:「我結婚了。」

    她瞇起了眼睛,睨著我。

    「對不起,我應該一開始就告訴你。」我鬆開了她的手。

    「其實我早就猜到了。」她看了我一眼,笑了笑,「我們第一次見面的時候,在那問麵店,你的手上戴著婚戒。我只是有些不確定,婚戒不是都戴在中指的嗎?」

    「我以前很瘦,婚後胖了快十公斤,手指也胖了一圈,中指戴下下,只能戴在無名指。」我歎了口氣,好像在說一個好久好久以前的故事,而那也不過是五年前的事罷了。但我還是不瞭解,「但是你……」

    「你是不是要問我,既然知道你已經結婚了,為什麼還肯跟你在一起?」

    「為什麼?」

    「因為我覺得你看起來像個好男人,這答案會不會很荒謬?」她牽起了我的手,往前走了幾步,指著天邊,「我們走到那裡,今天天氣這麼好,一定可以看到小蘭嶼,說不定還可以看到恆春半島呢!」

    油綠的織毯上,灑著夕陽的餘暉。

    她牽著我的手,從閒雲野鶴的輕快步伐變成了老態龍鍾的步履。

    「我如果繼續佯裝快樂,就下真了,對不對?」她終於停下了腳步,望著我,「其實第一次見面以後,你每次和我見面,都把戒指拔下來,我就幾乎確定那是婚戒了。可是自己胡亂猜測的和親耳聽到的,畢竟還是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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