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頁 文 / 張小嫻
「最怕沒有死掉,卻殘廢了,要你照顧他。你知道嗎?你絕對不是那種肯照顧殘廢的丈夫一生一世,無尤無怨的女人。你才沒有那麼情深義重。」我說。
「我就是喜歡他不能給我安全感,他隨時會死掉,因此我們相處的每一刻都充滿刺激,都害怕下一刻會成為永訣。每次他離開我身邊,我覺得他又回到熊熊烈火裡。我從來沒有如此斷腸地牽掛一個人。我喜歡那種隨時會守寡的感覺。」
對於迪之的想法,我並不感到奇怪。她是那種走進遊樂場,便第一時間查詢:「哪種機動遊戲最危險?」然後立即跑去玩那種遊戲的人。
愛上鄧初發,因為他是水上英雄,林正平更不用說,他是天皇巨星。只有那個錄音室技師是一個例外。那段日子,她太苦悶。
迪之的優點是義無反顧,缺點是經常失手。
「什麼時候讓我一睹你那位賽車英雄的風采呢?」我問迪之。
「立即可以,我叫他來接我,我們一起吃飯。」
衛安駕著他的黑色日本跑車準時來到。他給我的感覺是新區流氓去了尖沙咀。他像個發跡了的新區少年,穿了在尖沙咀區買的衣服,如此而已。
他似乎迫不及待一顯身手,汽車以時速一百八十公里行駛,我和光蕙緊緊抓著門柄,不敢說話,只有迪之還可以輕輕鬆鬆不停跟我說話。
「下個月一號便是金曲頒獎禮,《明天》已經肯定可以成為十大金曲。林放很有機會拿到最佳歌詞獎呢,他有沒有請你陪他出席頒獎禮?」
「沒有聽他提過。」
「你是他的女朋友,沒理由不找你陪他呀!」迪之說。
終於到了目的地,我和光蕙鬆了一口氣。
「我可不願意跟你們一起殉情啊。」我對迪之說。
林方文的確沒有跟我提過頒獎禮的事,他不會不打算和我一起出席吧?
那一年,我們三個好朋友同是光明正大談戀愛,決定一起度除夕,地點我自私地選在卡薩布蘭卡,我希望以後每一年的除夕,我和林方文都會在那裡度過。
我提醒林方文:「這一次,你別再忘記。假使你忘了,送歌給我,我也不原諒你。」
他乖乖的沒有忘記。迪之和衛安都穿了黑色皮夾克,十分相襯。光蕙和孫維棟同來,孫維棟穿西裝,光蕙穿了一條隆重的長裙,把頭髮盤在腦後,看來很成熟。我和林方文便顯得平凡了,不夠新潮也不夠隆重。
三個男人因為三個女人的緣故走在一起,他們其實並沒有共同的話題。衛安不斷說車,他準備參加澳門格蘭披治大賽。孫維棟糾正我們刷牙的方法。他的生活裡,原來只有兩件東西--牙齒和光蕙。林方文比較沉默,他的沉默在他們之間顯得特別可愛。
還有十秒便是一九八八年,台上的歌星倒數十下。
「新年快樂!」我們六個人舉杯祝願。
「愛情永固。」迪之高呼。
「女人萬歲!」衛安喊著。
「現在是新年,關女人什麼事?」迪之笑著罵他。迪之總是愛上智商比她低的男人。
歌台上,一個肥胖的菲律賓女人在唱黑人怨曲,我和林方文在舞池中相擁,我卻有難解的心事,還有十多個小時,便是金曲頒獎禮,他仍然沒有邀請我一同出席,他也許不想在那個地方,公開承認我是他的女朋友。
「明年除夕,我們還會在一起嗎?」我問他。
「為什麼不會?」他說。
我常常覺得兩個人沒有可能永遠在一起,結合是例外,分開才是必然的。我們都是為終會分開而熱烈相愛。
肥胖女人離開了舞台,一個小提琴手上台表演,琴音淒怨,並不適合那個晚上。
「這是《愛情萬歲》。」林方文告訴我。
那一刻,我真想立即告訴他我正在偷偷地學小提琴,而且無數次想過放棄,我好想抱怨他送了一把小提琴給我,累我受了許多苦,然而,台上的人在拉奏《愛情萬歲》,當愛情萬歲,還有什麼應該抱怨呢?
離開卡薩布蘭卡,迪之提議去的士高,看見我和光蕙都沒有表示出多大興趣,她才機靈地說:「現在應該是二人世界的時候了,我們分道揚鑣。林方文,明天要拿獎呀!我會來捧場!」迪之對林方文說。
我們坐在海邊,等待一九八八年的日出,伴著我們的不是《明天》,而是沉默。
是我首先忍不住開口:「要不要我陪你去?」
他從口袋裡拿出那部隨身聽,把耳筒掛在我的頭上,是一首新歌。
「如果情意和歲月也能輕輕撕碎,扔到海中,
那麼,我願意從此就在海底沉默……
你的言語,我愛聽,卻不懂得;
我的沉默,你願見,卻不明白……」
「每年今日,我都會送一首歌給你。」他說。
我凝望著他,眼淚奪眶而出:「我真恨你。」
「為什麼?」
「因為我再離不開你了。」
「女人真是奇怪。」他說。
「如果每年有一首歌,我的一生裡,最多只可以得到六十首歌。」我說。
「也許是八十首。」他說。
我搖頭:「沒有可能的,我沒有可能活到一百零一歲。」
原來窮我一生,頂多只能從他手上得到六十首歌,或許更少。那個數目,不過是五張雷射唱碟的容量。我們的愛情,只有五張雷射碟,太輕了。
「不。以後你寫的歌,都要送給我。」
「貪婪!」他取笑我。
「今天晚上真的不用我陪你去?」我問他。
「我不想你和我一起面對失敗。」
「我沒想過你是個害怕失敗的人。」我說。
「我是害怕失敗,所以才努力的人。」
「你會贏的,我在家裡等你。」
整件事情,本來是很好的,偏偏在下午,我接到迪之的電話,她告訴我,她有頒獎禮的門票。
「你要不要來?」
「不。我答應了在家等他。」
「怎及得在現場親眼看著他領獎好呢?」
「他不想我去。」
「你不要讓他看見便行。如果他贏了,你立即就可以給他一個意外驚喜。七時正,我和衛安來接你。」
我不知道是否應該去,如果我在現場,可以與他分享勝利,也可以替他分憂,我還是去了。
我和迪之、衛安坐在場館內第三十行。為了不讓林方文看到我,我是在節目開始後才進場的。我在場內搜索林方文的背影,他坐在第六行,與幾個填詞人坐在一起。我們的距離是二十四行。
最佳歌詞獎沒有落在他手上,而是落在他身旁那位填詞人手上。我沒想到,他在跟那個人握手道賀時,會突然回頭,而剛好與我四目交投。那一剎他很愕然,隨即回轉頭,沒有再望我。那二十四行的距離,突然好像拉得很遠很遠,把我們分開。他一定恨我看著他落敗。
頒獎禮結束,他跟大夥兒離開,沒有理我。
我覺得後悔,但於事無補。我在宿舍等他。他天亮之後才回來。
「對不起,我不該在那裡出現。」我說。
「我們分手吧。」他低著頭說。
「為什麼?就因為昨晚的事?」我有些激動。
「不。」他說,「我沒有介意你在那裡出現。這件事不重要。」
「那是什麼原因?」
「你需要大量愛情,而我也許無法提供。」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跟你戀愛是一件很吃力的事。」
「吃力?」
我無法接受那個理由,我覺得很可笑,如果我們分手的原因是供不應求。
那一刻,我很想撲在他懷裡,求他收回他的說話,然而,我做不到,我不可能連最後一點自尊也失去。我突然很恨他。有生以來,我第一次嘗到被拋棄和拒絕的滋味。原來多少往日的溫柔也無法彌補一次的傷害。
我坐在他的床上,嚎啕大哭,我想堅強一點,但辦不到。
「不要這樣。」他安慰我,他有點手足無措。
「除夕之歌的承諾,不會再實踐了,是嗎?」我問他。
他默然。
「我送你回家。」他說。
「不用,我自己會走。」我倔強地離開他的房間,也許從此不再回去。除夕之歌不過是偶然兌現的謊言。
那天晚上,是迪之和光蕙陪著我。
「幸而你還沒有跟他上床,即使分開,也沒有什麼損失。」迪之說。
「不,我後悔沒有跟他上床,如果這段情就這樣結束,而我們從未有過那種關係,是一種遺憾。」
「我也這樣想。」光蕙說,「好像當年我想和老文康在離別前發生關係一樣。我們都是完美主義者。」
「如果在他的生命裡,我是一個沒有跟他上過床的女人,我害怕他不會懷念我。」我說。
「男人不一定懷念跟他上過床的女人。」迪之說:「難道林正平會懷念我嗎?你們別那麼天真。」
「我不瞭解他。我不知道自己做錯些什麼。」我說。
「誰叫你愛上才子,才子都是很難觸摸的呀。」迪之說。「不用這樣悲觀。也許過兩天,他會找你。很少人可以一次分手成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