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蝶戀

第19頁 文 / 寄秋

    「才不是呢!你別當我是不懂事的孩子,我已經二十一歲了。」

    「對有千年壽命的我而言,二十一不過是數字,滄海一栗。」不足計量。

    「喔!我是一粒砂。」胡翩翩沮喪的說。

    和長壽的非人類族群相比,她的確稚嫩不成熟,碰到一點小事就驚如大事的喳呼不停,不如歷盡人事變遷的其他人來得豁達,能以平常心看待驟起的變化。

    可是要她不管閒事真的很難,尤其蝶姨是她最親近的長輩,她怎麼可能對她的事置之不理,當沒事般自顧自的活著。

    不管啦!無論如何她都要查出她到底瞞了自己什麼事,她要發揮狼的特性,把秘密叼出來。

    嗯,就這麼辦!

    胡翩翩表情變化多端,先是氣餒的垂下眼皮,像是沒力氣戰鬥,鬱鬱寡歡的感慨力有未逮。

    不到幾分鐘她又像打了劑強心針似的,兩眼有神的為自己打氣,不論遭遇任何事永遠向光明面看齊,絕不讓自己打敗自己,堅持到底的人才能得到最後的勝利。

    看著她的熱情洋溢,紫蝶覺得自己真的老了,喪失對生命的熱愛,凡事裹足不前,不敢往前踏出一步。

    她,拿得回愛情嗎?

    在剩下的日子裡,她也想好好的愛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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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愛情路十段五百二十號……五百二十……嗯,這裡是四百八十二,那五百二十號在哪裡?十段聽起來很不吉利,像是死路一條……」

    戴著鴨舌帽的韓青森鬼鬼祟祟的比對著手中紙條上的地址,形蹤可疑地在電線桿後躲來藏去,像是身懷巨款,怕人來搶錢的神經質富商。

    他以為不會有人發現他像小偷一樣的行徑,腳尖還躡起來,走得十分小心,不時東張西望的觀察環境。

    大白天穿著風衣滿街跑,又是戴帽,又是戴口罩的探頭探腦,人家不當他是變態狂,也會視為瘋子,背地裡指指點點,考慮著要不要報警。

    一群剛買菜回來的三姑六婆對著他的背影直發笑,交頭接耳的,為他的笨拙感到無比開心。

    韓青森在數條巷子之間繞來繞去,開始懷疑自己被某個壞女人給騙了,因為他根本找不到愛情路十段五百二十號。

    浮在半空中的一大一小身影暗中觀察了他好一會兒,其中的小影子還因為站太久腳酸了,蹲下身俯視地面上的無頭蒼蠅。

    最後他觀察出一個結論——此人是個路癡。

    「大哥哥,你在捉姦嗎?還是在跟蹤人,要不要我伸出正義之手?」袖子一卷,他露出骨瘦如柴的小胳臂。

    「不用了,不用了……」喝!誰在跟他說話?

    韓青森猛一回頭,瞧見空無一物的街道只有電線上的幾隻麻雀在吱吱喳喳,連個鬼影子也沒有,長長的巷子只有他一個人的腳步聲。

    心裡發毛的他拉緊風衣,一口剛吞下去的口水在喉結處滾了滾,才疑神疑鬼的一口噎下,眼神飄忽的注意四周有無異樣。

    也許是他太多心,被蝴蝶谷的那群怪胎嚇出神經質,老是覺得他們依然躲在暗處窺伺他,隨時有可能跳出來搭他肩膀。

    「大哥哥,你走錯路了,那邊是九段不是十段,再下去就是巷子的盡頭。」如果他對撞牆有興趣的話,自己絕不出手攔阻。

    「喔!謝謝,差點又多走冤枉路……」咦,不對,怎麼會有小孩子的聲音?

    莫非撞鬼了?

    「麻煩視線往下移一點,我個子雖然不高但很有存在感,請不要一直忽略我。」那會讓他很傷心的。

    小手舉高的往上揚,韓青森這才發現身側不知何時多出個小男孩。

    「小朋友不可以隨便和陌生人講話,你不用上課嗎?你的爸爸媽媽呢?四處遊蕩是不好的行為要改進,外面的壞人很多……」韓青森一逮到機會便開始說教。

    不管在家裡或是在公司,他都非常可憐,好像天生注定被人管似,在公司每個人一見到他就說他孩子氣,管東管西到他內衣褲穿什麼顏色都有意見。

    現在,連寄宿他家的食客也把他當成兒子管,一下子要他掃地,一下子要他倒垃圾,就連想吃宵夜也要他跑腿。

    大學生都這麼閒嗎?法律系的功課不是很重嗎?她怎麼有時問使喚他。

    「停——」吼!口水噴到他了啦,這個人真是不懂個人衛生,沒禮貌。

    「停?」眨了眨眼,韓青森這才想起來有要事待辦。「小朋友乖快回家,不要再跟著我了。」

    一說完,他提腿往前邁……啊!誰拉他?他要跌倒了。

    兩手往前劃了幾下,差點跌得狗吃屎的韓青森嚇得直拍胸脯壓驚,低頭看向拉著他風衣衣擺的小手。

    是自己多疑了嗎?怎麼他揚起的嘴角看起來特別詭異,讓他不自覺地背脊發寒,感覺四周的空氣似乎變稀薄了。

    小男孩故意抽走他手中的紙條,看了看說:「你要找愛情當鋪?」

    「是呀!我要找愛情當鋪……你怎麼知道的?!」要不是衣擺被他抓住了,韓青森大概會跳起來大叫。

    「跟我來。」搖著頭,小男孩遺憾著最近的客人素質越來越低落。

    跟他走?

    沒得選擇的韓青森只好跟在他後頭,想著現在的小孩真不可愛,人小鬼大地不懂對大人尊敬,小小年紀跩得二五八萬似的。

    在家裡被兩個女人當傭人使用,出外還被小男孩欺負,他真是越活越回去了,不拿出大男人的滅儀不行了,不然以後連剛出生的嬰孩都可以把他當玩具耍著玩。

    不行、不行,要重振男性雄風,大聲地訓誡小孩子不能頑皮,他要裝酷一點,才好把紙條搶回來。

    「到了。」小男孩仰起頭看韓青森伸直的手臂,笑得十分傲慢。

    「到了?」呃,這隻手在幹什麼,小孩於都是天真可愛的,要好好善待他們才對啊。

    避開他要拍自己頭頂的手,小男孩眼中閃過一絲邪惡。「進來吧!」

    「進去?」韓青森像鸚鵡學話的重複他的話。

    黑色鐵門給人一種沉甸甸的感覺,似無形的巨獸張開森冷的大口,等著獵物自投羅網。

    遲疑了一下,他往後退了三步,愛情當鋪四個大字躍入眼中時,他胸口一熱的感動不已,十分興奮地衝上前,推門而入。

    突地,他的人穿透黑色鐵門,整個身子沒入未開啟的大門,他微微吃驚地看向身後的鐵門,外面的景物清晰可見。

    「歡迎光臨愛情當鋪,不知有什麼可以為你服務的?」

    一道像金屬磨過的刺耳聲音拉回他的失神,眼前的一切又讓韓青森大為吃驚,他剛剛進來時看到的畫面不是這樣子的呀!怎麼又變了?

    在他定神後,沒注意到已換上黑色衣物的小男孩正坐在主位等他,反而朝小男孩身後,手持帳簿的老者詢問。

    「聽說這裡可以典當愛情,此事是否真?」黑,是唯一的顏色。

    「沒錯,你要典當愛情嗎?」小男孩開口問。

    這孩子怎麼這麼不懂事,沒瞧見他在和大人說話嗎?壓下心中的浮躁,韓青森的目光仍是看向面無表情的老人。

    「我要贖回愛情。」

    「贖?!」

    像是聽了一則笑話,小男孩笑抱著肚子直喊有趣,手一揮,當鋪內的原先擺設立即消失,由舒服地家居擺設所取代,小男孩躺在暖色系的懶骨頭裡笑睨他。

    此時,韓青森才發現小男孩才是當鋪的主人,而他身後的老人則是服侍他的僕傭抑或是夥計,現下他正表情嚴肅的看著自己。

    「我們當鋪的典當物一向只當不贖,你要拿什麼做交易?」頭一回有人要贖回愛情耶!真是好笑得緊。

    「我有錢,你開個價吧!」傾家蕩產在所不惜,反正錢可以再賺。

    小男孩十指交疊的放在胸前,搖搖頭。「本當鋪不接受有形的物品,你再想一想。」

    「那……」想著能用什麼贖回愛情,韓青森苦惱的抓抓頭,突地腦中靈光一現,「用我的歌唱事業。」

    只要能贖回紫蝶的愛情,不當藝人也無所謂。

    「事業呀!」小男孩衡量了一下,眼瞳深沉的閃著魔性。「以相同的東西交換不是更簡單,以你的愛情來贖吧!」

    他還能紅上二十年,但是仍不比愛情來得珍貴。

    「不行、不行,我把愛情當掉了怎麼愛她一生一世,我不能當了愛情!」否則豈不是白費工夫,一個懂得愛了,另一個卻又失去愛人的能力。

    「那可就為難了,我們開當鋪的又不能做賠本生意,你說該如何是好呢?」他也想通融呀!可惜他的交易品不值錢。

    「用其他東西來換不行嗎?像是我的手、我的腳,或是我的眼睛。」再不成他就把親情典當掉。

    反正那種家庭不要也罷,全是一群吸人血的傢伙。

    小男孩大笑的變出一根棒棒糖,將它含在口裡吮舔。「我要你的手腳幹什麼,煮湯還是燉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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