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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莽 第064 保甲制度 文 / 傅戍己

    第064保甲制度

    因對官府潛意識依賴,眾流民選擇屈服蕭言權威,入籍巢湖。

    既已屈服,則流民瞬間化為良民,危險性削弱十分**。

    七十名遊俠,手持弓弩刀劍,又奉蕭言之令,將眾流民切割為三塊,一塊是老弱,一塊是婦孺,一塊是男丁。清點一番人數,獲知流民總共有三百六十一人,其中男丁一百八十四人,婦孺一百二十七人,老弱五十人。

    為羈旅眾流民,蕭言首先發出誘人糖塊:「無論老弱,婦孺、青壯,每人皆可分得良田三十畝,田地私有,可彼此買賣交易。漁船漁獵區域劃分,等編戶完畢,再行劃分。」

    反正巢湖湖畔荒田、廢田、沼澤,皆是蕭言空手套白狼得來,怎麼賜給流民也不心疼。蕭言賜給流民田地時,心中感慨:「嘖嘖,果然是:官家好賺錢。僅需七十名遊俠,百餘幅甲冑,這巢湖南岸田地便皆為我私人所有。」

    「三百六十一人,每人三十畝良田,合計大約為一萬漢畝。一萬漢畝良田,即便依昔日方井村許家媳婦每畝兩千錢的賤價買地,那也是總額高達兩千萬枚五銖錢的巨款。我若在成德良善經營,何時才能賺夠兩千萬巨款?怪不得鄭寶不肯放權!哪怕是山賊,只要能割據一方,個個也都強於億萬富家翁。」

    當然,蕭言也知道,這份財富說是易得,其實不易得。好似巢湖賊首張寶,不就喀嚓一聲,人頭落地,連命都丟在成德縣。一旦蕭言入主巢湖,想斬蕭言人頭之人,亦將數不勝數。

    由於巢湖賊兵善破壞,不善建設緣故,巢湖湖畔田地,不是廢舊荒田,便是沼澤未墾地。若想田地產糧,一萬畝田,其中大半,需要等到明年夏收。儘管如此,三十畝良田卻也足以令眾流民大喜過望,紛紛感謝蕭言慷慨。

    用三十畝良田,捆綁住流民心思,蕭言開始亮出利刃:「諸位既然入籍巢湖,而後便應遵守我巢湖法制。自今日起,每家立戶,戶設戶長(主);四戶立一保,保設保長、保正;五保立一甲,甲設甲長、甲正;五甲立一里,裡設里長、裡正;十里立一亭,亭設亭長、亭正。上下自有調度,不得隨意逾制。」

    「自今日起,巢湖免除一切苛捐雜稅,只征田稅,十稅其一。稍後,各裡各亭將會根據田地好壞,分上中下三等田。上等良田,以每畝三石額度徵稅,即每畝徵稅三斗;中等普田,以每畝兩石額度徵稅,即每畝徵稅兩斗;下等劣田,以每畝一石稅額徵稅,即每畝徵稅一鬥。田稅徵收,以家戶總田徵稅,不以單人徵稅,凡逾期不納稅者,先罰戶長,再懲家人。當然,本官體諒諸位艱難,免除兩年稅額,也即是說……嗯,今日是建安二年六月,也即是說,截至建安四年六月,期間兩年,概不徵稅。爾等第一次納稅時間,為建安四年秋收。」

    「納稅之餘,每戶家有男丁兩人或兩人以上者,皆須出一人為保丁,由所屬保長直轄;保長由甲長直轄;甲長由里長所轄,里長由亭長所轄,亭長由本都尉所轄。此即為我巢湖保甲新法。保丁之責,盜來除盜,賊來殺賊,農時務農,閒時演武,不得有誤。」

    「一保之內,保正為主官,保長為副官;一甲之內,裡正為主官,里長為副官;一里之內,裡正為主官,里長為副官;一亭之內,亭正為主官,亭長為副官。各長率丁保民,只責刑事,不可干涉民事;各正治民,有徵調各長之權,不可干涉保丁內事。簡而言之,各正猶若一縣縣令,各長猶如一縣縣尉,皆有所職,不得逾越。」

    「又,自今日起,巢湖縣內,禁止私自持有一切兵械。非村裡保丁,非縣鄉衙役,非都尉屬兵,其餘皆不可持刀,不可張弓,不可拎劍,更不可舉弓,若有違制,皆罪罰之。」

    「又,每保保丁,出一人為輔兵。輔兵,可積累軍功,晉職正兵。」

    「凡家出保丁一人,丁役期間,免除該家十畝良田田稅;凡家出輔兵一人,兵役期間,免除該家三十畝良田田稅:凡家出正兵一人,兵役期間,免除該家一百畝良田田稅。」

    「又,凡欲漁獵巢湖魚蝦者,必先落戶當地,申請漁民,方可揚舟下湖,捉捕魚蝦。種田者,有田稅;捕魚者,自然亦須有魚稅,,田農納田稅,漁民納魚稅,拒納魚稅之人,亭裡懲戒。當然,本官體諒諸位艱難,免除一年魚稅稅額,也即是說。截至建安三年六月,期間十二月,概不徵稅。」

    蕭言新設巢湖法制,歸納起來,其實只有兩條:攤丁入畝、保甲制度。

    其中,聚集巢湖的流民,皆是一無所有,三十畝田地,全賴蕭言「官方」承認。正是因此,蕭言才能直接效仿後世滿清,推行「攤丁入畝」法令。否然,蕭言卻是學不了滿清狠心,用刺刀強制推行「攤丁入畝」,然後再把鄉紳霸佔近兩千年的田稅福利,轉變成旗人獨有福利。滿清可以依賴旗人階層,瘋狂殺戮,搶劫鄉紳財富,佔為己有,蕭言卻是不敢這般強勢,也不敢這般殺戮。

    所謂的「攤丁入畝」,暫時也只能局限於巢湖湖畔無主之地。

    至於保甲制度,則是脫胎於隋唐時期的鄉、裡、保、鄰四級體系的鄰保制度。但是有鑒於保甲制度推行中的種種弊端,蕭言移植保甲制度同時,又採取軍政分離,盡量削弱保家制度對平民百姓權益的侵害。

    當然,蕭言此時頒布巢湖法制,引用保甲制度,攤丁入畝,卻是完全雞同鴨講——眾流民不懂,不懂蕭言意欲為何,不懂蕭言所頒布巢湖新法,究竟是好是壞。

    對於眾流民來說,他們耳朵裡,只聽見以下四點:

    一則,每人可分三十畝良田

    二則,蕭言分別免除兩年田稅、一年魚稅。

    三則,一家出一丁,四家出一兵。

    四則,丁役、兵役能免田稅。

    流民喜歡第一則,第二則,第四則,卻無比討厭第三則。

    無論蕭言如何說,流民總是潛意識厭惡丁役,懼怕兵役。

    不過,凡事有得有失,若想扎根巢湖,捕獵魚蝦求活亂世,他們就必須接受蕭言開出條件。於是,強忍心中糾結,流民最終還是選擇入籍巢湖。

    而後兩日,蕭言統帥七十名遊俠,駐留本地,落實巢湖新法。

    流民一共三百六十一人,入籍時,登錄為七十二戶,平均每家大約五口人。說起來也是巧合,蕭言統率七十名遊俠前來巢湖,又在巢湖湖畔納降七十二戶流民,兩者數目,相差無幾。

    為紀念自己入主巢湖第一步,蕭言又特意為這群流民所居,取下新名:百步裡(村)。卻是蕭言取「行百里者半九十」之意,勉勵自己。

    整編百步裡,登錄戶籍完畢後,蕭言新獲保丁六十一人,輔兵十八人。

    其中,十八名輔兵,皆是好鬥壯丁,在流民中甚有威望,為徹底控制百步裡七十二戶,蕭言卻是無論如何也不允他們繼續留在本村,干擾政令。不僅如此,蕭言更從七十二名遊俠內,選出兩人,分別屬以亭長、亭正之職,令其兩人統率六十一名保丁,嚴密控制這群流民,為蕭言將來制霸巢湖,打下堅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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