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都市小說 > 重生之建立豪門

正文 第十六章 與生俱來的責任感 文 / 鳳三九

    靈鳳很在乎家,在乎家裡的每個人。

    這是來源於她的血液裡的每一個分子,身體裡的每一個細胞。

    上世,她一直覺得自己對家有一種不可推卸的責任。

    在和初戀男友戀愛時,家裡人是反對的,全家人省吃儉用,供她上了大學,實指望分工出來,幫襯著家裡人,誰知道談了一個外地的男友,大家心知肚明,都害怕她一走了之。

    那年春節,靈鳳把男友帶回來了。

    靈鳳自己認為這個男友長得還算瀟灑,那時她是一個典型的文藝女青年,喜歡帶點憂鬱氣質的溫柔的男生,這樣的男生給少女的思想以無限的想像空間。

    尤其,彈吉他的男生,更讓人迷戀。

    靈鳳首先自己陷入了單相思,在她的想像裡,這男生就是最完美的。

    上課,她會坐在他的後面,從背後看著他,想像他在記筆記呢,還是在思考問題呢?

    下課,她在他經過的路上走得很慢,等著他經過自己的身邊。

    經過他的宿舍,她會想,他在做什麼呢?在彈吉他,在聊天,在給朋友回信,還是在?

    晚上,在校園的操場大草坪上,一聽到吉他聲,她就想循聲而去。假裝無意的在旁邊走來走去,可是,沒有一個彈吉他的人是他。

    等到男生終於向她表白了,她忽然發現,男生並不像她想像的那樣深情和內秀。

    那年放假,她把他帶回家。

    兩個當家人,嫂子和母親都不太高興。

    等他走後,母親嫌棄說:「看他長得哪有個人樣?一張馬臉,」

    頓了一會,補充到,「一張驢子臉!」

    嫂子也扯扯嘴角,一臉的不屑:「長的像個啥啊!」

    那個「啥」,可不是疑問的意思,那是百分百否定的意思。

    得,都成動物了!

    大家臉色都不好看,靈鳳沒敢做聲,心卻在想:「她們這都什麼審美標準啊!」

    又在暗地裡用手比了比男友的臉:「是有點長,但也不至於是馬臉,驢子臉吧!」

    要分工了,男友家鄉分配原則,本著,哪裡來哪裡回去的原則,必須回去的。

    男友說,他可以留在這裡。

    前提是,找一個上調的指標。

    兩個窮學生,是不可能找什麼指標的。

    無用功做了很多,找了很多天,黃花菜就這麼涼了!

    然後男友要求她,既然我不能留在這裡,你可以跟我走啊!大學生我們那裡需缺得很。

    實際上,當時,大學生哪裡都是需缺的,所以才會有定向分配一說。

    靈鳳毫不猶豫的做了選擇。

    走,那是不可能的。

    我的父母親,我的哥哥嫂子,我的親人都在這邊。

    我不可能這麼自私,放任自己去追求自己也不太有把握的愛情,放跑她們所有的希望。

    我在這裡,就是她們的希望!

    靈鳳有時候也很奇怪自己的矛盾性。

    明明很多人都說,她有文藝范,是一個骨子裡浪漫至極的人。

    可是,面對親情,她毫不猶豫的放棄了愛情;

    明明是很清高的人,可是對著一個混跡於官場的前夫,她卻包容極了;

    明明是個很心性單純的人,可是卻對周圍的亂象卻又理解得透徹極了!

    靈鳳留在家鄉,不為別的,只為哥哥嫂嫂沒有孩子。

    只為:「我走了,他們怎麼辦?」

    後來,靈鳳一直都會這樣想:「我走了,他們怎麼辦?」

    雖然,很多人會說,「離了張屠夫,也不會吃帶毛的豬!」

    可是靈鳳就是覺得離了自己,他們會活得很艱難。

    靈鳳自己解不開這個結。面對需要自己的人,她總是像老母雞一樣,張開她直愣愣的翅膀,去保護他們。

    後來,她遇到丈夫出軌,極度痛苦的時候,那時候,有一種感覺:如果自己再在這個屋子待下去的話,有可能會自我了斷,那時,哥哥嫂子她已經不擔心了,侄女已經成家了。

    她想到的是自己的孩子:「我如果走了,我的孩子怎麼辦?」

    不行,我得出去!我不能再這樣下去。走出去,就好了,走出去,就好了,就好了!

    她好像一直覺得自己負有很多責任。這個責任讓她有一股力量,向前奔走。

    靠著這股力量,她走出家門,也走出了心門!

    作者有話要說哦:

    都過了四萬字了,親們喜歡本文的話,給點鼓勵吧!歡迎評論啊!

    親們給我鼓勵,我才能更有動力寫下去啊!
上一章    本書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