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頁 文 / 席絹
「真的?莫非我們公司也終於上演起灰姑娘的故事了?怎麼可能?我們家范姜大少向來交往的不是名模明星,就是千金小姐耶!不可能一下子改掉口味,改配清菜豆腐才是呀!」
就在眾人的八卦情緒正要high到最高潮時,有人驀地大作噓聲,並示警道——
「別說了,總經理來了!」
什麼?!什麼什麼?!總經理也會來這個小小的自助食堂用飯?!怎麼可能?這簡直比世界末日終於來臨更教他們感到驚訝了!
所有人都看將過去,看得眼珠子都快掉出來。
真的是總經理耶!
真的是耶!
所有在餐廳用餐的長富員工都看到了,他們那貴族氣息濃厚、品味卓絕、口味挑剔到連吃個便當都要家裡廚子做來的總經理,居然會出現在這裡,而且看起來就是一副來吃飯的模樣耶!
不可思議!太不可思議了!
無視別人的瞠目結舌,這位長富金控的黃金單身漢眼中只有身邊的佳人。
「那邊有一個空桌,就坐那裡吧。」范姜頤輕聲說著,口氣是全然的溫和,與平日辦公時的冷然完全兩樣。
「好呀,就坐那裡,我們快去佔位子。」他身邊那個容貌清秀的女子含笑點頭,先走了過去。
踩著平緩的步伐跟著過去,范姜頤的眉頭在掃過這不太優雅甚至顯得吵雜的用餐環境時,微乎其微的擰了一下,但並沒有說些什麼,只是縱容的看著走在前方的女孩。
這個女孩,非常的清新可愛,沒有沾染上半點都市人向來會有的虛榮浮誇,他從來沒見過她這樣的女子,一次兩次的偶遇之後,心,便沉淪了。
他想,這就是真愛吧!
從來沒有人可以教他如此心動又如此遷就,一切甘之如飴。為了她,他願意偶爾忍受粗茶淡飯,試著去接受她口中所謂的平民美食,並且努力表現出喜歡的樣子,就為博她一笑。
她笑起來非常可愛,有一種爽朗陽光的味道,毫不矯飾做作,跟他以前見過的女子都不同。從來沒有這麼一個女孩能這麼吸引著他的目光,甚而興起了與她長長久久這麼過下去的念頭——或許,那表示著結婚,可他一點排斥的感覺也沒有。要是以前,只要任何人對他提起這兩個字,他的臉一定馬上沉了下來,心裡更是萬般不悅。就連……她,那個第一個讓他公開承認交往中的何曼儂,也不能使他改變對婚姻避之唯恐不及的看法。
何曼儂……他是曾經想過要娶她的,不過娶她的原因嘛……是她很美,他看了賞心悅目;她的家世不錯,與他家算是門當戶對,結婚對兩家都有好處,對父母也有交代;在相處上,她又很上道,雖然有點大小姐脾氣,可是大多時候她對他算是體貼慇勤,也懂得打發自己的時間,不會太過纏煩他。
最重要的一點,他相信她不是那種嫉妒心強的女人,以後就算結婚,也會聰明的給他很大的空間——就像先前交往時,她也會對他其他「女性朋友」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一樣。
他是想過,如果必須結婚,他會選何曼儂,如果沒有意外遇見徐微蓮的話……
「哇!好多菜哦!當你們公司的員工真幸福。喂!你快過來嘛,不快些的話,當心等一下沒得吃哦!我可不管你。」點菜區那頭,徐微蓮正揮著餐盤叫著他,一如以往,看到有吃的就很開心,讓人以為所有能人口的東西都是人間美味。
他笑了笑,眼光掃了下菜色,食慾早已全消,沒有伸手拿餐盤,只跟在她身邊道:「你吃就好,我方才回來時,已經與客戶吃過一餐了,現在不餓。」
「沒福氣的傢伙!那我就多吃一點,也算是替你享用美食嘍。有得吃居然還吃不下,真是可憐。」說完徐微蓮自己忙著夾菜去了,不理他。
他含笑的看她一如以往的夾了一小山的食物到盤子裡,份量多到幾乎可以餵飽三個大男人了。他從沒看過有哪個女人可以吃這麼多的。第一次請她吃飯時,還真是給大大嚇了一跳。而她吃飯的速度又很快,常常是他才吃了三口,她就完結掉一大盤了。要是曼儂哪……為了保持身材,她再怎麼餓,也肯定不願意這樣開懷大嚼的,一套餐點能吃完一半就很不錯了。
所以說,微蓮跟所有女人都不同,她是獨一無二的。
她純真無偽、坦率樸實,而且有趣。他喜歡她。
他的選擇不會錯,微蓮將是終結他單身的女人。
至於何曼儂……他皺眉沉吟了下。
她只是適合他,在各方面的條件來說。可是,他並不愛她。
昨日回到兩人的公寓找一份文件,卻意外看到他所有的衣服用品全被塞在三個大型垃圾袋裡,堆在大門入口處。上頭還貼著一張給鐘點女傭看的紙條,「全丟了」這三個大字還是以紅色口紅凌亂寫上的。
當然鐘點女傭是不敢未經他同意就真的拿去丟掉的,不然他今天恐怕得率全公司的人在台北市的垃圾場裡找尋那份重要的簽約文件。
七夕那夜之後,他不曾回到這裡過。從鐘點女傭口中探知,她也是。她所有的衣物都叫家裡的傭人來搬回去了,她留下的東西有兩樣:一是銀行保險箱的鑰匙,他讓秘書去銀行看過,裡頭是那間公寓的房地契以及他送過她的所有珠寶首飾,她全部還給了他,一件也沒留;另一個,則是一張紙條。紙條上的字當然也是用血紅的口紅寫上的:我但願從來沒遇見過你!
紅色的宇那樣刺目,字跡那樣扭曲,可見他離開後,她一定憤怒到很想宰了他。但幸好,沒做出什麼傻事,她是聰明人,不會這麼蠻幹的。他想,她並沒愛他愛到可以為他尋死覓活,他們會在一起,只不過是因為,適合。
他不愛她;她也不愛他。
昨天忍不住想打電話給她,不能是情人,也許可以當朋友。他們畢竟是同一種人不是嗎?何況他們並不相愛,這樣的分手,對她來說,頂多難受一陣子,過後,她會想清楚的。如果兩人能當朋友,對兩家人的交情也有益。
可惜她不肯接電話,還在氣頭上吧,這個大小姐!不想自討沒趣,只好叫秘書打去問候一聲,主要是想親自確定她沒事。
那時他就站在秘書身邊,以免持聽筒方式通話。聽到她小姐尖刻冷嘲的聲音從電話那頭傳來,那麼的「朝氣蓬勃」,他就知道自己真的是白操心了。
她活得很好,這樣很好,他無需再對她懷有一絲絲愧疚感了。
「喂!范姜頤!我要去吃第二盤了哦,你真的不吃?」
「不了,你盡量吃。」
他坐在餐桌邊,笑著搖頭。
「那我繼續奮鬥去!」她以手背用力抹去嘴邊的湯漬,根本沒看到范姜頤正為她抽來面紙,就轉身跑開了去。
范姜頤的動作一頓,笑了笑,只好將手上的面紙鋪在桌面上,掏出菸盒放置,抽根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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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曼儂活到二十七歲,從超級可愛的小娃娃一路長成超級迷人大美女,生命中大部份都處於被追求的狀態,她的情史也是頗為精采。但就算是她這樣一個在情場上總是春風得意的美女,也不是沒被傷過心的。
在幼稚園時期就有小男生為她大打出手了,可是她真正情竇初開,卻是在上國中之後。
身邊圍著數不清獻慇勤的男人不代表她就會隨便動心。她的眼光向來很高,能令她動心的男人,絕對是要很出色的才行。
而汪洋,國中時高她一屆的學長,就是這樣一個出色的男人。
他斯文俊秀、功課頂尖、為人謙和有禮,簡直是從童話故事裡走出來的翩翩白馬王子那樣光芒萬丈。
他的風采不只迷倒了全校的女生,更迷倒了她這個眼高於頂的大校花。
汪洋在何曼儂的生命中創造了很多的先例與特例,包括了他是她的初戀以及第一個甩掉她的男人(附帶一提:范姜頤是第二個)。
雖然范姜頤是她現在難以乎復的情傷,但讓她第一次嘗到痛徹心肺滋味的男人卻是他——汪洋。
就像當年他無預期的甩掉她,並且轉校不見蹤影讓她無所適從一般,他的突然出現也教她手足無措的怔然。什麼話也說不出口,可是心裡又有好多話、好多的疑問想問問他。千頭萬緒的,全梗在喉嚨,不知從何說起。
他為什麼會出現?他當年為什麼甩掉她?為什麼……為什麼又要讓她見到他,在她正狼狽失意的現在?
為什麼……他的眼中見不到一絲對她的愧疚?!甩掉她是這麼理所當然的事嗎?她不值得他珍惜嗎?她這麼糟嗎?
他為什麼要笑?笑得好像真的很高興再度見到她?為什麼她一點也笑不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