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花魁劫

第32頁 文 / 梁鳳儀

    跟客戶吃一頓業務式午膳還可以,免得過就不必作晚飯應酬,說到底,氣氛並不一樣的。

    我已領教過江湖傳聞的威力,真可以無事化小,小事變大。何必在有選擇的情況之下予人口實。

    當然,我決非對謠言退避三舍,問題在於麻煩惹上身是值還是不值?

    為這個叫馮坤的人,當然的不值。

    為潘浩元呢,我還真有理直氣壯的胸襟予以支持。不必為人言而妄自犧牲一個好朋友的約會。

    星期天早上,我答應跟潘浩元去粉嶺打高爾夫球。

    我並不認識運動,從前,賀敬生不崇尚這些玩意兒。故此我無緣接觸。

    近日,潘浩元跟我說:「一天到晚擱在冷氣辦公室內會使人的紅血球不活躍,皮黃骨瘦的,對中年人的健康尤其有壞影響,你應該嘗試運動。」

    我信任潘浩元。

    每次看到他那亮得發光似的古銅色皮膚,我心就微微牽動。

    跟賀敬生那白淨溫文的模樣相比,無可否認,潘浩元有他另一種神采。

    事實上,星期天也是最難過的日子,連電視節目都好像不怎麼豐富,群姐又放假,只我一個孤伶伶的在家,更添寂寞,更易胡思亂想。

    跑到外頭來曬曬太陽,吸一口新鮮空氣,最怡人、最暢快。

    當然,高爾夫球會是本埠豪富集散地,我跟潘浩元這一出現,可能引起的傳言更加不徑而走。

    然,以為躲起來,好事之徒就會得放過自己,就未免天真了。

    就算今日賀容璧怡要為亡夫盧墓三年,也會有人認定我是挑塊偏僻之地好會情夫去。

    人要不信任人,正如天要下雨一樣,都是沒法子之事。

    還不是那老話,只看麻煩惹來是否值得。惹下了麻煩之後又如何處理,那才更重要。

    我並不介意為潘浩元而添些少煩惱,事實上,迴避友情,也太過得不償失。

    一直跟著潘浩元,踏在如茵的青草地上,晨光曦微,暖和而不酷熱,那麼的恰到好處,實在舒服。

    潘浩元邊走邊向我解釋高爾夫球的種種,我對任何新鮮事物,開頭的吸收力總是薄弱的,自信心又不強,教我什麼也是似懂非懂,然後,突然有那麼一天,就開了竅似的,完全揮曬自如。

    想著,也不禁笑了起來,跟浩元說:「從前敬生教我跳舞,他說像推一個大雪櫃,教得他心灰意冷,宣佈要放棄之時,我就像著了魔似,輕盈得一如小鳥,滿場飛。敬生只張著嘴巴,驚駭得說不出話來,好笑不好笑?」

    「你大概是把資料先貯存在腦裡,積聚到一定份量,才發揮作用。像你對金融業的領悟與發揮,看似是奇跡,實際上是其來有自。」

    潘浩元頓一頓,再說:「你是個慢熱的人。」

    說這話時,他傳注地看著我。

    我沒有說什麼。

    放眼前望,只見滿目青蔥,一派祥和。

    這高爾夫球會是本城富貴的其中一個表徽。入會的資格,一就是六百萬元真金白銀入會費,一就是富有與高貴的身份地位。

    名望與財富,講的都是積累。

    感情,其實都是一樣。

    我和敬生的關係與深情,乃窮半生時間,點滴累積而成。

    要凌駕其上,取而代之,談何容易。

    潘浩元看我不造聲,說:「我其實不應該亂說話,你很難得肯答應出來走走。」

    我不要他疑心,因此說:「沒有,你沒有。出來走走也正是求之不得。只怕走在你身邊,添了負累。」

    我是真心誠意的。

    外頭的謠言,若能惹出苦惱來,也不只我一人承擔。

    並不能凡事都只看到自己的困難,而認定對方應份相陪。

    潘浩元自明我之所指,竟爽朗的哈哈大笑:「絕對不算負累,對我而言,那是一個最美麗最美麗的誤會,但願成真。」

    他是一時間禁耐不住興奮,把如此一句露骨說話講出來了。

    我只能裝作聽不見。

    潘浩元豪邁的笑聲,像他打出的球,氣勢如虹地跨山越嶺而去。

    究竟他要對準目標,打多少棍才能人洞,那真要看他的本事了。

    回到家裡,只見賀智來了,捲伏在小偏廳的梳化上,呆呆的想心事。

    一見了我,就喊一聲:「三姨!」

    竟然眼有淚光。

    我坐近她,握住她的手。

    女兒雖一般的較兒子更讓父母煩心的事,然,有個有事會得跑回來跟你商量,或甚至哭訴的女兒,感覺上總是親切的。

    賀傑就是一個例子,這孩子可以整個月不搖個電話回家來給我的。

    自賀智跟我走近之後,還真是讓我的母性得以好好宣洩。

    「跟潘光中鬧彆扭?」我問,還會有別的什麼煩惱事沒有?

    「我跟他一刀兩斷了好不好?」賀智問。

    要真有心斷絕關係,怎會跑到人前去問意見呢?

    還不是仍有剪不斷,理還亂的階段。

    「你要真捨得,也無所謂。」我故意整她。

    「三姨,」賀智嚷道:「你都不為我著想。」

    「我怎麼不為你著想呢?是站到你這一邊去,才希望你狠得下心離他而去。」

    「你是說光中人不好?」

    「人好有什麼用?不見得這埠頭全是壞人,問題在於其人對你有何建設性,你是聰明女,還要我指點不成?」

    「可是,三姨,你是過來人嘛,我聽你的。」

    「時代不同,環境不同,不能再以我的行為作準。你若要拿我的說話,稍平一平心中的不忿,又有何難?為你自己的心上人,作多少犧牲,吞多少委屈,有那個女人不願意?可是,這又是否公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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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尾聲】

    「我就是這麼想,我愛光中原來比他愛我多。」

    「世界難有半斤八兩的感情關係,只要不差太遠,也就要算了。」

    「三姨,你這是叫我屈就下去。」

    「唉,真為難,我都不知如何教你!」

    事實的確如此。擺明車馬,關係要如此拖泥帶水下去,賀智就得吃一輩子的虧。

    然,勸她離開潘光中呢,以後漫漫人生路上,是否有緣再遇上一人!誰能料?

    枕冷襟寒,精神無寄,也是太淒涼了,叫她怎生好過?

    真是左右為難,不知如何是好。

    「這樣吧!給光中認真地說一說,他也應該拿定主意,聲音兩邊走,對誰都不公平。」

    「我跟他說了,每次拉下臉來討論這事,他就說我愛他不夠,說我不明白他的苦衷與處境,又說我猴急,不肯等一等,讓他想辦法去。怎麼想呢?要有心解決問題,總有辦法的,困難得過香港主權爭奪戰?中央大國都是好好坐下來就得出了個結論了。一味的要人家等,等到幾時?九七還有個期,我就沒有,氣人不氣人!我這就翻了臉,躲到你這兒來!」

    不能說賀智不對。

    「究竟問題在那兒了?」

    「捨不得孩子,此其一。那一邊要的瞻養費可能數目很大,光中身邊根本沒有現錢,財政大權仍在他父親手上,此其二。」

    第一個難題,是人之常情。

    至於第二個呢,潘浩元猶在盛年,他要不幫兒子一幫,實在沒法可想。

    群姐在這個時候走進來,說:「三小姐,小潘先生來找你。」

    「快去見他,尋上門來了!」我說。

    「群姐,請你跟他說,我已經死掉了!」

    「三小姐,快快別說這種話!」

    「真的,心死跟人死有什麼分別?」

    「那就去見他一見,把話說清楚,既已尋到我這兒來,他是有悔意的。」

    「話已經講盡了,他佔的便宜還少呢!他這等人材打著燈籠沒處找,難道我的就不是了?」賀智不服說。

    「三小姐這話說得也是!」群姐慌忙附和。「就恕我多言,是他那太太攪的鬼是不是?小潘先生倒是個真心誠意的樣子呢。」

    「群姐,你親眼見的,我老爹也是真心誠意了十多年二十年!」

    「三小姐,我給你去求支籤去。」

    「對,順道給我打打小人,那潘光中是十月初四生的。」

    賀智越說越生氣,別過臉去,決意不出去見潘光中。

    我看也只好由我上陣,趁機認真的跟他商量一下。

    客廳上的潘光中一臉尷尬,汕訕地叫了我一聲:「賀伯母!」

    「賀智不肯見你。」我開門見山。

    「是有點小誤會。」

    「光中,不能怪賀智,她為你添的煩惱可真不少。」

    「我為她,也一樣!」

    這倒不能不同意。

    「那麼,尋個法子解決掉。」我說。

    「暫時問題膠著。我妻不肯談條件。」

    「是你無心,還是她當真無意?」

    潘光中略呆了一呆。

    「光中,時代不同,要在今日,你賀伯伯在世,我也未必再肯屈居次席,對三方面都不好。賀智忍到今時今日,已經是對你極好的表示。你若再猶疑不決,到她立下心意遠去時,就挽回不了,你回去想清楚。」

    「是,賀伯母。」

    「且,光中,也應付予你妻應得的自由機會,扭在一起蹂躪青春,培養自己往死胡同裡鑽,日子有功,積習難返,更悔之已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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