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回南天

第27頁 文 / 亦舒

    幾乎每一個人都曉得我有一個男朋友在英國,他回來之後,我們隨時可以結婚。

    母親去世,對我來說,是很大的打擊,但是我也克服了這一點。媽畢竟也是六七十歲的人,傷心有什麼用。憑著親戚的幫助,與我教書兩年的積蓄,居然也將喪事辦得很體面。

    但是就如那個趙俊所說,我是寂寞下來了。

    一間老屋子裡,只住我一個人。要超出去,又怕房客難,更不方便。反正我的收入夠開銷,也就算了。這些日子來,唯一的快樂,就是希望家均能快點回來陪我。

    這一次他叫這位趙先生來,事先也沒有通知我一聲,不知道叫他帶什麼給我?

    但是這無異是意外的驚喜,我馬上寫了一封信給家均,說趙先生已經來過了。另外我又提了一些瑣瑣碎碎的事情。三年來只憑看相片與寫信,這種日子,實在蠻難受2

    今天又是星期六,星期六的下午,全層樓的人都出去了,我想,只剩我一個人在家裡。

    如果我那些女同學不是每個有了家庭,倒也可以請她們來與我作個伴。我拿起了絨線又織了兩針,終於放了下來。

    我跑到窗口去站了一會兒,然後開了電視,看了兩個節目。廿五歲的獨身女子,實在沒有什麼可做的。

    我希望下一封信,下一封信,家均會告訴我他一個回來的確定日子。

    本來很平靜的心情,被這個陌生的客人攪得有點蕩漾了。

    第二天是星期天,趙俊很準時。

    我替他開門,他經過一夜的休息,精神好得多了,他實在是一個很年輕的男人,但是因為態度穩重,所以感覺上好像比實際年齡大。

    他帶來了一大籃水果,我抿著嘴唇笑。

    「幹嗎那麼客氣?」我問。

    「哦,應該的應該的。」他說:「外邊真熱,忽然回到這樣天氣的地方來,有點不習慣。」

    「請坐吧。」我說:「我替你去倒杯水。」

    我拿著水出來,他坐得舒服的樣子,已在用手絹擦汗,隨和得叫人產生一種親切感。

    「要進洗手間嗎?」我問他。

    「不用咻,把這裡當自己家,像什麼話?」他笑。

    我看著他。他今天把家均所托的東西帶來了吧?

    他也看著我好一會兒,我老覺得他的神情有點怪怪的,好像一直在擔心著什麼,隱瞞些什麼。但是這種感覺,一閃而過,我也沒有詳加研究。

    「哦,對了,」他說:〔我給你帶來了這個。」他從口袋裡摸出一隻小盒子,遞給我。

    這是家均給我的,一眼看就曉得是只首飾盒子。

    我打開一看,裡面是一條項鏈,細細的,下面墜一個雞心,那條鏈子的花紋很特別。我很開心心。老遠帶來一件這樣的禮物,不可以說他沒有記念我的心,但是買這樣的東西,卻不是他的性格。

    我把那條鏈子扣好在脖子上,又欣賞了一會兒。

    「喜歡嗎?」他溫和的問。

    我點點頭。

    「我想今天晚上請你吃一頓飯。」

    「吃飯?何必這樣客氣?」我驚異的問。

    「我從老遠來,沒有人作伴,特別請你,」他說:「希望你不要拒絕,而且你還說過,家均的朋友,也就是你的朋友。」

    「好,好吧!」我笑,「陪你出去。」

    他大喜過望,「那麼我現在先回去,稍遲來接你,可好?」

    「好吧。」我說:「不過慢慢來好了,千萬別跑得滿頭大汗的,知道不?」

    「遵命遵命。」他說。

    我又說,「聽說你們學理科的人!都很少有幽默感,現在我看你與家均,都不是例子。」

    「小姐,念理科的人,比文科還活哩。」他說。

    「我現在相信了。」我說。

    「你別客氣,我自己去開門,你在家等著,別出去啊。」他一連串的說著,像當我小孩子一樣。

    等地出去了,我才發覺,這是我三年來的第一個約會。三年來沒有跟男孩子去過,一個女人不會有太多的廿二多廿三歲,我一生中最青春的日子,是花在家均身上了。

    我想那是值得的,因為我愛家均。

    我換上了我比較考究的一套衣服,照照鏡子,再稍微化妝一下,看看還過得去,再加上家均老

    遠帶回來的項鏈,又懸在我胸口,我的心寬不少。

    如果他帶回來的是一枚戒指,我會更開心。

    趙俊是在六點半來到的。他穿了一套淺灰色西裝,一條灰紅條子的領帶。

    我一向認為淺色西裝比較輕浮,但是穿在他身上,倒不覺得。

    他一進門便說:「你果然都準備好了,多年來我沒有約會女孩子了,今天我好緊張。」

    他的感覺,倒與我差不多。只不過我不便說出來罷了。

    我帶了皮包問他:「我們到哪裡去?」

    「吃飯。」他簡單的答。

    沒想到他會把我帶到這麼華貴的地方去。到了那邊,晚飯時間還沒有開始,我們喝著咖啡聊天。

    他說了關於自己很多的事情給我聽,本來一些童年、少年時代的故事,不會引起我的注意,但是他實在說得很幽默很風趣,也就使我聽得津津有味。

    我忽然想,誰家的女孩子要是認得了他,倒也是很幸福的。

    他長得相當好看,一管鼻子很挺。我記得媽在世的時候,一直說家均的鼻樑上有個「節」,雖然我不覺得什麼,但是趙俊長得又不同。

    又有人說男人最重要的是儀表,那麼趙俊的風度也不錯,不會讓人覺得陌生隔膜。

    到吃飯的時候,我們已經相當熟絡了。

    他問我很多,我也一一作答,一頓飯吃得很熱鬧。

    我問他:「為什麼請我到夜總會來?」

    「我自己也好久沒來了。」他笑笑說。

    「這地方很花錢。」我說:「叫人肉痛,如果請的是愛人,還說得過去。」我笑了。

    「人不可以這樣勢利。」他笑,「請好朋友,更值得。」

    「咦,你這論調,很新鮮。」

    「愛人會變心,朋友不會變。」他一本正經的說。

    我聽了既好奇又好笑,「那你是一輩子不談戀愛的?」我問他。

    「不見得,」他溫柔的說:「談戀愛要認清對象。」

    他好像言中有物,我不明白。「你是什麼意思呢,趙先生。」我再問。

    「你沒聽出來?」他的眼光,是那樣的磷惜。

    我更加心裡起了疑團。

    「陪我跳個舞好嗎?」他微笑的問。

    我點點頭。

    趙俊的舞也跳得不錯,開頭的時候他很禮貌,後來他稍微把我擁得緊一點,我見他並沒有過份,也裝得大方一點。

    「家均──」他說:「在倫敦有很多女朋友一

    我先是一怔,然後看他的臉,「啊!是真的?」我笑問。

    「你對他真信任。」趙俊說:「這令我妒忌,我這一輩子,就沒碰到過像你這樣好的女孩子。」

    我看著地的眼珠,他不像在開玩笑。

    「當家均告訴我,有一個女孩子對他這樣的死心塌地,我還不相信。如今親眼看見了,只好佩服他。」

    「你們──還說了些什麼?」

    「沒有什麼。其實我與他並不太接近,因為我們性格不一樣,但是同學之中只有我一個人回來,所以他托我來看你。」趙俊說。

    我覺得他有話要說,我聽得很仔細。

    「他的交際手腕很好,不愁寂寞,每個週末都有女朋友陪著,然後」

    「趙先生,」我問:「既然你們倆不接近,你又怎麼知道他每個週末都與女孩子出去?」

    「君儀」他忽然叫我的名字,「我是與他同房的,我說的不接近,是指感情,不是身體。」

    「你為什麼在我面前說他壞話?」我不悅,不肯再把舞跳下去。

    她隨我返回桌子坐下,有半刻的沉默。

    「君儀,這三年來,我再清楚家均沒有了。坦白的說,他對你的感情很特別,他認為家裡有一個女孩子對他死心塌地,只是值得炫耀,可是他並不愛你。」

    我臉上變了色,連話都講不出來,我沒料個文質彬彬的客人會在忽然之間說出這種謊言。

    「你還是不相信吧?」他問。

    我「霍」地站起來,預備離開這間夜總會,但是他把我拉住了。

    「君儀,你坐下來,我給你看一樣東西。」

    我緩緩的坐下來,我到底廿五歲了,會節制自己。

    他自口袋裡拿出一個信封遞給我。「君儀,家均叫我帶來的,不是那條項鏈,而是這個,你看吧。」

    「我相信你是一個很堅強的女孩子,你不要讓我失望。人活在這個世界上,為的是生活,生活包括很多,不止是一個男人,君儀,你聽懂了嗎?」

    「懂,」我嗚咽的說:「但是這種話,我也會講出來安慰別人,要自己做到,實在太困難了。」

    「我明白,我明白。」他站起來,踱了開去,「如果你認為可以的話,我願意陪你,兩個人一齊去忘記一件事,總比較容易。」

    我心裡苦澀,「你一定覺得我很可憐吧?」我低聲問。

    「沒有,我為什麼可憐你?我只是替你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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