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買夫

第21頁 文 / 柯怡

    而後,它發現了她。

    那個小東西就在結了霜的樹底下爬來爬去,這種生物它從來沒見過,她不像小兔子一樣有一身雪白的毛,但是她身上有小毛帽、小毛裘,渾身裹得像顆小毛球,圓滾滾的,比小兔子還可愛。

    它不曉得她為什麼會在那裡,好多生物都躲到溫暖的地方過冬去了,她一直在那裡的話,等入了夜、大雪一下,她就會凍死。

    它緩步踱上前去,好奇地舔了舔她裸露在外面的肌膚,軟軟嫩嫩的,帶著淡淡的乳香味,它想,應該會很好吃,比那只逃掉的小兔子還好吃,而它肚子很餓。

    小東西忽然一張手,抓住了它一撮毛髮,力道不重,所以也不太痛

    「呵、呵呵……」小傢伙嘴一張,發出軟軟的聲音,歪歪倒倒地站起,朝他飛撲而來。它懷疑她想抓住他更多的毛,身體一側,躲開了。

    小傢伙跌在地上,歪頭瞧了瞧他,它也瞪回去。

    「呵……」她以為它在跟她玩,不死心地爬起,又撲抱而來。

    不對!它幹麼要躲!應該是她要怕它才對,它會吃掉她!

    這一猶豫,竟讓她暗算成功,小小的身體撲到它身上來。

    它可以反撲,她比它小很多,一用力就可以捏扁扁,可她不怕它,還湊上來,用自己軟軟的肌膚蹭他,好奇怪。

    尋常小動物一看到他都會害怕地逃掉,只有她不會,還跟它玩。

    它有點捨不得吃掉她了。

    這個冬天很長,很寂寞,它需要一個玩伴陪它過冬。

    等冬天過了,它再來考慮要不要吃掉小傢伙。

    反正,她小小的,連走都走不穩,它不擔心她像小兔子一樣逃掉。

    它將她叼回洞穴裡,把果子分她吃。澀澀的酸果子她不吃,咬了一口就哇哇哭,然後吐掉,它只好把軟軟的甜桃讓給她,自己吃掉酸酸的。

    小傢伙吃飽了,在它身上爬,用小小的身體蹭它,跟它玩,於是它覺得,吃酸酸的果子也沒關係,它還可以去找更多更甜的果子給她吃,只要她一直一直陪著它,跟它玩。

    入了夜,很冷很冷,它有豐潤的皮毛御寒,但是小傢伙看起來很脆弱,很多動物都是這樣死掉的,於是它將她護在暖暖的肚腹下面,挨靠著一起睡覺。它很喜歡小東西,不要她凍死。

    白天,它會去找水、找果子給她,就像記憶中,母狼養育它的方式那樣。

    然後,一天一天、再一天,小東西漸漸地不再笑了,也不再像最初那樣活力十足、揮舞著小手小腳陪它打滾、玩耍。

    她愈來愈虛弱。

    那是動物本能,它嗅到死亡的氣息。

    她與它不同,小東西太脆弱,它養不活她。

    它真的很喜歡小東西,本想讓她陪它過冬,但是留她下來的話,她會死。

    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還是讓她走好了,雖然這讓它很難過。

    它找了一個白日,沒下雪,天氣暖和,背著小東西下山。它知道山下有個小村莊,以前還是幼狼時,同類告誡過它,別輕易接近人類,他們很壞。小村莊裡,住的都是人類,一旦它接近,只會被撲殺,但是現在為了小東西,它也顧不了那麼多了。

    村子裡,有一棟最大的宅子,人們說,那是本村的大地主,很有錢,多年來地主夫妻一直很想要一個小孩,但是生不出來。

    它想,能住那麼漂亮的大宅子,應該不會那麼小氣,捨不得分小東西幾口食物吃吧?

    它將小東西放在門口,用舌頭將她染了泥的小臉蛋舔乾淨。小東西很可愛的,剛剛開始找到她的時候它就這麼覺得,只是現在有點髒髒的,舔乾淨的話,人就會跟它一樣喜歡她吧?

    舔乾淨了,小東西抓著它的毛哇哇大哭,不讓它走,也心動了大宅子裡的人。

    「唉呀,小畜生,這可怎麼得了……」

    它本來也捨不得走,可是那婦人驚怕大叫,喚來屋內壯丁,個個手持棍棒,它不得不逃走。

    這是它第一次接觸人類,感覺很不好。同類說的對,它們和人類不可能和平共處的,就算它壓根兒都沒想過要傷害誰。

    它想,等小東西長到和他們一樣大的時候,會不會也這麼討厭它,見著它不是喊打就是避得遠遠的,就像那女人一樣?

    可是即使這樣,它還是很想念她,時時跑下山,偷偷躲在暗處瞧著它的小東西,不敢讓人類發現。

    大戶人家的夫人很愛小東西,養下了她,給她吃好、穿好,養得白白嫩嫩的,她又會笑了,會轉著大大亮亮的眼睛,揮舞小手小腳,就像它最初撿到小東西時那樣,甜甜的,帶著淡淡乳香味。

    又過了好久好久,它算不清楚了,只知道小東西愈來愈大,如今已經會走路,不像剛開始,愛追著它、抓著它的毛又老是撲跌,所以它每次都是假裝被她抓到,然後,她便笑得很開心。

    有一天,夫人帶她去逛廟會,廟會人很多,它不可以靠太近,躲得好辛苦,然後夫人一個沒注意,和小東西走散了,有人想趁亂抱走她,搶她頸子上亮亮的金鎖片,害小東西哭了它好生氣,由暗處衝出來,撲上去咬他。

    它不傷人的,可是誰要敢欺負它的小東西,它就會。

    它趕跑壞人,小東西抹著淚,自己拍拍小屁股從泥地上起來,顛顛晃晃走向它,拿淚顏蹭它,嘴裡直喊:「狗狗、大狗狗……」

    她還記得它嗎?

    它好感動。人類過年都要穿穿紅的新衣、放鞭炮,小東西都穿過兩次新衣了,還記得它?

    「翎兒……唉呀!」夫人找了來,看見它一嘴的血,驚白了臉色。「小畜生,你要對我的翎兒怎樣?快放開她……」

    亂講,小東西才不是你的,她是我的!我寄放在你那裡的!

    「娘,狗狗,打打,不可以,翎兒要……」

    小東西一直抱著它,這一回,它不敢再掙開跑掉,上一次她哭好久。

    後來,它就跟夫人一直回去了。

    它知道人類還是不喜歡它,只是因為小東西一直抱著它,吃飯睡覺都要看見它,不然就會哭鬧,他們沒辦法,又怕強要分開,它會誤傷了小東西,才會勉強讓它留下來。

    雖然他們後來知道是它救了小東西,可是人類的疑心病很重,從來沒有相信過它,說畜生就是畜生,野性難馴,忌憚它隨時會發狂傷人。

    但是沒關係,小東西喜歡它就好,只要和它的小東西在一起,每天都可以看見她、不必再躲遠遠偷看,它什麼都沒關係。

    又過了很久、很久,它一直把小東西保護得很好,有一次小東西犯了錯被她爹責打,它想撲上去咬人,但是小東西說:「不可以,那是爹爹,他是為我好。」

    打人會痛,它也被那棍棒打過,為什麼這樣還叫為她好?

    它怎麼也不懂,但是小東西很堅決地告訴它,絕對不可以傷人,否則她就不要它了。

    好,它會乖,小東西不喜歡的事,它不做,只要她一直一直地喜歡它,別不要它。

    小東西現在不是小東西了,她愈來愈大,府裡請來教書先生,讓她開始學讀書、識字,不能再成天跟它玩,但沒關係,她讀書時,它就趴在書齋外面,玩玩落葉,舔舔自己的毛,有時候追著廚房養的貓跑,可是一點點都沒有傷到它們。就算每次看到池子裡養的魚,只只都肥美得教它流口水,囂張地在它面前游來游去,它也不敢抓來吃,怕翎兒不開心,就不再喜歡它了。

    有空的時候,她會替它洗澡、梳毛,她還替它取了個名字,叫「不棄」。

    人類都有名字,像養她的爹娘叫她翎兒,可是它又不是人類,為什麼也要名字?

    她說:「這樣以後只要喊不棄,你就會知道是在叫你了。」

    如果是這樣的話,好,那它要名字。

    很久很久以後,它才理解,名字其實不只是名字,也是一個承諾。

    她說,不離不棄。

    簡單地說,就是會一直、一直和它不分開的意思,所以它很喜歡這個名字,每次她一喊,它便開心地撲過去。

    慢慢地,她的爹娘對它也不那麼防備了,大概是因為它替他們抓過幾次夜裡攀牆進來的賊子,嚇跑欺負翎兒的人,從來沒有讓她受到一點傷害的關係吧!

    老爺說:「這狼有靈性,像是天生就要來守護翎兒的呢。」

    「是啊,瞧它拿翎兒當寶似的,老瞧著她,寸步不離地守著,有它照看著翎兒安危,咱們也可少操些心。」

    它趴在廳口,不是很認真地聽著老爸與夫人閒談,目光時時關注著廊道那頭。翎兒這時候在練字帖,不能吵她,等她練完字來向爹娘請安,就會從那個地方走過來了。

    它只要等、一直一直等,就可以看見她——

    啊!來了來了!它開心地飛撲過去,她嬌小的身子承受不住它龐大的衝力,向後跌去,可是它好開心,顧不得太多,已經整整個三個晚上和早止,還有今天半日沒看到她了,它壓在她身上,一直舔、一直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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