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頁 文 / 董妮
「媽媽向來很少出佛堂的,怎麼會打電話來這裡找我?我去看看。」林永傑三步並作兩步跑回客房接電話。
待林永傑一走,周姨抬腳又踢了雷因一記。「你竟敢破壞小姐的婚事?」
「之前你不是也鼓勵我追芝茵?」雷因好冤枉。
「之前是因為林少爺有意拒婚,我想沒魚蝦也好,才贊成你跟小姐在一起,但現在林少爺又肯娶小姐了,你就不准再破壞。」周姨翻臉比翻書還快。
「哪有這種事?」雷因大叫。
「怎麼沒有?而且小姐本來就此較喜歡林少爺,他們才是天生一對,你敢再破壞,我一定告訴老爺。」周姨氣沖沖地又準備去告狀了。
這一回,雷因完全無言以對,因為連他自己都很唾棄自己卑劣的行為。
強搶一個對自己無心的女人,到底有什麼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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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因一直知道水家很富裕,如果沒有錢,不可能為了女兒傷後療養,還特地在山中買間別墅,再雇一堆人照顧她。
只是在今天以前,他沒這樣真切地感受到金錢的萬能……
「這台鋼琴你從哪兒弄來的?」如果他沒有記錯,這應該是九年前他被稱為二十一世紀的貝多芬,巡迴世界演奏時的樂器。
那時候,他年輕英俊、聲譽正隆,夜夜周旋在豪門夜宴中,身邊徘徊不去的是各國名門閨秀。
他們讚他是天才,說他是百年難得一見的音樂奇葩。
而他也深陷其中,眼裡、心底除了鋼琴外,再無其它。
他孤高不群,覺得那些不懂音樂的人都是笨蛋。
後來有人說他冷傲,總是遠遠地圍在他身邊,不敢靠近一步。
可是他們也從來沒有遠離他,因為人們總以為,天才就該特立獨行。
他被捧得高高的,彷彿與天上的神祇並齊,直到……
那一天,十二月二十四日,平安夜,他在美國,放眼望去,到處都飄著瑞雪,整個世界被染成白色。
家家戶戶都在唱讚美詩,盛讚主的恩德。
那些歌唱得五音不全,雷因不懂,沒有相稱的好歌喉,為什麼要糟蹋好音樂?這根本不叫讚美,而是褻瀆。
那時他才二十歲,已經走到人生最高峰,從未遇過挫折;這樣的他是不懂得替人著想的。
而他也以為自己會一直這樣高高在上,直到那一刻,一個急著回家陪孩子過平安夜的父親,開車撞上他……
那本來應該是場小車禍,如果路面沒有結冰、如果他沒有專心罵著那些侮辱聖歌的人、如果他稍微有些警戒心的話……
然而,千金難買早知道。所以他不僅被撞飛出去,更弄折了一雙手。
一個失去雙手的音樂家,再也沒有價值了,往常圍繞在他身邊的人一個接著一個離去,最後,他變成孤單一人。
他沒有朋友,唯一懂他、而他也願意接受的,只有音樂。
可是在他最痛苦的時候,它也是最先離棄他的。
他一無所有了,從天堂狠狠墜落地獄。
然後,他開始藉助酒精麻痺神經……
「唔!」他痛苦地搗住腦袋。
從二十歲到二十一歲,有整整一年的時間他的記憶非常紊亂,每次他想回顧,頭就會痛得好像有千百個小人手持鋤頭在裡面敲擊。
後來醫生告訴他,那是一種人體的自我保護,對於過於悲慟的事情,在心裡還無法承受的時候,身體就會自動將它掩埋,而原因只有一個——為了活下去。
總之,當他再度清醒時,已是次年的聖誕節。那年,天氣好冷,紐約整整下了一個星期的大雪。
他和一堆流浪漢縮在地鐵站,沒有一個人認出他來,僅僅一年的時間,他白了發,面容滄桑,再不復之前的意氣昂揚。
然後,不知是被何物所觸動,他猛然回神,發現身邊躺了四、五具屍體,都是被凍死的。他不知道為什麼,在那麼惡劣的環境中,他兩天兩夜沒吃東西,又感冒發燒,居然還能活下來!
也許還不到他死的時候吧!突然,他有這樣的念頭。
於是,他回到住處,賣掉所有會讓他回憶起過去的東西,孑然一身地遠赴德國,開始一段新的人生旅程。
日子過得渾渾噩噩,不過也總算活下來了。
然,猛地回神,二十九歲的他竟已被稱為中年大叔。這是他至今不解的事,他有這樣老嗎?
記得當年,他也曾是眾家少女心中的白馬王子呢!
雖然他不曾為她們之中任何一個人心動過……好吧!他承認,他覺得那些只會尖叫的女人很蠢。
可現在想想,當年是年輕不懂事,現在則成為被唾棄的怪叔叔,以至他保持清白到二十九歲,會不會太遜了?
思緒越走,越偏往奇怪的方向。
他的表情乍憂還喜,水芝茵就這樣看著他半個小時,發現他唇角的弧度越抖越劇烈,點點疑雲漸浮心頭。
「你這傢伙,到底想到哪裡去了?」她冷眼瞪著他,頗有風雨欲來的架勢。
他沒發覺,逕自陷入沉思,懵懵懂懂地道:「記得有一回,我半夜一時興起想練琴,走到琴室一看,管家正跟他的女朋友在鋼琴上做愛做的事,氣得我幾乎當場拿刀砍人。」
她瞄了鋼琴一眼、又瞄了他一眼,眸底開始爆出火花。「然後呢?」
「現在想想,真不知道我當年怎麼能只專注於神聖的樂器被輕慢一事,完全不會想歪?」
「那代表你那時候純真無邪。」
「我倒覺得是太蠢了,什麼好事都沒嘗過,萬一就那樣掛了,豈不可惜?」這幾年他真的變了很多,完全不像當年那個孤高冷傲的音樂天才。
唉,殘酷的歲月終是讓王子變成好色的中年大叔了。
「雷因——」想都不必想,水芝茵捉起手邊的抱枕丟過去。
「哇!」雷因幻想過了頭,一時沒防備,給打得腦袋一歪。「你幹什麼?」
「教訓一個大色狼。」二話不說,繼續丟抱枕。
「想想也犯法?」他東移西閃。
「是不犯法,不過犯我的忌諱。」她拚命丟。抱枕丟完就丟面紙、毛毯、枕頭……可不管怎麼丟,她都沒想到要去動旁邊的花瓶、電話。
換作過去,她恐怕連椅子都砸過來了。
可如今,無論她如何火,總還是惦著他的生命安全。
這算不算是種進步?雷因恍惚地想著,頓時感到心情一片明朗。
這樣的日子其實也不錯,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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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戰過後,雷因收拾妥房間,端來熱水,準備為水芝茵按摩。
「傑哥呢?你不是要訓練他?」她其實不大想讓雷因按摩,不是討厭,而是,她越來越在乎他的一舉一動。
當他的手像彈奏樂器似地在她的腿上活動時,她全身的每一個細胞都在歡呼,恨不得那時光能持續到天長地久。
他擰毛巾的手一頓。「芝茵,你……很喜歡林少爺?」問話的同時,他的視線一直在閃避她。
「為什麼這樣問?」
要告訴她,林永傑終於決定娶她了嗎?還是說,直接表白,請她做個選擇?
其實根本不必想,雷因也知自己必敗無疑;沒有外貌、沒有金錢、沒有家世,他拿什麼跟林永傑拚?
「沒有,隨口說說而已。」他還是退縮了。「林老夫人突然打電話過來,林少爺去接電話了,所以今天由我來為你按摩。還是你寧可要等林少爺?」
她的心裡是寧願要林永傑,至少,林永傑不會讓她心慌意亂。
可雷因沮喪的表情讓她說不出口,她終是選擇了令他開心的答案。
「不必了,麻煩雷先生吧!」
他默然,靜靜地擰毛巾為她擦腿。
那水絕對不會太熱,雷因是很認真的人,說要用四十度的水擦身,就不會讓水溫相差超過五度。
但為何她的腳這麼熱?凡是被他碰過的地方就好像埋下了火苗,就算他的手移開了,那火焰依舊在燃燒。
她的臉紅了,大滴大滴的汗水浮上玉頰。
也許,她會就這麼起火燃燒也說不定……
「你一定要叫我雷先生嗎?」突然,雷因一句話澆熄了所有的火焰。
「啊?」她一臉呆滯。
他的臉微微泛紅。「我是說,你……可以叫我的名字。畢竟,我也叫了你的名字。」雖然也忘了幾時開始喊她的名,反正不知不覺就喊了,而她也沒拒絕。
轟地一聲,她體內的火焰變成原子彈爆發了。如果雷因有注意,他一定會看到,她的頭髮在瞬間豎了起來。
但他沒瞧見,幸好幸好。她努力平撫狂亂的心跳。「雷……雷因……」
「嗯,芝茵……」他的臉更紅了,像煞鮮艷的石榴,令人垂涎欲滴。
好可愛。她狂猛地呼吸著,好想咬上一口。
「雷因。」她又喊。
「芝……芝茵……」哇!他的臉爆紅。
她竟然覺得情潮洶湧、血液奔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