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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頁 文 / 凌淑芬

    郎雲努力想抽絲剝繭,理清腦中的一團混亂,所有記憶卻無法形成一個有邏輯性的時間表。

    「我記得媽媽的去世,也記得我出車禍的情景,但是我完全沒有印象中間和爸爸吵架的那一段。」他盯著弟弟喃喃道。

    換句話說,他完全不記得那三年的存在!

    ☆☆☆

    「我早就告訴過你,不要跟那種男人交往,他們城裡人來來去去的,不會在這種小山村定下來,你就不聽我的話!」張早清翻動烤爐裡的木炭。

    「他又不是……」葉以心低著頭,任憑最親愛的人數落。

    「不是什麼?不是那個『阿國』?你以為我傻了?我在高雄第一眼看到他就認出來了!」清姨嗤哼一聲,把烤肉網架好。「我七年前就警告過你,這小子對自己的來歷不老實,肯定也不是什麼好東西,你偏不相信我,現在可好啦!以前是想找他找不回來,現在是想甩他甩不掉。」

    她悶不吭聲,拿起一柄紙扇替烤肉爐搧火。

    「我真搞不懂大漢那個笨蛋在做什麼!當初這小子一出現,他就應該攆他走了!」張早清餘怒不息。

    葉以心決定不提派出所的那一幕,以免又害漢叔被罵。

    其實,當漢叔並未遵照她的暗示,像攆其他鬧事遊客一樣地把郎雲趕走,就已經把立場表達得很明白了。漢叔是站在他那一邊的!出於她無法理解的原因。

    「相好的,你也不要這樣,大半個月才回山上一次,一回來就聽見你在臭罵我!」說曹操、曹操到,大漢搔搔腦袋,從木屋旁邊的小路繞到後院來,屁股後頭跟著一塊小牛皮糖。

    「都是你的錯!你一開始不把他攆走,現在好啦!他自己莫名其妙又跑回台北去了,一個字都沒交代,連以後會不會再回來也不知道,你以為我們家心心是送給他傷著好玩的?」張早清劈頭數落。

    「我又不傷心……」仍然沒有人注意她的低辯。

    「好啦好啦!人都走了,你就不要再念了。」大漢咧起一嘴傻笑打混過關。「心心,又有一個從台北來的小姐要找你,我讓她待在派出所等著,你要我帶她過來嗎?」

    「又是什麼台北的朋友?心心大半輩子待在山上和高雄,只不過去了台北三個多月而已,突然之間多了一堆『台北的朋友』!」張早清搶白。「你給我待在這裡,不准亂走,我倒要看看今天又來了什麼三頭六臂。」

    烤肉夾塞進她手裡,母老虎大步殺往前線去。

    「漢叔,對不起,又害你被罵。」她歉然抱了抱大漢。

    「算啦,她一天不罵我,我反而全身不對勁。」大漢依然笑咧咧的,抬手攬著她的肩頭。「妳那口子呢?他有沒有說這一趟在台北待多久?」

    「他不是我那口子,而且我希望他不要再回來了。」她回頭走到火爐邊的小桌子,一一打開桌上的保鮮盒。

    「你們女人很麻煩耶!他不回來你傷心,他回來你又想趕他走。」大漢只能歎氣。

    「別再說了。」葉以心想到半個月前他沒有站在她這邊,心裡還是有氣。「叛徒!」

    小卿跑過來,幫忙她將肉片和香菇放上烤架去。

    「好好好,不然等他回來,我再帶他去抓蝦可以吧?」大漢用力捶一下左掌。「我知道哪一段河床有凹洞,只要帶他去走一遭,保證讓他下得去上不來……」

    一記瞋過來的白眼讓他嚥一口氣,啊啊啊,被怨恨了!女人真是可怕!還是先溜為妙!

    「來,小卿,陪漢叔到派出所去看看,免得那個台北小姐被你清阿姨生吞活剝了。」

    「好。」牛皮糖咕咚咕咚跳回他身旁。「心心姊,我等一下再來幫你。」

    大漢陪了個笑,牽起小女孩一溜煙逃跑。

    「小卿,你聽漢叔的話,以後一輩子留在山上好了,不要跟外地人談戀愛。」

    「好。」

    「跟他們談戀愛既傷神又傷身哪!瞧瞧妳心心姊就知道了。」

    「好。」

    「你乾脆嫁一個山裡人,最好是咱們村子裡的,漢叔再把一身的摸蝦絕學傳授給他!」

    「好。」

    一大一小的嘻笑隨著腳步聲漸漸遠去。

    ☆☆☆

    其實他應該看出破綻的,一個昏迷三年的人,身上怎麼可能還有如此新的傷口?只是他當時傷勢太過沉重,等意識漸漸恢復時,外傷部分已經好得差不多,於是錯置的記憶將那些疤痕全部歸類為三年前的成果。

    「我真正昏迷的時間是多久?」郎雲緊盯著弟弟。

    「當時你受的腦部外傷非常重,有一根鐵條穿進你的大腦裡,老實說,沒有人以為你活得下來。」郎霈望著玻璃帷幕外的世界。「醫生動了十幾個小時的手術,才把你一身的坑坑洞洞補好,接下來十幾天,你一直住在加護病房裡,呈重度昏迷。由於當時的情況敏感,我們上下打點了一番,要求院方封鎖消息,不讓任何人來探訪你。」

    「你是何時知道心心的存在?」

    「約莫又隔了一個星期。」郎霈瞄他一眼。「當時一個護士告訴我,有個女人要求見一位叫『張國強』的男人,醫院的病患名單找不到這個人;她又指明,就是在山區出車禍的駕駛人。護士想了想,唯一符合她描述的病患只有你,於是便跑來請示我──」

    郎霈猶記得在私人會客室見到葉以心的情景。

    當時已經是黃昏了,會客室內只亮著一盞桌燈。他走進去,順手按開牆上的主燈開關,燈光大亮的剎那,凝立在窗前的女子才恍然回過神。

    當他見到她那雙眼,他的心頭一震。

    那是一雙充滿憂慮與哀傷的眼神,還混雜著濃郁的絕望。接著她開始說話,低柔微啞地告訴他她是誰,詢問他她丈夫在哪裡,她不懂自己為何被領來此處,儘管滿心充滿不安,全心全意懸系的,仍然只有她的「丈夫」。

    郎霈腦中一片空白。

    他機械性地丟出一堆問題,收集所有跟她「丈夫」有關的訊息,同步在腦子裡過濾咀嚼。

    然後,他懂了。他不知道這名年輕女子自何時起出現在郎雲生命,卻明瞭了她對郎雲的重要性。這三年以來,勾留大哥腳步的原因便是她,郎雲是為了她停下來!

    更讓他驚恐不堪的是,郎雲甚至不曾告訴她真實姓名。

    如果這只是一場短期的韻事,他完全能瞭解大哥為何如此做,郎雲家財萬貫,假身份可以減少日後的麻煩,而他知道之後,頂多打兩聲哈哈,拿點錢打發掉她。

    但是情況並非如此!

    她說她是大哥的妻子,他們還正式結了婚!父親三年前的氣話突然在腦中響起:郎雲走了,他不會再回來了,就當他死了!連郎雲自己都彷彿在證實這一點,他用了一個新名字,成立了一個新家庭,他確實是不打算回來了!

    郎霈嚇到了,強烈的恐懼感幾乎讓他在那一刻跪地嘔吐。

    如果讓這個女人見到郎雲,他毫不意外等哥哥痊癒之後,他們兩人會一起離開,然後他們郎家繼續死氣沉沉,公司繼續群龍無首,他的世界繼續坍塌。

    他的腦中浮現在另一間病房裡休息的父親。當怒氣退去之後,父親疾速蒼老,所有生機隨著長子的離開而消逝。這些年來,唯一讓老人家眼中出現生命力的一刻,就是在數日前接到郎雲的消息時。

    於是,他知道自己應該怎麼做了。

    郎雲是他們的,不能讓她帶走!

    「你要說我自私也好,邪惡也罷。我告訴她,她要找的人並不存在,從此以後不要再來打擾我們!我做了我應該做的事,而且毫不後悔!」他毫不畏懼地直視大哥,等著一記憤怒的拳頭揮到他臉上。

    「你當場給她錢,要她走?」郎雲靠坐在辦公桌一角,深沉的眼裡出現的不是怒氣,而是疲憊。

    「不。我當時甚至無法忍受多待在那個會客室一分鐘,說完之後,我直接離開,也不知道她是在何時離去的。」郎霈冷笑一聲。「後來,是她自己主動找我。」

    「當時是什麼情況?」半晌,郎雲開口,聲音冷涼,聽起來極遙遠。

    「又過了一個多星期,你從昏迷中醒過來,我高興得根本忘了她的事,這個時候護士突然跑來,說上次那位葉小姐又來了,而且這次是指名找我。」郎霈昂著下巴續道:「等我下樓和她見面,她自己提出要郎家給她五十萬,以後便不會再來找麻煩,於是我開了一張現金支票打發她,她一拿到錢就離開了,此後一直不曾再出現。」

    「直到四年後的現在。」他靜靜接口。

    「後來我們把你轉回台北的療養院,開始一系列的復健,又過了半年你的情況才真正穩定下來。接著讓我和爸爸納悶的是,你表現得像完全不知道那三年的存在。你的記憶一團混亂,所有前因後果全部顛倒,我曾經試著探究過,那場引起你和爸爸決裂的爭端是什麼,但是爸無論如何都說不出口,看著他那麼痛苦的表情,我無法狠下心來逼問。尤其爸爸發現你什麼都不記得之後……」郎霈眼眶一熱,聲音沙啞。「爸從來沒說,但是我知道,他很感謝上帝讓你不記得──他太害怕再失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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