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頁 文 / 亦舒
她的藍寶石眼鏡暗了一暗,歎口氣。過半晌她說:「你既然救過他一次,不妨再多救他一次。」
我輕輕問:「我會再獲得一枚勳章嗎?」
「會。」她肯定的說。
我不出聲了。
她說:「謝謝你,馬小姐。」
我遲疑一下,「陛下,有句話我不該說,有忍不住要說,既然占姆士嚮往自由……」
「不能夠,」她打斷我,「我帝國悠悠輝煌歷史,不能敗在他手中,我國不比那些小地方,皇帝在馬路上踩腳踏車,尚自譽民主。」她雙目閃出光輝。
她站起,「那拜託你了,馬小姐。」
惠爾遜連忙拉鈴召隨從,替她開門。
皇后一陣風似的出去了。
惠爾遜掏出手帕來抹額角上的汗。
我冰冷的足趾開始又活了,身子慢慢的溫暖起來,血脈恢復,雙膝也可以接受大腦的命令,我站起來。
惠爾遜說:「寶琳,我送你回去。」
我點點頭。
「這件事,寶琳,你別宣揚出去。」
「我明天就舉行一個千人招待會——這不算宣揚吧?」我瞪他一眼,「老惠,你不算壞人,你就是太小家子氣。」
他不出聲。
回到公寓,我覺得像做了一場夢似的。
電話鈴響,我去接聽。
「寶琳?寶琳?」是占姆士的聲音。
「占姆士。」我的平靜令我自己吃驚。
「寶琳,你到哪裡去了?快來救我。」
「你在什麼地方?遭人綁架?」
「我在附近一間……香香冰淇淋室,我吃了一客香蕉船,身邊也沒有帶錢,不能付帳,呆坐了半天。」
「身邊沒帶錢?」我啼笑皆非。
這也是真的,他身邊帶錢幹什麼?他根本不用花錢。
「我馬上來。」我放心電話去救駕。
他呆坐在香香冰淇淋室,女侍們盡朝他瞪眼,看樣子真坐了好一會兒了。
他問:「寶琳,你到什麼地方去了?」
「我去見你母親。」
他整個人一震。「我母親?」
「瑪麗皇后陛下。」我帶哭音。
「她在此地?」
「是。」
占姆士顯然深懼他母親,「她……說些什麼?」面色都變了。
我說:「她說限你三日內回國,占姆士,她叫我勸你幾句。」
「她待你可和藹?」占姆士說。
「太好了,但是我的雙腿不住的抖,我天不怕地不怕,天掉下來當被蓋,但是看見她,真是魂飛魄散。」我猶有餘怖,「嘴裡說著話,喉嚨都在顫抖了。」
「不怪你,許多老臣子見到她都發抖。」
「真勁。」我吐吐舌頭。
「三天?」他喃喃地反問。
「占姆士,回去吧,我認為她是愛你的,而且你不為她,也得為國家為民族。」
「你要是知道國家民族認為我們是負累,你就不會勸我回去。」
「你留在這裡又有什麼好做的呢?我才在香港住半輩子,就都快悶得哭了,來來去去不外是上淺水灣與跑馬,有啥味道?」
「那麼回家就很有味道嗎?」占姆士痛苦的說:「依照我父親的健康情況看,我繼位時應是五十五歲左右,這整件事根本是一個大笑話,五十五歲,寶琳!在這廿二年當中,我只能做一個傀儡,你知道這滋味嗎?」
我悲哀的看住他,愛莫能助。
「你看我未老先衰,我頭頂有兩寸地方已經禿得清光,靠前額的頭髮搭向後腦遮住,我整個人是一個可笑的小老頭,寶琳,儘管你是一個自力更生的小白領,你也不會看上我。」
「你有你的女勳爵呢,她為你清減了。」
占姆士冷笑,「開頭的三年,她會覺得這種生活挺新鮮,值得一試:新的環境,新的衣裳,新的首飾,大婚後的低潮尚容易捱過,但廿二年可望不可及的真正權勢!」
我沉默一會兒,「她還年輕,她可以等。」
「所以太子妃必須要年輕,她等得起,而我,我卻已經三十三歲了,我只希望我有點自由,有點私生活,即使我狩獵墮馬,也墮得秘密點,別老是有一架攝影機等我出醜。」占姆士咬牙切齒說。
「報上說他們會派你去繼任總督,你會開心點吧。」
「我只知道,與你在一起,我開心。」
我只好勉強的笑,我與他在一起,何嘗不開心。
他挽起褲管,大腿上有動手術後的疤痕,「那次我輸了三品脫的血,如果沒有你救我,愛德華就可以即位做承繼人。」
「你的大弟?」
「是,他是那個有羅拔列福面孔的弟弟。」他苦笑。
「占姆士,回國吧,你所畏懼的婚姻生活,不久便會習慣。」
「誰說我怕結婚?」
「不用心理醫生也知道你怕的是什麼。」我笑。
「寶琳,與我一道回去。」
「不可能。」
「不要這麼決絕。」
「老占,你不是我喜歡的那種男人。」
他冷笑,「但願你嫁只爛蝦蟆。」
「我會吻它,它就變回一個王子。」我溫和的說著。
他轉過身去,連背影都是驕傲寂寞的。
「占姆士,回去吧。」
他疲倦的說:「不必催我,我這就走。」
「我會時常佩著你送我的胸針,占姆士,它太美太美。」我低頭看領子上的胸針。「有什麼需要,我定與你聯絡,咱們是老友。」
「我向你保證,你的事業會一帆風順。」
「謝謝。」我的聲音忽然沙啞。
「我去見見母親。」
我自窗口看下去,「你的車子與保鏢全在樓下等。」
占姆士的雙手反剪在背後,「再見。」
「在你去之前,我們還能再見吧?」
「後天下午三點,」他說:「我來接你。」
「好的。」
他轉身向大門走去,我替他開門。
「很高興認識你。」我忽然說得那麼陌生。
「吾有同感。」他忽然矜持起來,向我微微一彎腰,離去了。
我關上門,到露台去看他上車,他抬頭向我望了一望,我舉起手向他搖一搖,他的隨從與保鏢跟著他上車。
過半晌,我舉著的手才放下來。
第一件事便是約南施出來。
她說她不知有多牽記我,「事情怎麼了?」
「他後天回國。」我簡單扼要的說。
「感謝主。」
我沒有提及瑪麗皇后,這件事有點像天方夜譚,不提也罷,至今想起猶自忐忑不安。
「出來吃杯茶,」我說:「我想選一件禮物給他留念。」
見了面,叫了飲品,南施打量我,我也打量她。
她彷彿胖了一點,氣色很好,但是女人最忌人家說她胖,於是我只說:「你越來越有風采了。」說完自覺非常欠缺誠意。
她說:「你呢,幾時再出來做事?」
「休息了個來月,益發洩了真氣,不想再勞勞碌碌,為了什麼呢,總共才活那麼幾十年,行行役役,一飲一食,莫非是前定?」
「做欄外人了?」她笑。
我苦笑。
「你與占姆士的一段情——」
「別亂說,我們是清白的,」我擠擠眼。
南施轟然笑出來。
我白她一眼,「你為何不去吃雞包翅?」
她笑著搖頭,「史提芬呢,他還不來接你?」
我用手撐著頭,「大姐,真是有緣分這件事的,他等我九年,可是等到真有機會,我與他竟失去了聯絡,你說多荒謬。」
「可憐的史提芬,他也該知道馬寶琳這女人的心念一天轉七十次,機會瞬即立逝,他趕到香港時怕要步梁山伯之後塵——」大姐吊起喉嚨做唱白:「我來遲了。」
我歎口氣,「這倒未必,我已決定嫁他。」
「世事多變幻,我看來看去,寶琳,你不像那麼好命的人:不是每個女人都可以有福氣頂著丈夫的姓氏無名無聞在家養寶寶的。」
「何必說這樣的話百上加斤。」我不悅。
大姐含笑喝著咖啡。
我問:「中環那些男生都還那個樣子?」
大姐差點噎住,她笑道:「唷,新聞越來越鮮,林青霞訂婚以後,月入一萬以上的王老五覺得非常寂寞,打起鄧麗君的主意來了,此刻中環起碼有三五千名疊著小肚皮、做點小生意、頭頂微禿、開部平治的才俊們,到處挽人介紹小鄧呢。」
我很想狂笑,但不知道怎地,只覺淒清,於是牽了牽嘴角。
大姐說:「都麻木了,寂寞如沙漠。」
這樣子比較下來,史提芬也不愧是個好丈夫,我黯然。
大姐振一振精神,「怎麼,還打算在家享福,當心骨頭酥了。」
我不出聲。
大姐責問道:「寶琳,你臉上老掛住那個蒼涼的微笑幹什麼?」
我一愕,「我幾時有笑?」
「還說沒有?一坐下來就是那個表情,雙目空洞,嘴角牽動,像是四大皆空,萬念俱灰的樣子,幹什麼……?」
「史提芬不見得在沙漠搭個帳篷就過一輩子,他總會回來的,何必心灰意冷?有空閒就為自己辦辦嫁妝,打扮的漂漂亮亮等准夫婿來迎娶。」大姐說。
我只覺得深深的悲哀,絲毫找不出具體的因由。
南施輕輕的問:「你愛上了占姆士?」
我不耐煩的說:「沒有可能的事。」我總是否認。
「如果不想嫁史提芬,押後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