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滿洲國妖艷——川島芳子

第20頁 文 / 李碧華

    只有停戰,進行和平談判,日本同中國結合……

    ,在她一時衝動之下,巴不得背插雙翅,飛到中國,會見蔣介石,擔任和平使者,—一她以為自己相當勝任呢。

    電話幾經轉折,才接到股子那兒去。

    芳子滿懷希望地貢獻自己:

    「東條夫人?我是芳子呀.——你記得吧?——」

    對方靜默了一叫『。

    芳子心焦如焚:

    「是芳子。—一投入沒見面了啦——對!對了。——我希望回中國去,中日和談需要人作橋樑,國民政府我很熟呢,我有信。——不,我沒說過退休

    對方可是敷衍地應付她,自信心澎湃的芳子一點也不覺察,逗自推銷她最後的利用價值:

    「——要開最後一朵花!——你跟東條先生說一下,派我——」

    聽筒墓地「嗚嗚」長鳴。

    電話已被掛斷。

    「喂喂——夫人——」

    沒有人理睬芳子了。

    沒有人理睬芳子了。

    陸軍大將東條英機,即首相位以來,根本不打算和平談判過,日本的野心,是先建大東亞共榮圈:中國、香港、新加坡、馬來亞、退羅……整個亞洲——以至全世界。

    川島芳子是微不足道的一枚棋子。放她一條生路,就該老實點,真是給臉不要臉b

    但心念一動,如平原跑馬,易放難收。

    芳子又任由自己的馬脫韁了。

    也許是一種血緣上的召喚,一生糾纏的孽。她分明可以靜靜地度過餘生,忘掉前塵,安分守己。——但,她脫不了身。

    掙不開,跑不了,忘不掉。

    這麼地糾纏,誰在招引她?

    抑或是不甘心?

    芳子乘船回中國去。

    她穿旗袍,戴墨鏡,圍著圍巾,任憑大風吹擺。

    到她終於立定在一度的活動中心:天津東興樓之前,樓已塌了。

    「東興樓」三個字的招牌已成破板,一片頹垣敗瓦,血污殘跡。東山再起已是空談。

    猴子初到陌生環境,蹲在她肩上,動也不敢動,只張目四看——如此蒼涼的一個廢墟!

    芳子拎起行李箱子上路。

    即使有阿福相伴,還是孤單的,上哪兒好呢?不若到北平吧。

    一路地走,突地,有個粗暴的聲音把她喝住:

    「喂!見到皇軍要鞠躬的!」

    芳子背影一顫。

    她倔強地站住——呀,英雄淪落!

    徐徐地,徐徐地,拿下墨鏡,正視那意氣風發的憲兵。他很年青,是新兵,一代新人換舊人。芳子不語,只對峙著。

    良久。僵局。他非要她鞠躬!

    芳子終於堅定但辛酸,一字一字地問:

    「你知道我是誰?」

    第八章

    ——「你知道我是誰?」……

    堅定但辛酸的聲音,在法庭中迴盪。

    芳子的態度依然傲慢,高高在上,沒把任何人放在限內——當然,在這時勢,她已是一個落網受審訊的漢奸了,任何人也不把她放在限內。

    她過去峰峰的歲月,一個女子,在兩個國家之間,做過的一切,到頭來都是「錯」!要認「罪」?

    芳子冷笑一聲:

    「嘿,跟我來往的都是大人物,什麼時候輪到你們這些名不見經傳的小法官來審問?真是啼笑皆非。連你們政府首長,甚至蔣介石,不也算是我的下屬嗎?」

    法官訕訕地,但所言也屬實。

    她把下頜抬得高高的。

    向工族挑戰?

    她心底還是非常頑固地,只覺王女身份是最大的本錢,與生俱來的皇牌。沒覺察,時間是弄人的。

    時間?

    法官跟她算時間的帳。

    他出示一大疊相片,一張一張展現在若干眼前。他讀出名字:

    「現在你認認這幾個人……」

    半生經歷過的男人,原來那麼厚!

    她打斷:

    「不,法官大人,不必再讓我看下去,我一個都不認識!」

    法官又取過一大疊文件:

    「這些全是你當安國軍總司令時的資料,在此之前,已有為數十名稱為你部屬的犯人作證,且有明文記載,你曾指揮幾千名士兵,虐殺抗日誌士,發動幾次事變,令我國同胞死傷無數。」

    芳子轉念,忙問:

    「當時是多少年?」

    「民國二十年,即一九三一年起,整十年。」

    芳子像聽到一個大笑話一般,奸詐地失笑:

    「哎,法官大人,我是大正五年在日本出生的,復正五年,等於民國五年,即是一九一六年,你會算嗎?當時,哦一九三一年,我才不過是個可愛的少女,如何率領幾千名部屬在沙場上戰鬥?怎會賣國?」

    法官一聽,正色嚴厲地責問:

    「被告怎可故意小報年齡,企圖洗脫罪名?」

    目下是一九四六年,芳子看來也四十歲的中年婦人了,乾瘦憔悴,皺紋無所遁形,若根據她的說法,無論如何是誇張而難以置信的。司馬昭之心,路人皆見。

    人人都看透這樁事兒,是她自個地認為巧妙。

    不過窮途末路的川島芳子,身陷囹圄.證據確鑿,仍要極力抓住一線生機。

    不放過萬分之一的機會。

    她也正色,死口咬定:

    「你們把我審訊了一年,我始終頂得住,不肯隨便認罪,不倒下來,是因為——你們把我年齡問題弄錯了!』」

    「你提出證據來。」

    芳子一想,便道:

    「有,我希望你們快點向我父親川島浪速處取我戶籍證明文件,要他證明我在九一八事變時,不過十幾歲,而且我是日本人。我現在窮途末路,又受你們冤枉,很為難。——他千萬要記得芳子跟他的關係才好。」

    芳子一頓,望定法官,胸有成竹:

    「法官大人,當證明文件一到,我不是漢奸,大概可以得到自由了吧?」

    ——她把全盤希望寄托在此了。算了又算,也許「時間」可以救亡。一個十幾歲的少女,又能在滿洲幹出什麼大事來?

    川島浪速若念到「芳子跟他的關係」,人非草木,給她一份假證明,證實了她的日本籍,最高法院又怎能問她以罪?

    芳子從容地,被押回牢房去。

    北平第一監獄。

    牢房牆壁本是白色,但已污跡斑斑,茨黯黯的,也夾雜老去的血痕。每個單間高約三米半,天井上開一四方鐵窗,牆角開一小洞穴。睡的是木板床,角落還有馬桶,大小便用。

    燈很暗。

    囚衣也是灰色的。

    有的房間囚上二三十人等。

    芳子是個問題人物,她單獨囚禁,住的地方,去年死過人,這死在獄中的女犯犯殺害情敵的罪。

    小洞穴給送來菜湯、玉米面窩頭,非常粗糙。芳子接過,喃喃:

    「想起皇上也在俄國受罪,我這些苦又算什麼呢?」

    她蹲下來,把窩頭咬了一口。又冷又硬,粉末簌簌灑下,與昔日繁華相比,簡直是天淵之別。從沒想過蹲在這兒,吃一些連狗也不搭理的東西。

    ——但她仍滿懷希望地望向鐵窗外,她見不到天空。終有一天她會見到。

    脫離這個嘈吵不堪的地方。

    嘈吵。

    什麼人也有:漢奸、殺人犯、煙毒犯、盜竊犯、盜墓犯……,這些女人,長得美長得醜,都被劃作人間的渣滓吧。關進來了,整日哭喊、吵鬧、唱歌、跳舞。呻吟。又髒又臭,連件洗換的衣服也沒有。

    不過苦子覺得自己跟她們不一樣。

    她們是一些卑劣的,沒見過世面的犯人,一生未經歷過風浪,只在陰溝裡鼠竄,幹著下作的勾當。

    她瞧不起她們。

    針尖那麼微小的事兒也就吵嚷了一天,有時不過是爭奪刷牙用的牙粉。

    芳子在獄中,仍有她的威望。總是喝住了:

    「吵什麼?小眉小眼!」

    她發誓如果自己可以出去的話,死也不要再回來。

    不知是誰的廣播,在播放一首歌,《何日君再來》,犯人們都靜下來。

    何日君再來?

    嗚咽如克叫的尖寒。

    勞子緩緩閉上眼睛,聽著這每隔一陣就播放著的歌——也許是牢房中特備的鎮痛劑。

    四下漸漸無聲。

    擺在顯赫一時的「男裝麗人」面前只有兩條路:默默地死去,或是默默地活下去。

    「勞子小姐!」

    她聽到有人喊她。

    張開眼睛一看,呀,是律師來了。勞子大喜過望:

    「李律師!」

    他來了,帶來一份文件,一定是她等待已久的禮物。

    芳子心情興奮,深深呼吸一下,把文件打開,行一行,飛快看了一遍,馬上又回到開端,從頭再看一遍:

    川島芳子,即華裔金堂輝,乃肅親王善者的第十四王女。只因鄙人無子,從芳子六歲起,由王室進至我家,於大正二年十月二十五日正式成為鄙人之養女。…

    芳子臉上種情漸變。

    繼續看下去:…自幼即被一般日本人公認為日本國民之一員。

    她不相信!

    又再重看一遍,手指用力把文件捏緊,冒出冷汗。

    她朝夕苦候的戶籍證明是這樣的?

    ——並無將出生年份改為大正五年,也不曾說明她是日本籍。

    一切「似是而非」。

    這不是她要的!

    芳子陡地抬頭,惶惶地裡定李律師。不但失望,而且手足無措:

    「並沒有依照我的要求寫?——我不是要他寫真相,我只要他偽造年齡和國籍,救我出生天!」
上一章    本書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