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頁 文 / 候文詠
但是我親愛的老婆可不這樣認為。
「親愛的老公,你為什麼要把垃圾到處亂丟呢?」
「那是書,不是垃圾。」
「如果是書,為什麼不放在書架上呢?」
「那有特別的意義啊。」
「我實在看不出來,苦苓的「校長說」丟在沙發上有什麼意義?」
「只有那種書的每篇長度,剛好適合電視廣告的長度。」
「那抽水馬桶上面那本馬克斯的「資本論」,你又怎麼說?」
「我看了會想大便。」
「我不管你怎麼說,你把書弄得像垃圾。」
「親愛的老婆,那是書呀。」
「如果你不把書裝到架子上或是你的腦子裡,我實在看不出書和垃圾有什麼差別。」
書權之不得伸張,可見一斑。
最近我看莊裕安醫師寫的書「一隻叫浮士德的魚」,裡面提到出門不帶書,比不帶錢還要叫人不能心安。看了真是直呼爽快,覺得於我心有慼慼焉。想我們當初談戀愛時,在適度的光線、角度、氣氛之下,我稍舞文弄墨,談書論藝,我親愛的老婆那種著迷的眼神,與今日的書本垃圾之爭,實在是不可同日而語。是可忍,孰不可忍。我當下決定非得再出來為書申訴一番不可。
在一個陽光明媚、空氣清新的早晨,我買了一大捧的瑪格麗特花,插滿了家裡的花瓶。並且還難得地做了一頓早餐。就在我親愛的老婆快樂地享用著咖啡、荷包蛋、火腿三明治時,我愉快地回憶起我們當初的情景。
「你還記得當初我送花給你的情形嗎?」
「你當初還說永遠不讓花瓶裡的花凋落,還說花是你不變的心情,我怎麼會不記得?」
事實上那句話是在生死存亡的時刻說出來的。因為有個傢伙也和我一樣頑強地在她住處的花瓶裡插花。我的處境真是危急的。根據我親愛的老婆後來的回憶,如果那傢伙的英俊瀟灑有八十分,那麼我只能得五十九分。雖然我從沒見過我的對手,可是每次我坐在她的客廳,那盆觸門驚心的玫瑰花就會囂張地湧入眼簾。每回花都新鮮得很,我可以確信那是剛剛換過。
我們坐著聊天,吃東西。可是我不再覺得那麼有趣。一大捧的玫瑰花,好像是自己的領域掛上了別人的國旗。再也沒有比維護自己的主權完整更迫切的事了。從此之後。我也加入了買花的行列。我的花是瑪格麗特,淡淡的小白花。
「淡淡的小白花,永恆浪漫,勝過無數個短暫的激情。」
流言不斷。有人告訴我,冬日的午後,他們在校園裡的楓林大道漫步。然後是我的對手是有車階級的高能力消費者……。我只是窮學生一個。當時我所做的事是每天心痛地帶著一把新鮮的瑪格麗特到她的客廳,然後面帶笑容地把花瓶上的整把玫瑰花丟掉。
「老實說,你那時候怎麼有那麼多錢買花?」事隔這麼多年,我的老婆倒想起了這個問題。
「嘿,你別看花開得正美。我自己縮衣節食,三餐吃泡麵,餓得都快枯萎了。」
「我就是覺得你很討厭,想把你嚇跑。可是你卻像個牛皮糖似的。」
「我買到最後,連花店的老闆都同情我的遭遇,硬是鼓勵我,賠錢也要賣花給我。那一陣子就是做夢都會夢見玫瑰怪獸。好不容易把它砍掉,不久又長出來,愈長愈多,機乎要把人吃掉。」
「倒是有點被你的毅力感動。」
慇勤,體貼,誠意,耐心。體力與精神的拉鋸戰。金錢與時間的消耗戰。雖然我漸漸有了一些優勢,可是仍然可以看見玫瑰花。敵人仍在苟延殘喘,我還可以感受到他存在。是不是我的努力還不夠?是不是我仍需等待時機一舉殲滅玫瑰王子呢?
終於機會到來了。
「那時候雖然和你約六點,可是愈想愈不甘心,就這樣掉入你的愛情陷阱。於是決定不理你,自己跑去逛百貨公司。我想試試,看你到底多有耐心,如果你失去耐心,不等我了,那就作罷。萬一你真的等我,可是卻對我發脾氣,那也作罷。」
事實證明歷史是站在我這一邊的。等到十一點半我親愛的老婆從百貨公司逛回來,她可睜大了眼睛:
「你怎麼還在這裡?」
「我們約好的,六點鐘,你忘記了嗎?」一臉忠厚老實樣。
「我是記得。可是你等這麼久,難道一點也不生氣嗎?」
「不會。我反倒是擔心,怕你出了什麼事。」
「現在我回來了,你怎麼說?」
「看到你回來,我就放心了。」全世界最溫柔的男人,「好了,那我回去了。好好洗個澡,祝你有一個好夢。」
「你真的不生氣?」
「我一輩子都不會對你生氣,你知道的。」
在那一場決定性的戰役中,我的柔情似水大獲全勝。不久玫瑰王子節節敗退,被我消滅得無影無蹤。
「我是覺得像你這樣的男人,雖然沒有絢爛的外表,可是你有耐心,對我又很好,可以容忍我,或許是比較可靠吧。」我親愛的老婆的如意算盤是這樣的。
我的瑪格麗特戰爭的勝利並沒有為我帶來很久的快樂。我很快發現光靠一個男人,要使花瓶的花永遠不凋謝,不是那麼簡單的一件事。不久,瑪格麗特被換上了花期較長,花型相似,花價也比較便宜的小雛菊。
「瑪格麗特太嬌嫩,我覺得溫室的花朵根本配不上你的氣質。所以要改成小雛菊。看似嬌弱,其實堅忍,有傲骨,多麼叫人傾倒啊。」
慢慢換成了小雛菊。漸漸,花朵並沒有凋零,只是看不到了。
現在我親愛的老婆望著那捧瑪格麗特花,有點出神了。
「你不是那麼有耐心的人,我知道。」親愛的老婆發問了,「那時候你為什麼那麼有耐心?」
現在終於問到重點了。我必須告訴她是因為有書的關係。那天晚上,我從六點鐘到十一點半,正好看的是馬奎斯的「百年孤寂」。她回來得太早了,螞蟻把小孩搬走那一段都還沒有看完。在往後無數次等待中,我真的一點也不生氣,因為我有對付無聊的最佳解藥--書。書對我們的愛情作出了這麼偉大的貢獻,因此,無論如何,我們不可以把它當成垃圾對待。
我抬起頭看到我親愛的老婆,看到她臉上的表情。我立刻明白,書--完全不是她預期中的答案。我猶豫了一下,馬上作出標準的正確回答:
「那是因為我愛你啊。」標準答案!愛情暴力又一次成功地蹂躪了真理。
我親愛的老婆可滿意了。她心滿意足地看著瑪格麗特花,好久,終於回頭告訴我:
「下次買小雛菊就可以。別老是出手那麼大方,知道嗎?」
第五章
歷史往往存在人的記憶中。而人的記憶往往因為主觀的因素經過時間的腐蝕之後,發生了改變。因此,基本上一件婚姻,或者是愛情開始有所謂歷史這回事時,歷史應該是錯誤的。
截至目前,我與我親愛的老婆仍有一件懸而未決的公案,那就是當初到底是誰先勾引誰。
這事一談起來就傷感情,我的老婆一廂情願地認為是我主動去招惹她:
「在我還年輕得不知道怎麼拒絕一個男孩子的時候,就被你騙走了。」她一口咬定是我甜言蜜語,花言巧語去誘拐她。不但如此,目的達成之後,得了便宜還賣乖,反過來說是她來勾引我。
可是我卻覺得是她先用眼神來勾引我,害我為她神魂顛倒。你別看捕蠅草靜靜地開在那兒不咬人,可是她吸引蒼蠅,一旦蒼蠅沾惹上去,立刻被捕蠅草一口吃掉,化作春泥更護花,成了捕蠅草的養分。
「我才不想勾引你呢,是你自己自作多情,以為別人的眼神都在勾引你,蒼蠅那麼多我就吃到你這一隻,差點沒嗆死。要不是你巧言令色,把我騙得暈頭轉向,到處都是蝴蝶蝴蝶天上飛,我幹嘛吃你這只蒼蠅?」
「哎喲,哎喲,當初是誰告訴我的,你全身上下就是這張嘴巴最壞,可是我偏偏最喜歡你的嘴巴。現在怎麼又變成巧言令色了?」
「那也是你用了什麼妖術把我麻醉,我才會說出那麼沒水準的話。你是麻醉醫師,這種把戲你最會了。」
「我是花言巧語沒錯。可是比不上你的沉默寡言。有首歌唱得好,她的安靜全是假裝的。你就是這樣,作端莊賢淑狀,根本就是扮豬吃老虎。我就是這樣傻傻地中了你的圈套的。」
「你又在巧言令色了,連我爸爸都說你巧言令色。」
「我到你家去那次可是一句話都沒說。講我巧言令色太冤枉了吧。」
「就壞在你一句話都不說。簡直太離譜了。」我親愛的老婆抱怨了。
「那也是你教我的。你再三叮嚀,你爸爸最討厭愛說話的人。」
既然要提起歷史,這件事就有說明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