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頁 文 / 史桑迪
從紙袋裡抓出一本硬殼的大本子—高中同學錄,我急急地開始翻找我熟悉的身影;Miles和芬都是當屆的熱門人物,幾乎大半的照片都有他們。我彎著嘴角一頁頁翻過去,看著那個稚氣未脫的Miles領科學獎、領校隊最佳球員獎、當選年度校園王子最後翻動的手指停了下來.
那是我們那一夥人的合照,在某個已經忘了名字的籃球場拍的,大夥兒一起去幫Miles加油.那一天他意氣風發地贏了球,咧著大嘴笑著把我摟在身前,照片下面龍飛鳳舞地簽了幾個字:
ALostDreamMilesDouglas
失落的夢?不知道Miles指的是他的年少青春,還是懵懵懂懂的年少情懷?不過他大概作夢也沒想到,十年後我們還會重逢在這個我們相遇的城市,以完全不同的身份、心情和想法再作了一次徹徹底底的相知、相惜、相愛、相守。
紙袋裡還有東西,我在掏出來的一瞬間僵在那裡無法移動。
精緻的雕木框裡擺的是一張很美很美的照片,角度、燈光都取得恰到好處;一株好大的聖誕樹前,普羅米修斯像的正前方,一個英挺的男子剛剛把跌在地上的女朋友拉進懷裡,她擠著笑容,一臉怪相地在向男朋友抱歉:「Miles,我已經老到不適合這麼劇烈的運動了」
我從來不知道我們眼神中交換的寵溺、愛嬌、溫柔和綿綿意是那麼明顯、那麼柔和、那麼美,比每一幀海報都來得真,來得扣人心弦,即使拍攝者不是像Josh這種提名普立茲獎的大師,也很少有人會錯認那種「我的世界只有你」的眼神。
也許這樣就夠了!我已經何其有幸和這個真心相待的男子擁有同樣的一段生命,或者是老天覺得這樣就夠了?!
擁著一個個對我笑的Miles,和一顆滿足的心,我一覺到天明。
第二天下午才有班,我賴到十點多才下床,還在洗臉時,電鈴聲就響了。我匆匆在臉上潑潑水就趕去應門。
Rose站在門外,一手挽著Emily,一手捧了一個木製的小箱子,箱子裡有幾個檔案夾和一些類似辦公室文具的東西。
「嗨!Emily,」我先朝昏昏欲睡的小女孩打了招呼,「嗨!Rose,有事嗎?」
「地檢署今天把這些東西送來給我」Rose用細細的微弱聲音告訴我;我忽然知道那些是什麼東西了。
「OhRose」我不曉得該說些什麼。
「我沒事!只是又開始有些傷感;你知道,他真的是一個好哥哥」她揉了揉紅通通的鼻子又說道:「我覺得你比我更有資格擁有這些東西!」說著,把箱子塞到我手上,毅然決然地向我一瞥,回頭駕車離去。
第二十節
我呆呆地捧著箱子回到房子裡,小心翼翼地翻了翻裡頭的東西。檔案夾的內容裡幾件處理中的案子,沒什麼特別。其他的文具、留言、零零碎碎的小紙片、很多很多報告、插著各種筆的筆筒都是一些很平常的東西。Miles離開的時候是耶誕假期,桌上放著新舊兩本備忘錄,我隨手翻了翻,很驚訝地發現自己的名字在上頭;帶Kay去Bob』s、帶Kay去看thefantastics,有時候只是簡簡單單地寫了「Kay」。新年度的那本我出現在情人節,剛過去不久;Miles在二月十四日那一格寫了「Kay」,還用紅心框了起來,可惜我永遠都不會知道他的計劃了。
大略瀏覽過整個箱子的東西,手上的電子錶正好響起整點的嗶嗶聲。十一點鐘,離我的上班時間還有兩小時,不急。我慢慢地把散在地上的東西一件一件收回箱子裡;我能保留的Miles,也只有這些了。
在放最後一個檔案夾時出了點小意外,一個黃色的檔案裡滑出了幾頁,和一封封好的信。我打開檔案打算把東西歸位,卻發現大有玄機。那是個沒有名字的檔案,內容是一個已經判決的訴訟,關於股市的內線交易案;被控涉嫌的是華爾街一個有名的財團負責人,手下有好幾個企業,我常在報紙的金融版和社交版看到他;這傢伙最後因為罪證不足而無罪開釋。檔案並不完整,只有部分的開庭記錄和簡報,還有那封信。信封上的收件地址是那個財團總部,收件人寫著CharlieNelson,連郵票都貼好了,不曉得為什麼沒有發出去。
弄好檔案後我放回兩本備忘錄,舊的這本露出了一角小紙片,我翻到夾紙片的那一頁看個完整。那是張中國餐館的名片—金鳳餐廳,我好像在唐人街見過這個名字,但記得已經結束營業了。夾名片的那一頁—這算巧合嗎?—是那個內線交易案宣判的日子。
看起來這像是個很平常的案子,但直覺告訴我沒這麼簡單。看看表已經十一點半了,我把東西收拾進箱子,留下信和名片,先弄點東西給自己吃,換套衣服;如果動作快一點,我還來得及在上班前跑一趟華爾街,我打算自己把信送去,再看看能挖到什麼奇怪的東西。
到了大樓我才想到現在是人家的午餐休息時間,恐怕是挖不到寶了。沒想到上了七樓一片亂哄哄的,一大片牆上不斷閃動著紅紅綠綠的數字,電話聲、叫囂聲、報價聲不絕於耳,沒有人在意現在是午休時刻了。這就是信封上載明的地址—一家證券交易所,以它和Miles的案子的相關性來看,我倒是一點也不驚訝。
似乎沒有人有空停下來讓我詢問一下。每個經過我面前的人都匆匆忙忙地趕向他們自己的目的地;不得已的情況下,我只好打斷離我最近這張辦公桌主人講的電話了。
「抱歉,我」
「什麼事?」那人手摀住話筒,詢問性地看著我。
「我找一位CharlieNelson先生。」
「Nelson」他抬起頭四處張望了一下,最後視線集中在我身後某一處,出聲叫道:「嘿!Nelson,這位小姐找你。」
這一驚非同小可,這位CharlieNelson就是昨兒個舞會上那個很像
Miles的怪好人。卸下了晚宴服和領結,今天他的長褐髮在身後紮成一束,領帶半扯開掛在脖子上,袖子捲到手肘,和這裡每一個股票經紀人一樣,一副忙得灰頭土臉的樣子。但是我沒忽略他的面無表情中一絲那算什麼?驚喜?
「你是CharlieNelson?」我毫不掩飾我的驚訝。
「而你就是要找我的人?」他似笑非笑地問我。
「沒錯。我替一個朋友送信來。」我直接切入正題,把手上的信交給他。
「沒想到我們這麼有緣,這麼快又見面了。」他看了我一眼,才仔細瞧了瞧信封。
「我想這應該是你的信錯不了。」我看看時間,還有三分鐘就該走了。
「為什麼這封信不是郵寄過來而由你轉送呢?」
「呃我的朋友—也就是那位發信人—出了意外,這是他出事前預備好要寄的信,我是後來才發現的。我想大概已經晚了許多,但還是親自送來,也算替他完成一件未了的事吧!」
「是很親近的朋友吧?讓你為他這麼盡心。」這個人有點怪異的細心—又有一點像Miles了。如果不看眼色和髮色,我想我很難分出Miles和這位Nelson先生的不同—他們連笑起來臉上的線條都相似得教人心驚,甚至連撼動我心神的感覺都一樣。我得一再提醒自己Miles不笑時,那種執法人員冷峻的氣質,而這個傢伙有些類似「說客」般的邪氣。
「沒錯。他是我男朋友。」很簡單地回答了問題,「我想我該走了。」我邊說邊往電梯移動。
「謝謝你替我送信來。」他也跟來陪我等電梯,「你很愛你男朋友,是嗎?」電梯開門的時候他問我。
「對!」我的答案和電梯門關得一樣簡潔有力。
整整八小時的工作時間,那張名片在我手上轉了不下數百次;除了忙醫院的事把它扔進口袋以外,我一直思考一個問題:Miles和這家餐廳到底有什麼關連?最簡單的假設是他到這家餐廳吃飯,隨手帶回了這張名片。但這個假設很快被我推翻,因為Miles的文具中有「名片簿」這樣的東西,而且他確實有利用。那個假設只能勉強解釋名片的由來(而且還不一定對),並不能說明它被慎重其事地夾進備忘錄的原因—它和Miles一定關係非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