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記得當時年紀小

第10頁 文 / 席絹

    「不知道,不見了。」根本沒去找,想說這樣爸爸會不會就買紙燈籠。

    「那再做就有了。」眼見天色漸漸要暗了,這個老爸加快腳步,先回屋裡搜括出全部的奶粉罐,再翻出鐵釘與槌子,就這麼叮叮咚咚打起洞來。

    他做得好努力,我們看得好傷心。嗚……爸爸以行動證明想教他花錢買燈籠,門兒都沒有。

    今年還是用奶粉罐迎接元宵節……

    雖然很不爽,但是反正大家都一樣,心情也就好多了。

    「來喔!提燈籠了!」大堂哥在路口吆喝,別個三合院的小孩也都已聚集過來,還管什麼心情不心情的,想到玩就開心了,我們多健忘呀。

    我們圍成一圖讓父親幫我們點蠟燭。由於紙燈籠是用錢買的,又容易燒掉,所以爸爸特別慎重,留到最後點,其他人的燈都亮了之後,輪到老ど——

    「不要點啦,燒到手怎麼辦?他那麼小。」有個堂嬸發表意見。

    「厚!那是錢買的耶,燒掉了多可惜?不必點火。」阿嬤直接伸手要拿回蠟燭。「不然不要提好了,先收起來,明年就有得提。」

    爸爸翻白眼:「買了不提做什麼?燒掉就燒掉有什麼關係——」

    「哇——燒掉了!」才說著呢,就有一位小朋友的紙燈籠餵了火,他大叫完後哭回家去了。

    每年都會有幾隻燈籠燒掉,見怪不怪,只是沒想到今年會這麼早就有人發生這種慘劇。

    嘿嘿嘿……我們期待的眼光全別向老ど手上那一隻。

    老爸突然變得好猶豫,這火是點,還是不點的好呢?

    老ど見自己的燈籠沒有亮亮的,當下要哭要哭起來。

    好!不管了,點就點吧!父親對我們交代:

    「要照顧弟弟哦,別讓他碰到火。」

    好啦好啦!畢竟是自家小弟,怎麼可能讓他受傷?

    阿嬤還在做最後的努力:「不然你讓他拿根蠟燭就好了嘛,紙燈籠收起來吧,他那麼小,一定會燒掉的!」

    「不會啦,他們會幫忙看。」再橫了我們一眼,表示若是老ど有事,我們的皮就盡量繃緊一點沒關係。

    點火儀式開始——眾人屏氣凝神以待。

    就見打火機上的火苗輕輕引渡到小紅蠟燭的棉線上,點著了……好,接下來要小心,將紙燈籠拉直,再串上小竹棒,一切大功告成——

    燈籠拉直了,很好;小竹棒也申上了,非常好……

    啪——蠟燭倒了……哇呵呵呵!燒、燒起來了啦!

    老ど哇啦哇啦哭號起來,大人們惋惜歎息不敢置信。

    現在趕工出一個鐵罐燈籠還來得及嗎?不然像堂弟那樣只拿臘燭也行嘛!

    我們好心地替老ど想著各種度過今年元宵節的辦法。

    你要跟誰?

    您常常覺得小孩子的特色就是「小」,

    所以理所當然聽不懂你們大人在談論些什麼。

    我必須小小吐槽一下,老爸呀!就拿我還記得這件事來說,

    您的認定顯然是錯的。小孩子雖小,腦袋也小,

    可不代表什麼事都無法理解喲!

    哇!爸爸媽媽在分小孩耶!

    這是每一個家庭裡偶爾會出現的畫面——

    當父親的與當母親的進行一種叫做「吵架」的運動。

    剛開始,大家都決定理智地來把事情談開,因為大小聲對解決事情並無助益,可是隨若不滿的情緒高漲,互相翻出對一些以前忍耐很久的事件交相指責之後,演變成事情不必解決,先叫罵完吐出怨氣再說!

    每一對夫妻都是這樣的,吵架是為了抒發長期隱忍的積怨,而非改過或解決問題。

    這一點很好理解,每次大吵的原因一定是來自情結重大,可是吵到後來您會發現雙方其實都想趁這一次大吵的機會,讓對方改正一些惡習。例如說原本因為被倒會而吵起來,但是最後反倒僵在「你愛嚼檳榔」、「你太嘮叨」這種事情上,壓根忘了倒會的事。

    吵架要是叫到有台階下,一切天下太平、圓滿落幕;倘若吵得過火,無人節制,僵扭住了,往往會丟出一句逼迫對方屈服的狠話:「離婚!」

    怕了吧?哼哼……

    雖然大多時候這一招挺有用的,但是也偶有凸槌的不幸意外。畢竟有時候提出「離婚」這字眼,只是為了下台階,終止這場撕破臉的戰爭,在雙方都算保留一點面子的情況下,順利落幕;但是這一招若是太早使出來,那絕對會死個正著。

    所謂太早,就是彼此的怒氣怨氣還沒消耗完畢,還沒打算結束這種火爆,正興頭上呢,偏還脫口出挑釁的「離婚」字眼。為了證明「我才不怕你」於是飛快應道「離就離,誰怕誰」……然後,怨氣更熾,各自氣苦。煞有其事地進入「類離婚」的步驟中,偷偷期望對方會不會放下身段,當作一切都沒發生……

    一對考慮離婚的夫妻通常只介意兩件事——共有的小孩與共攢的金錢。

    我家那麼窮,錢事是別想了,你還得感激不必分到負債咧。錢沒有,小孩倒是不少。這幾枚蘿蔔頭是這場婚姻到現在為止,惟一的資產與成就。雖然說要養大至成人,需要更多的金錢與心力,還不保證子女長大後成材或孝順,但是夫妻倆還是把我們爭得像是金銀珠寶似的!

    拜託,爭到了之後,養不養得活還有待傷腦筋呢!現在這般的面紅耳赤,不免讓我們懷疑根本是先前吵不夠,現在就用這個來吵出續篇過過癮。搞不好把我們「分配」完後,吵盡興了,雙方都來一招「孔融全部讓梨」,讓我們去亞細亞當孤兒。

    大人吵得強強滾,我們做小孩的也沒閒著。

    雖然說大人吵架對我們來說是件很可怕的事,但是就像經濟學裡所說的「邊際效用遞減」理論,第一天看到大人吵架,肯定是縮在角落邊發抖,震撼力十足,比看當紅的刑事劇「天眼」還害怕。可是一旦單元劇吵成連續劇,那就一天比一天不怕了,只好奇著這件事情何時落幕?怎麼落幕?

    我們天天旁聽,聽呀聽著,在快睡著時終於聽到令人振奮精神的消息——

    哇!爸爸媽媽在分小孩耶!

    事關我們的權益,我們全豎耳恭聽。

    緊張緊張!刺激刺激!我們無聊而乏味的農村生活終於出現了一道曙光,這曙光將牽引我們走向連續劇般的夢幻人生!喔……這真是太神奇了!其他小朋友知道了一定會很羨慕的啦!

    村子裡還沒有人離婚過喔,而且也沒有小朋友因為父母離婚而離開呢!

    想到我們極有可能成為開創先例的第一人,興奮得差點歡呼萬歲。

    誰?是誰?父母分配到最後,是誰會成為跟媽媽走掉的那個人?諜對諜的懸疑氣氛悄悄瀰漫在幾根小蘿蔔頭之間……

    「我!我是老大,當然是帶我走!」老大一副當仁不讓的神氣。打從不小心讓他先鑽出媽媽的肚皮之後,他事事爭先,就沒看他爭個第一名回來過。

    老二不屑道:「不可能是你,你是長孫,全家人都不讓你走。」哼哼!這是大受寵的報應啦!哇哈哈哈……「是我啦,女生被帶走,比較不會有人反對。所以媽媽會帶走我。」

    老三也好滿意自己的性別:

    「我也會跟媽媽走,我也是女生。」

    「我也是。」老四也道。

    「我也是!」老ど目前進化為應聲蟲之列。

    「笨蛋!你是男的啦!」老二敲他一個響頭。

    老ど嗚嗚咽咽哭起來,不知道是痛還是因為自己被歸為男生國。

    大家不理他!繼續談論誰有被帶到遠方流浪的優先權。電視嘛都是這樣演的,孤兒寡母會一直流浪哦,然後媽媽辛苦工作,而小孩子也去幫人家洗碗賺錢,大家都過得好辛苦,可是最後一定會苦盡甘來,過著很幸福的生活。

    會不會呢?我們會不會也跟電視一樣呢?

    我們興奮得全身發抖,恨不得聽到媽媽欽點我們一齊走。快啊快啊!快說嘛,怎麼又在翻陳年老賬罵不停了?既然要離婚了,講那些已經說過八百遍的事幹嗎啊!

    哎喲!媽媽愛念,個性固執古板不變通、爸爸抽煙又嚼檳榔,還愛買永遠不會中獎的愛國獎券浪費錢等等等,又不是什麼新聞了,上次有吵過了啊,不只,還有上上上次都有講到耶。買張唱片都不會重聽那麼多次,他們每次都吵一樣的,不煩呀?換點別的嘛。

    可惜,父母親大人堅持漠視消費者權益,繼續重頭吵起,看起來還可以再吵三天,我們都好無力,幸好他們剛才提到分小孩時,有說到小孩子跟誰生活會比較好,雖然他們很快轉移話題,吵別的去了。不過我們可是記在心中哦,那好,我們就自己來討論跟誰比較好。瞧,我們一家子從小就懂得培養民主素養,很了不起吧?

    「爸爸好凶,我們才不要跟他住。」一人率先發表爸爸的缺點。

    「可是爸爸會給我們零用錢,媽媽都不會,還拿走我們的壓歲錢。」
上一章    本書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