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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去國 第十章 沙錐 (下) 文 / 荊洚曉

    他們很快沿著足跡找到了邁克爾被拗折頸椎的屍體,赫茲摸了摸邁克爾身後三米左右的一顆樹的樹幹,還沒脫離悲痛的赫茲用哭腔叫了詹姆斯一聲,把剛才摸到的地方指給他看,這裡有一處樹皮被蹭去,詹姆斯想起那個州長腳上的牛皮靴子,轉身對其他人說:「很大可能就是那個見鬼的州長,大家集中精神!」

    穆勒少尉仍在喋喋不休,詹姆斯把背著的戴維的屍體放下,點起火把指著戴維胸前的彈孔,左右開弓扇了穆勒少尉兩記耳光,吼道:「你他媽的像個軍人好不好?你見過用步槍的鬼嗎?」

    「喳!」這是擊錘落下的聲音,在這樹林中格外刺耳,詹姆斯馬上就朝那方向「呯」開了一槍,然後赫茲也開了槍,而這擊錘的聲音遠比詹姆斯的耳光更有效地讓穆勒少尉清醒,他已經扳開擊錘了,雙腿也漸漸不再顫慄,因為對手是人,是人他便不害怕。但隨著另一聲槍響,他們另一個同伴,也是來自德軍的僱傭軍,已經撫著胸口跪倒在地。

    「他媽的!」胡仁咒罵了一聲,拋下那把發射過的前裝槍,連同之前從敵人身上弄來的彈藥袋,第一槍居然沒有打著火,否則的話,面對六十碼外打著火把的敵人,胡仁絕對有把握幹掉兩個。胡仁拖著剛才那把沒有打著火的前裝槍,一拐一瘸的向前跑,現在還有三個敵人,剛才兩發子彈都準確的命中胡仁作為掩體的那顆樹,這時穆勒少尉的槍也響了,儘管沒有確切的發現敵人,但他這一槍準確的打中了胡仁發射完扔下的步槍。

    詹姆斯他們只找到那支被打壞的步槍,而胡仁足跡在二十碼外就消失了,赫茲在一顆樹上摸了一下,是血。

    在丹尼爾率部對陣英國騎兵的地方,十匹馬在那兒喘著氣,約翰遜中士藉著星光指著地圖說:「這邊是約克河,有英國人的軍艦,州長如果脫身,應該只能從這裡過,我們就在這裡等他們好了。」

    秦劍跳下馬,扛著幾乎和他一樣高的步槍,背著大大的作戰包,一聲不出的向外走去,約翰遜中士攔住他說:「下士,你要去哪裡?」

    「一個狙擊手,通常不會從來路往回走的。」

    「但除了這路,已經沒有路了!除非繞上五百英里。」

    秦劍抬了一下眼皮,不慍不火地說:「軍靴後面就是路。校長應該會從那片樹穿過來。你們要不跟我走,要不在這玩兒,等我和校長回來。」

    約翰遜中士望著躺著累死的老馬,燒焦的、串在木樁上的屍體,不知道這裡有什麼可以玩兒的,這個年幼的下士說得並不是沒有道理,但去聽一個比自己軍階低的小孩的指揮,約翰遜中士找不到理由說服自己,這時秦劍偏耳聽了一下,突然對其他三人說:「有槍聲!有槍聲!想救校長的跟我走!」星光下,散發著血腥味的眾多的屍體,讓約翰遜中士打了個寒戰,他急急地跟在那四個人的後面,指揮權無奈的交到了秦劍的手裡。

    胡仁如果有一個觀測手,他一定不會開那一槍,但他沒有,他連一個望遠鏡也沒有。所以他無法發現林外的那串火把。

    伯爵的侍衛長,帶著二十個人,順著槍聲,已經和詹姆斯中尉會合在一起了。

    二十四比一,並且胡仁剛經歷了上百米的峭壁,手指和腿上都帶傷,大量失血。現在別說跑動,在求生的**下,他也只能把步槍當成拐棍,蹣跚而行,如果剛才是在白天,詹姆斯中尉不用和少校會合,就能輕鬆俘獲一百碼外的撐著步槍盡量緩和呼吸脫離的胡仁。

    秦劍對約翰遜中士說:「你們把我弄上樹,這樹太光了,我爬上去太費勁了。」

    「我們把你弄上去,就不費勁?」

    「狙擊手除了狙擊,應該盡可能保存體力,偵察兵在我前面一百碼的地方埋上幾堆火藥,位置不要以我為中心,發現敵人,點燃導火索後,起爆燃燒之前快速撤到那個點準備接應我,中士你給我當觀測手,不然我一會下樹還麻煩。」秦劍不慌不忙的說,「步槍手,在我們身後五十米,與偵察兵點燃導火索後撤到的那點成掎角之勢,你們的任務是:如果敵人捕獲我們,馬上把我們幹掉。好了中士,你有什麼要補充嗎?」約翰遜中士聳了聳肩,他發現自己拿這個小孩一點辦法也沒有,前面已傳來喧囂聲,自己也來不及想出什麼好的方案,那麼,幫他上樹是個好主意。

    爬到樹上蹲好,秦劍找到位置架好手上的槍,從包裡摸出一個空心木托,套在槍托上。然後再取出一塊貼腮托板,摸著空心槍托表面上挖出的凹痕,用力的卡了下去,試了一下,恰到好處,這就是蒙地卡羅式槍托的味道了,總之,凡是在工業和經濟條件許可下,能做的,能改裝的,已經做到極致了。

    就在秦劍準備披上偽裝網時,身邊的約翰遜中士低聲驚叫起來:「上帝啊!二等兵帕根幹了什麼?下士,馬上下樹!馬上!這是命令。」約翰遜收起望遠鏡馬上溜下樹來,他快步的衝前面跑去,秦劍只自己背著很重的步槍溜下樹,下地時因為槍的重量站立不穩摔了個屁股著地,痛得他亂叫,這時他已看約翰遜和帕根架著一個人跑了過來,約翰遜遠遠就低聲呼喝:「他媽的快上馬,快!任務完成!快撤!」

    但這時康華利中將的侍衛長已經一馬當先衝上來,離架著胡仁的約翰遜中士和二等兵帕根已經不到八十碼了,他的速度實在太快,甚至帕根點下的導火索還沒有燃完.

    秦劍坐在地上,把一顆雷帽塞入改造過的引火孔,他沒有開口叫約翰遜他們快撤,也沒有吹響哨子,隨著擊錘的扳開,他的眼神裡有一些與他年齡不相稱的冷靜.

    1在美國獨立戰爭之初,美國大陸議會通過法案徵募10個連來復槍手助戰,他們使用的肯塔基來復槍射擊距離約在200至350米之間。對當時配備滑膛槍,交戰距離不過80米的英軍來說,這些肯塔基槍手如同肉中之刺一般。為了補充英軍火槍射程的不足,英國人不得不僱傭德國的jaeger協助作戰。這些jaeger的來復槍對美軍一般部隊造成很大威脅。

    2狙擊手(sniper)這個詞源於1773年前後駐紮在印度的英國士兵的一種遊戲,那裡的士兵經常獵殺一種名叫沙錐鳥(snipe)的敏捷的小鳥。由於這種鳥非常難於擊中,因此長於此道的人被稱為sniper。當時並不是指狙擊手,sniper被用來作為狙擊手的稱謂,是距離1773很久以後的事了。

    3這個詞在當時被用來稱呼槍法準確的人,mark**an這個詞在英文中最早出現於1660年,相信由民間射擊競賽而來,因為靶子的標記稱為mark,槍法能打中標記的,就被稱為markman,後來拼成mark**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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