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玄幻魔法 > 重生之大遼王妃

正文 第176章 26 我不信她死了?! 文 / 夜已深沉

    東方雲飛猜的確實不錯,皇甫少華有辦法救小雪,他帶來了山口給他的金丹,這枚丹藥有起死回生的效果,卻有後遺症,那就是它會奪走被救者腦海中的一段記憶,可能是幸福的,可能是痛苦的,可能是一個人,也可能是一段………承諾。

    不過對於楊家眾人和東方雲飛來說,只要能讓她活下去,無論她忘記什麼?他們都能接受,只要她活著。

    那枚金丹果然有效,小雪服下之後,脈搏和氣息漸漸地開始恢復,不再像之前那樣微弱了,雖然人還沒有醒過來,命算是救回來。

    七郎醒來後,想起這些日子的所作所為,痛悔難當,當他得知小雪正在生死線上徘徊時,更是追悔莫及。他告訴大家在邊關的遭遇,包括如何遇到杜金娥的事。他說他只記得杜金娥那天晚上端了一碗藥給他,說是他的最後一碗藥,喝了之後,他便可以離開。當時她的神情有些古怪,現在回想起來,原來那是一種興奮加期待的神情。

    第二天他醒來後便對杜金娥產生了好感,那是種說不清道不明地感覺,似愛慕,似眷戀。

    皇甫少華自然知道那是因為『龍之淚』的原因,可惜山口警告過他,這件事的原委只能當事人慢慢的去挖掘,發現,絕對不能由旁人告知,他先前告知小雪已犯了大忌,不能再犯同樣的錯誤了。

    東方雲飛和皇甫少華也相認了,可惜的是東方雲飛暫時還無法恢復東方少堡主的身份,對他而言,楊家於他是有大恩的。楊業當年救了娘和妹妹,後來又收養了妹妹,撫育了她十餘年,疼愛有加,視如己出。此等大恩,豈能不報,因此這些年來他才留在丞相府,在潘仁美陷害楊家時,及早提醒小雪,讓她有所防備,挫敗了潘仁美一次又一次的陰謀,

    「我會先帶著小雪和杜金娥回東方堡,一則讓小雪養身體,順帶告訴外公關於你們三姐弟的事;二則也讓外公處置杜金娥弒妹的惡行。」皇甫少華頷首,理解東方雲飛的行為。他又轉頭望向楊業,「楊將軍,我表妹與令郎情投意合,本是天造地設的一對,若非杜金娥的插入,他二人也不會受到如此折磨。不過,一切皆是天意,現如今,真相大白,如若我表妹仍屬意令郎,那麼東方家會以東方雪的身份讓她光明正大的嫁入楊家。所以,少華再此請求一事,由於禮教拘束,雖然小雪與令郎並無血緣關係,畢竟有著兄妹名義,若要她光明正大的嫁入楊家,唯有讓楊雪此人消失。」

    楊業知道他說的不錯,七郎與小雪雖然情投意合,但介於禮教約束,不能正大光明的走到一起,雖然楊家不在意,但在大眾眼中,兄妹相戀,必遭詬病,因此,讓楊雪消失才是唯一的成全他二人的方法。

    「不過若說小雪是因病而亡,不太合適,」楊業沉吟片刻,為難地說,「畢竟,身為『醫仙』若連自己的病都治不好,又怎麼配得上這個稱號呢?」

    皇甫少華微微一笑:「楊將軍也不必為難,將此事推到杜金娥頭上就是,她雖是我表妹,但是做出這等弒妹惡行。縱使我肯原諒她,恐怕是天理難容。何況我們也不能欺瞞皇上,那是欺君之罪,真正的實情也必須告知皇上,讓他配合我們演這一齣戲,事實上,這也是小雪的意思,唯有楊雪死了,她才能在暗中調查出究竟是誰在背後指導潘仁美陷害楊家!」

    「那麼就按你說的辦?這樣一來,也可以暫時推遲七郎和杜金娥的婚禮。」楊業點頭。

    公元984年十月,宋太宗趙光義下詔,『雪蓮郡主』遭人暗害,不幸身亡,舉國同悲!

    這是耶律休哥趕到大宋後聽到的第一個消息,他當時就驚呆了,如同被五雷轟頂。他不信,他堅決不信,這不是真的,她那麼完美,那麼出色,那麼聰明,那麼高的身手,怎麼可能被人暗殺?

    可是,楊府門口的白幡,楊家上上下下的悲慼之色,證明這一切的一切都是真的。

    百姓們再述說經過時繪聲繪色,都說『雪蓮郡主』是被自己的親姐姐殺死的,那女子不但奪走了她的愛人,竟還親手殺死了她。人們咬牙唾罵著這個姐姐,罵她不顧手足之情。

    但她究竟是誰?卻無人說得出,因為她在『雪蓮郡主』去世的第二天,就被皇上下旨賜死,顧念她與『雪蓮郡主』之間的關係,沒有將她斬首示眾。

    人們不禁悲歎『雪蓮郡主』一死,再也無人為冤者伸冤了。

    夜,深沉沉的,那濃墨一般的夜色壓迫的人難以呼吸!

    在郊區外的一片草地上,豎立著一座用大理石建造的墳墓,這就是『雪蓮郡主』的墓,整個墳墓修建的極為華麗,在墳墓後面,是一棵參天大樹。而這棵大樹,正是七年前,耶律休哥與小雪第二次見面的那棵樹。誰也不知道,楊家為什麼選擇把她安葬在這?據說,這是『雪蓮郡主』臨終的遺願。

    墓前擺滿了各種各樣的祭品,一部分是楊家人擺上的,剩下的都是聽到『雪蓮郡主』去世消息後的百姓們不遠千里專程從各個城鎮帶來的。白日來這裡祭祀的人絡繹不絕,很多人在墓前放聲痛哭。

    傳聞『雪蓮郡主』下葬之日,無數百姓在後面哭著送行,足以見證這位年僅十七歲的少女在百姓們心中的份量是何其的重。

    耶律休哥佇立在墓前,望著那塊大理石墓碑,上面字活生生的刺痛了他的眼睛。

    『愛女楊雪之墓』

    愛女……

    楊雪……。

    之墓……

    他猛然一抬手,一掌擊在那墓碑之上,在他凌厲的掌風下,那墓碑瞬時斷成了兩截!

    「大王!」身側的蕭寒一驚,擊碎了墓碑,乃是對『雪蓮郡主』的不敬啊!若是被宋國的百姓看到,必然會引起眾怒的!誰不知道,大宋百姓都將小雪敬為天神,她愛憎分明,數年來施醫贈藥,走遍無數的地方,幫助無數人洗脫冤情,懲治無數的地方貪官惡霸,被百姓傳為美談,千秋萬代,世世傳頌。

    「給我挖,把墓給我挖開!」耶律休哥好似沒聽到蕭寒的話,他全副的心思都在那墳墓中,他絕對不信,那樣一個出色的女子,會這樣香消玉殞。

    立刻有人上前動手,不出幾分鐘就將那墳墓挖開,裡面赫然是一副用金絲楠樹製作的棺木。

    據說,這種金絲楠術相當罕見,用它製作的棺木,屍身放在其間,百年不朽。這種樹只生長於宋國南面一座極高的山上,歷來都是為皇家葬禮所用。

    換言之,只有皇帝才有資格享用這種木材製作的棺木。此次趙光義竟破例用這種木材為她製作棺木,足見她不止在百姓心中份量重,就連皇帝都對她另眼相看。

    看到那棺木,耶律休哥只覺得渾身發冷,如同掉進了寒冷的冰窖中,如果這不是她?怎麼可能用這麼名貴罕見的棺木?

    「把棺木打開!」他咬牙下了命令,只要沒有見到她的屍身,他就絕對不信她死了。

    周圍的人聽從命令的用鏟子撬開了棺木。

    看到棺木中人的那一眼,耶律休哥只覺得希望那一霎破滅!

    整個世界徹底崩塌了!

    身心俱碎!

    萬念俱灰!

    ***

    棺木裡,靜靜地躺著一個少女,面容秀美絕俗,她很年輕,絕對不會超過十七歲,黑色的髮絲披散在臉頰兩側,襯托得她的臉白玉無瑕。身穿華麗的宮裝,證明身份異常高貴。但令人驚詫的是,她應該是死了,不然不會躺在棺木中,更不會被人下葬。可是她面色臉色紅潤,毫無死去之人臉上應有的青灰色,彷彿是在沉睡,嘴角微微翹起,好似帶著一抹甜美的笑意,就如同沉浸在一個美好的夢中。

    然而她胸口完全沒有起伏,證明著她確確實實是死去了!

    死去的人埋在棺木中,卻毫無死者臉上該有的青灰色。

    這兩種怪異的現象形成了令人驚異的反差!

    這對別人來說,可能會疑心,耶律休哥卻不覺得奇怪,小雪是身有異血的人,她曾說過,她就是將來死了,屍身也不會腐朽變化,甚至還會讓人誤以為她是在沉睡而不是死去。這是她身體中血的效果,誰也無法說清楚究竟是何種原因造成的。他卻深信不疑,他是親眼見過血的效果,就連沙漠中最可怕的『沙漠毒蠍』的毒都能解除,還有什麼不能做到的?

    他的目光停留在她交握的手中,哪裡赫然是一枝——血玉玫瑰!正是她當日臨走前帶走的那枝!如同鮮血一般紅艷的花朵刺痛了他眼睛,也徹底撕碎了他最後的希望。

    原本以為這不過是她的金蟬脫殼之計,原來不是,原來她真的死了!

    「小雪!」他躍入墓坑,將她抱入懷中,那冰冷僵硬的身體使得他覺得自己也彷彿被同化了。

    眾人默默的站在墓旁,誰也不說話,空氣如同凝滯了一般。

    過了良久,他才輕輕的將她放下,從她的手中抽走了那枝血玉玫瑰!

    他說過,他對她的愛如同這玫瑰一般,永不凋零,永不消逝。

    可是他甚至還沒有來得及愛她,她的生命便消逝,凋零了。

    他輕輕地把她放回棺木,握緊那枝血玉玫瑰,躍出墓坑,頭也不回的離開,蕭寒急忙命人將墓地恢復原狀,只是墓碑被耶律休哥的掌風擊斷,難以復原。現在又是深夜,無法再找人重新修葺,只能明日一早再找人來修葺了。等一切恢復原狀後,他才急忙追隨耶律休哥而去。

    等他們所有人的身影消失後,那棵大樹上躍下兩個人,一個是二十四五歲左右的青年,另一個則是只有十七八歲的少年,他們皆是白衣如雪,同樣俊美的容貌,他們望著耶律休哥離開的方向,眼中射出莫測的光芒。

    這兩人正是皇甫少華,以及更名為東方雲飛的潘豹。

    「小雪所料果然不錯,耶律休哥會開啟棺木看她是否真的死去!」皇甫少華低聲說。

    「她一向料事如神,運籌帷幄。這樣一來,耶律休哥必然以為她已死。放棄了對她的妄念。表哥便可安心的帶她回東方堡了,只是她與楊延嗣的婚禮千萬不可張揚,否則一切前功盡棄。」東方雲飛微笑著,笑容中還有一抹發自內心的驕傲!他的妹妹,他最心愛的妹妹果然是這世上最出色的的女子,無可替代。

    「你說的是,我會提醒家人的,雲飛,我們現在就將小雪帶走嗎?」

    「不可,耶律休哥將墓碑砸斷,明日一早必會返回修葺墓碑,萬一發現墓地又被再次掘開過,說不定會疑心,到時候所有苦心都將付諸流水。我們只能等他確實已完全離開宋國,才能將小雪帶走。」

    「沒錯,」皇甫少華點頭贊同,又道,「希望他能在七天內離開,不然的話……」

    ===
上一章    本書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