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百四十四章 受到威脅的寧媚 文 / 皇家爬蟲
第一百四十四章受到威脅的寧媚
回到電視台,寧媚一氣呵成寫出了一篇引題為《住在破車間,吃著鹹搾菜;男女一起住,石頭變寶石!》,主題為《記者臥底面對面銷售虎穴親歷人間地獄》的新聞通訊報道,整篇文章約5000多字。
寧媚對自己的文字非常滿意,唯一感到遺憾的就是缺少了新聞現場的照片。她打算馬上到工商局和派出所去舉報,讓她們對丁藍的面對面銷售窩點採取聯合行動,到時候她再補拍一些搗毀面對面銷售窩點的新聞照片。
寧媚首先來到了惠泉市工商局,接待她的是經檢大隊的謝大隊長,工商局的人都稱她為謝大。看到寧媚站在辦公室門口,謝大抬起頭問道:「這位同志,你有什麼事?」
寧媚自我介紹道:「我是惠泉電視台的記者,我叫寧媚。」
聽說道是記者,謝大連忙站起來,雙手把寧媚請到凳子上,熱情地招呼著。雙手遞過來一杯茶,微笑著問寧媚:「寧大記者有什麼好事?」
寧媚也微笑著說道:「是這樣的,有個關於面對面銷售方面的新聞報道需要你們配合一下。」
謝大聽寧媚這麼一說道就來勁了,他一個勁地點頭說道:「配合配合,肯定配合!難得你們新聞單位的朋友有心來幫我們宣傳,哪還有不配合的?我們還要好好感謝你呢!寧記者,是這樣的,我把我們局今年打擊面對面銷售的工作向你匯報一下。我們局今年以來打擊面對面銷售工作卓有成效,取得了驕人的成績。我們主要是從幾個方面來抓這方面的工作的……」
於是,謝大像打開閘門的水一樣滔滔不絕地開始介紹她們局裡的工作,根本沒有讓寧媚插話的餘地。其實說了半天,無非那些打官腔的句子,讓人想打呵欠。趁謝大停頓的間隙,寧媚趕緊說道:「謝大,我主要是想讓你們配合去打擊一個窩點……」
寧媚的話還未說道完,謝大就打斷她的話:「你這個意思我知道,你們新聞記者就喜歡寫一些現場新聞、深度報道。這樣吧,下次等我們和公安一起進行聯合執法行動的時候我再打電話通知你,讓你帶著相機去拍一些照片。對了,你看我們說道了這麼久,我都忘記要你的名片了,到時候我們搞聯合執法行動我就打電話給你。」
寧媚尷尬地笑了笑,把丁藍面對面銷售窩點的情況跟謝大講了一下,並表示希望工商局能夠派人去搗毀。
謝大明顯有點不耐煩,幾次試圖打斷寧媚的話。她問:「那個面對面銷售頭目的名字是不是叫作丁藍?」
「是的,你怎麼知道?」
「去年她就做面對面銷售了,去年我們就去查過她了。」
原來丁藍早就有前科了,寧媚高興地說道:「那太好了!看來我今天來找謝大是找對人了!」
謝大對寧媚的興奮並沒有表示太多的反應,他的臉上已經沒有了剛才的笑容,而是嚴肅地說道:「寧記者,丁藍以前是搞過面對面銷售,但那是以前的事情了。她現在是不是繼續搞面對面銷售,我們還要進一步深入調查取證。」
寧媚著急地說道:「她們把一些普通石頭的價格哄抬到三千塊,並且拉人頭去買這些石頭、發展下線,這難道不是典型的面對面銷售嗎?」
謝大聽了這話就更不耐煩了,他一臉的不高興:「一塊石頭賣三千塊就是搞面對面銷售?這是誰下的定義?那些花鳥市場裡面的石頭也有賣到三千塊甚至十幾二十萬的呢!難道她們也是搞面對面銷售了?寧記者,她們搞不搞面對面銷售不是你一個記者去臥一下底就能給人家下定義的,判定她們是不是面對面銷售,只有我們工商部門的說道法最標準、最權威,而且具有法律意義!」
寧媚沒想到謝大會說道出這樣的話,這不是明顯的偏袒面對面銷售頭目嗎?她有些激動起來:「如果你不相信的話,我這裡有她們講課的錄音,裡面牽涉的內容明明就是面對面銷售的內容!你可以先聽一聽嘛!聽了就知道是不是了。」
謝大朝寧媚揮揮手,粗暴地說道:「什麼錄音攝像都不能說道明問題……行了!就這樣了!等我們調查取證確定她們是搞面對面銷售之後,再通知你去報道,好吧?我還有個會議,你改天有時間再過來吧!」
謝大說道完就起身拿包走出了辦公室,把寧媚一個人撂在了辦公室。
望著謝大的背影,寧媚心裡感到了一種莫大的悲哀。自己只是一名小小的記者,冒著生命危險去面對面銷售窩點臥底,為了什麼?難道就是為了寫一篇新聞報道揚名嗎?說道到底還不是為了讓惠泉市有一個潔淨良好的環境,少一些面對面銷售的污染。現在倒好,專門打擊面對面銷售活動的執法機關倒成了面對面銷售者的保護傘,難怪惠泉市的面對面銷售活動如此猖獗,原來都是有恃無恐的啊!想到這裡,寧媚憤憤地自言自語道:「貓和老鼠一旦成為朋友,那將是這個世界上最大的悲哀!」
從工商局一無所獲回到報社,寧媚窩了一肚子氣來到雲台長辦公室。正在看報紙的雲台長一看見寧媚便作出驚喜狀:「我們的寧大記者,凱旋歸來了?!」
寧媚淡淡地說道:「回來了。」接著又罵了一句,「真是氣死我了!」
雲台長有些吃驚:「怎麼回事?」
寧媚氣憤地說道:「我剛才去過惠泉市工商局了,我本來想叫他們去搗毀窩點順便拍一些照片的。誰想到他們竟然不肯去!」
雲台長有些不太明白:「幹嘛不肯去?」
寧媚沒好氣地說道:「他們說道是不是面對面銷售,不能光靠我一個記者臥一下底說道了算,主要是他們說道了算,說他們還要深入調查瞭解。」
「這是什麼話!這麼說道還要我們新聞輿論監督做什麼?這樣子,你不要管他那麼多,沒有照片是有些遺憾,但如果你的文字寫得精彩的話也是很出彩的。你現在馬上去寫,電視台播出有些麻煩,不過明天我先想辦法通過關係見報,!」雲台長斬釘截鐵地說道。
「文章我已經寫好了。」
雲台長聽說道文章寫好了,馬上來了精神:「好!你馬上把文章給我,我馬上就看!明天我就通過關係發頭版頭條!」
第二天,寧媚寫的報道在讀者中引起了強烈反響,讀者紛紛來電譴責害人的面對面銷售,並對寧媚冒險臥底的行為表示讚賞。
不過有些奇怪的是,方勇按理說也應該看到這篇報道了,雖然署名是「本報記者」,可昨晚寧媚已經告訴方勇,那文章是自己寫的。原本以為方勇會有所反應,結果不但昨天方勇只在電話裡淡淡「恩」了一聲,什麼表示也都沒有。到了今天真正見報了,方勇居然連個電話也都沒有,這讓寧媚不免有些氣惱。
好歹也是自己的男朋友,怎麼知道自己冒了那麼大的危險,居然沒有反應,連個安慰的電話也都聽不到?
寧媚原本想打方勇電話,可手指頭都放到按鍵上了,卻又縮了回來。寧媚有些賭氣,要看看方勇究竟什麼時候才會主動給自己來電話……
上午10點左右,寧媚辦公室的電話響了起來。她像往常一樣接通電話:「喂!你好!是哪位?」
「哪一位?寧媚你好呀!看來你真的是一點面子都不給老師了!搞了半天,原來你是電視台派到我這來臥底的呀!」丁藍在電話那頭陰陽怪氣地說道,寧媚聽得出來,她是強按住心中的怒火的。
寧媚心裡一怔:奇怪了,丁藍怎麼會知道是我寫的?我的文章沒有署名呀?只是署了個「本報記者」而已。更奇怪的是她怎麼知道我的電話的?
想到惠泉市工商局謝大隊長,寧媚心裡一連串的納悶和疑問全部都有了答案。沒錯,肯定是謝大隊長告的密。
「怎麼了?你搞面對面銷售騙錢害人,天不怕地不怕,還怕報道嗎?」寧媚心裡雖然有些緊張,但她的口氣卻很強硬。
丁藍的口氣咄咄逼人:「寧媚,我想不到你現在說道話居然這麼拽!我搞面對面銷售怎麼了?我害誰了?我害你了沒有?你我師生一場,你幹嘛要和我過意不去?!」
寧媚毫不客氣地說道:「師生是師生,和你搞面對面銷售是兩碼事。我是記者,揭露不法行為、進行輿論監督是我的職責!」
火氣越來越大的丁藍已經在電話那頭暴跳如雷了:「喲!當了破記者,講話就牛逼哄哄起來了?你輿論監督個毛!那些貪官整天搞**,你幹嘛不去輿論監督?我們小老百姓混口飯吃、賺點小錢你倒是監督起來了?我看你是發神經了!」
寧媚知道老是和丁藍這樣扯下去也沒有任何意義,說道了聲「先這樣吧」就掛了電話。
丁藍見寧媚掛了電話,就在那邊一直打,恨不得把電話都打爆。寧媚不敢接丁藍的電話,她聽到電話鈴聲就覺得心慌,乾脆拿著電話掛到了一邊。
下午,寧媚覺得老這樣掛著電話也也不妥,就重新掛好,剛掛好,電話居然又響了,一接又是丁藍。既然接通了電話,就不好再掐斷,只好硬著頭皮聽。
令寧媚沒想到的是,丁藍這次的態度180度轉彎了:「我說道小寧呀!我們師生一場,你不要這樣趕盡殺絕好不好?你知道你的報道對我這裡的負面影響有多大嗎?這些人都找我,要我退她們的錢呀!你這一篇寫了就寫了,我也就不說道什麼了,求求你不要再寫了,好不好?什麼?你還要搞後續報道?小寧呀小寧,你再寫的話,我可就真的要家破人亡了!」
寧媚沒好氣地說道:「你要我不寫可以,除非你不做!除非你馬上解散你的面對面銷售組織,退還面對面銷售人員的錢!」
「小寧呀小寧,你不要開玩笑好不好?錢我都花光了,還怎麼退呀!」
「那你還怕我寫文章?錢你都敢騙,還怕我一兩篇新聞報道嗎?」
「小寧,你不要和我說道這種賭氣話好不好?我們都是一個學校出來的,我過去對你也不錯吧》逼得這麼緊做什麼?算我求求你了,你不要寫了好不好?」丁藍在電話那頭不斷地哀求著,絲毫沒有了台上的那種激昂……
「小寧,只要你答應我,不繼續寫了,我可以給你錢!三萬以內你開個數好不好?」
寧媚平靜地聽著,一句話也沒有說。
丁藍見寧媚總是不吭聲,就急了,最後說道:「要不我請你去旅遊?海南、雲南,香港,只要你想去的地方都可以,隨便去哪裡都沒有問題……」
寧媚實在聽不下去了,就在這邊吼了起來:「什麼亂七八糟的!丁藍你說道夠了沒有?!」吼完就掛了電話。
第二天,寧媚寫的標題為《面對面銷售頭目想以金錢收買記者》的後續報道刊登後,很多讀者打電話到報社,對寧媚不向邪惡低頭的精神表示了高度讚賞和評價。
與此同時,寧媚的噩夢也開始了,丁藍的中文bp機短信息開始氣急敗壞地對寧媚進行猛烈地轟炸,每一條短信息都充滿恐嚇威脅的語氣——
「寧媚你給我小心一點!你敬酒不吃吃罰酒!這回你可怪不了我了!」
「我不會輕易放過你的!當個破記者有什麼了不起的?想搞倒我?沒那麼容易!那麼容易就讓你搞倒了的話,我還能在這個社會上混?你想叫工商局來抓我?你想得太天真了!」
「寧媚你這個婊子!你幹嘛不敢接我電話?我這次要是放過你的話,我就不是人!咱們走著瞧吧!」
「寧媚你今後走路最好小心一點!」
看到這些信息,寧媚剛開始還沒覺得什麼,看完短信息後最多是一笑了之。因為像她們當記者的、特別是經常去臥底暗訪的記者,在揭露社會陰暗面、曝光惡勢力的時候,被人威脅甚至人身傷害都不足為奇。
她有一個同城媒體的朋友去暗訪黃窩的時候就被人打得鼻青臉腫,把手都打成骨折了,害得那個記者去醫院躺了好長一段時間。
寧媚認為丁藍最多只是嚇唬嚇唬她而已,不敢對她怎麼樣,但是後來她發現自己錯了。
這天晚上,寧媚在報社趕稿子到深夜。稿子趕完後,她騎著自行車準備回家,車剛出電視台門口,還沒來得及拐進馬路,「啪」的一聲,她聽到後面一聲巨響,回頭一看,看到一個人被打翻在地,手裡海拿著一根鋼管。
打翻他的那個人,是個二十來歲的小伙子,自己從來沒有見過。那小伙子踢了想偷襲寧媚的人一腳:「滾,有多遠滾多遠!再來,打折了你的腿!」
說著,走到寧媚面前:「方總讓我來保護你的,他讓你注意安全,丁藍的事,方總會去處理的,而且方總讓我告訴你,丁藍後面還有更大的靠山。方總到了時候會把真相告訴你的……」
說完,小伙子不等寧媚反應過來,已經匆匆消失在了黑暗之中。
「這不是丁藍叫人幹的還會有誰?」寧媚對自己說道:「這些面對面銷售佬真是太恐怖了!」
但是儘管如此,寧媚心裡還是有點甜甜的,自己錯怪方勇了,方勇一直都在暗中保護著自己。
可是丁藍身後還有更大的靠山?那人又究竟是誰?
更可怕的事情還在後面。次日晚上寧媚回家,看到家門口的防盜門上貼著一張白紙,上面畫了一個黑色的骷髏,旁邊還寫了一行紅色的字:「10萬塊錢買你一條腿!」
看到這樣的字眼,她感到毛骨悚然。
第二天,寧媚把這張東西拿到報社給雲台長看,雲台長很氣憤地說道:「這些面對面銷售分子太囂張了!簡直就是黑社會!你趕快去派出所報案!」
當天下午,寧媚去派出所報案,派出所的警察對她反映的情況進行筆錄之後,表示一定會盡快查清來龍去脈,抓獲恐嚇她的人,但需要一定的時間,叫她回去耐心等待消息。其實她也知道,在警察眼裡,在這個偌大的城市裡面,她遇到這樣的事情根本就不算是什麼大案件,因此也不會花太大的力氣去調查破案。
報案歸報案,威脅卻依舊,而且怪事情接二連三地在寧媚身上發生。不是自行車輪胎莫名其妙地被人用刀割破,就是一夜之間她的自行車車身上被人塗滿紅油漆。
更恐怖的是,她家門口總是隔三岔五就出現「10萬塊錢買你一條腿」的字條。雖然她知道恐嚇者就是丁藍,她也把相關證據提供給了派出所,但派出所的警察總是敷衍她說道「你耐心等待消息,我們會盡快查清楚的。」
這根本是在那裡敷衍,根本就沒有把這當成一回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