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頁 文 / 陳毓華
相對地,他也一直有形地實踐他給她的既定形象——永不厭煩地替她去收拾一攤又一攤,她無意加工製造出來的災難,而且毫無怨言。
兩年不見,說不想他是自欺欺人。
昨夜……喔,應該說是凌晨。那一面,像顆定心丸。見過沈野的她,整個人塵埃落定般的妥貼平熨起來。
「你別門縫裡看扁人,我沈野可是刑事警察局特殊處理第一隊裡最有價值的黃金單身漢,倒追我的女人可排到警局外呢!」太傷他「幼小脆弱」的心靈了!她居然用他的「高齡」來打擊他,簡直不人道之至。
「真的?」又來了,那種質疑的眼神。
沈野作了結論,丁緋肯定是上天派來摧毀他,卻又缺少感覺神經的女人,他決定放棄追究她的想法。
十幾年來,他對她沒轍。空白了兩年時間,沈野還以為對她的免疫力會長進些,不料,連栽了兩次跟斗後,才明白自己又鎩羽……
丁緋的生命中從來沒有過男人,完全不懂情愛那類的事。對沈野九拐十八彎的試探,根本是「鴨子聽雷」,有聽沒有懂啦!
說丁緋不受異性青睞,並不公平。打她一路平坦順遂的求學生涯到醫學研究所畢業,追求者多如過江之鯽。出了社會,仰慕者更是增加了十「拖拉庫」之多,壞只壞在她那副玲瓏惹火的身材和情婦臉蛋,幾乎想對她一親芳澤的男人都是抱著遊戲狎玩的態度而來;少如鳳毛鱗角,真心想追求她的人,最後也被「不明人物」約談「勸退」。這就是為什麼以她二十五歲拉警報之高齡,居然談戀愛的經驗還只有幼稚園程度的「黑盒子」原因。
大多數的女人,都巴不得有副優越得足以「克敵制勝」的外表,偏偏被上帝青睞有加的丁緋,卻對自己雄厚的「本錢」恨之人骨。對她而言,自從進入青春期以後,她的花容月貌和胸部的尺寸一直讓她覺得尷尬,雖然對她一七二的身長不至有所妨礙,但是她那飽滿尖挺的雙峰,卻使她處處成為焦點。
如此說來,也只有沈野自始至終都拿平常心看待她,把她看成平凡的女孩子。
扒光碗底最後的飯粒,丁緋毫不造作地拍拍他撐的肚皮。「我走啦!」
沈野也拋下碗筷。「你出去?」
丁緋抬起放在桌沿的棒球帽,往自己那不甚馴服的頭髮一蓋。「嗯,去學校報到。」
「你不是才辭掉醫院的工作回來休養生息?什麼時候又找了學校的工作?」
「下鄉工作就是養生休息啊!校醫的工作既單純又舒服,好過當駐院醫師千百倍。」
她跨出大門。
「奶奶知道?」他窮追不捨。
「我沒來得及告訴她,老校長是在我回來的前夕才打電話給我。」
沈野斜睨了眼蔚藍無雲的天,暗忖:上帝,這下子南開可要熱鬧了,阿門!
他可不是杞人憂天、危言聳聽。丁緋雖然只是蜻蜓點水似的在南開念了一個學期,知名度卻響徹整所學校。當年的輝煌「戰跡」,至今還流傳在學弟學妹口中。沈野有時回校探望老校長,老校長還會偶爾為之「笑話當年」呢!
唉!也難怪,誰教她幹下的禍事像萬里長城那麼長?又具有幾次方、能將小麻煩加工成恐怖大暴動的擔能力?
「小烏龜!」她開口警告。
「嘿嘿,我什麼都沒說。」他息事寧人。乖乖窿咚鏘,她有X光眼啊,居然知道他腦子裡轉的是什麼?
「不許反對!我已經答應了老校長,我不想出爾反爾。」
他的雙食指比了個大叉叉抵在唇上,表示他什麼都沒說。
「不過——」他仍舊憋不住,問出重點:「你穿這樣去,不怕『閻羅王』氣出心臟病來?」
第三章
此「閻羅王」非彼「閻羅王」也。
此「閻羅王」乃是工專的訓導主任。他姓閻名羅,學生苦中作樂,從他「老人家」甫上任便促狹地封了個足以匹配他的綽號。他也幹得有聲有色,以唬倒學生為己任,又號「鬼見愁」。
也難怪沈野有此一問。
丁緋頭套一件無領無袖的埃及棉衫,半短流蘇白色輕磅牛仔褲,不著襪的大頭布鞋,另加一頂藍白相間的棒球帽,脂粉不施,連最基本的口紅都省了下來。
沈野左看右瞧,怎麼也看不出她有哪點即將「為人師表」的「浩然正氣」,說她像西門町或東區那些來來去去的新新人類還差不多。
「他還沒退休?」
「嗯——」答案是Yes。
她八百年難得地附和沈野的話。「他的確不會樂意見到我,不過……我倒挺想念他的。」
閻羅王看見她會犯頭痛,是正常人的反應。當年,她捅下的漏子實在不計其數。閻羅王雖然聲稱自己氣得爆掉多少根血管,轉身之後,還是替她收拾、「掩滅」過不少亂子,即便次數不及沈野之多,丁緋還是滿感激他的。
「如果你願意聽我良心的建議,我想好心告訴你,換掉這身打扮。畢竟是頭一天報到,總該給人一個合格的印象吧!?」
丁緋瞄了一眼沈野「苦口婆心」的臉,從善如流地答應了。
十分鐘後,她又出現在他面前。
一件低領鵝黃絲衫,一件窄腰的淺藍迷你裙,細高跟鞋,紅唇胭脂一樣不少。
站在沈野面前的,是個活色生香的超級大美女。
沈野很沒有君子風度地看傻了眼,等完整的「震撼教育」過去之後,才深深地吸了口氣。如果說,他希望自己能收回剛才的「雞婆」,哦,不!「雞公」。丁緋要真穿這身濃纖合度至極的衣服到學校去,他不敢相信一向自詡擁有超合金心臟的閻羅王,是不是會受得了!?
他非常非常非常地不確定。
而他自己呢?他現在已經有股衝動,想在她身上多加件外套了。
「這副打扮夠『正點』了吧!?」不曉得情況嚴重的人,還一本正經地詢問沈野的意見哩!
點頭也不是,搖頭也不是,沈野覺得自己像透了照著鏡子的豬八戒。為免良心過意不去,只好把眼光迢迢地斜睨到不相干的地方,然後才哼哈地點頭充數。
「我送你去學校,反正我要上班,順路得很。」
「拜託!學校就遠在天邊,近在我家馬路對面。」太誇張了,她又不是三歲小孩,還得跟個保鏢、保姆。
「順路嘛!」他口氣雖雲淡風輕,意思卻是堅持的。
順就順,丁緋聳聳肩。
這回是真的出了門。
「走內側!」沈野命令。
她乖乖地聽話,在短短的一怔之後。
彷彿是永遠不會改變的習慣。從小到大,只要和沈野出門壓馬路,他永遠堅持——她走內側,他則靠馬路那邊。
「手!」他發出第二道命令。
出於反射神經作用,她毫不考慮地伸了出去,然而半途突然一頓。「沈野,不要走火入魔好不好,我可是二十五歲的成熟大人了,過馬路還要人牽嗎?」不倫不類嘛!
沈野微微笑,心中卻掠過一抹似有還無的失落感。
他訕訕地收回自己的手。
橫過馬路,丁緋笑瞇瞇地走進南開的大校門,及至她的背影淹沒在學生浪潮中,沈野才躑躅著步子往回走。
曾幾何時,他的小丁緋已經出落得亭亭玉立?不過,那也是他長久以來一直所希冀的,不是嗎?
話雖如此,但是依照她那大事精明小事糊塗的個性,他不敢奢望她能明白他的一片苦心。
丁緋呀丁緋,他希望她能真的懂!
他三十三歲了,剩下沒多少時間了。
他急,真的好急,這麼多年了……唉!老天,千萬要幫忙啊!
不知是不是聽見他由衷的歎息,天際的薄雲悄悄地聚攏而來,像沈野一貫漫不經心的臉,驀然飄過一抹少見的陰霾……
※※※
這已經是他在台灣的第三天了。
他必須趕在下午的班機起飛前回到台北。
和沈氏科技的事,早在他抵台的第二天便乾淨利落地處理妥當。他難得來一趟台灣,可不想讓緊湊的行程裡再添一筆令人厭煩的送往迎來。那天原來純粹為了逃避接踵而來的洗塵餐會和正式會面,所以他臨時起意借來一部車,漫無目的地前台北近郊而去。車子越開越順手,他乾脆捨高速公路,專挑省道走。
台灣的鄉村景色和他居住的小城卡梅爾風格截然不同,夾岸逶迤的稻田,閃著黃金般光澤的稻穗,這一切對龍驤而言是項難得的經驗。
卡梅爾有澄澈優美的海灣,公路上開滿了花,美則美矣,卻從來無法給他任何深刻的感受。
世界之大,無所不括,卻少有東西能撼動他的心。他的過去其實是不堪入目的。從他十五歲起,愛他的親人,在南非一場政治風暴引起的內戰中被炮火擊中,全死於瓦礫中;他雖僥倖留下一條命,一顆心卻完全失去了再愛人的能力。
人類的感情對他來說,成了可有可無的配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