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頁 文 / 琳達·霍華
「重要關頭絕不失手。」
行動處處長因為車禍而嚴重受傷的消息,並沒有在情報圈子裡引起連漪,而是掀起滔天巨浪。第一個被調查的可能性是這場意外並非偶然。比車禍更有效的殺人手法多如牛毛,但這個可能性仍需考量。這項懷疑很快平息。但有個警察跟著那輛超速闖紅燈的花店貨車,所以被密集約談。貨車司機在車禍中喪生,留下一大疊未繳的超速罰單。
處長被緊急送到海軍醫院去開刀,那裡的安全措施比較嚴密。在此同時他的家也設了防護,凱撒交由七任的管家照顧,副處長暫代其位,等待他復職。車禍現場經過仔細搜索,是否有任何敏感文件,但溫法蘭對文件一向小心異常,所以沒有找到任何機密文件。
經過長時間的手術,他能不能活下去仍有待觀察。要不是坎南在貨車撞上他們之前努力讓車子稍微轉向,溫法蘭可能已經當場死亡。他的右手臂有兩處復合性骨折,鎖骨及五根肋骨斷裂,右大腿也斷了。他的心、肺嚴重受創,右邊的腎臟破裂。一塊玻璃如箭般穿過喉嚨,還有腦震盪,需要密切觀察是否會壓迫到腦蓋骨。他能僥倖逃過一死,全是因為乘客座側邊的安全氣囊爆開,幫頭部擋去部分的撞擊。
他撐過了修復殘破身體的各項手術,送到外科加護病房,注射大量鎮定劑,受到嚴密觀察。外科醫生已經盡了全力,接下來就看法蘭自己的努力了。
第十七章
這麼快就又接到羅德的電話,白喬治很不高興。「有何貴幹?」他聲音緊繃地問。他已經很討厭自己所做的事了,這麼頻繁更是雪上加霜。在家接到這種電話讓他覺得彷彿讓惡魔太過接近他摯愛的家人。
「首先,我弟弟戴蒙會和我一起工作,」羅德說。「有時候他會代替我打電話。沒有問題吧?」
「沒有,先生。」
「很好。前兩天我問你的那個問題,報告裡寫說我們在美國的朋友派了一個人來處理了。我想要聯絡這個人。」
「聯絡這個人?」白喬治反問,突然全身不自在。如果羅德和那個約聘探員見面——至少白喬治假設那是一位約聘探員,因為「問題」通常都是這樣處理的——羅德說的話,約聘探員很可能會回報給僱主,事情就麻煩了。
「對,如果可以,我想要他的手機號碼。我想一定有方法可以聯絡他。你知道這個人的名字嗎?」
「呃……不知道,我想報告上並沒有列出來。」
「當然沒有,」羅德厲聲說。「否則我就不會問了,對吧?」
白喬治由此證實羅德真的以為他會把收到的所有資料都傳過去。但,實則不然,從來都不是。為了將傷害減至最低,白喬治會抽掉重要訊息。他知道一旦被發現,賴家人會殺了他,但他已經熟能生巧了。「如果有任何消息,我會收到。」他向羅德保證。
「等你的電話了。」
白喬治看看時間,算算與華盛頓的時差,那裡現在是中午,也許他的聯絡人去吃午餐了。掛上羅德的電話,他走到屋外以免有人——最主要是他的太太,她的好奇心無止無盡——偷聽,接著撥了一長串的號碼。
「喂?」他的聲音不像白喬治打到他家時的那麼友善,所以很可能是身邊有其它人。
「我上次跟你說的那件事,有可能拿到被派來那個人的手機號碼嗎?」
「我盡量試試看。」
沒有詢問,也沒有遲疑。也許不會有號碼。白喬治想著走進屋裡。太陽一下山溫度就下降了,他沒有穿外套,有點發抖。
「誰打的電話?」他的太太問。
「辦公室的人。」他說著在她的前額一吻。
有時候他可以談談工作,但有時候不行,所以雖然她很想再多問,還是忍住了。
「你到屋外前至少可以穿件外套。」她深情地輕斥。
不到兩個小時,白喬治的手機就響了。他很快地抓了支筆,但找不到紙。「不太好找,老兄。」他的聯絡人說。「電話系統不太一樣,我費盡千辛萬苦才找到號碼。」他念出號碼,白喬治則記在左手掌心上。
「謝謝。」他說。掛上電話,他找了張紙,抄下電話,再去洗手。
他知道應該要馬上打電話給賴羅德,但他沒有,反而把紙折起來放進口袋。也許他明天會打電話。
黎璃一離開他酒店的房間,洛克就想跟蹤她回到巢穴,但還是改變了心意。並不是他認為她會發現,他知道她不會。她是高手,但他是高手中的高手。他沒有跟蹤她只是因為覺得不妥。這種想法很瘋狂,但他希望得到她的信任。她來找他,就是好的開始。她還給了他手機號碼,他也給了她自己的。真好玩,那感覺就好像高中時打電話給心儀的女孩。
他還沒有照溫法蘭的話去做,並且一直在拖延,有一部分是出於好奇,一部分是因為她的想要螳臂擋車需要有人協助她,還有一部分是因為他真的很想把她弄上床。她在和賴羅德玩危險遊戲,而洛克天生愛冒險,當然也想要下場一起玩。他應該要立刻把她帶離風暴圈,卻反而想知道那間實驗室裡在搞什麼。如果他能找出答案,就算他沒有在第一次接近黎璃時就完成工作,溫法蘭應該也不會把他放逐到某個地下室的辦公室裡。
但最重要的是,他玩得很愉快。他住在豪華酒店,開著極品跑車,吃著法國料理。在窮山僻壤待了十年,他也該享受一下了。
黎璃很有挑戰性,她謹慎而聰明,還有一點小小的魯莽,而且他絕不能忘了她是歐洲最厲害的殺手之一。雖然在她殺了賴維多之前一直對暗殺行動有著不切實際的看法,他還是要謹記絕不能走錯一步而惹火了她。
她也很悲傷,哀悼著兩位朋友及那個她視如己出的小女孩。洛克想到自己的孩子,知道如果有人殺了其中一個他會有什麼感覺。那個人絕對逃不了,甚至不用等到審判——不管是誰都一樣。對這一點,他完全能感同身受,雖然他改變不了最後結果。
那天晚上,他躺在床上想著她喝下明知有毒的酒,只為了要讓賴維多繼續喝。該死,她真的太冒險了。聽過她對毒藥的說明,明白毒性有多強後,他知道她一定曾病得很嚴重,可能現在仍很虛弱。以她的狀況,絕不可能獨自闖進實驗室,也許這就是她會找他的原因。他不在乎她的理由是什麼,只是很高興她打電話給他。
她才開始信任他,甚至在他的懷中哭泣。他有種感覺,她並不常讓人那麼接近自己。她總是發出「別碰我」的訊號,但他看得出來,那是出於自衛而不是冷漠。她一點也不冷漠,只是謹慎。
他這麼迷戀她也許有點瘋狂,但管他的,有些公螳螂都願意在交配時讓對方咬掉頭部,他覺得自己在這一方面強過它們,至少黎璃還沒殺他。
他想知道她的原動力是什麼,她的幽默感在哪裡。對,他絕對很想逗她笑。她的樣子就彷彿最近都很不快樂,但人總要有點開心的事。他想要讓她放鬆,在他的身邊能放下防備,開懷暢語、說說笑話、做愛做的事。他曾瞥到一絲幽默感,所以想要更多。
無疑地,他會漸漸地迷上她,也很可能會昏了頭,而變成風流鬼。
紳士不會想要誘惑奉命要拿下的女人,但他從來都不是個紳士。他只是個莽撞的德州鄉巴佬,不喜歡聽從老人言,十八歲高中一畢業就娶了愛咪,十九歲當了父親,但他一點也不明白安定的意義。他從未背叛過愛咪,因為她是個很棒的女孩,但他也從不曾真正陪在她身邊。現在他年紀大了,也比較有責任感,所以很懊悔把養育兩個孩子的責任全丟給她。他唯一能自誇的是他有負擔家計,即使離婚後也一樣。
過去幾年他去了很多地方,也世故多了,但行為良好、且會用三種語言點餐,並不代表他已成為紳士。他還是很莽撞,也仍不喜歡墨守成規,而且他真的喜歡孟黎璃。他很少碰到抗拒得了他的女人,但黎璃可以,她的個性和他一樣強勢。她只要下定決心就會去做,義無反顧。她很有骨氣,但同時又很女性化、溫暖而親切。要挖掘她的各個面貌,會耗掉男人的一生。他沒有那麼多時間,但很想要盡可能去發現。他開始覺得和黎璃相處幾天,絕對勝過和其它女人共度十年。
但問題是:幾天之後他要怎麼辦?
隔天一早,白喬治一聽到電話鈴響就僵住了。「會是誰?」他太太問,很不高興早餐被人打斷。
「應該是辦公室。」他說著起身把電話拿到屋外。他按了通話鍵,說:「我是白喬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