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抱著元寶私奔

第2頁 文 / 謝上薰

    「回來,回來。」金乞兒的心在滴血。「算老子怕了你,一斤就一斤。」

    「這才對嘛!好東西要跟好女兒分享。」金元寶不客氣地說。

    「你這個敗家女,是生出來和老子作對的。」金乞兒一臉沮喪的看著她,接下去,教人大吃一驚的說:「也許,我該派人送半斤好茶葉給默嬋姑娘,畢竟她忍受你忍受了好一段時間。」

    「不得了,天要下紅雨啦!」元寶哀號著。「太陽要從西邊出來啦!西湖的水要乾啦!鐵樹要長出黃金花啦!」

    「你叫什麼叫?」

    「你突然說要送禮,我太害怕了,怕喝茶會噎死、吃豆腐會脹死」

    「你瘋丫頭!」金乞兒叱罵道。

    元寶反而鬆口氣,拍拍胸膛。

    「還好,老爹沒發瘋,又恢復正常了。」

    金乞兒氣不打一處來,他吹鬍子瞪眼睛,沒奈何,女兒從小就不怕他。

    「老爺,」紀總管適時出現。「王媒婆登門拜訪。」

    金乞兒心中一樂。

    「快快有請。」他暗自盤算老四明珠的身價若干。

    元寶不必老爹下逐客令,也知道自己不適合留在這裡,不過,有句話不講不明--

    「爹,你不用派人送好茶給默嬋。」

    賠錢的事,金乞兒老早忘了。

    「我知道,你姊夫浪費得緊,家中好荼供應不斷。」

    「這只是原因之一。」

    「那原因之二呢?」

    「半斤荼葉你也送得出手?我怕你給我丟臉!默嬋不笑,姊夫也會笑死。」

    元寶說完便溜,金乞兒瞪著她的背影不住搖頭。

    「沒救了!天生的野馬,敗家女!」他非常煩惱,怕要倒貼一筆錢才能把她推銷出去,而且還須是一筆可觀的數目。所以,他立定志向,要在老四、老六、老七身上把他即將損失的財富再賺回來。

    幸而「天公疼憨人」,他的女兒一個美賽一個,年紀愈小愈迷人,身價自然也就節節高昇,不至於再發生「倒貼」的慘事。

    徐娘半老的王媒婆扭腰擺腎的走了進來。

    「哎喲!我說金老爺紅光滿面,氣色極佳,果然是大喜之兆呀-」

    元寶躲在窗後「聽壁腳」,滿意的得知新資訊,便大搖大擺的回到姊妹們共住的「招才院」。或許,叫「招財院」更加貼切些。

    一籃新鮮的桃子端端正正的擺在她住處的花廳桌上。

    「蔡頭這老傢伙還挺識相的嘛!」元寶嘿嘿一笑。

    丫鬟巧雲和彩霞相對苦笑。

    彩霞嘴甜些道:「連老爺都要讓小姐三分,何況一個老園丁。」有這樣一名主,做她的丫頭並不吃虧,元寶比起她老頭是慷慨多了-反正都是慷他人之慨嘛!

    巧雲虛長兩歲,個性也比較正經。「小姐,你不先到夫人那兒去報到嗎?」

    「我現在沒空。巧雲,你去請石頭明珠過來。」

    「四小姐就四小姐嘛!你別當她的面叫她」

    「『死』小姐就比較好聽嗎?」她的反駁快如風。

    元寶的生母薛姣是金家的三姨娘,自從生下香火子金富國之後,身份已是不同凡響,在元配去世後,去年終於被扶正,條件是答應不干涉金乞兒討年輕小姑娘作妾。

    金乞兒原本還挺猶豫的,但禁不起她威脅要帶著兒子去死,再加上性喜幼齒小妾,最後仍是屈服。金乞兒生性吝嗇,常常納妾是他唯一的「奢侈」行徑,但絕不是浪費,因為他每次都大張旗鼓,讓親友,商家,女婿們回來「進貢」一番。

    「才幾步路,快去快回呀!」

    元寶像趕蒼蠅似的趕人,巧雲只好懷著忐忑的心去了。誰都知道,把四小姐和五小姐放在一塊,那場面絕對說不上祥和。

    金家財大氣粗,又不缺地方住人,幹什麼一定要閨女們住在同一個園子裡?「三個女人勝過一群鴨」,不怕吵翻天嗎?這道理再淺顯不過,兩個字:省錢。

    同住一個園子,只需兩名僕婦和兩名粗使丫頭便可以做完所有的粗活,若是七位小姐住七個小院子,該要浪費多少人力和米糧?而每位小姐身邊都有一位貼身丫頭,那是指定名額,經金乞兒批准,由帳房支領月俸;至於若要多增一名丫頭在房裡服侍,那份月薪則由那位小姐的親娘自個兒用私房錢支付,金乞兒一概不認帳,並且嚴格把關。至於吵不吵翻天?他一位老爺又不進「招才院」,儘管裝聾作啞便是。

    而小姐們的大家閨秀養成教育呢?除了每逢三、六、九日,規定未滿十五歲的姑娘到書房唸書〈如今則由金富國的老一同教導〉,其他日子,由年紀居長的姨娘們督促做女紅,學烹調等等。

    金家是出了名的美女窩,求親者眾,即使金乞兒的「嫌貧愛富」同樣永垂不朽,但是,仍舊不怕找不到一擲千金〈對岳父〉的女婿,正因為金家小姐不但謹遵三從四德,而且每個人都有一樣特別突出、值得誇耀的專長。大姊金照銀擅於理財;老二金翡翠是女詩人;老三金玉環人稱琴娘;老四金明珠封為織女;老六金迎釧專攻易牙妙技;老七金滿釵預備朝「針神」之邁進。

    唯一的例外,是老五金元寶。

    她是意外之中的意外,連金乞兒都不得不認栽,只因為從小「教錯」了。

    提到這點,不能不說一說元寶對金明珠的複雜心結。如果金明珠不要比她早出生一個月,如果她比金明珠早一天鑽出娘胎,真的,早一天都好,或許,整個情劫就會完全改觀,她也不會是今天這麼副模樣的金元寶了。

    話說當年金家眾妻妾努力的生,想生出一位金家太子,誰知生的都是千金,生到第四個金明珠,金乞兒當真火大了,揚言再生女兒就送人當童養媳,他不再養女兒了!

    那時,即將臨盆的薛姣已心生警惕,怕生下的又是女兒,到時候女兒命苦不打緊,更嚴重的是,她察覺生下女兒的小妾們到後來都逃不了深閨冷落的命運,金乞兒正好趁此機會再納新寵。所以,她很機警的先一步與娘家的兄嫂商議好對策,準備偷龍轉鳳。

    臨盆時,果然是是個女娃,薛家嫂子已買妥一男嬰來偷換,誰知薛姣竟臨時變卦,她太喜歡剛出生的女嬰,因為她和自己長得十分相像,簡直是一見投緣。

    但為了母女日後的前程,薛姣暫時忍耐,將女嬰交給嫂子帶到鄉下扶養,懷裡抱著偷買來的男嬰接受家人的祝福和嫉妒,但除了請滿月酒當天讓男嬰公開亮相之外,薛姣以一連串的迷這說法杜絕旁人親近她的「兒子」,連金乞兒都不例外。

    金乞兒這一生最愛的就是黃澄澄的金塊、金元寶,理所當然,他為剛出世的寶貝「兒子」取名:金元寶!

    孩子滿週歲時,薛姣以身體不適為由,抱著男嬰回娘家一住三個月,重回夫家時抱著的是自己親生、穿著男童服飾、貨真價實的金元寶。一直過了十二年,薛姣終於如願生下香火子金富國,才公開這個秘密,讓元寶恢女兒身,但起步已晚,過了適合纏足的年齡,元寶的一雙天足使她在婚姻市場上一開始就注定會輸,沒有一個好家世的青年才俊願娶一個大腳新娘。

    俗話說「勤能補拙」,先天條件已經差,假使能夠在婦德、婦工上頭多費點心思學習,好歹培養一項值得宣揚的專才,或許還有一線希望。但不知是元寶天生資質太差,還是薛姣欺疚心理下的縱容,她什麼都學,卻是什麼都不精。

    元寶的個性樂觀又現實,不知多愁善感是啥滋味,姊妹們若取笑她一雙天足,她除了找機會連本帶利的修理她們一頓之外,可不會羨慕人家的二寸公蓮,她親眼見過幾位姊妹在纏足時所吃的苦頭,以及纏足之後受到的限制。

    外面的天地多遼闊,一雙天足才方便嘛!

    但是,她無法諒解金明珠的提早出世,使她沒有選擇權的落入不同的生命軌道。對所有錯待她、使她感受到不公平待遇的人,她潛意識的會加以清算。

    以「千羊之皮,不及一狐之腋」來比喻金明珠的織布天才,一點也不為過,她所織出來的綾羅綢緞之輕柔明麗,正是那所謂的「一狐之腋」,她被封為杭州第一織女,身價不同凡響,蘇杭一帶的絲織業者莫不卯足全力要迎娶這一顆價值連城的明珠。

    金乞兒很清楚這個女兒的不平凡,所以開價很,高已回絕了三家織紡,等最識貨的買主出現。

    而今元寶知道,這位「散財女婿」終於現身,九成九老爹會應允,有好戲可看了,她忍不住要一睹為快。

    金明珠在丫頭香兒的扶持下姍姍走來。

    元寶一見就有氣,「故意向我炫耀她的三寸金蓮似的,不讓丫頭扶著就不會走路啦?作怪!」她娘親和至交默嬋也是金蓮一雙,不照樣行走如雲。

    彷彿要和元寶的形象作一個明顯的對比似的,金明珠的一舉一動均十分地女性化,完完全全符合社會規範下的大家閨秀模樣。就因為太標準化了,反而缺少個人色彩,元寶於是奉送她一個外號:石頭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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