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頁 文 / 葉小嵐
安曼不相信。
「她才幾歲,怎麼會開車,又怎麼能開車?」
「你會驚訝一個花很多時間設法求生存的孩子,會做多少大人都望之項背的事。珊珊應該就在屋裡。」
他是對的。
餐桌上擺著四菜一湯。雖然空氣裡有股燒焦味,桌上的菜餚倒是色香味俱全。
珊珊在廚房裡,正往一隻水晶花瓶裡插花。
身上穿著一件安曼的南瓜色絲套裝。太大了,而且她的彩色頭蓬亂的頂在頭上,臉上妝化得也五顏六彩,活像個突梯的小丑。
「媽咪,老爸,你們回來得正好。瞧,這朵玫瑰美吧?」
「是我園裡的玫瑰。」安曼說。
她既震驚,又感動,也有些慚愧。她全想錯了。
令方也非常驚訝。
「珊珊,想不到你會燒一手好菜。」他讚道。
兩人都沒想到糾正女孩的稱呼。
「哎,小意思。我等你們等得好餓了呢,可以開飯了吧?」
玉鐲的一事,等一下再說吧。安曼於是去拿碗筷。
「不,不,媽咪,你別動,今天是我表現的日子,你和老爸請坐。」
令方已經不客氣的坐下了。
安曼就在洗碗槽洗手,拉一張擦手紙,擦擦手,去拉流理台底下的隱藏式垃圾箱丟紙團。
「我來,我來……」珊珊喊著阻止她。
來不及了,安曼看見堆在垃圾箱內幾個餐廳外送盒,一些磁盤碎片,一個燒得而日全非的鍋子。
「那是……我不是……」珊珊結結巴巴,口齒伶俐不起來了。
「什麼事?」令方走過來。
「沒事。」安曼關土垃圾箱蓋。「她費了不少工夫清理廚房。」
「哦。」令方明白了。
「好嘛,菜是餐廳叫來的。我試過啦。不過沒關係,一回生兩回熟,下次我就會成功了。」
「下次請你轉移陣地。」安曼說,走到餐桌邊,「這是什麼?」
「排翅。」
「排翅!」安曼和令方同時大叫。
「你叫這桌菜花了多少錢?」令方問。
「我沒花錢呀。我叫他們記在媽咪帳上。」
「你!」安曼氣得頭發暈。「你怎麼跟他們說的?你說了你是我女兒嗎?」
「當然了。」珊珊洋洋得意。「他們都是你的影迷呢。」
「余珊珊,你太過分了!」
「這些菜是貴了些,但她不過想慶祝……」
「慶祝!」安曼面向令方。「慶祝?」
「這餐飯算我的行不行?」他好聲好氣。
「不行。我不是捨不得,雖然這也太過分了,不管為什麼理由。」她又轉向珊珊,「你怎麼可以……你索性登報公佈,不是更容易?現在我是跳到黃河也冼不清了。」
「安曼……」令方試圖安撫她。
「你不要開口。」她揮開他,瞪住臉色開始變白的珊珊。「我問你,玉鐲呢?」
「我放回去了。」
「我不相信。你還偷了什麼?」
「我沒偷,我只是借用。」
「還狡辯!」
「你床頭有張你和外婆的合照,她手上戴著那隻玉鐲。我想是她死後留給你的……」
「那你還偷?明知它的紀念性和對我的重要性,你還偷?」
「我就是想它對你一定很重要,你發現它不見了,一定會來找我嘛。現在你認我了,我就把它放回去了。你不信,我去拿給你看。」
她跑出餐廳,安曼和令方跟著她。
她的確已將玉鐲放回原位。
「我沒有拿你其他東西。」珊珊保證道。為了表示她的誠實,她從口袋掏出幾張百元鈔遞給令方。「我在你皮夾借走了一千塊,這是買菜剩下的,花掉的,我以後賺了錢再還給你。」
安曼瞪視他。「好個裡應外合。」
令方歎一口氣。「安曼,這孩子需要的是一個機會。」
「不管她需要的是什麼,我這兒無法供應!」她冷硬地說。
「我還找到你的車,媽咪,我把你的車開回來了,你看見了嗎?」珊珊亟欲求表現。
「你怎麼能開車呢?」令方溫和地責道。
「哎,簡單啦。媽咪皮包裡有行照嘛,淡綠積架,茶藝館附近可以停車的地方,只有一部淡綠積架,一找就找到了。」
「珊珊,我是指你未成年,給警察逮到了,找上車主,有麻煩的就是安曼了。」
「放心,我機智得很。我告訴他,我二十歲了,只是長得特別嬌小。車主安曼是我媽媽,她要錄影,所以叫我把車開回家,他還一路騎機車護送我回來呢,好拉風哪。我答應替他向媽咪要一張親筆簽名照片。他笑得好像中了大獎。」
她一逕興高采烈炫耀得意之行,不顧令方試圖警告的眼神,待看見安曼鐵青著臉,已經太遲了。
「珊珊,你出去一下,我和安曼有話要說。」令方說。
「沒什麼好說的。請你們一起離開,不要再踏進我的大門。」安曼冷冷說。
珊珊看看她,看看令方。「我做錯了什麼?」
「你沒錯。是……」
「是我錯了。」安曼打斷令方。「我昨天不該心軟,讓你進來。我更不該答應昨晚留在你家,那麼這一切都不會發生。」
「安曼,公平點,她做這一切只為博你歡心。」
「公平!你們把我的生活擾得一團糟,現在我還得想法子收拾她信口開河的爛攤子,你跟我說公平?」
「你不要我告訴別人你是我媽媽。」珊珊喃喃,嘴唇顫抖。「你還是不肯認我。」
「你叫這個人老爸,他認你是他女兒嗎?而且昨天你明明告訴我你可憐的老爸死了。你滿口謊言,我好意接待你,你卻偷我的東西。我一再告訴你我不是你要找的母親,你偏偏到處告訴人你是我女兒。我是個演員,我要面對的不只是親朋好友,更有成千上萬的大眾,我如何澄清你們鬧的這個笑話?」
「你覺得我令你丟臉。」珊珊哭出來。「你是大明星,而我是厚著臉皮冒認你的騙子。」
「我不曾自認是明星。你是不是騙子,你心裡有數。」
「安曼,不要再說了!」
珊珊一轉身,哭著跑出去。
「你說的話太傷她的自尊心了,安曼。」
「懂得要自尊,就該自愛!」
「希望我能追上她,找到她。希望她不會出事,否則,我不相信你的良心能安。」
他忿忿疾步而去。
良心不安?好笑,她為什麼要良心不安?受無妄之災的是她呀!
不到半個小時之後,安曼開始搪心了。
她走進廚房,看著桌上未動過的菜,擺好的三副碗筷,心頭湧上說不出的難過。
那女孩有什麼錯?她不過渴望得到母愛,和一份令方一再強調的家庭溫暖。
她四處張揚她是她媽媽又如何?身在演藝圈,每天聽到、看到、讀到的,不是流言,就是緋聞,是真是假,不管大眾如何口耳相傳,津津樂道,當事人一笑置之,不予理會,誰也奈何不得。
安曼在客廳咖啡幾上找到她的皮包,所有證件和現款,一樣不少。
她抓起皮包趕出門,跳上車。
但是,到哪去找珊珊呢?
※※※
「我看你放棄了吧,那個女孩根本……」
令力的目光使百珍閉上嘴巴,她沒看他這麼嚴肅過,那樣子挺嚇人的。
「我的事業,我的工作,我的一切都可以放棄。我絕不會放棄珊珊。」
「令方,你是不是關心過度,走火入魔了?」
「你根本不瞭解。珊珊和中心其他孩子,他們被親人遺棄或放棄,有些是連這個社會也遺棄了他們,才使得他們自暴自棄。」
「對不起哦,我沒你那麼偉大。在我看來,這個女孩分明不知好歹。全世界的人都幫她,她不自助、不領情,又有什麼用?」
「她從小就拒絕別人的同情和憐憫,才會一次又一次由別人屋簷下逃走,她要自己的家,她要她的母親。一直到今天之前,她從未放棄尋找她的生母。現在她找到了,卻被逼放棄了她多少年來唯一的希望。」
「你幹嘛對我吼啊?我又不是……」百珍聽地領悟,「她找到她媽媽了?」
「哼,我倒希望她沒找到。」
「你的希望還沒落空。」
令方和百珍同時轉向他辦公室門口。
「前門沒關,我就自己進來了。」安曼說。
「安曼!」百珍大叫,急急忙忙搬椅子。「請坐,請坐。要不要喝咖啡?我去……」
「你可以回去了。」令方把她往外推。
「可是……」
他把她的抗議關在門外,然後冷漠地盯住安曼。
「你來做什麼?」
「我先去過你家,沒有人在,我便來你的事務所看看。」
「我不需要你的簽名照片。」
他方才對百珍說的話,安曼都聽見了。他的有情有義令她深深為之動容。此時他的態度雖然傲慢無禮,她卻絲毫不生氣。
「我想你也沒找到珊珊。」
她聲音裡有歉意,令力的僵硬軟化了些許。
「你找過她?」
「一直以為台北只是個小城,找起人來才發現還是滿大的。」
令方走到門邊,拉下百葉窗,擋住百珍在外面探頭探腦的視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