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求愛花公雞

第3頁 文 / 凌築

    他眨了眨眼瞼,環顧四下後,沙啞虛弱的呻吟逸出喉嚨,「這是什麼地方?」這裡看起來不像人住的地方。

    「鬼屋。」

    「鬼屋?」聽到她的回答,他吃力的轉頭,這個一身全白的女子正蹲在他身邊。

    林明萱怕他一命嗚呼,不僅婚禮沒去,連換衣服的時間都省下,回到家拿了急救箱就趕緊來救人。

    「你住這?不怕嗎?」居然住鬼屋?

    「險惡的人心比鬼更可怕。」沒必要跟個麻煩的陌生人做太多解釋。她毫不手軟的把整罐酒精倒在他傷口上,消毒!

    「啊——」灼燒的劇痛讓他彈坐起身,音量拔高,「你搞什麼?!很痛耶,不會輕一點。」

    他這才注意到自己躺在冰冷的地板上,難怪那麼冷。

    「以一個身受重傷的人來說,你的精神挺不錯的。」恢復力也驚人,不過一個白天就恢復意識。

    要不是他不留神也不會給那些匪徒有機可趁。「謝謝你的安慰。」他沒好氣的道。知道她是在幫他上藥,只是動作一點也不溫柔。

    他低頭,只見上衣已被掀起,西裝外套墊在身下,避免傷口碰到地面。

    「是你救了我?」

    「嗯。」腰眼的一個洞的血已經凝結,子彈擦過他腰側,穿透後背,沒傷及內腑。

    「那些追兵?」

    「找不到你就走了。」林明萱好奇的看著他傷口,「你這是槍傷嗎?沒死真是命大,你該感激那槍手射偏了。」

    「是我身手敏捷。」

    「如果真行的話,就不會被打到,要在道上混先把身手練好,下次就沒那麼好運氣了。」這也是她第一次治療槍傷,想不到她隨便照電影裡的方法也有效。

    他悻悻然的說:「謝謝你的忠告。」這女人是他遇過最不可愛的一個。「你叫什麼名字?」

    「林明萱。」她替他上好了藥,拿了繃帶和透氣膠布幫他包紮好,口氣平板得沒有高低起伏。

    「真名?」

    「對一個不相干的陌生人我不需要撒謊,是不是做你們這一行都有神經質,疑心病特別重?」

    「你說話都是這樣直來直往的?!」損人不帶髒字。

    看了眼腰間纏繞的繃帶,血已經止住,雖然包紮技術不怎麼樣,但聊勝於無。

    他聞到空氣中有一股淡淡的清雅玫瑰馨香,稍稍消弭了這屋內陰冷迫人的寒氣。

    「實話總是容易被人誤解。」她滿意的看著第一次為人包紮槍傷的成果,隨後起身,她拿起急救箱。

    「你不怕我是作奸犯科的罪犯嗎?」還告訴他本名。

    不奢望她的攙扶,他以單手撐著地面,忍痛站起。看不出她有著如模特兒般的高挑身材,他身高一百八十七公分,她的頭頂剛好與他視線平行。

    「你不提我還真差點忘了。」林明萱從小皮包內取出紙筆,「這是郵局支號和帳號,在你被警察抓到之前記得先把帳結清。」清醒了就死不了,也與她無關了。她看了腕表,是該吃晚餐的時間。

    「禮服乾洗費五百元?」收過她寫的紙,字跡很娟秀。他念著上面的數字。

    「收你五百算客氣,我還沒跟你算耽擱我時間的費用,你讓我沒時間去參加婚禮。」她在這裡一天,手機也關了一天。

    「你的婚禮?」

    她不想多做解釋。淡睨了眼身材挺拔的他,沒想到他這麼高,她很少看人還需要仰頭四十五度。

    他咬緊牙關,忍著腰問灼熱撕裂的劇痛,目光一瞬也不瞬的端詳著留著一頭薄削的短髮的她。白皙的臉蛋上看不到毛細孔,他一掌就可以覆蓋住她整張臉,五官勻稱,英挺的柳葉眉下是雙黑得晶亮的瞳眸,看得他呼吸一窒,屏氣凝神。

    他該不會是腦袋被敲壞了吧,居然覺得這嘴巴很毒、姿色平庸的男人婆長得很美?!

    為了掩飾看她入神的尷尬,他冷嘲著,「我可以請問一下這位為社會除害的偉大英雄是何方神聖嗎?我為他的英勇犧牲致上最高敬意。」

    林明萱語氣不冷不熱。「我現在明白你為何會被人追殺了。」這種人少一個,社會少一個敗類。

    「我叫步驚奇。」

    「噢。」她虛應了聲。他叫什麼她才不在乎。

    「你不知道我是誰?我說我叫步驚奇。」她的反應怎麼跟一般人不太一樣,身為堂堂「步氏企業」三少的他,名聲雖比不上娛樂界的演藝人員,好歹也是報章雜誌的常客。

    「看你外表挺正常,怎麼還需要人提醒你叫什麼?!年紀輕輕就有健忘是老人癡呆症的前兆。」

    他額頭青筋突起井字線條,「步氏企業你總該聽過吧?」提起司法界所向披靡、金牌律師步驚奇無人不知無人不曉,就算改行從事殯葬業依然炙手可熱,黑白兩道都賣他三分顏面。

    「你的幫派已經進步到企業化經營啦,真看不出來。不過漂白漂得不乾淨才會被人追殺,可見你的能力尚待加強。」

    現在這社會早就黑白不清、是非不明瞭,某黑幫的大哥被槍擊,知名度大到喪禮還有大官去致哀,還榮登新聞頭版供人瞻仰,聲勢之浩大動員到警政商三界,讓人真搞不清什麼是黑什麼是白。

    步驚奇頭頂飛過一排烏鴉,自牙縫擠出話來,「我說過我不是混黑社會的。」不知道她是真不知還是故意裝無知的,在台灣多少女孩子想獲得他青睞,這該不會是她欲擒故縱,想引起他注意的方法吧?

    林明萱聳聳肩,「不是就不是,你不需要特地解釋,我不想知道你是哪個幫派大哥,也無意和你攀關係,等你上了社會新聞頭版我會為你默哀三秒鐘。」就算他混黃道、走道、旁門左道也與她無關。

    深呼吸的和緩脾氣,他嘴角勾起迷人的微笑,「算了,反正你記住這名字,我步三少可不是個忘恩負義之輩,我欠你一份人情。」以他風流倜儻、一表人才,豈少得了女人送上門,不缺她一個,他只是不想欠人情債。

    「喔,既然你沒事,我該告辭了,你保重。」她說完即轉身離去。

    「ㄟㄟ,你就這樣走了?」他清醒不代表他沒事,看來她是真的不知道他是誰,居然當真丟下他不管。

    「還有事?」能夠站還能走,就不需要擔心他死在街頭。

    「我餓了,也有點渴。」

    林明萱恍然大悟,拿出手機。「給我你家裡的電話。」

    「做什麼?」

    「打電話通知你的家人來認領。」她救他已經仁至義盡,沒必要供養他。

    步驚奇登時綠了臉,「你不會弄點吃的來嗎?

    「從這出去左轉到大馬路上有便利商店,不過,你身上似乎沒有半毛錢,需要我先借你嗎?」

    「不用了。」他咬牙切齒的念了一串電話號碼。

    他到底遇到個什麼樣女人?說話直接不矯飾,表情四平八穩沒有多餘形色,個性怪異乖僻媲美他家的驚玉,可是驚玉至少不會見死不救,而她居然冷血的扔下受傷的他掉頭走人?!

    「找誰?」

    「方驚雲。」他是自己那位花心種馬的父親因為與母親冷戰而在外發展,不小心播下的種。

    他會姓方是因為他的生母方姨堅持不願讓兒子入籍,不過大家都心知肚明,也早把他們母子視為一家人。目前他在台北唸書邊幫忙打理步氏企業,職稱是步氏企業總經理。

    「請問是方驚雲先生嗎?這裡有位名喚步驚奇的受槍傷,麻煩你過來接他,地址是……對,就是這裡,他還活著,不過他很餓……對了,順便帶衣服給他替換,免得一身血出門嚇人,就這樣。」

    林明萱交代完後旋即關掉手機,免得唐唐電話打來,她現在可沒啥精神應付。

    「好啦,對方說大概一個鐘頭後會到。」

    見她轉身就要走,步驚奇忍不住出聲,「喂,你走了我怎麼辦?」留他一個人在鬼屋?!

    「難不成還要叫人來陪你?又不是三歲小孩!」她還是趕緊離開這是非之地為妙。

    他臉色僵了下,鼻哼一聲,「隨你,你要走就走,我才不需要人陪。」算他倒楣,被個個性古怪、說話沒大腦的女人救。

    林明萱停下腳步,回瞟了他一眼,一身狼狽仍掩不住他與生俱來、優雅自信的尊貴氣勢,就算落難也驕傲得維持男人的尊嚴。

    他薄削的嘴角抿著倔強的線條,而深邃眸子卻不經意閃過一抹孤寂,活像一隻被主人遺棄的大貓,卻又驕傲得不向人乞憐。

    她心悸了下,胸口一根名叫惻隱之心的弦被撥了下。她深吁了口氣,看了眼表,應該趕得上晚上的筵席。

    「惡人無膽這句名言果然說的沒錯。」

    「你說什麼?」步驚奇兩眼暴睜。他這張瀟灑帥氣、俊俏迷人的臉龐哪裡看起來像惡人?!

    身為步氏企業三少,加上律師頭銜、高大英俊的外表、健美強壯的體格,多少女人渴望與他共度一夜春宵,這女人太不識貨。

    「我就陪你到你家人來。」她救人救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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