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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節目錄 【第三十章 劍器行,公孫弟子】 文 / 鄒久官

    晚宴在戌時正式開始。今天放在現代,算是春節。雖然漢人過年的氣氛不算濃烈,但也還是當作一個重要節日來過的。晚宴可謂豐盛。

    不知是因為過年還是渤海侯駕到,設在廳堂的宴席上還有舞姬獻舞。雖然不如飄渺閣的艷舞來的誘惑,但也頗為可觀。

    這是沈雲第一次觀看到傳統的漢舞。果然如電視上那般,寬袍大袖,盡顯先秦風采的裝束,配合上宮商角徵羽的音律,跳出來的舞蹈有股泱泱大氣,很富有內涵。

    方左氏作為主母,在淮南侯不在的情況下也必須出面款待。但不知為何,她有點憔悴,才吃到一半,便敬了沈雲三杯酒,接著就先回後宅了。留下方謄和方仲做陪。

    方謄也顯得心事重重,與沈雲對坐,卻沒有交流,只是一杯又一杯的灌酒,很快就把自己放倒了。這個情況可是很少見的,沈雲心裡產生一絲莫名的擔憂。

    方謄酒醉,由侍女先攙扶著去歇息,宴席上只剩下方仲和沈雲。方仲坐在沈雲的下首,倒是很有興致,不停的跟沈雲對飲,還會談笑。說起來,這個方仲還是有點口才的,雖然拙劣了點,但基本述說沒有問題。他跟沈雲說的主要內容,當然是今天如何力斃四個英公家的人。

    「其實第二場的那個周談還是有點實力的,可惜太過急躁了,一上來就想鎖住我的手腳,然後用軍中的擒拿術將我制伏,嘿,可他哪知道,我雖然要過了年才能去參軍,但早就跟府裡的幾個老卒學過擒拿手。他學的是軍中的大擒拿手,而且似乎沒練到家,我練的卻是正宗龍虎山小擒拿手,練了十年。嘿嘿,想拿我肘關節卻被我反手拿住肋下三寸,就這麼一用力,卡嚓一下,就捏斷了兩根胸肋……」

    方仲說的津津有味,沈雲卻聽的有點心驚肉跳。說起來,沈雲練的搏擊技也是軍中常用。不過都是現代軍隊裡的搏命招式。但嚴格說起來,還是脫胎於中國古武術,與小擒拿手一樣也是近身格鬥技。小日本推崇備至的柔道,其實就是小擒拿手的一個變種。聽方仲的意思,似乎這小擒拿手是軍中招式的剋星啊!畢竟一個大開大合,一個卻是近身纏鬥。在最短距離爆發出寸勁傷人,有點像兵法中的出其不意,很難防。

    正當方仲說到第四場結束時,方歸雲突然從外面進來,笑嘻嘻喊了一句:「方仲哥哥,渤海侯,三哥醉了。睡下前讓人通知我,說怕你們無聊,讓我來做陪。」

    看見這個讓人頭疼的刁蠻小姑娘,沈雲都有點快速結束晚宴的意思。

    不過方歸雲似乎不在意沈雲臉上的那點尷尬,直接讓人搬過一張桌子,就在他們旁邊坐了下來,倒上酒,雙手捧杯對沈雲道:「渤海侯。這杯酒敬你!謝謝你為方仲哥哥出頭!」

    說完也不等沈雲有什麼表示,直接一仰纖細的脖頸,喝了下去。

    然後又倒了一杯:「這杯酒還是敬你,為我下午對你的無禮道歉!」又是一口乾。

    再倒一杯,「這杯酒繼續敬你,為你不跟我這小女子生氣!」一口乾。

    沈雲見她還有繼續倒酒的衝動,忙端起自己的酒杯道:「好了好了。別再喝了,好傢伙,你這是跟酒有仇還是怎地?我看你不是想敬我酒,而是壓根自己就想喝。是不是?」

    連續三杯下肚,方歸雲的小臉上已經有了一點點紅暈,不過更顯明媚可愛。她吐了吐小舌頭,笑道:「是啊,家裡人從來不讓我喝酒,過完年我都十五啦,還不讓喝。今天好不容易父親不在,母親先休息了,三哥讓我來做陪,不然還找不到這麼好的機會呢!」

    方仲也笑道:「渤海侯別見怪,小妹就是這般爽快。之前也央求了我好幾次帶她喝酒,可是家規有限,就算是我,也不敢帶她喝酒的。」

    貴族家庭裡,一般男子喝酒從十六歲開始可以飲酒,女兒則要等到十八歲以後。男兒酒醉可以癲狂,世人謂之灑脫。可女兒家要是年紀輕輕的喝醉,就很容易讓人誤解了。是以有這麼個規定。

    方歸雲又端起一杯,雙手捧著,似乎想對沈雲說什麼。沈雲也好笑地看著她,想知道這次她又想用什麼理由來喝酒。

    「哎呀,不想了,反正敬你就對了!」方歸雲歪著小腦袋想了半天沒個主意,後來乾脆耍起無賴了,直接仰頭喝下,還意猶未盡地將粉嫩的小舌頭伸出來,把軟唇邊的酒滴都給舔進嘴裡——真真是個女酒鬼啊!

    看她那麼可愛的模樣,沈雲對她之前的刁蠻印象一掃而空,哈哈笑道:「好,今日就陪你們兄妹一醉方休,不醉不歸!」

    方仲也舉杯笑道:「好,不醉不歸!」

    宴席上沒什麼長輩,只有他們三個年紀相仿的年輕人,倒也爽利,喝的那叫一個痛快。

    歌舞跳了幾次,方歸雲已經喝的星眸迷離,醉態初現。見又有一班舞姬出來,立即叫道:「我不要看你們跳,把,把方人胥給我叫來,我要看他的劍舞!快去!」

    那班舞姬立即有些畏縮,看來平常也是怕了這個刁蠻小姐的。不過……

    沈雲喝的也有點上頭,見那些舞姬並沒有離去的意思,便也出聲道:「我也想看劍舞,咱堂堂大漢男兒,老是看這些女兒家跳的舞蹈有甚趣味,來,叫人表演一段劍舞來瞅瞅!」

    舞姬班裡站出一個女人來,有些怯怯地斂裾行禮,柔柔道:「回稟渤海侯,那方人胥可是侯府幕僚,婢子,婢子們可沒那麼大的面子能請的動他……」

    方仲似乎也才想起來,對沈雲道:「侯爺,那方人胥的確是府裡請來的幕僚,劍術超群,據說已達劍神段位,輕易請不來的。」

    「哦?是嗎?我倒還真想見見這劍神段位的人!」沈雲酒精上頭,從桌位上站起來,搖搖晃晃地笑道,「不過既是高人。那沈某親自去請就是!」

    「哈哈哈哈,不必了!方某人在此!」門外傳來一個爽朗的笑聲,進來一個身著白色勁裝,手提長劍的俊俏青年,他朝搖搖晃晃的沈雲抱拳作揖,笑道:「在下方人胥,益州人氏。久聞渤海侯大名,只是礙於身份,不好直接求見,今府上宴請渤海侯,在下早就在外等候多時了!」

    「哦?!」沈雲腦子有點清醒起來,會說自己義薄雲天的。一般都是江湖人士,像章暨、時遷之流無不是因為自己父親闖下的急公好義的名聲才跟隨自己。這方人胥難道也是個跑江湖的?

    「先生客氣了!不知先生何處聽得沈某?」沈雲問道。

    方人胥捏了個反劍訣,文質彬彬地抱拳行禮:「承渤海侯動問,江湖乃是在下的娘舅。」

    「哦,原來是白先生的外甥!哈哈,那真是自己人了!來來來,快請入座!」沈雲一聽的名字。便也放心了,趕緊讓人再備下宴席,宛如此間主人一般。

    「哎呀,渤海侯,我想看他的劍舞!」一邊喝的快要倒下的方歸雲突然嘟喃道,「你是沒看過,他的劍舞真的朝好看的,唔。哎呀,沒法形容,真的好看,你先讓他舞一段嘛!」

    那邊方仲也道:「是啊,渤海侯,我也許久未見方先生的劍舞了,真想一睹為快呢!」

    真有這麼好看?沈雲暗暗道。

    方人胥倒也灑脫。抱拳笑道:「既然小姐和公子有請,在下便先舞一曲吧!」說罷,提劍在廳中立定。而早有樂師準備妥當,一見這模樣便換了配合劍舞的釜鼓、鐵鎳、缶等物伴奏。

    只聽釜鼓一響。方人胥單手擎劍,宛如青松!缶出沉聲,劍勢如龍,鐵器交鳴,則劍光似電。這樂師跟方人胥也不知是配合了多少次,兩者之間的配合極為默契。當然,最重要的是這方人胥的劍舞的確非常棒!劍勢忽高忽低,劍光似婉轉霹靂,看的人心潮澎湃,不能自抑!

    「好!太棒了!方人胥,你太帥了!」旁邊的方歸雲發出尖叫,小手不住地拍,興奮的小臉通紅。迷離的要滴出水來。那樣子跟現代少女腦殘粉見到自己偶像似的。

    方仲也連連讚歎,看來這憨張飛,也不單單是個只玩暴力的人啊!

    沈雲被方人胥的劍舞深深吸引,目不轉睛。他本不信一個人可以將劍舞的如此出神入化,甚至想過當年杜甫的《劍器行》只是古人沒多少娛樂項目,所以才把一次宴會上的情景無限誇大罷了。但看過了方人胥的劍舞才知道,在華夏一脈的血統中,對於美的審視其實是無關時間的!這方人胥的舞劍之術的確可以稱之為神了!

    一曲舞罷,方人胥斂腹收劍於身,臉不紅氣不喘,瀟灑自若!宛若天人!

    「好!」半晌,沈雲才想起要鼓掌,拚命拍手笑道:「好,太好了!昔有佳人公孫氏,一舞劍器動四方。觀者如山色沮喪,天地為之久低昂。霍如羿射九日落,矯如群帝驂龍翔。來如雷霆收震怒,罷如江海凝清光。方兄這支劍舞,堪可與之媲美啊!」

    此話一說,周圍頓時安靜下來。沈雲愕然轉頭:「呃?我說錯什麼了嗎?」

    方仲撓撓頭:「沒,沒什麼,只是,只是沒想到渤海侯文采如此了得。我只是覺得方先生的劍舞好,卻老是找不到詞句來形容,渤海侯信口拈來就是華麗的詩詞歌賦,你也很厲害啊,渤海侯!」

    那邊方歸雲也雙手捧心,迷離的眼神看著沈雲,讚道:「沒想到渤海侯還有這樣的文采啊,哈哈哈哈哈,那些看過方先生劍舞的講師教授都做不出這樣的詩句呢!看我改天念出來,不羞死他們!」

    糟糕,一不小心,好像又做了一回時空剽竊犯!

    沈雲正要解釋,方人胥卻忽然朝沈雲鄭重行禮,低頭道:「學生方人胥,代師傅謝過渤海侯贈詩!若師傅知道,定然是十分高興的!」

    「呃?你師傅是……?」沈雲茫然。

    方人胥抬頭:「家師正是劍舞大師,公孫大娘!當年在壽成殿,家師一曲劍舞名動天下,先帝曾命集賢殿諸位學士賦詩以賀,可那麼多賀詩裡。卻沒有一首能比得上渤海侯今日之作。家師若是聞之,定然欣喜!」

    嚓,公孫大娘的弟子不是李十二娘嗎?怎麼變成了眼前這個俊俏的男人?當初杜甫就是看了李十二娘的劍舞,才寫下《劍器行》的。而自己這次也是看了公孫大娘的弟子劍舞,才一時忍不住「剽竊」了杜巨巨的詩,這是巧合還是上天注定……?

    等等,公孫大娘還沒死?

    「尊師現居何處?高齡幾許?在下能否有幸去拜訪她老人家?」沈雲急急發問。

    要知道。上輩子的沈雲可是這首《劍器行》的忠實粉絲,既驚歎於杜巨巨的華麗詩句,更加嚮往公孫大娘的絕妙舞姿。若是她還沒死,有幸能去看她一眼也不枉這一趟穿越了。

    「噗哧」一聲,方歸雲笑的直打跌,而面前的方人胥也有點臉紅。吭哧吭哧了半天也沒說話。

    最後還是方仲看不下去了,才忍著笑意道:「公孫大娘就住在臨穎,不過人家今年才三十六,當不得渤海侯稱她『老人家』兩個字的。」

    啊?三十六歲的公孫,大娘?

    沈雲實在無法將「大娘」兩個字跟三十六歲聯繫起來。其實這也是沈雲歷史知識的缺失導致的。在古代,父母經常將大女兒稱為「大娘」。此「大娘」跟後世的「大娘」是兩個概念。當然,「大娘」還可以指正室夫人。比如沈雲就要叫蕭琴為「大娘」。總之一詞多義,看情況而定。

    這公孫大娘,只是公孫家的大女兒的意思罷了。沈雲不明所以,又有現代思維先入為主的觀念,所以才鬧了個這麼大的笑話。

    好在四個都是年輕人,也沒人會去記這麼多。沈雲的尷尬在解釋了幾句也就過去了。之後便是探討劍舞的時間了。當然,更多時候是方人胥講,沈雲三人聽。聽的多了便也明白過來。劍舞並不等同於真正的劍術。劍舞,只是給人觀賞的,而劍術則是強身健體,甚至要與人搏殺的。方人胥之所以會被人稱之為「劍神」,其實很大程度上是因為他的「劍舞之術」,而非「劍術」!

    「不過,家師的劍術當可稱之為『神』!」方人胥說。「家師十六歲成名,二十四歲便被先帝請入壽成殿為先皇太后賀壽。之後雖隱居臨穎,但從未間斷修行劍道。如今的劍術已超凡入聖了!

    鬧了那麼大個笑話,沈雲倒也不能動不動就想著去拜訪她「老人家」。但去見一見「公孫大娘」的心情卻更加急切。

    方人胥說,公孫大娘在十八歲時,其實已經嫁人,夫家是臨穎的姚姓大戶子弟。自從二十四歲名動天下以來,無數王公貴族,甚至商賈富家都前往拜訪,想一睹公孫大娘的劍舞。日子一久,姚姓家人有些不勝其擾。為此公孫大娘還吃了夫家一些苦頭。為了避免夫家不悅,導致家庭不和,三十歲以後,公孫大娘就謝絕了一切拜訪者,安心在家相夫教子。而方人胥是公孫大娘在二十六歲時收養的一個孤兒。公孫大娘與他名為師徒,實為母子。

    沈雲還打聽到,公孫大娘生有一兒兩女,兒子與方人胥差不多大,二十歲左右,叫姚興。大女兒已經出嫁,小女兒還小,才不過十歲。其夫姚安春只是個普通人,但管家甚嚴,特別不允許子女跟公孫大娘學習劍舞。所以公孫大娘只能將一身技藝都傳給了方人胥和另一個叫李憐兒的女子。

    這李憐兒是方人胥的師姐,比他要早三年進入師門,當初可是跟著公孫大娘進過皇宮的。不過現在也像方人胥一樣出師,開始闖蕩江湖——當然,這是沈雲的說法。實際上是師姐弟兩人都這麼大了,總不能天天在公孫大娘家吃閒飯。姚興春本就不是什麼大肚量的男人,白養了他們兩個這麼多年也夠可以了。所以方人胥跟李憐兒現在是出來「找工作」,跑江湖賺口飯吃罷了。

    別以為古代那些江湖俠客闖蕩江湖有多麼瀟灑,多麼風光,他們也是人,也是要吃飯的。在王法昭昭的盛世大漢,他們一身技藝總不能去打家劫舍吧?大部分跑江湖的不是流落街頭賣藝,就是跟方人胥一般,入了某個王公富戶的府裡當幕僚,其實就是個買技藝的藝人罷了。

    談不上什麼英雄氣短之類的,反正方人胥就沒有這種感覺。他不認為自己是個英雄,像他這樣跑江湖的不勝枚舉。能在淮南侯府裡盡職的完成自己的表演,混口飯吃,日子過的不算清閒,但也不會奔波,他就已經很滿足了。

    生活嘛,總不像小說裡寫的那麼風雲激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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