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76章 四十年的相遇 文 / 憤怒小鳥
第276章四十年的相遇
「從此我們就認識了嘍。我們每天都約好了在那個雜貨店的門前一起上學,我一直把她當妹妹看待,幫助她,保護她,愛護她,她受欺負的時候,我去幫她解圍,哪怕我被打得頭破血流也毫不在乎,總之,認識她以後,不知道為什麼,我就有了一種要保護她不受傷害的責任。我還帶她去我朋友家玩,我們一起玩牌,一起吃路邊小吃,一起去海邊踩沙子,總之那一段時間是我一生中最快樂的時光。」
林佩珊明澈的笑道:「一定是後來你們接觸多了彼此互相喜歡,經歷了一段浪漫的戀情……」
詹洪基淡然一笑,搖了搖頭:「呵呵,那都是漫畫書上的東西。那時候我也不知道自己對她的感情是不是喜歡,總之看到她或者和她在一起的時候,我就會覺得很快樂。看得出來,她也是一樣的。如果我們繼續相處下去的話,我不知道會怎麼樣,可是後來發生了一件事,把一切都改變了……」
林佩珊蹙眉道:「什麼事?」
「儘管後來我們很熟了,她也始終戴著墨鏡,從來都不肯摘下來。我常常問她為什麼要戴那個,她總是含糊其辭,好像有很難以啟齒的苦衷。
有一次放學的時候,我想給她個惡作劇,那天我也不知道自己怎麼忽然冒出那種想法,當時她和同班的幾個同學一起走,周圍還有好多學生,我從背後一下就拿掉了她的墨鏡。一剎那,她驚呆了,不知道該怎麼辦,我和周圍的同學也都驚呆了。
怎麼形容呢?那一剎那她帶給我的震撼,一直到現在都驚心動魄。」
「你看到什麼了?」
「原來她有一雙湖水一樣幽藍的眸子,深深的眼窩,高挺的鼻樑,她的眼睛是那麼美麗,美得讓我那一刻都忘了自己的存在,我怎麼也沒想到她有一雙那麼迷人的眼睛,為什麼還要用墨鏡掩蓋起來呢?」
「可是沒想到就因為我這個草率的舉動,給她造成難以彌補的傷害。我們這才知道,原來她是個混血兒。其實我早該猜到的,普通的神州人怎麼可能有那麼白的皮膚。可是那時的我還是太傻太笨了。
從那兒以後,她再也沒有在那家雜貨店門前等過我,我們再也沒有一起上學。後來我聽說她班裡的同學知道她是混血兒,全都嘲笑她是假洋鬼子,連老師都奚落她。我這才明白自己做了一件多麼愚蠢的事。
我想找她道歉,希望她能原諒我,以後我們還是好朋友,可她總是躲著我,上下學也總是早早的來晚晚的走,再也沒有和我說過一句話。
我的心裡好像被掏空了似的,我千方百計打聽到她家的住址,可是等我鼓足勇氣去了之後,沒想到她和她的家人已經搬走了,具體去了什麼地方,誰也不知道。
她知道我總有一天會來找她,所以托鄰居帶給我一張明信片……」
說到這兒,詹洪基的眼圈紅了,顫著手從懷裡摸出一隻精美的水晶盒子,打開後從裡面拿出一張保存完好的明信片。
林佩珊小心的接過一看,上面是幾行稚氣的文字,一看就是女孩子寫的:「洪基哥哥,對不起,我走了,請原諒我走之前沒和你打聲招呼。現在你知道我為什麼總是戴著墨鏡了吧,因為我不想讓別人知道我是一個混血兒,因為我會覺得恥辱。我的媽媽是日本人。在我媽媽不到二十歲的時候,就被一個駐紮在當地的美國水兵強暴了,於是就有了我。我和媽媽一直在日本生活,可是我們受不了人們的冷眼,這才來到神州。可是到頭來什麼都改變不了。洪基哥哥,我沒有怪你,應該怪的是我自己,也許我還不夠堅強,給我十年時間,我會讓自己堅強起來的,十年之後的今天我還會回來,如果那時我還不夠堅強,那麼就二十年,三十年,四十年,總有一天我一定會回來。秀秀。」
林佩珊仔細翻看了下,這才發現明信片背面還黏著一隻蒲公英。
「四十年過去了,我從來就沒忘記過這個蒲公英的約定,從來就沒忘記過那個女孩,每隔十年我就來到這裡,希望能再見到她,可是她一直沒有來過。」詹洪基神色有些黯然。
林佩珊默然良久,沒想到如今的電子巨頭詹洪基會有這麼美麗的故事,誰又能想到一個商界巨擘會為了一個不可能實現的約定而苦苦守候了四十年呢。
「言情小說看多了吧,你是不是沒事就喜歡自己yy一下,不過到了你這個年紀除了yy別的也做不了什麼了。」葉承歡在旁冷言冷語的道,要他相信詹洪基的話,他寧願相信火星上有人。
詹洪基滿面風塵色的一笑:「這件事我從來沒給人說過,也從來沒想要別人相信,你覺得是假的,我也無所謂,總之,它在我心裡就好了。」
葉承歡冷笑道:「你這樣的人也會有感情,你說的要是真的,我就把頭給你。」
「夠了!」林佩珊忍無可忍,瞪著葉承歡:「你說完了沒有!」
「佩珊小寶貝,憑你這麼高智商的人也會相信他的鬼故事,我真是服了你了。」
詹洪基苦笑一下,搖了搖頭,看了眼落日餘暉,「好了,太陽要落山了,看來今天她又不會出現了。我該走了。」
他剛要起身,忽聽遠處傳來一陣汽車笛聲,他臉色一變,循聲看去,只見從遠處開來一輛黑色的勞斯萊斯,徐徐來到那一大片蒲公英前穩穩停住。
詹洪基霍然站起,臉上的表情瞬息萬變,嘴裡喃喃的道:「會是她麼,會是她麼……」
葉承歡也是一愣,下意識的摸摸脖子,這傢伙不會說的是真的吧,難道真是他的秀秀來了,剛才大話吹出去了,看樣子沒準真得把頭輸給他了。
車門一開,下來一個女人,穿著一身淡藍色毛呢連衣裙,高挺的鼻樑上架著副墨鏡,一頭潑墨似的青絲隨風飄散,氣質莊重而高貴。
下了車,她並沒注意到看台上的三個人,面對著一大片燦漫的蒲公英,靜靜的站著。
整個時空彷彿都凝滯了一般,偌大的操場靜到落針可聞!
詹洪基彷彿變回到那個青澀的少年,那張滿是滄桑的臉隱隱泛著紅暈,所有呼吸都被壓在喉嚨裡,緊緊地,滿滿的。
不知多了多久,下課鈴響徹一片,一大幫身著校服的學生湧進操場,踢球的,聊天的,玩笑的,鬧哄哄的,頓時打破了這裡的寧靜。
葉承歡看看詹洪基,又看看下面的那個女人,愕然道:「那個不會真是你的秀秀吧?」
詹洪基完全沒聽到他在說什麼,眼睛直勾勾的盯著那個女人,眼睛裡隱隱泛著淚花。
看到這兒,葉承歡才不得不承認,自己這次真的被打敗了,他怎麼也沒想到一個能把兒子當政治籌碼的人,居然會保留著一份最原始、最純真的感情,而且一直保留了四十年!
林佩珊的眼睛也微紅,眼睛裡泛著盈盈淚光,心裡只有一個信念,她無比希望那個女人就是讓詹洪基等了四十年的小女孩。
四十年的歲月過去,當初的小女孩已經變成端莊美婦,可在詹洪基的心裡,秀秀還是當年的那個樣子。
見詹洪基遲遲不說話,也沒表示,林佩珊有點著急:「詹叔,還等什麼,過去啊,哪怕有萬分之一的機會是她,你也要過去啊。」
可停了半晌,詹洪基還是那麼直愣愣的站著,不說話也不動彈,好似一根欠扁的冰雕。
詹洪基心裡也清楚,萬一那個人真是秀秀,萬一她走了怎麼辦,難道還要再過四十年麼,估計那時候自己已經成兵馬俑了。
他曾經無數次設想過見到那個女孩要毫不猶豫的抱住她吻她,告訴她自己苦苦等了她四十年,自己為了她至今還是孑然一身,甚至告訴她自己有多愛她。
可到了此時,他卻懵圈了,別說大腦,甚至全身沒有一個部位是自己的,這個縱橫商海游刃有餘的男人,連台灣所謂總統都敬畏三分的電子巨頭,在面對自己的初戀情人時,居然如此狼狽!
林佩珊急的直跺腳,「詹叔,你怎麼了?」
詹洪基終於邁了半步,可就在這時,從那輛黑色轎車上又下來一個英氣十足的白種中年男人,挺拔的身材,俊朗的相貌,溫文有禮的舉止,還有那一頭金黃色的濃髮,怎麼看都比詹洪基要強得多,只見他款款幾步來到女人身邊,兩個人沒有一句交流,一起望著漫天飛舞的蒲公英,浪漫的氣質瞬間爆棚。
看到這兒,詹洪基的腳又縮了回去,如果那個女人真是秀秀的話,那個男人一定就是她丈夫,當初的一個約定在經過四十年之後也許她早就忘了,也許他們夫妻是一起來學校玩賞蒲公英的,自己過去又算是什麼呢?
葉承歡再也看不下去了,這位老爺子的扭捏讓他蛋疼的實在不行,對付那些個政商界的大人物都能游刃有餘,居然對付不了一個女人。
他才不會像林佩珊那樣一遍遍的勸說,遇到這種事他會直接用自己的方式來表達,他的方式是什麼?也就是從來不按常理出牌!
下一刻,他一把抓起詹洪基,像拎小孩似的一隻手就提了起來,然後直接扔了出去……
林佩珊捂著檀口,差點驚呼出聲。
詹洪基更是仨魂兒沒了倆,整個人被從看台狠狠摜下去,兩腳落地後一個踉蹌,十分狼狽的趴到那個女人身後,還好有驚無險,沒受半點兒傷。
他惱恨的回眸瞧了葉承歡一眼,後者則沒事人似的對他呲了呲牙。
那個女人聽到動靜後,猛地回身,看著地上的詹洪基驚愕不已。
丟人啊丟人,這下想躲也沒法躲了,詹洪基心裡把葉承歡罵了不知多少遍,對那個女人乾笑一下:「請問……」
「是你!」那個女人後退一步,忽然失聲道。
詹洪基頓時失色,忘了自己的尷尬和狼狽,怔怔的瞧著對方,良久才道:「你是……秀秀?」
女人目光閃爍不定,她對旁邊的男人說了聲:「你先到車上等我吧。」
那個男人答應一聲,轉身走開了。
女人慢慢的摘掉墨鏡,露出一雙湖水般淡藍的眸子,四十年的風霜也沒有改變它的清澈。
不是秀秀,又能是誰呢?
那個讓他苦等了四十年的女人,歲月並沒在她臉上留下多少痕跡,一頭流瀑般的青絲沒有半點銀色,可詹洪基已是滿頭華髮,滿面風霜,有時候連他自己都不敢認自己,沒想到對方一下就認了出來。
久別重逢的兩個人,本以為會多麼熱烈,多麼火爆,可兩個人呆呆的都是一陣失措,那份四十年前的懵懂感情隨著歲月的流逝早已沉澱如溫酒。
「我現在叫和田秀美。」女人率先打破了沉默。
詹洪基訕訕一笑:「哦,你看我都糊塗了,現在應該叫你和田秀美女士了。」
女人微微一笑,「四十年過去了,沒想到我們還會再見面。」
「是啊,四十年了。其實……我按照你明信片上寫的一樣,每十年就回來一次,今天已經是第四次了。」
「對不起,讓你久等了,我是第一次回來。」
和田秀美望著漫天飛舞的蒲公英:「四十年過去了,這裡的蒲公英還是那麼美。」
「是的,時間能改變很多東西,可有些是永遠都無法改變的。」
兩個人又沉默了很久,和田秀美把目光轉到看台上的林佩珊和葉承歡,笑道:「那是你的子女吧?」
詹洪基噎了噎聲,乾澀的道:「是啊,剛才那位是你的丈夫吧。」
和田秀美點了點頭,並沒否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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