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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部 第一章 死人城裡的邂逅(下) 文 / 流浪的馬兒

    第一章死人城裡的邂逅(下)

    整個過程異常簡單,就好像一個被剝開的桔子,下一步理所當然就是把果肉扔進嘴裡。

    在孟菲斯混混的頭目掐著店老闆的脖子加以威脅的時候,他的三個同夥已經把那位正在用餐的女士緊緊夾在了中間,他們優勢明顯,所以充滿驕傲,因而當看到自己老大誇誇其談的時候,某人竟然還不緊不慢的用勺子舀著抓飯來吃,就覺得很不高興。

    這個該死的異教徒在挑釁我們這群虔誠的真主子民——這就是那三個傢伙的想法,雖然這些傢伙在享用豬肉香腸和白蘭地酒的時候總會把偉大的真主扔到腦後,但這並不妨礙他們眼下被聖徒一樣的情操所附身,於是動作最快的一個傢伙立刻就向風衣女士伸出了手,他要教訓她一下,以真主的名義。然後,他就體會了一把騰雲駕霧的感覺。

    混混們的反應不算慢,差不多那個倒霉的傢伙剛剛飛起來,剩下的五個混混就已經掏出了傢伙。閃閃發亮的刀子,最短的也有一尺多,最長的幾乎就是一把砍刀,這些危險的武器就捏在那些傢伙的手上,不過在做出下一步的威脅動作以前,他們都停了下來。

    要說這幾個孟菲斯小子雖然見識上不怎麼高明,但是膽子可也未必太差,尤其是最近一階段,他們躲在這死人城裡沒少幹一些挖墳掘墓的惡德行為,敢於從死人身上刮錢的人,總不會是懦夫,可眼下這五個人卻全被嚇住了,因為他們被摔出去的那個同夥。

    「救,救救我……」那傢伙正扶著牆壁想要爬起來,但是他的動作很慢很慢,一點都看不出青壯年的模樣,倒像是個一隻腳踩進棺材裡的老傢伙,而且八成還得了帕金森,因為一邊爬著,他的身子還一邊哆嗦,他伸出手,好像要向同伴求助,可是那隻手就在五個人的眼皮子下面徹底變了樣子,好像雞爪子,又像是嚴重的風濕病患者,總之絕對不像那個混混們那個年輕而且健康的同伴。

    混混們被嚇到了,幾乎在看到自己那個元本的同伴伸出那隻雞爪一樣的手的同時,他們每個人手上都捏著危險的利刃,但是卻無一例外的體會到了來自骨頭縫裡面的寒冷感覺,改用兩隻手拿刀,卻還在不停的發抖,而更恐怖的場面這才剛剛開始。

    「救救我……」第一次的求助沒有換來結果,反而好像嚇到了同伴,那個倒霉的傢伙有些不怎麼明白的樣子,發出了第二聲求救,不僅如此,他還很努力的往前挪動了一步,然後,似乎蒼老的身體難以負擔如此困難的行動,撲通一聲倒在地上,傳來幾聲嘎吱脆響,似乎是木棒折斷的聲音。

    「救……」這一下似乎摔得不輕,倒在地上的可憐傢伙甚至連頭都抬不起來了,只能把一隻手舉到腦袋頂上,而他的頭,還有頭頂上原本豐茂的頭髮,正在大把大把的脫落,不僅如此,那些還仍舊固執的在那裡堅守崗位的髮絲它們的顏色不斷變淺、而且變得乾枯,亂糟糟一團,如同球後草原上殘留的野草。

    「啪噠」這是這傢伙留給世界的最後一個聲音,來自那只被他舉到頭頂上的手,此刻它上面的肌肉已經萎縮光了,只剩下一層深褐色、毫無光澤、充滿褶皺,上面還留有大塊大塊灰斑的皮膚包裹著下面的骨頭。

    「他,死了嗎?」帶頭的孟菲斯小子這麼問著,他的喉結不停活動著,兩隻手還卡在店主的脖子上,似乎是忘記了拿些來——倒也多虧了這個支撐點,不然遭逢大變的混混頭子,可能要和自己的手下一樣全軟在地上了。

    「大概吧,」聲音很快活,發音是標準的阿拉伯語,音節裡透著古典和高雅,不過這東西顯然不是混混們能夠領會的,他們只是呆呆的看著那位站起來對於自己被打擾了的午餐表示憤怒的風衣女士,「真抱歉呢,我的反應好像過激了。不過呢,浪費糧食是不好的哦。」

    女人晃動著手指一副教訓人的語氣說道,在昏暗的照明條件下混混們看不清她的面容,只有那一雙嬌艷的紅唇顯得異常鮮明,她的身材高挑,而且頗顯豐腴,總之是那種符合埃及人審美觀念的體態,讓看到這一幕的混混們忍不住都吞了口口水。

    本來,在巨大恐懼的壓力下這幾個傢伙差一點都要崩潰了,比方那個混混頭子,他剛剛就很想用自己捏著的刀子在那個被自己卡住脖子的胖老闆身上來幾下,不過,就在他行動以前,風衣女人已經開口說話,並且立刻就吸引住了他的目光,那雙充滿引誘的紅唇在他眼裡就好像是一團火,點燃了恐懼、點燃了**,把他整個人都點燃了。

    混混頭的呼吸變得很粗重,他的喉結不停的上下晃動著,發出咕嚕咕嚕的聲音,他大腦裡的思考活動已經產生了停滯,只能眼睜睜的看著那張紅唇的主人冉冉的向自己走來,用兩根豐腴的手指捏住自己的臉頰,並把它拉到距離那張紅唇很近的地方。

    很近很近,近得那兩片紅唇之間噴出的溫熱氣體可以直接碰觸到混混頭的眼睛上。

    「別緊張親愛的,罪人只有一個,而且他已經受到了懲罰,不是嗎,所以我不會傷害你。」聲音,優雅而且古典的聲音,好像來自哈里發宮廷中的嫵媚引誘,輕柔,美好,讓人神魂顛倒——至少,眼下這個混混頭就覺得自己每根骨頭裡的鈣質都已經流失得差不多了,「相反,我會獎勵你,美好的獎勵,只要你告訴我一些很簡單的事,你會告訴我的,對嗎?」

    「是,是的。」咕嚕一聲,好大一口唾沫被混混頭吞了下去,他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嘴裡面到底說了什麼,他的兩隻眼珠子眨都不眨的盯著那雙紅唇,腦子裡根本就是一片空白。

    「哦,你真好,真的。」那聲音在笑,而且笑得無比甜美,那雙紅唇聳了起來,印在了混混頭的額頭上,直讓這傢伙的靈魂上彷彿長出了翅膀,只想從身體裡面飛出去,他覺得自己的四肢百骸都在戰慄,被一種巨大的幸福感包裹著,為了這種感覺,他覺得自己可以去死。

    「親愛的,告訴我,你知道金古,是嗎?」混混頭還在那兒意亂神迷,頭一個問題已經出現在了他的耳邊。

    「是的,當然。」混混頭的語氣裡甚至透出一種理所當然的崇拜之情。

    「那麼,第二個問題,金古的頭目費恩,我找他有些私事,能告訴我他住在哪嗎?」女人顯然對於第一個答案很滿意,鮮艷的紅唇翹了起來,散發出鮮明的質感,然後提出了第二個問題,不過這個問題顯然超出了混混頭目的知識範圍,這讓他的臉上流露出羞愧、失落的神情,彷彿自己犯下了多麼嚴重的罪過。

    金古是一個盜墓集團,整個中東首屈一指的盜墓集團,這種組織在一般人的耳朵裡名聲不響,但是這群孟菲斯的混混好歹也算業內人士,多少對這群傳奇等級的同行有些耳聞。可是要跟這麼一個根本還沒上道的小扒手打聽金古的老闆何在,這就顯得有點難為人了。

    金古的崛起是七十年代末蘇聯出兵阿富汗時的事情,這個傳奇的組織據說挖開了某位著名的突厥王的陵寢,並且利用盜墓所得支援阿富汗境內的抵抗組織,並由此和整個中東的上層社會、恐怖集團、軍火商都發生了廣泛的聯繫,擁有一張覆蓋了整個伊斯蘭世界的強大情報關係網,其頭目烏薩馬.費恩.本.達烏德更是成為盜墓這一職業中最負盛名的傳奇人物。

    據說,金古的基地隱藏在中亞的某片沙漠裡,每年都有大量來自蘇美爾、巴比倫、波斯等文明的古物藉著他們的手流傳到國際古董市場上,而埃及由於歷史悠久,也同樣是這個組織經常活動的國家,甚至黑道上隱約流傳著一個傳聞,說埃及政府如此賣力的清理死人城,就是金古的人在背後活動,因為他們準備在此地挖什麼東西——這個來自孟菲斯的小扒手之所以死賴著這裡不離開,未嘗也沒抱著跟在金古這樣大組織後面吃點骨頭的心思,儘管如此,對於那位傳奇人物烏薩馬.費恩.本.達烏德,他別說本人,連照片都沒見過一張。

    「是嗎?這真遺憾。」紅唇似乎有些失望的癟了一下,然後立刻換上了第三個問題,「那麼,你能告訴我,你知道金古的人在城裡什麼地方活動?」

    「我……」混混頭的眼睛裡流露出一絲掙扎,他好像有些拿不準,而就在這時候,店門口傳來光的一聲大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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