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文 / 張小嫻
他做完七日和尚之後,不是帶著一個故事回來的嗎?那個故事說得對,愛會隨謊言消逝。
「你走吧!我不想再見到你!」我哭著說。
他想過來摟著我,我連忙退後。
「根本我們就不應該再一起!」我抹掉眼淚說。
「你到底想怎樣?」他問我。
他還問我想怎樣?
「林方文,已經不是第一次了,這種事是會不斷重演的。」
他可悲地沉默著。他來了,卻為什麼好像是我一個人在說話?是的,我在瞻仰愛情的遺容,遺容當然不會說話。我再不能愛他了。
「我求求你,你走吧!」我說。
他站在那裡,一動也不動。
「我但願我從來沒有愛過你!」我哀哭著說:「請你走吧!」
我把鑰匙從抽屜裡拿出來還給他:「這是你家的鑰匙,我不會再上去了。」
「你用不著還給我的。」他說。
我從他臉上看到了痛苦;然而,這一切已經太遲了。
終於,他走了。他來這裡,是要給我一個懷抱的吧?我何嘗不思念那個懷抱?可是,我不會再那樣傷害自己了。我所有的愛,已經給他揮霍和耗盡了。耗盡之後,只剩下苦澀的記憶。他用完了我給他的愛,我也用完了他給我的快樂。我對他,再沒有任何的希望。一段沒有希望的愛情,也不值得永存。
9
「今晚很冷呢!」沈光蕙躲在被窩裡說。
我家裡只有兩張棉被,都拿到床上來了。朱迪之和沈光蕙是來陪我睡的。沈光蕙自己帶來了睡袍。朱迪之穿了我的睡衣和林方文留下來的一雙灰色羊毛厚襪子。
「你不可以穿別的襪子的嗎?」我說。
「你的抽屜裡,只有這雙襪子最厚和最暖。」她說。
「半夜裡醒來,看到穿著這雙襪子的腳,我會把他踢到床底下的。」我說。
她連忙把一雙腳縮進被窩裡,說:「你不會這麼殘忍吧?這個時候,你應該感受到友情的溫暖才對呀!」
「就是嘛!」沈光蕙說,「友情就是一起捱冷!幸好,我們有三個人,很快便可以把被窩睡暖。」
床邊的電話響起來,我望著電視機,心情也變得緊張。近來,對於電話的鈴聲,我總是特別的敏感。我竟然還期待著林方文的聲音。
「找我的。」沈光蕙說。
我拿起電話筒,果然是余平志打來找她的。沈光蕙爬過朱迪之和我的身上,接過我手裡的電話筒。
她跟電話那一頭的余平志說:「是的,我們要睡了。」
朱迪之朝著電話筒高聲說:「你是不是也要跟我們一塊睡?」
沈光蕙把她的頭推開,跟余平志說:「好吧,明天再說。」掛了線之後,她躺下來說:「很煩呢!」
「他不相信你在這裡嗎?」我問。
「他嘴裡當然不會這樣說。如果可以裝一個追蹤器在我的腳踝上,他會這樣做的。」
朱迪之笑著說:「誰叫你跟一個第一次談戀愛的男人一起?這種人太可怕了!」
沈光蕙說:「但是,他愛我比我愛他多呀!這樣是比較幸福的。」
這樣真的是比較幸福嗎?所有處在戀愛年齡的女孩子,總是分成兩派:一派說,愛對方多一點,是幸福的。另一派說,對方愛我多一點,才是幸福的。也許,我們都錯了。愛的形式與份量從來也不是設定在我們心裡的。你遇到一個怎樣的男人,你便會談一段怎樣的戀愛。如果我沒有遇上林方文,我談的便是另一段戀愛,也許我會比現在幸福。
愛對方多一點還是被對方愛多一點,從來不是我們選擇的。我們所嚮往的愛情,跟我們得到的,往往是兩回事。像沈光蕙選擇了余平志,也許是因為她沒有遇上一個她能夠愛他多一點的男人。幸福,不過是一種妥協。懶惰的人,是比較幸福的。他們不願意努力去尋覓,自然也不會痛苦和失望。
而我嚮往的,是什麼樣的愛情呢?如果說我嚮往的是忠誠,我是不是馬上就變成一個只適宜存活於恐龍時代的女人?
我拉開床邊的抽屜,拿了一包巧克力出來。
「你再吃那麼多巧克力,你會胖得沒有任何男人愛上你。」朱迪之說。
「那也是好的。」我把一片巧克力放進嘴裡。
「我們上一次三個人一起睡是什麼時候?」朱迪之問。
「是排球隊在泰國集訓的時候。」沈光蕙說。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朱迪之說,「我記得那天晚上你說要去跟老文康睡,我們三個人還一起乾杯,說是為一個處女餞行。多麼的荒謬?」
「是的,太荒謬了!」沈光蕙說。
「幸好,你最後也沒有。」我說。
「這是我一輩子最慶幸的事。」沈光蕙說,「像他這麼壞的人,為什麼還沒有死掉呢?」
「你真的想他死嗎?」我說。
「我太想了!那時候,我們再來乾杯。」她說。
「他都那麼老了!快了!」朱迪之說。
她又說:「我昨天和陳祺正看電影時見到了衛安。」
衛安是她第四個男朋友,是一名電影特技員。跟朱迪之一起的時候,他已經有女朋友了。
「他在那部電影裡演一個給男主角打得落花流水的變態色魔。他太像那種人了,一定是看到本人才想出這個角色的!他一直也夢想成為主角,這麼多年了,他卻仍然是個小角色。我希望他這一輩子都那麼潦倒。」
她似乎懷著這個好夢便可以睡一覺香甜的。
被窩已經變暖了。她們兩個人,一個希望自己曾經喜歡的人快點死掉,一個希望自己愛過的人潦倒一生。這些都是由衷之言嗎?曾經抱著深深的愛去愛一個人,後來又抱著深深的恨。如果已經忘記,又怎會在乎他的生死和際遇?
她們已經熟睡了。朱迪之的腳從被窩下面露了出來,那雙襪子的記憶猶在,那是林方文去年冬天留下來的,那天很冷。她們睡得真甜,我從前也是這樣的吧?
我爬起身去刷牙。在浴室的鏡子裡看到嘴裡含著牙膏泡沫的自己時,我忽然軟弱了。在昏黃的燈下,在那面光亮的鏡子裡,我看到的只是一片濕潤的模糊。林方文是不會再找我的吧?他不找我也是好的,那樣我再不會心軟。我不希望他死,也不願意看見他潦倒。他在我心中,思念常駐。
第三章風中回轉的木馬
從來沒有想過,我會再遇到韓星宇,而且是在一座燈如流水的回轉木馬上面。
一個法國馬戲團來香港表演。表演在一個臨時搭建的帳篷裡進行。在帳篷外面的空地上,工作人員架起了一座流動式的回轉木馬,讓觀眾在開場之前和中場休息的時候,可以重溫這個童稚的遊戲。
正式演出前的一天,我以記者的身份訪問了馬戲團裡一名神鞭手。別人對於馬戲團的興趣,往往是空中飛人。然而,不知道為什麼,我卻喜歡採訪神鞭手。鞭子絕技,是既嚴肅而又滑稽的一種表演和執著。現在是手槍的年代了;可是,仍然有人用一根鞭子行走天涯,那是多麼的奇異?
只有二十三歲的神鞭手是個長得俊俏的大塊頭,他的體重是我的一倍半。神鞭手必須有這種重量,才可以舞動那根長鞭。他的鞭子很厲害,既輕柔得可以打斷一張白紙,也可以靈巧地把地上一個籃球捲到空中投籃。那根鞭子是手的延伸,一切遙不可及的東西,都變成可能了。這也是一種魔法吧?有了鞭子,便好像所向披靡,沒有什麼是不可以捲到懷裡的;愛可以,所有想要得到的東西也可以。在馬戲團裡生活的人,是停留在童稚世界裡的,永不蒼老。可惜,他們不會收容我,我沒有人任何的絕技。
大塊頭把他那一根鞭子借給我,我試著揮動了幾下,怎樣也無法讓鞭子離開地上。看似容易的技術,半點不容易,我的手臂也酸軟了。如果朱迪之在那裡,她一定會說:「讓我來!讓我來!太好玩了!太有性虐待的意味了!」
訪問進行的時候,那座回轉木馬剛剛搭好。由於是白天,我還看不到它的美麗。神鞭手問我:「你會來玩嗎?」
「會的。」我回答說。
那天夜裡,當所有觀眾也坐在帳篷裡看表演時,我踏上那座回轉木馬,尋覓幼稚的幸福。玩回轉木馬,還是應該在晚上的,那它才能夠與夜空輝映。沒有月亮的晚上,它是掉落凡塵的月光。
我知道我為什麼喜歡回轉木馬了。人在上面,在一匹飛馬上,或者是一輛馬車裡,不斷的旋轉,眼前的景物交會而過,一幕一幕的消逝而去,又一再重現。流動的,是外間的一切,而不是自己,光陰也因此停留了片刻,人不用長大。不用長大,也就沒有離別的痛苦。
當我在木馬上回首,我看見了韓星宇。他坐在一匹獨角獸上,風太大了,把他身上所有的東西都吹向後面;頭髮在腦後飛揚,外衣的領子也吹反了。我升高的時候,他降下了;我降下來時,他剛巧又升高了。音樂在風中流轉,我們微笑頷首,有一種會心的默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