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頁 文 / 林如是
學長是結了婚的。在我耳邊娓娓低訴說他一直想那麼做,已經想很久了。
他央求我不要掙扎不要抗拒,好好讓他擁抱一會兒。一會兒。一會兒他就會放開我。
於是,就那麼一會兒,我被一個男人緊緊抱在懷裡。
那以後,我再也不跟任何識與不識的男人在燈火通明或黑暗的夜裡獨處。
不管同性或異性,我都不習慣別人以任何方式碰觸到我。
好或不好,我大學到底畢了業。
我連典禮都沒有參加。畢業第四天,我的第一本小說出版了。
靠稿費過不了活。一家出版社收我當編輯。就在那裡頭,我認識小游,更且和她一同分租了一層公寓。
但我到底沒有在出版社窩太久。半年吧,我沒仔細算過。反正最後,我還是把工作辭了,專心寫我青澀的愛情小說。
老實說,我並不是太受歡迎的作者。我的小說裡總嵌了一些教老編頭痛的意識型態的東西,太多形而上的垃圾。
「別忘了你寫的是愛情小說。」老編總是會這麼提醒我。「情節!情節!那是最重要的!」
儘管如此,算我運氣,我還是有了一小群的讀者。那些人以不同的方式,與我有著相似的年少那種心情與沒名目的愁。
那幾年,感情寫太多,我想我性格裡一直有種淡淡的哀愁。
二十六歲那年年中,我父母以非常平凡庸碌的方式,照生老病死那平凡的程序,就那麼擺擺手走了。從那以後,我就成了孤兒。
我爸不是會掙錢的人。生活在社會底層,大字都不識一個的人能掙什麼錢?所以,日子一直不是很好過。我媽常說,窮人是沒親戚的。所以,我一直,從來也沒跟任何親戚來往。
我有叔叔姑姑伯伯和舅舅,但我很少與他們打照面過。老實說,走在路上如果迎面來個相遇,我都沒把握我是否能認出他們的長相輪廓。人家不見得勢利,只是我們自己先築了殼。
孤兒的滋味如何?喔,我只能說自由。
這種「自由」其實十分的傷感。悲哀得教人難過。
當然的,我們是沒有遺產這回事。
生活需要繼續。我想了想,便放了手,寫起情色的小說。
那種東西好銷多了,看的人也多。我的稿費逐漸地調漲,一個人的日子也算過得去了。
這當中我聽說沈冬青結婚然後又離婚了。他一直在省高,像恆星一樣始終沒有移動過。我明知道他就在那裡,心裡一直在作夢,卻不知為什麼,始終沒有回去找過,不斷讓青春空白錯過。
為什麼呢?是否下意識裡,我窮苦破落的家庭背景,讓我面對他時不自覺地感到自卑退縮?
愛情是有條件的。成熟一點以後,我想了許多。而除了這個,我想不出任何的理由。
就是那年年尾,我碰到了季雲許。然後,隔年春天,在車水馬龍的大馬路,與英英重逢。
一哄始李雲許就不避諱他已婚的身份。小游警告我,我只是好笑,我對李雲許既沒興趣,有什麼好警告。但等李雲許送我第一朵藍色玫瑰時,我就笑不出來了。
我開始給沈冬青寫信。石沉大海,一直沒有回音。
等李雲許送我第三十四朵藍玫瑰時,我終於、終於去找了沈冬青。
真的,他就像恆星一標,亙古不變。
透過書信文字那種懦弱的方式,我到底讓他知道我這些年來心中糾葛的情感。他對我露出一個愛莫能助、抱歉無奈的笑。他又結了婚,但很快又離了。可是那深邃的眼瞳,仍然沒有安放我身影的位置。
離開的時候,他仁慈地替我付了咖啡的錢。
其實,我不喝咖啡的。
我在東部海邊晃了數天,直到身上沒錢了,我才一身邋遢灰樸地回去。
我心中始終有個結,需要一個儀式來化解。
等李雲許送我第五十七朵藍玫瑰,我再一次去找沈冬青,站在他的公寓門前。
他的眼神沒有太多的波動,好像我當年曾見過的那種習以為常。
這一輩子,我第一次那麼大膽主動。我擁抱住他,仗著夜暗夜深,傳遞給他我心裡所有的悸動。
沈冬青吻也沒吻我。直接地拒絕了我。
不是他的道德有多高尚,也不是他對感情多忠貞。他直截了當地告訴我。而是我根本不是他喜歡那類型女孩,根本引不起他的慾望。
從臉蛋開始,到性格,到舉止,我就不是吸引他的那種慾望火源,催發不了他身體對我身體的慾望。
他說,很抱歉,他實在喜歡不了我。
我心中那儀式,於是始終就無法完成,永遠沒有一個結果。
我照常吃飯照常睡覺如期把小說完成。
等李雲許送我第六十九朵藍玫瑰,並且遞給我那大廈頂樓公寓的鑰匙時,我一句話沒說便接受了。
他什麼都幫我準備好了。溫柔又周到。
那晚上李雲許發現我身體那非常的處女性時,我從他眼神裡看見那不可置信的表情。
我什麼都沒有解釋。
有什麼好解釋的?
半年多了,我二十七歲的晚春已經過盡了,李雲許的老婆終於找上門來。我一點都不覺得有什麼大不了。斷不斷,分不分手,我完全不在乎。
就是那時候,我才發現心裡最底層那依舊被擱藏的很好且完整的影子。
天啊!怎麼到如今!
到如今。
我怎麼能夠躺在一個男人的臂彎裡,感受他注入我身體內的溫度時,心裡卻鬼魅似擱著另一個男人的身影?!
沈冬青都說得那麼明白了。我究竟還在戀眷什麼?!
應該是好好收拾的時候了。
所以我就離開了。
離開李雲許。離開青春少年那一段黯淡的過去。
其實這些年,我好幾次告訴自己要放棄,也想放棄。但拖到最後,即使明白被拒絕,還是拖一條糾葛的尾巴,始終盤亙在我心頭。
終於,我決定不再去愛他。
雖然,我想我也許不會忘記他。
第二簿那一段風花雪月的事
想起來還是痛。
她對他的記憶充滿痛。充滿哀美與輕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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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開門進去,游利華已經在了。
「阿潘,這裡!」游利華揮手叫她。
徐愛潘走過去,一邊和幾個順勢抬頭看她的人點頭招呼,並不花力氣寒暄。
「喝什麼?」游利華問。
「礦泉水。」雖然已經十一月中,天氣還相當悶熱。白天開始,她就覺得口乾舌燥。彷彿連襯衫都濕透。
「不是我說,阿潘,你能不能偶爾換點新鮮的?」游利華邊搖頭邊轉身朝吧檯接過礦泉水遞給徐愛潘。
「下次吧。」徐愛潘不置可否。
KK雖然名為酒吧,但它賣咖啡,賣果汁也賣茶,什麼都賣。
連愛情也賣。
聽說中秋節時,他們在這裡搞了一個慈善派對,老闆把自己標上價,出售一個週末晚餐約會,被一個常來的女學生標去,募了兩萬元。
但只是聽說。
中秋節,她人在他們那個海邊小鎮破落的家,背著月亮,檢視成為孤兒的那種自由悲哀。太平洋潮聲沙沙,荒涼得從來沒有變。她已經不是為賦新辭的年紀,所以也就沒有對著黑暗的海掉淚。
「欸,阿潘,」游利華傾身靠向她,一副打算說秘密的姿態。「你看到沒?」
「什麼?」
「那個啊!」游利華朝門口那邊挪挪下巴,神態相當曖昧。
徐愛潘隨著她下巴指示的方向看過去,看到一個穿休閒衫留了及肩長髮的男孩,呃,或者說男人。
那頭長髮看起來比她的還黑還烏溜還亮,年紀看起來也和她差不多──是個好看的男人。
男人。不是男孩。
有差別的。
就像她是女人。不再是女孩了。
她遲遲不習慣自己早成為女人的事實。心情還留在十七八青春少女的年歲,身體的朽化及生活現實中卻已老到不能再老的地步了。
「怎麼?你有意思?」她收回目光,喝了口水。
游利華笑嫣嫣。「我又不是在替自己找老公。我無私,是替你留意的。」
「這樣啊,」徐愛潘很領情似堆起笑。「多謝你的雞婆,小游。」
這種不幽默的反諷刺,游利華大概習慣了,眉頭都沒皺一下。說:「你連人家都沒好好仔細看一眼,怎麼知道喜不喜歡?說不定你看一眼,就看上了。」
「我看了。再說,我看上眼也沒用,人家不見得會喜歡我。」
「你又還沒試,怎麼知道?」
你又沒試,怎麼知道?
游利華常常衝她說這一句話。不只是她的愛情態度,還有她的不吃杏仁和苦瓜,以及她的不聽歌劇不染金色的頭髮。
徐愛潘不答,反問:「你叫我來,就是為這個?」
「不完全是。我怕你悶在房間裡太久會生銹。除了我,你起碼有三天沒跟人說話了吧?」
這倒是真的。
徐愛潘扯嘴笑一笑,乖乖跟著游利華走到中間那群正高談闊論的人群當中,自行揀個邊疆的位置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