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78章 、通緝令 文 / 清蒸鱖魚
自稱小魚兒的變_態少年倔強道:「我不滾!」
林真說話算話,立即衝他動了手。
她有言在先:快滾!不滾我就抽你!
如果是普通模式下的潑婦發飆,打架事件通常會從扇對方一記耳光開始。但林真忌憚著眼前這個變_態少年是個濫用哥_羅_芳之類麻醉藥劑坑害女性的瘋子,於是沒有像尋常打鬧那樣扇耳光。
她第一個動作就是抬腿踹向對方的膝蓋。
畢竟她不是職業打手。畢竟她有24歲的成熟理智。在這一刻她也只是認定對方多半是個騙子流_氓和畜生,多半的意思就是並非100%的確鑿無疑。所以她不能直接踢爆對方的蛋蛋。再往高處去踢其小腹的話,她又沒做過那樣的專門訓練,她沒有把握。抬腿過高導致自己失去平衡,一屁股跌倒在地的話,那可就丟人了。
其實還不只是丟人的問題。此刻只有兩個人單獨在此現場,一旦撕破臉開干,那就是只許贏不許輸的局面。一旦失手,被對方騰出手來掏出麻醉藥物給迷翻在地的話,要丟的就不只是面子了。
林真傷不起,所以不動手還好,一動手就是全力以赴,一腳就狠狠地踹在對方的膝蓋下面。
小魚兒膝關節吃痛,又受到巨大的外力衝擊,身體失去控制,立即撲倒在地。他是臉朝下摔了個狗啃泥的pose。
嘴裡發出痛苦的呻吟,掙扎說道:「要我滾可以!請告訴我羅麗究竟在哪裡!」
林真愕然。
這孩子這時候嘴裡還能說出個「請」字來,猶自惦記著他的小蘿莉。這是個多奇葩的神經病啊?
心中一時困惑不解,第二腳也就踹不出去。
心中懷疑自己是不是錯踢了好人?
轉念想想——這傢伙絕不可能是好人啊!他既然在他敘述的案情之中純屬無辜。甚至還是受害人的男朋友。怎麼可能一逃了之呢?首先他的嫌疑是很容易通過刑偵鑒證技術來排除的啊!他根本沒必要逃跑。其實他應該滿腦子替不幸慘死的前女友討回公道,那就更不該跑。他是現場唯一近距離聽到過兩名歹徒說話聲音的人啊,起碼也該去警方面前作證,協助辨認疑犯的聲線特徵。
在提供關鍵證詞和聲線特徵這樣重要的指證線索,與他本人在此案中所沾的那麼一點很容易洗清的小小嫌疑。兩者相比,是個正常人類都會選擇向警方去作證呀。
——總之這廝一定說了很大的假話。他出逃在外,一定犯有某種不可逃避的可怕罪行。關於他自己所犯的罪,他自己當然不會不打自招。可是,講假話的人就是會講出破綻來。
林真相信自己已經抓到了足夠大的破綻,那麼。揍他就是沒錯。
可是!為什麼他被揍之後的反應卻是如此奇怪呢?這很不科學呀。
這個不科學的問題,要想弄清,倒也不難。
林真立刻知道該怎麼做了。
趁著他被踢之後撲倒在地,一時間掙扎不起來,趕緊把他綁了再說。有沒有冤枉了他。到時候都可以從容徐徐道來。
林真果斷從背後踩住那個少年沒有被踢傷的另一條腿,解開自己腰間所繫的長絛子,去反綁了他的雙手。
對方意外的很配合。他好像猜到了她要綁他,自覺把原本為了爬起身來用力撐在地上的兩隻手,乖乖地送到背後,方便她來綁縛。
——這時候林真終於確信自己弄錯了。
但是她一時有點下不了台階的感覺,厚著臉皮假裝毫無察覺,繼續按原計劃綁上了對方。只不過。心中既已知錯,綁的時候,手法也就輕柔了許多。
自打1990年來到香格里拉開始。扎西一家人一直待她很好,林真自己也把自己當作了大半個藏家女兒,所以她穿的一直都是藏袍。
藏族女兒的腰間繫著繁複的帶子,腰畔的絲絛上掛著銀鉤。
按照傳統,每一個藏家女兒的主要日常,就是搗奶油做奶酪。所以她們的腰畔都懸掛一隻銀鉤。這是為了懸掛一隻精緻的小木桶專用的鉤子。這樣的小木桶,剛好可以裝得下牛奶被打得兩層分離之後。漂浮出來的上層奶皮。
林真當然不會在一個疑似不良青少年的陌生人面前輕率解下自己的腰帶,她解開的。就是繫著這個銀鉤的那根絛子。終生佩戴這樣的一隻銀鉤,是一種古老而美麗的傳統,雖然不再打奶,也不再用來掛小桶,但是這枚銀鉤依然作為裝飾品掛在每一個藏家姑娘的腰畔。
把自稱某魚的流浪少年綁好之後,林真的心中有點不大好意思,於是將他扶了起來,把他好生安置在椅子上坐下。為了防止再度誤判,她還是仔細搜檢了對方的全身,沒有發現凶器,也沒有麻醉藥。
倒是發現這孩子的懷裡揣著一大堆五顏六色的鈔票。有軟妹幣也有美刀還有港紙和新幣,卻沒有新台幣。
這倒很符合盧天民的習慣。盧總裁也是隨身攜帶這幾種鈔票的。其他華僑就很可能帶著新台幣。唯獨盧總裁對台灣方面各種心存抱怨,一直不肯用台幣。這個細節令林真心中若有所感。
然後,因為對方沒有凶器也沒有危險藥劑,肉搏的力量又不如林真,於是林真鬆了他的綁。
為自己挽尊打圓場笑道:「好吧!算你狠。既然你一定要完成找蘿莉這件事情才肯滾出去,那我就陪你找蘿莉。說吧——為什麼你認定我這裡可以找得到你的小蘿莉?剛才你陳述了第一和第二。那麼,接下來的第三和第四,應該就是:誰指點你來這裡找蘿莉的?你根據什麼相信他?」
某少年猶豫了片刻,怔怔地瞧著林真,低聲道:「你發誓永遠保守這個秘密,再答應關於羅麗的事情,不要瞞著我,我才能說。」
林真心想:這件事跟我完全沒關係。事後我只當從沒聽說過。這個誓貌似是可以發的。沒聽說過的事情當然永遠不會拿出去說。
於是點頭道:「這個誓,我可以發。不過,請你給我一個理由,我為社麼得先發這個誓啊。」
因為對方一直「請」、「請」的說話,林真也被傳染,跟對方「請」起來了。
「因為我告訴你的這些事情裡面,有一個兩難。要麼我就出賣自己,要麼就得出賣一個幫助過我的大叔。你若不肯發誓,那我就只好出賣自己,因為我不可能出賣朋友啊。出賣自己倒無所謂,可是出賣完了還是找不到羅麗的線索的話,我就算被警察叔叔抓去槍斃了也不甘心。」
「等等!」林真忍不住皺眉:「警察叔叔為什麼要抓了你去槍斃呢?」這時候林真又覺得自己最初的判斷沒錯了:這廝就是隱瞞了一樁滔天的罪惡。
她想再一次把對方綁起來,想了想,還是沒綁。反正對方打不過她。反正對方沒有其他險惡的隨身道具。
少年衝著桌上一堆花花綠綠的鈔票努努嘴,說道:「剛剛你不是翻過我的東西嗎?那裡面有兩張紙片你看見沒?」
林真從對方身上搜出來的一堆錢幣,現在是隨手扔在桌面上的。
她還真沒留意什麼紙片。她摸到那一大把亂七八糟的鈔票時,當時就挺不好意思的,為了不至於被誤會覬覦別人的私房錢,她便沒好意思一張張的細看。只是隨手把那一大把花花綠綠的紙,扔在桌上了事。
現在聽對方這麼一說,她便去翻檢,果然找到了兩張紙片,又像是照片,又像是複印件,又像是報紙上剪下來的圖。圖中分別是兩個粗野漢紙的頭像。這是雜誌封面和彩頁常用的銅版紙,紙張的硬挺度比照片沖印紙軟,比a4複印紙和報紙硬得多,恰好跟鈔票差不多,所以她剛才沒有及時看到。
「這是?」林真忽然想通:「這是通緝令上面剪下來的?」
「嗯!」對方點頭道:「這是94年7月的。如果你懷疑我說的事情,你不妨把我再綁了,然後上街去瞧瞧今年年初最新版的通緝告示,看看上面還有沒有這兩位。」
「明白了!你是想告訴我:新版的通緝令上已經沒了這兩位,他們落網了或者是已經被官方證實死亡了?」
「是的!老闆娘就是老闆娘!了不起!聰明機智,一猜就准。」
這孩子的諂媚小太監毛病又開始了。這一次林真沒再跟他生氣。畢竟她剛剛才冤枉猛踢了對方,還綁了對方一小會兒。
對方繼續吧啦吧啦的八卦道:「他們死了。如果你還是心存懷疑的話,不妨去公用電話亭,匿名打個電話去向警方舉報,就說你發現了兩個要犯的蹤跡。喏!圖上有編號和姓名。你猜警察會怎麼回復你?」
「神經病!活見鬼了吧?那兩人早死了!你是想說這意思?」
「嘿嘿!」對方的嘴角又一次壞壞地勾了起來,詭秘笑道:「那麼現在問題來了!我給你兩個選項,你來猜猜看,真相會是哪一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