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愛在紐約的季節

第16頁 文 / 史桑迪

    「今天晚上飯店有個除夕舞會,有好多帥哥要來參加,你是我最好的朋友,這麼誘人的活動當然不會忘記你啦!」她說著又拉著我跑,「快點!我還得回去盯著最後的佈置呢!」

    「我可以說不嗎?」說老實話,我現在對任何事都提不起勁兒來。

    「不可以!」芬凶巴巴地手叉腰對我吼。

    「如果我還是堅持說不呢?」

    「Kay,」芬的聲音軟了下來,又換了另一招,「你再不做點正常人做的事,遲早會被你自己的悲傷淹死,你知道嗎!」

    「我還不夠正常?」我誇張地指著自己,「我照常上、下班,上、下課,有空做點休閒活動,請問怎麼樣的生活才叫正常?」

    「正常人會哭、會笑、會生氣,做休閒活動不會是為了哀悼芬理直氣壯地頂回我的話,「你的心呢?Kay,你的心在哪裡?」

    「和Miles一起在飛機裡炸掉了。」我低語道:「你不能要求我在這麼短的時間就忘掉一切;才三個星期」

    「至少你該有點行動了吧?!你總不能哀悼他一輩子呀?去這一趟舞會不會有什麼損失,算是我請你一頓,別人想要都要不到的呀!」

    「我我不大喜歡太正式的場合。」我知道韓渥可的風格,絕不可能有便裝入場的舞會的。

    「不會吧?」芬從我手中抱回Luke,「長這麼大還不敢上正式舞會,連我們Luke都要笑你了;對不對,Luke?」芬搖搖小baby,我的老天!他竟然真的笑了!

    「我我的宴會裝送洗了!」

    「你忘了飯店裡有一大排名店街?別想推托了,走啦!」

    拗不過芬的堅持,我終究還是和她回了飯店,但條件是,舞會開始後我要什麼時候走都可以。

    芬替我選了件很高雅的晚禮服。黑天鵝絨的質料,削肩露背貼身的款式,曳地的長裙配上同色系同光澤的高跟鞋,半長髮挽成了一個復古式的髻,摘掉眼鏡,加上一點淡妝雖然一副意興闌珊的樣子,但我得承認,這是不修邊幅的我見過自己最美的一面。

    第十九節

    中國新年除夕舞會,虧芬還想得出在情人節後的淡季搞出這樣的噱頭,原以為湊熱鬧的應該都是老中,沒想到老美也來了不少,場面挺盛大的。芬穿的是一套極性感的金色禮服,和她那種放肆的美貌一配,頓時成了晚宴裡最「亮」的一顆星。Josh倒是不擔心,悠哉游哉地看著他女朋友像只花蝴蝶似地穿梭在眾賓客間,仍舊閒閒地喝他的雞尾酒;部分原因可能是,Josh自己可也搶手得很。

    我不知道是該氣芬,還是該感謝她。芬很體貼地沒有把我拉進一個滿是熟人的晚宴;舞會上的老中多是生面孔,老美也全是陌生人,讓我不必心不甘情不願地擺出握手寒暄那一套,更不用勉強我臉上的肌肉組合成笑臉。但,很氣人的是,芬明知道我穿高跟鞋走起路跟個瘸子差不多,竟然還替我配了雙三寸的,三寸的高跟鞋呀!我的天!

    Josh知道我的困境後,權充我枴杖讓我扶著他到放食物的長桌邊。原本Josh今天「奉令」得兼任我的男伴,不過現在他連「男伴」的義務—陪我跳舞—都免了;被一大群覬覦他很久的女人簇擁而上,看起來好像哭笑不得的樣子。我就很倒霉地被「綁」在長桌附近,免得走幾步路出糗了。

    我很清楚在西式舞會中拚命吃東西、喝飲料是很不禮貌的行為,但除了做這些事,我就只能百般無聊地研究著四周跳舞、說話的人群,打死我也不會冒讓全場賓客看笑話的危險跨離長桌一步。

    要是Miles在就好了我的思緒不知不覺又飄向了他。Miles是個好舞伴,也會在這種無聊的舞會替我找點樂子,或者,找個只有音樂沒有人的角落和我說些傻話,做一點「限制級」的動作;我打賭我們待不久,我這一身難得的盛裝夠逗得他心猿意馬的了,呃!我這個思想邪惡的壞女孩但願沒人注意到我臉上的紅暈。

    當我開始喝第五杯雞尾酒,並且開始盤算該不該想辦法去上個廁所時,一個聲音差點沒把我嚇死:「點心很好吃嗎?」

    我嘴裡的酒差點噴出來,Miles在對我講話?我是不是酒喝得太多,開始產生幻覺了?

    先警告自己保持理性,我才回過頭去找聲音的來源—一個褐髮碧眼的男子。要是平常,我會很自然地把他歸類為和Miles同一類的帥哥—長髮、高大、魁梧,輪廓清晰英挺—而且不可思議地相似,但是對現在的我來說,他長得再帥我都覺得事不關己。

    「還不錯,你可以自己試試。」我禮貌性地回答了他,繼續自顧自地喝酒看人;「方便」的事還可以再忍一下。

    「你好像只對這些食物和觀察人群感興趣?!」這傢伙挺不識相,碟子上放了塊蛋糕,又蹭到我身邊來。

    「我舞跳得不好,所以寧願做點我在行的事。」

    「中國新年對你們中國人不是意義重大嗎?」

    我開始懷疑這個傢伙和我一樣有什麼「難言之隱」了,不然他死賴在這裡做什麼?

    「還好。」我沒啥興趣地回答。

    「你好像對這個舞會不怎麼熱絡?」

    「沒錯。」快走啊!討厭鬼!!我決定不顧一切地衝到女廁所了,老天保佑我不要跌到!

    「需要我幫忙嗎?」當我試探性地跨出一步時,這個無聊男子竟然問了這個問題。

    「什麼?」我錯愕地回問。

    「我是說需要我幫你嗎?」他的手微微地朝女廁的方向比劃了一下。

    「噢!」被他看出來了,雖然有點不好意思,但「謝謝你!」我還是把手搭上他的手臂,扶著他往女廁前進,對這個陌生男子的厭煩少了七、八分。這是Miles才會有的細心和體貼,而且靠在他身邊的感覺,和Miles好像老天!我不會是想找個類似的代替品吧?!

    我在廁所門口清醒過來,回頭謝了這男的就辦「正事」去了;根據我保守的估計,以現在大廳裡「怨女」們的飢渴程度來判斷,這種帥哥應該不會孤獨三十秒以上。我大可以輕鬆辦完事出來,想辦法「落跑」,嘿嘿!

    我完全不知道美國現在還有這麼無聊的男人;他竟然守在門口等我出來!!他他不會有什麼問題吧?!

    「你到底有什麼事,先生?」我先發制人。

    「需要我服務你到門口嗎?」他又給了我一個無法拒絕的答案;反正不用白不用,而且我也不怕他對我怎麼樣—我在大學時可是空手道社的主將。

    手又自然搭上這個多事人的手臂,往門口走時瞄到芬給了我一個鼓勵的微笑,也懶得和她說什麼,暫且讓她安下心也好。其實我自己也挺擔心,第一次愛情出錯就有點像不想活了,那下次怎麼辦?或許我這輩子再也不敢真心去對待哪個男人了!算了!先回家拯救我酸痛的腳趾要緊。不過,有一件事我真的很好奇

    「你到底注意我多久了?」取過放在置物間的東西,在門口穿上大衣,等泊車小弟把我的車開過來時,我問這個奇怪的好心人。

    「很難不去注意一個高貴典雅的東方佳麗,從舞會一開始就板著一張臉,拒絕所有的邀舞,而只是站在長桌邊拚命喝雞尾酒,吃東西。」他笑著告訴我;我好像看到Miles的臉和他的重疊在一起,老天!一定是酒喝多了。

    我不好意思地聳聳肩,沒說話。

    「穿不慣高跟鞋?這是我對你今晚的表現唯一的猜測。」

    「嗯。我穿了高跟鞋就不太會走路。」

    「這很正常。我也試過,我很想知道她們是怎麼在上頭保持平衡的。」他一本正經地告訴我。

    很難不去想像一個大個兒男人努力想在細細的鞋跟上踏穩腳步的樣子我忍不住微笑了起來,心情變得好多了;也許這一晚還不算太糟吧!

    車開過來,我向這個很像Miles的好人致謝:「謝謝你幫我這麼多忙,你是個很棒的傢伙,祝你今晚遇到個美麗佳人!」

    「不客氣;我想,我已經遇到了。」他執起了我的手印上一吻,很不可思議的,竟引起我心裡一陣悸動,這是不是太

    在我把車開走之前,他又敲敲我車窗,告訴我一句話:「不管你心煩的是什麼,記住,永遠不要放棄希望!」

    我納悶地開走車,百思不得其解他的意思。

    回到宿舍已經不早了,我卸掉百年難得一化的妝,在熱水裡泡了好一會兒僵硬的腳趾。把芬交給我的「神秘禮物」—一個大大的紙袋捧上床,打算來個睡前驚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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