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頁 文 / 亦舒
化了灰,他也還認得那樣的襪與那樣的鞋。
秘密
少女在一起愛說什麼?
這是英國寄宿學校的宿舍,規定六個女孩子住在一間房間,畢業禮已經舉行過,暑假即將來臨,她們就有各散東西,這是相聚的最後一夜。
她們團團坐在地上,找來啤酒與零食,看樣子這個晚上不打算睡覺了。
開頭的時候,不過是談談個人前途問題。
象「愛媚最幸福,考到劍橋」,「平平也不錯,到美國波士頓升學」,「炯華的計劃迄今未透露」等。
佻皮的周金容說:「回到家,無論如何先休息幾個月,你看這個宿舍,百多年歷史,像鬼屋,初來嚇得晚上睡不著,誰猜到熱水器回發出嚎嚎的慘叫聲,我還以為是哪個十九世紀洋人怨魂不散呢。」
「是可怕,」謝桂忠也說,「衛生間在走廊盡頭,半夜不得不去,真覺得陰風陣陣。」
大家頗感慨了一會兒。
劉炯華這時開口了:「各位的令尊令堂還以為大家是天之驕子呢。」
茹平平說:「我是情願留在家裡讀書的,又不是考不到好學校,不知怎地母親一定要我出來見識世界,結果拉丁文、法文、網球、梵啞鈴學了一大堆,雜七雜八什麼都懂一點,可是根本不夠時間把任何一門工夫練得精湛。」
炯華笑,「別太謙虛了。」
「總算畢業啦。」大家吁出口氣。
「記得我們向柏堅遜太太申請要求幾個華裔學生住一間房嗎,六年來她始終沒答應。」
「聽著各位苦苦哀求,她不知多痛快,心理變態。」
曹愛娟走到窗前,大霧,一絲燈光都看不見,她只看到玻璃上自己面孔的反映,「整座宿舍明天就關閉放假,現在只剩我們幾個人在這裡。」
謝桂忠笑說:「哎唷,我有點害怕,宿舍對面有座墳場。」
周金容拱手,「拜託拜託,別談這個。」
茹平平笑說:「我們這幾個人也算夠親密了,一點秘密都沒有,在宿舍裡袒胸露背,什麼沒有見過。」
炯華笑笑,不以為然的樣子,過一刻說:「人心是世上最黑暗的地方,每個人都保存若干秘密。」
平平問:「同學之間最坦誠,有什麼秘密?」
「每個人都知道每個人的事,像金容與繼母不和,平平一次考試作弊被記大過一次,哈,還有,炯華抽屜裡有酒被舍監理出來……拜託各位,將來如果我在社會上揚名立萬,千萬包涵包涵,勿把我少年的逸事抖出來。」
眾女生笑作一團。
「同學之間保存得最好的秘密是什麼?」
愛媚忽然說:「大家對梁祝傳奇必定耳熟能詳。」
桂忠說:「那故事真荒謬,華人的民間傳奇最老套。」
「噯噯噯,不能那樣說,」愛媚舉起一隻手指,「莎士比亞悲喜劇中均有男扮女裝情節。」
金容大笑,「可是你想想,睡在一張床上,能不發覺嗎?」
炯華輕輕說:「如果存心維持秘密,對方不一定察覺。」
「炯華你這理論站不住腳,幸虧你只不過打算念建築!」愛媚過去摟著她肩膀,「如果讀法律系可真慘了。」
平平笑:「如果沒有游泳班,也許可以瞞得一時。」
「那除非入學體格檢查報告亦找人頂替。」
「噯,那並非不可為。」
「這個題材太無聊了,各位同學,我們談談世界大事豈非更好?」
桂忠有點悲愴,「所謂世界大事,不過由幾個政客操縱,更加荒謬。」
這時,大家發覺炯華走到房間另外一個角落默默無語。
「炯華,過來呀,你老是有點孤僻,今晚不聊,以後可沒機會了。」
「炯華為何沒有意見?」
桂忠啖哈笑,「炯華從來不與我們談性的問題。」
「這不是性,這只是性別。」
炯華緩緩抬起眼來,「我且講一個故事給你們聽。」
「噯好,炯華講故事挺好聽。」
炯華開始:「古時一個深夜,幾個書生坐在一起,辯論世上有無鬼——」
「我不要聽我不要聽,我怕,說好不講鬼故事。」
「噓,聽炯華講下去。」
炯華笑一笑,「其中一位辯才奇佳,硬是說無鬼,另外一人與他爭得面紅耳赤,硬是說不過他,不覺動氣,於是再努力爭辯」
這時宿舍天花板那盞六十火燈泡忽然閃了閃。
金容幾乎沒哀求:「我們改講別的吧。」
其他女孩把金容按下去,「炯華,你儘管說。」
炯華說:「可是他仍然爭不過,那人惱怒,站起來,拂袖,大聲道:『何謂鬼?僕即為鬼!』譯為白話,意思是『誰說沒有鬼?我就是鬼!』抹臉,化為鬼魂而去。」
少女捫嘩一聲叫,都覺得緊張刺激,戰慄半晌。
是愛媚先靜下來,她凝視炯華,半晌她問:「炯華,你講這個故事給我們聽,是什麼意思?」
平平渾身寒毛忽然豎起來,瞪著炯華。
在這個靜寂的黑夜裡,有什麼事不會發生?
炯華嗤一聲笑出來,「我當然不是鬼。」
大家鬆口氣,往塑膠杯子裡添啤酒。
可是,炯華又說下去:「不過,我想說的是,我是什麼樣的人,你們可看不出來。」
只有愛媚仍然狐疑,「炯華,你話中有話。」
大家又靜下來,看著炯華。
屋外仍然大霧迷漫,炯華慢慢走到窗前,拉下幔子,輕輕說:「從小,我都不愛穿男裝,我比較喜歡與女生在一起,你們,明白嗎?」
那幾個女孩子像是被人在頭頂上澆上冰水,目瞪口呆,一句話說不出來,手腳不聽使喚,動彈不得。
只見劉炯華微笑地說下去:「已經是最後一次聚會了,同學之間,不必保存什麼秘密。」語氣有點無奈,亦有點淒迷。
她慢慢解開襯衫鈕扣,輕輕把襯衫卸下。
邂逅
六月的巴黎,就像巴黎六月的女孩子,穿著筆挺的牛仔褲,薄薄的棉紗T恤,時髦的卷髮,靠在路邊咖啡店的籐椅上喝咖啡,隨時從褲袋裡摸出一隻卡蒂埃打火機來吸一口煙。雖然熱,但是不至於乾燥的程度,她們或瘦或胖,都有風姿,瘦的是畢加索粉紅時期,肥的是亥諾亞。
我喜歡巴黎,有一種畸形的偏愛,朋友常嘲笑我,「她呀,她的巴黎不止月圓一點,她的巴黎有兩個月亮。」
每一年考完試,我來不及的到巴黎。我從沒想過可以去別的地方,去了也沒用,去了我也會後悔我沒來巴黎,我喜歡這地方。
來了頭三天先把錢花了再說,剩一、兩百個法郎,天天吃麵包,喝自來水,去羅浮宮。下午無聊,躺在印象派畫館的石階上曬太陽。
我常常懷疑我有點發臭,但是這不要緊。
我並不是在印象派的畫館看見他的。我在蒙馬特看見他。
他在蒙馬特搭個攤子跟人寫生,六十法郎一張速寫。
我以為他是日本人。巴黎的日本人很多,學生、遊客、生意人,都是日本人。
他也以為我是日本人。
我站在那裡看了他的畫很久,他沒有生意。
蒙馬特上聖心堂的那條路,逢我種有陽光的天氣,總有上百的小伙子在那邊搭攤頭寫生,看的人多,光顧的人少,實則他們畫得不好,所以做不到生意。他的速寫還算不錯的呢。
我摸摸口袋,我全身只剩一百個法郎,還想捱一個星期,說什麼也不能拿出來救濟他,況且我是不救濟日本人的。
我想走了。
他叫住我:「中國人?」說的可是國語。
我笑了。「是呀。」我在他的小凳子坐了下來,用手擦擦汗。
「要不要速寫?」他問。
「沒有錢。」我說。
他笑。雪白的牙齒。
「你是巴黎住客?」我問。
「我還是巴黎穌邦大學的大學生呢。」他答。
我笑,「今天放假?」
「今天不上學,凡是天氣好,我們不上學,出來尋外快,即使是巴黎,也還得填飽肚子再說。」他的手已在紙上畫了起來。
「我是遊客。」我說。
「一眼看就知道,傻雞似的。」他笑說。
我真為之氣結。
「你喜歡巴黎?」他問我。
「嗯,我沒錢乘車了,只好走上聖心堂去。」我說:「斜坡很吃力。」
「你只一個人?」
「是。」
「哪裡來?」
「倫敦。」
「在倫敦唸書?」
「是。」我簡單的說。
我在倫敦念法律。我念法律是因為虛榮。到底這年頭誰都要吃飯,而且要吃得漂漂亮亮。我喜歡畫,是,但是畫沒有標準,畫隨時可以欣賞,畫隨手可以作出來。但大律師出庭可不是胡亂使得的。我沒有蔑視藝術的意思。可是藝術到底太有標準了,完全是個人的主觀。
他是一個美術學生吧,一看就看得出來。
此刻我是羨慕他的。我們在陰暗的書院裡啃法律,一個案子又一個案子,天天下雨,樹上、石階,遲早連大衣上都會長出青苔來,在太陽下的蒙馬特擺攤子畫畫,多麼逍遙自在,風流快活。
我喜歡畫,可是喜歡管喜歡,我還沒有意思為藝術犧牲本人的前途,我不能為了快活幾年,將來回家孵豆芽,然後埋怨香港是個文化沙漠,不不,我是個庸俗的人,我讀我痛恨的法律,年年升級以後,再到巴黎來覓我的理想與清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