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頁 文 / 陳毓華
沈潛趕到樓上時,酩酊大醉的沈野已經趴在鋪著白長毛地氈的地板上,看來似乎睡著了。
「大哥!」
「走……開!」他模糊不清的聲音從地毯下飄了上來,十分破碎。
沈潛二話不說便穿過沈野的身軀,從浴室裡拿來一條毛巾,塞到沈野手中。「喏,擦把臉!」
沈野笨拙地將毛巾摀住臉,翻身坐起來。
「好過一點了?」
「嗯」
「是不是又被我那未來、沒心肝大嫂氣的?」
「不要提她!」他的聲音像縷冷風。風是來刮傷別人的,可是他的冷冽傷害卻是自己。
看他那麼痛苦地擠出這句冷漠的話來,沈潛原本置身中間、樂見其成的立場,不覺有些動搖了。
「大哥,你這情有獨鍾的浪漫主義者也該清醒了,你自己身為大財閥的小開,更是億萬企業的繼承人,現在卻為了丁緋去過著平民般的生活,這種時間和金錢的雙重浪費,值得嗎?」
他頭痛欲裂。「我就是喜歡貧窮和游手好閒,要你管!」
「你還在自欺欺人!」沈潛怎會不明白他大哥的個性。「要不是你和那小妖女的關係破裂了,你肯乖乖地回台北?」
「不准你說她的壞話!」
「大哥!」
「我自己的傷口自己會醫,不用你狗拿耗子多管閒事!」他的頭早已經痛得要命,為什麼還要揀這個時候來跟他談這些!?
「好吧!這些話你就當我是放屁!」也許他該把自己當成一隻悶葫蘆,把嘴封起來。
「老二,」沈野用力按住快要進破的太陽穴說道:「明天我搭你的車一起到公司去。另外,把鍾伯父下榻旅館的電話給我。」
「大哥,你確定你的頭腦現在是清楚的?」敢情丁緋給他大哥的刺激更勝以往?唉,那就真的玩完了。
雖然表面上他老愛說些反話來反對他大哥追求丁緋,其實那是因為他身處「夾心餅」的「餡」地位,既要傳達父母的「關切」,又要秉持一點良心,只好老是風雨飄搖地做「牆頭草」,其實他心裡明白得很,丁緋跟他大哥根本是魑魅配魍魎,登對得不得了。
再認真地說,如果沈野失去丁緋,有可能,絕對可能這輩子打定光棍,做一世的單身貴族了。
關於這點,沈潛比誰都清楚。
「別囉嗦,讓我安靜一下!」他下逐客令了。
事情「大條」了,他大哥語氣清晰得不像酒醉的人,看來他得把老三那個臭皮匠給速速召回不可!
※※※
「校長,您,看出個究竟來沒?」
此刻「躲躲藏藏」地站在保健室門外的不是別人,正是「南開」校園裡令學生聞風喪膽的「閻羅王」是也。
他沒有窺視教師隱私的嗜好,只不過,當他在巡視校園的例行工作時,不小心從保健室經過,便看見丁緋一副心不在焉的模樣,等他第二趟又「不小心」再經過時,再見丁大美人依然持續著神遊物外的神情,他可就無法再視若無睹了。
他匆忙抓來校長。
他不得不承認,自從丁緋代課以來,保健室的「生意」簡直門庭若市,真、假病人在下課的十分鐘裡全擠破頭地湧進來。名義上,她不過是個護士職位的老師,實際上在不知不覺中她已經身兼生活指導老師的分憂、解惑工作了。
閻羅嘴上雖然不說,心底對丁緋的激賞早已是一日千里,並且對她刮目相看。
這樣憂鬱的丁緋不常有。
她安靜的模樣雖然也美,但閻羅寧可見到那活活潑潑、淘氣頑皮、經常搞得他「瘋姿錯亂」的丁緋。
這小妮子八成到了談戀愛的年紀,雖然二十五歲才開始談戀愛是有點晚熟,但也總好過老不開竅!
「呵呵,沒事沒事。」校長是過來人。
「真的?」
「呵呵,當初是誰堅決反對我用她的?現在她有丁點不對勁,你倒比我還緊張,呵呵呵!」
「誰說我緊張?我是看不慣,怕她傷春悲秋的黛玉情緒會感染給學生,才不得不來的。」閻羅猶理直氣壯。
「呵呵呵呵……」老校長徑笑不語。
「咦?你們都在這裡?」難怪丁緋老覺得耳朵好似有群蜜蜂在嗡嗡地作響,原來是這兩個人。
「我和校長只是經過……」嗯,有點此地無銀三百兩的味道。
「哦,你們來得正好,我想早退,正打算跟閻主任招呼一聲。」她的神情有些萎靡,風華絕代的臉龐有著睡眠不足的痕跡。
喔哦——事實比他們倆(其實是他自己)想像中還要嚴重。閻羅暗忖。
「呵呵,這樣啊,那你就好好休一天假吧!」老校長滿口應允。
「謝謝校長,我先走了。」
旋足離開,丁緋正經八百板著的臉,撐沒幾分鐘就崩潰了,她魂不守舍地走出校門。
校門外立著陰魂不散的韓追,一旁泊著他的黑奔馳。
「小緋,我還真來對了時候,你今天早退啊?」
「嗯」
「那正好,我帶你去一個地方。」他沾沾自喜。
「對不起,我哪裡都不想去。」
昨晚她屏氣凝神地聽了一夜的腳步聲,確定沈野徹夜未歸的事實,一直到早上他還是不見蹤影,她的一顆心就再也守不住了。
她生來就一身反骨,打小就不是乖寶寶型的人物,常令父母頭疼,學校的老師也傷透腦筋,從不視她為問題人物而自始至終守在她身邊的只有沈野。
他的溫柔像滴水穿石,一點一滴地蝕去她頑抗的外衣,而她卻揮不自覺。
她總是粗心大意的,經年累月習以為常地享受沈野對她的呵護溫柔,卻極少主動表現出對他的關心。
她知道他的職業是警察,做的是刑事警察局特殊處理第一隊的內勤工作,但它的性質是什麼?甚至他最喜歡吃的食物,愛穿的衣物款式,她一概都不知道。
多奢侈的愛情?從來只有受,卻不懂什麼叫施,沈野寵溺她的程度早已經超越一般情人該做的。
是呀,她從來沒交過任何一位真正的男朋友,潛意識裡為的是什麼?而沈野,他也不曾……
丁緋渾沌的心似乎有些陰霾被穿透了。
那一吻,難道說……
她愣愣地將食指放在紅唇上,原來毫無光澤的雙瞳忽地一亮,閃耀出令人屏息的萬丈光芒來。
韓追看著她忽悲忽喜的臉,以為她悲喜不定的嬌羞全是衝著他來,心中對她的愛戀意識更是大盛。
「小緋,去看看我新買的別墅,你一定會喜歡的。」
丁緋的心緒好不容易回到韓追身上。「你買了新房子?那——要搬出去了?」
韓追哈哈大笑。「當然沒這麼快,等你看過後再做決定。」
她一時捉摸不定。「幹嗎要我看過?」
「我在台灣沒有朋友,我相信你的審美眼光,你說好的就一定不會錯!」他有點逃避和言不由衷。
「可是我……」她在看見韓追的懇求眼光後,只得將拒絕的話吞回肚。
韓追見機不可失,立刻吩咐小伍開車。
一個鐘頭的路程。
車子通過層層的林蔭夾道,粉紅色大理石砌成的噴泉迎面而來,噴泉背後矗立著一幢金壁輝煌的哥德式建築物。
它是名副其實的金屋,古董級的豪華傢俱、鎏金價值不資的裝飾、滿廳院的花卉,足以容納二十個房間的寬敞空間和一大群傭人。
這幢金屋適合拿來藏嬌。
站在典雅而昂貴的陽台前,丁緋看見一大片湖光山色不禁咋舌地想。
韓追帶著她測覽大部分的結構設計,心底的自信滿滿卻一點一滴地消逝。
丁緋的無動於衷令他氣餒。面對這幢價值連城的豪宅,她美麗的雙眸竟見不到一絲敬畏或欣羨。
該死的!他還以為她會欣賞他的別出心裁。他買下這幢巨宅為的就是要安置她這位人間絕色;所謂的「金屋藏嬌」就是這個意思。
「它很漂亮。」丁緋綜觀大概後,淡淡做出評語。
韓追喚來傭人送上咖啡和小點心,兩人就坐在法式雕花鏤空的古董桌椅上,幽覽沙灣碧水。
「你喜歡?」他心中復燃希望。
「我喜不喜歡很重要嗎?」
「當然,自此以後你都要住在這裡,你能喜歡是最好。」他衝口而出。
「什麼意思?」
「小緋,」他捉住她放在桌面的小手,眼眸燃著喜悅和霸氣。「嫁給我,你什麼都不用擔心,食衣住行佣人們會幫你打點得好好的,你連根小指頭都不用動,我要你留在這裡,往後只要我一回台灣,第一個就來看你,你說好不好?」
丁緋一凜,終於明白他大老遠非要她來看房子的用意何在了。「韓追,你找錯人了。」
「你還有什麼不滿意的地方?我可以……」他誤會她的意思。
丁緋示意要他安靜。「我不可能嫁給你,做一個不明不白的黑市夫人的。」
「是因為——沈野?」他顫聲問,眼底的快樂一掃而光了。
要是在今天之前,丁緋恐怕還沒有個確切的答案,可是自那一吻後,她篤定無誤地說出了令韓追扼腕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