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頁 文 / 亦舒
我說:「他很少陪你──」
「是的,陳先生常常忙他的生意。但是有幾個男人會有空天天在家陪妻子呢?除非是吃軟飯的丈夫吧?做妻子的,應該瞭解到這一點,體諒他,是不是?」
她樣樣說得這樣合理,使我目瞪口呆,動彈不得。
「到底是怎麼回事呢?難道我給人的印象,是很不開心嗎?恐怕不見得吧?」她問我。
「這──」我也回答不出來,但是印象是先入為主的,我一直覺得她不開心,要我解釋,我卻無從說起。
她用很低柔的聲音說:「你錯了,家明。我嫁陳先生,並非為了錢,我們的生活,也並沒有不快活。這樣的日子很好。我願意就此過一輩子,我今年卅五歲,差不多可以做你的母親。你的好意,我很感激,但是我不是你想像中那樣的人,你知道嗎?」
我還是呆著。
但是我剛要告訴她我愛慕她。
我滿以為當我說出心中的話,她會痛哭起來,把平時的矜持一掃而空,然後我會使她得到瞭解,使她的煩惱一掃而空,她可以有機會重新做人。
但是她的反應是完全出乎我一願料之外的,我真的完完全全失望了。
「你是這樣的年輕,當你年紀大一點的時候,你就會知道,世界上還有很多東西,是比愛情更可貴的。我們中國人,講的是恩愛,情義,愛上有恩,情下有義。我與陳先生的事,相當複雜,未必是你所能瞭解的,但是我絕不苦悶,決不悲傷,也沒有不滿,你明白嗎?」
她還要說得怎麼清楚呢?如果我再不明白,也不好算是人了,我低下了頭,緩緩的站起來。
我完全會錯了意,表錯了情,找錯了對象。此刻我看她的臉,找不到一點點的憂鬱。
這個時候,門被打開了,一小群客人湧了進來,陳先生帶來的。他笑得很自然。
他對他的妻子說:「我正在找你呢。」
陳太太立刻迎了上去,與他們打著招呼,說著道歉的話。
我悄悄離開了陳宅。
站在大門口,我呼吸了幾下。我是一個這樣的笨人,我是這樣的單純,我居然天真到這種地步。我已經二十歲了。二十歲不算太小吧。我怎麼可以冒昧到這種地步。
我慢慢的踱下那條路,慢慢的走著.
這時候的天氣,已經沒有開頭那麼冷了。但是還是有點寒意。我一個人走到市區;叫了部車子.
我把陳太太當作被困在堡壘的公主,陳先生是那個老巫師,魔法無比。我想充勇士,去把她救下來。我的確是很無知的。
她沒有取笑諷刺我,是我的幸運,但是我以後決無顏面再上陳宅去了。那輛街車,一直朝家中駛去。一切都像一個小小的夢一樣。
我依然是愛慕她的,毫無疑問。我甚至會更加敬重她,雖然她的本性,與我想像的完全不同。
我還是記得,那個寒冷的冬天,我去送文件,音到她那種又冷又艷又怨的樣子,今天她完全不同。我不知道她有沒有騙我,但是她的臉色看上去很誠懇。
現在我只有祝福她與陳先生快樂,正如她自己所說的那樣。她會在我心裡,存在很久。
車了停了下來。
司機說:「到了。」
我付了車資,下車。看看家裡,看看靜靜的街上。爸爸一定會問我為什麼早退,我會說胃裡不舒服。而陳太太,她無異是個好人,她會替我打圓場。
一切不過是個小小的夢,在年紀很輕的時候,一個人總會做點荒謬的事。
遠客
他來的時候,我記得我在織絨線衣。正在為那只極難收的小袖子皺眉頭,門鈴就響了。
大清早便有人來;我放下毛線衣開門,門外站著一個陌生人。
我們這裡對於陌生人,一向防範很嚴,我馬上起了戒備之心,問:「找誰?」有時候一個女孩子住在一個屋子裡,不能不小心一點。
「李君儀小姐?」他問。
「哦。」我馬上笑了一下,「是我,那一位?」
「我──從英國回來。」他說:「我姓趙。」
「請進來坐,趙先生。」我說。
「我是陳家均的朋友。」他又再詛明。
我不再懷疑了。「是家均的朋友,也就是我的朋友。」我說:「請進來。」
「好好。」他說:「我不客氣。」
他穿著一件長袖子襯衫,年紀不會比家均輕,但是廿多卅歲的男人,看上去總是像個大孩子一樣,女人就不行了,我忘提醒自己,已經廿五歲了。
我倒了一杯茶給他,另外切了一盤水果。
「謝謝。」他自椅子裡起來,欠了欠身。
我向他笑了笑,我心裡面焦急得不得了,既然是從家均那裡來,應該有點消息,我渴望知道。
果然他說:「是家均要我來看你的。」
「是嗎?」
「我跟家均是同學,我早回來,他給我這個地址,叫我來看看你,同時有一樣東西要交給你。」
「東西?」我問:「他也真是,還買什麼禮物呢,希望不是太貴重的東西就好了。」
他微笑了一下,凝視了我頗久,不出聲。
我稍稍有點一不耐煩,我問:「請問是什麼東西呢,趙先生?」
他掏一掏口袋,「唉呀,我忘了從旅館帶出來。」
我心裡想,這個人怎麼這樣粗心大意?家均就不會有這種毛病。
「那──我改天到你旅館去取好了。趙先生住在旅店裡,是不是此地沒有家人?」我問。
「是,我家人不在這裡。」
「哦。」我應了一聲,與一個陌生人,有什麼話好講呢?不過是客套幾句罷了。「自從我母親去世之後,我也是一個人了。」
「一個女孩子?」他的語氣帶點同情,四周打量了一下地方,又自己與自己點點頭。」
我不需要任何人同情,我年紀也不小了,但是無論如何,他是好意,我該領這個情。
「地方很大,收拾得很乾淨。」他說:「不怕冷清嗎?」
「這裡有三個房間,」我說:「屋子是家父多年前買下來的,只是光線暗了一點,是不是?」
「光線暗只有好,顯得涼快,而且這裡的屋子天花板高,很漂亮。」他說了很多。
「謝謝你。」我點了頭。然後我問我最關心的問題:「家均好嗎?他近況如何?」
「他──沒有寫信給你?」
「有,但是說的話,總是很不實際!」我帶點甜蜜的說:「也許他不想我擔心,但是我不以為一個留學生的生活全部通到那裡去。」
「是的,是相當清苦,我們都是半工讀的學生,拿的獎學金只夠溫飽而已,生活享受是談也不要談了。」
我注視他一下,這位趙先生好像是個不錯約人,談吐也不俗,很有見解,我隨即想到,他是家均的同學,倒底也是大學生啊,不禁啞然失笑了。
他好像很留心看我的表情,這使我有點不好意思。
「趙先生沒有女朋友嗎?」我問。
「別叫我趙先生,我叫趙俊,朋友都叫我小趙。」
我笑了。
他說下去,「我沒有女朋友,一個都沒有,以前也認識過幾個女孩子,都沒有什麼結果。」
「沒關係,年輕時候戀愛,是比較靠不住的。」
「李小姐──你與家均認識有多久了?」他問我。
「五年。」我說。
「他到英國也有三年了吧?」他問。
「是的,有三年了。」
「他最近在信裡寫些什麼?有沒有提到過任何重要的事?」
我心裡有點奇怪,他一直問這個幹嗎?
「沒有呀,除了提一下考試之外,沒有其他的事。」
「考試?」趙俊問:「那個考試是一個月前的事了。」
「啊,那封信的確是三星期以前的。」我說:「他很忙,平均兩個星期寫一封信。」
「啊。」他應了一聲,沒有下文。
「你怎麼了?」我笑,「你以為家均非得每天給我一封信不可嗎?我們到底是大人了啊。」
「是是是。」他又一疊連聲的說。
我覺得我袒護家均有點過了份,老實說:兩星期一封信實在不算太勤,但是他畢竟是很忙的。
他看看手錶,「李小姐,假如你不反對,我想明天同樣的時間再來,現在先告辭了。」
「好,請你明天來吧,不過,趙先生,請記得把家均托你帶來的東西帶來。」我說。
他低下了頭:「好!明天見,李小姐。」
「謝謝你。」我送他到門口。
他又向我微微欠了欠身子,走了。
我關上了門,收拾了桌上的杯碟,呆坐在沙發裡。
那堆毛線仍在我身邊,但是我不想再去碰它。
家均走了三年,也該回來了吧?這個趙俊,不是也學成歸國了嗎?我記得在家均去的時候,他叫我等他。我說:「家均,我會等,等到你回來。」
後來我便一直在等。
我的心念很決,儘管有一些男孩子來約會我,是總是設法避開他們,我自己也沒料到意志會這麼強。但我總是想,家均實在待我太好,我要對他忠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