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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 第十七章 文 / 沙漠之狐

    第十七章

    2004年伊始,a區鄉鎮行政區劃全面調整,314個鄉鎮撤並為188個鄉鎮。與此同時,棗園鄉、關帝鄉、永興鎮合併為永興鎮。同屬河北片的棗園中學、關帝初中、余丁中學也一起合併到關帝中學,並更名為寧安三中,成為一所規模龐大的寄宿制初級中學。全縣只保留兩所寄宿制完全中學——寧安中學和寧安一中,還有一所初級中學兼職業高中的寧安四中。以前的渠口農場子弟中學也早已經改為初級中學。鳴沙中學、城鎮中學也在當年由完全中學改為初級中學。雲所就讀的關帝中學的許多高中老師也作鳥獸散,一個都不見了。只聽仕誠說,以前暗戀霞的門老師,最終娶了自己的女學生的姐姐為妻,蝸居在銀川一所高級中學任教……

    隨著棗園鄉政府、派出所、棗園中學的撤離,棗園鄉一下子失去了發展機遇。以前鄉幹部和中學老師還隔三差五在棗園街各大飯館集體消費的熱鬧場面一去不返。代之而來的是棗園完小的老師和掌控著棗園市場稅收的棗一村村幹部隔三差五的聚餐。但撤小並大、撤弱並強的鄉鎮行政區劃格局大洗牌,讓鄉鎮重新獲得了發展的動能。永興鎮的工業經濟迅速發展壯大,促成了永興工業園區的蓬勃發展。

    與此同時,生意失利、心性高強的紅艷妹開始和父母鬧彆扭。總愛搶著給雲家姊妹四個保媒的周銀安趁機給紅艷妹張羅了幾個對象。得知情況後,雲騎著摩托車帶著父親,挨家打問男方底細。打問的結果令人寒心。男方多是家境貧寒的大齡青年,還往往一身臭毛病,有兩個還有過短暫婚史。

    謝絕了周銀安的好意之後,在母親的授意下,雲請求岳父給紅艷妹在渠口農場一連介紹了兩個對象。男方家裡荒地多,家境都很殷實,其父母還都是渠口農場退休職工,光他們每月的退休金都很令人艷羨。兩個對象,前一個因為個子較矮,也很小氣,被紅艷妹拒絕了;後一個出手闊綽,模樣也不錯,為人很會說話,紅艷妹答應了婚事。

    不到半月時間,紅艷妹結婚了。大妹夫姓劉,小名東子,家也在雲家東邊,符合父親相書上的要求。

    大妹夫家地多,只有一台手扶拖拉機,掰玉米、摘蘋果這些農活忙不過來,就開著雲家的四輪拖拉機,帶著岳父、岳母、小姨子幫忙干。因為年屆五十的母親自雲出車禍、海風弟夭亡之後,已經滿頭白髮,視力模糊,體力也大不如從前。況且,大妹夫弟兄兩個各種著十幾畝山荒和四畝多蘋果園,活計都在一起幹,很累人。玉米桿和蘋果樹上的灰塵又多,對母親的視力也有影響,而大妹夫的母親卻仰仗有退休金,對家務活不聞不問。雲看不慣,忍不住說了大妹夫兩口子幾句,大妹夫一家人開始對雲另眼相待。因為岳父家和大妹夫家同在園林二隊,大妹夫一家就懷疑雲的岳父、岳母因為親家母和丹丹妹沒給他們家幹活而爭風吃醋,授意雲數落妹夫。大妹夫兩口子也忘記了媒人的大恩,不再登岳父的門。此外,大妹夫的母親仰仗著家底厚實,老兩口都已經享受到退休金,在隊上專橫跋扈,和前幾個親家關係很僵,更看不起雲的沒有退休金的農民父母,自然也就看不起娘家家境貧寒的紅艷妹。因為大妹夫和他父母一個院裡住,一個鍋裡吃飯,生性耿直的雲和妻子每次去看望岳父、岳母,也很少去大妹夫家轉門。紅艷妹兩口子肯定對雲頗有成見。

    2003年12月31日,經國務院批准,定於2004年4月28日掛牌成立地級中衛市。轄寧安、海原兩縣、一區(中衛城區)。

    2004年5月,弟媳婦和她不到半年的二婚丈夫鬧著離婚。因為沒領結婚證,弟媳婦帶到婆家的自行車要不回來。母親得知此事,不計前嫌,陪同弟媳婦去鎮羅作證,追回了自行車。因為這輛自行車是海風弟結婚時,雲家花錢買的。自此,弟媳婦一家和雲家開始有了來往。弟媳婦還夥同母親和丹丹妹給紅艷妹一家幹農活。紅艷妹的公公在母親的央求下張羅著給弟媳婦在渠口農場介紹新婆家,但都因為她帶著一個男孩而告吹。

    因為雲和妻子在街上的修理鋪內居住,很少回家,弟媳婦時常領著侄兒去老家,和丹丹妹在一個屋裡居住兩三天。隊上人風言弟媳婦想重新回到雲家。因為來修理鋪幹活的本隊村民的「言傳」,雲也對此心知肚明。

    2004年年底,因為a區農墾局的政策,雲的妻子斷交五年之久的職工養老保險開始續交。妻子的檔案也委託寧安縣人才服務中心保管。托管費每兩年一交,費用120元。12月,紅艷妹在縣醫院剖腹產下外甥女。2005年春節前夕,外甥女滿月大喜,雲攜妻、子,連同父母和丹丹妹都去參加賀禮。此時的雲已經年屆而立之年。

    常言道,「三十如過午」,老開快得很。尤其是精神上遭受了太多打擊的人。

    紅艷妹出嫁成功,緊跟著就是丹丹妹。因為丹丹妹只念了個小學五年級,連自行車都騎不穩當,又慣得脾氣很倔,長相也不行,凡事愛操心的雲還是央求著熱心的岳父給丹丹妹在渠口農場找個好對象。一連介紹了幾個,人家一打聽,都不願意找丹丹妹。母親就聽隊上人說,光榮退休的「人民教師」——范老師對打問者說「呶個娃娃唸書蒙得很,傻得連個十塊錢都認不得……」。這話傳到雲的耳朵裡,讓雲對這個有著二十多年教齡的離休教師產生了很大的反感情緒。按說范老師已經過了更年期了,可為啥嘴上這麼不積德,連自己的學生都侮辱。就憑她們家在隊上門第高貴?難怪很多村民暗地裡叫她——老范(飯)桶!書教得不賴,可為人處事卻不咋地!

    沒辦法,父親又托他的堂哥——上次給雲保媒的渠口醫院的退休醫師,給丹丹妹在他們隊上介紹了一個對像——張博,家也在雲家東邊,也符合父親相書上的要求。

    半個月後的2005年1月31日,丹丹妹第一次婚姻開始。雲給丹丹妹陪了一輛高檔自行車。弟媳婦也不顧羞恥,帶著侄兒參加了婚禮。按照鄉俗,張博家還給雲的兒子和侄兒每人50元壓轎錢。

    丹丹妹嫁到東邊後,迷信的父親也更加相信了他的破相書。

    每年插秧前後,天氣逐漸炎熱的時候,雲的生日快到了,母親和他的受難日也到了。似乎他的命運就該如此。

    因為丹丹妹結婚期間正值春節放假,沒領到結婚證,就在一家人「提心吊膽」地沉浸在解決了她這個老大難的婚姻問題的喜慶之中時,5月8日,丹丹妹騎了自行車,痛哭流涕地來到雲的修理鋪,說她被張博一家趕了出來。

    丹丹妹回到家,大門不出、二門不邁,還和父母鬧梆子。只幾天功夫,父母就整天睡在炕上,發起愁來。早就料到丹丹妹會有這個下場的周銀安等鄰居,更是大牙都笑長了。

    因為當時雲接了新市溝火車站新蓋的一座大樓的防護網,沒時間參與處理此事。凡事愛逞能的紅艷妹在母親的授意下,依據弟媳婦前年起訴雲和父親的起訴狀,寫了一份無用的訴狀——

    《民事起訴狀》

    原告:白x,女,24歲,漢族,小學文化,農民,現住寧安縣棗園鄉韓莊村四隊。電話:x手機:x(紅艷妹的)。

    被告:張博,男,28歲,漢族,小學文化,無業遊民,現住渠口農場園林四隊,有短暫婚史,但無離婚證明。電話:x

    被告:張建中,男,53歲,漢族,初小文化,園林隊農工。現在y市火車站附近的興盈市場附近,經營一家以聚眾賭博、勾引和教唆賣『淫』嫖娼等色情活動為主的麻將館,系原告公公。

    案由:財產權屬糾紛,婦女人身傷害,精神、名譽損失。

    訴訟請求。

    (1)二被告返還原告衣服、鋪蓋等結婚用品共計2000元。

    (2)被告張博返還原告結婚時的陪嫁款4000元及首飾款3500元。

    (3)二被告賠償原告精神、名譽及人身傷害所致醫藥費共計10000元。

    (4)本案訴訟費及相關費用由二被告承擔。

    事實及理由:原告和被告張博經人介紹於2005年1月31日結婚。婚後,被告人張博一家人對原告實施張博發明的冷戰政策,對原告生活不聞不問。原告日常生活費用仍有娘家供給。被告人張博經常謾罵、侮辱、毆打原告。多次婚內強姦、經期同房。大冷天往原告裸身上潑冷水。致使原告本來十分健康的身體虛弱不堪,還患上了許多婦科疾病。吃藥、看病費用仍由娘家人負擔。張博經常夜不歸宿,夥同狐朋狗友吃喝嫖賭,勾引良家婦女。被告張博,先將原告娘家陪嫁的4000元錢揮霍殆盡,又逼著原告向娘家人借錢、抵押貸款,供其揮霍。此計未成,即變本加厲虐待原告,並與2005年4月的某一天晚上,強姦原告後,奪走原告所戴首飾。自此夜不歸宿,下落不明。被告人張建中從y市回家後,聽信兒子的一面之詞,經常謾罵、侮辱、甚至調戲原告,還唆使兒子鬧離婚。最終,被告一家於2005年5月8日將原告淨身趕出家門。

    綜上所述,二被告私自扣押原告生活物品,並將其趕回娘家,使原告及其娘家人,在經濟和精神上蒙受巨大損失。二被告的行為嚴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權益。原告為了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兒童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08條及相關條款,具狀你院,望你院秉公執法,嚴肅處理。

    此致。

    寧安縣人民法院。

    具狀人:白x。

    2005年5月27日泣訴。

    紅艷妹和父母的一廂情願,自然導致功敗垂成,招致明理人的嘲笑。

    原來,自從1999年,國家新的婚姻法就明確規定不再支持事實婚姻。紅艷妹自恃周全的訴狀自然成了一張廢紙。此外,紅艷妹還到雲的修理鋪講了一個令人啼笑皆非的笑話——

    原來,她領著丹丹妹到法院申訴庭咨尋時,遇到了一個正在埋頭織毛衣的三十幾歲的女法官。紅艷妹眼拙地認為人家可能都四十幾了。剛開始,紅艷妹壯著膽子叫人家同志。連叫三聲,人家不答應,紅艷妹情急之下喊了聲阿姨。這下可把那位驕矜的女法官惹惱了。女法官聲嘶力竭地衝她喊道:「小姐,請你睜開眼睛仔細瞧瞧,姑奶奶我有那麼老嗎?還阿姨呢,你乾脆叫我姥姥得了!」女法官話一出口,倒把自認為跟著賴六大大經見了世面的紅艷妹羞得張不開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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