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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婚禮(下) 文 / 一個小橙

    我和郝仁的婚禮沒什麼好說的,就是白水充酒,充個數。

    終於回到我倆人的窩,郝仁掙扎著跑去浴室放水洗澡,我放棄掙扎,在床上挺屍,預計不久就可以陷入深度睡眠,郝仁卻從浴室鑽了出來,一副美人出浴圖呈現在我面前,只可惜我兩眼昏花,依稀能看出站在我面前的是個人。

    「米蟲,換一邊,我衣服被你壓著了。」好吧,那就換一邊。我翻了翻身子,滾了兩滾,然後,然後我就什麼都不記得了。

    不知道睡了多久,可能真的很久,我曾迷糊地感覺到郝仁有躺到我的旁邊,然後當我因為肚子的一聲長鳴而睜開眼睛的時候,郝仁已經不在我身邊了,我猜他一定也是被餓醒了,出去覓食了,畢竟,婚宴的時候,我倆一口都沒有吃。

    「米蟲,過來吃飯……」等我晃晃悠悠地走出臥室,又晃晃悠悠地走到廚房,郝仁已經擺好東西在叫我了,因為剛剛睡醒的原因,我的眼睛時而清晰時而模糊,我能看見郝仁來回穿梭,看不清楚郝仁此時的臉。

    這種畫面給我一種莫名的熟悉感,仔細想想,應該是夢裡才敢yy郝仁兄的,原來我對郝仁的執念那麼深啊……

    有人說,結婚就是為了有一個人可以以永生為名義來陪著你,雖然這句話滿是槽點,但我還是覺得這句話是有道理的,我一直覺得自己的朋友少到幾乎可以四捨五入到沒有這種境界,唯一一個閨蜜還是個男的。

    高中的時候,我也試過擠進一些人組成的小圈子,每次基本上都會受到歡迎,然後迅速在某時某地,聽見某人跟某人說:「可不可以讓歐米不要跟著我們?」我頓時目瞪口待,論性格,我雖然矯情了點,但那基本上是建立在不會激怒和重傷任何人的情況下才會犯的毛病。

    一度我以為「熱鬧都是他們的,我什麼都沒有。」才是我人生的真實寫照,我在那時候的開朗,活潑,不過就是想通過自己發瘋的方式,忘記一些莫須有的,矯情的情緒。

    郝仁和我同桌三年,有的時候會說我是瘋子,有的時候就默默地看著我,等我抽完瘋,他就得出一個讓人十分不爽的結論:「你有孤獨恐懼症。」是嗎?我不知道。

    這種莫名奇妙的心裡疾病是我輔修心理學的,最根本的原因。

    結婚後,我終於在郝仁身上找到了一些模糊的歸屬感,如果我說,看到郝仁穿圍腰,我只是很想笑,那就不用想,我一定是騙你的。甜言蜜語是哄小女生的利器,而對於我,這種柴米油鹽的愛情才更知味。

    就像是母上和父上,儘管他們因為工作原因,所見時間寥寥,甚至過節也不得團圓,為什麼老媽從來不擔心老爸會出軌?因為老媽說:「一個人,拖著疲憊回家,看見燈光,看見你,區別於路上的霓虹和美女,那人只是會覺得』我的家』應該就是這個樣子的。」

    老媽不鳴則已一鳴驚人,她難得文藝一次,卻文藝地那麼犀利。

    我想,我現在就是那個人,看見郝仁,我覺得,』家』應該就是這樣的。

    「想什麼呢,那麼認真,說出來讓我也認真認真。」郝仁用筷子敲了敲我面前的盤子,嘴角揚著笑意,我說過,男人不用好看,只要笑的時候窩心就好。郝仁屬於有點好看的,笑的時候卻是窩心地不得了。

    而現在,至少現在,這個男人是我的,我們剛剛結束了婚禮,剛剛得到了那麼多人的祝福,我想,我不想想了。

    「趕緊吃飯吧你,別想那些有的沒的,浪費時間。」郝仁往我碗裡夾了一筷子萵苣葉,人家不喜歡吃這個阿喂。

    「我覺得咱倆真是心有靈犀一點通吶。」我默默地把青菜堆到碗邊,留下一片位置,讓我可以自由輕鬆地挖到米飯,我討厭猜,有的時候它們是泛著酷味的。

    「吃了,不許挑食!」郝仁由把菜從碗邊夾到我跟前,並且用嚴肅的表情看著我,讓我想起幼兒園時期的老師,簡直如出一轍。

    我看看他,仔看看菜,吃就吃吧,雖然我不是牛,不會喜歡吃草。

    「怎麼樣?還會苦嗎?我可是放在湯裡泡了好久才敢端出來的,咱媽說你最怕吃菜,一點點苦你都吃不了。」郝仁有些得意地說,算了,我還能說什麼呢,老媽作為敵人打入我內部的人,這般瞭解我,我肯定連三圍什麼的都牢牢把握在郝仁手上了。

    我搖了搖頭,然後把還是有些苦味的萵苣葉吞下去,饒是我媽那樣的大廚也那我這口味沒辦法,只能任由我吃肉,郝仁……我還是相信他以後可以有長足的進步吧,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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