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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83章 熊三哥妙計 文 / 李ど傻

    曹家是一座深宅大院,四世同堂,裡面居住著老老少少上百口人,那個在北平城當官,又告老還鄉的,叫曹美林,他是這家大院老爺子的二兒子。

    不知道為什麼,我一看到曹家大院,就想起了當年在大同踩點的常家大院,想起了燕子,想起了那個時候的一點一滴。時光太匆匆,匆匆得無法捉住,似乎是眨眼之間,那個青蔥歲月的呆狗已經長成了這樣,嘴角長出了淡淡的鬍鬚,臉上有了淡淡的風霜,眼神也不再像以前那樣單純,而多了一層久經江湖的歷練。他們把這叫做成熟,我不知道成熟到底是好,還是不好。

    曹家大院裡有家丁,還有猛犬。有家丁有猛犬都難不住我們,常家大院當年的防守何等嚴密,我們照樣闖進去,曹家大院的建築佈局和防守圍護哪裡能夠和常家大院相比?我在前面寫到過多次,老榮進入院子偷竊,如果這家餵養猛犬,只需要把浸泡在酒中的肉塊撈出來,丟給猛犬,猛犬吃了後幾分鐘就會昏睡;老榮進入院子裡,想拿什麼就拿什麼。至於家丁,就更不在話下,四更到五更是人們最困頓的時候,家丁也一定,所以老榮一般選擇在這個時間下手。

    問題是,我們如果進入了曹家大院,又如何才能知道十萬銀票藏在什麼地方?曹美林已經回來這麼長時間了,他們說話的時候,也不會提到十萬銀票了。而且,十萬銀票估計已經兌換成了真金白銀現大洋,如果兌換成功了,那麼大的一堆錢,我們又如何才能搬動?

    我們三個人商量後,決定按兵不動,仔細觀察曹美林的行蹤。

    曹美林是一個肥頭大耳的老頭,腦袋光禿,膚色紅潤,肚皮凸起,步態龍鍾,滿臉的酒色財氣,一看就是一個大貪官。曹美林每天早晨起床後,都會沿著長城腳下行走,走出三四里地後,就在一家早點攤喝一碗油茶泡麻花。吃完早點後,就回到曹家大院,一天不出門。油茶泡麻花,是北方的傳統早點。

    有一天,曹美林走完了三四里後,來到早點攤,開始吃油茶泡麻花。他剛剛吃第一口的時候,對面就坐了一個中年漢子,中年漢子也要了一碗油茶泡麻花。曹美林不經意地看了中年漢子一眼,看到他衣著考究,英氣逼人,身材高挑,確實長得一表人才,看他的氣質,看他的舉止,應該是出生大戶人家。

    曹美林看到對面這個中年漢子長得如此英俊,忍不住多看了兩眼,才又低下頭繼續吃油茶泡麻花。他吃完了一碗後,準備結賬,可是一摸口袋,錢袋不見了。

    曹美林向前後左右望望,沒有看到誰像小偷。

    門外來了食客,催著曹美林騰板凳。曹美林滿臉窘相站起來,沒有錢給店家結賬。對面的中年漢子這時候吃完了,也站起來,他看到曹美林的尷尬的神態,就問怎麼了。

    曹美林說,他丟了錢袋。

    中年漢子說:「小事一樁,我替你結賬。」

    中年漢子結完了兩碗油茶泡麻花後,昂然走出早點攤,曹美林亦步亦趨地跟在後面,他想和中年漢子說話,然而,中年漢子好像不屑於和他說話。中年漢子昂頭挺胸,一副優裕自如的神情。

    走出了幾十步,前面來了一個青年,他見到中年漢子畢恭畢敬,對中年漢子說:「三哥,商老闆同意賣了,但要三千塊現大洋。」

    中年漢子說:「三千塊現大洋,就三千塊現大洋,你馬上到票號裡支取三千塊現大洋,把貨買回來。」

    曹美林跟在後面,驚訝不已,前面這個中年漢子一張口就是三千塊大洋,他該多有錢啊。當時,一塊大洋可以買五斤豬肉,三千塊現大洋就可以買15000斤豬肉。如果按照現在的價格,一斤豬肉二十元人民幣,那麼,三千塊大洋就等於三十萬元人民幣。

    而且,這個中年漢子滿口的京腔,看他的穿著打扮,很像北平城的皇親國戚,也不像本地人。曹美林有心想結交他。

    曹美林走上幾步說:「小弟,謝謝你偷我付錢。」

    中年漢子說:「區區小事,何足掛齒。」

    曹美林說:「小弟這是要去哪裡?」

    中年漢子說:「我從北平城來,在這一帶收集古玩。」

    曹美林心想,原來是收集古玩的,古玩的價格那肯定高了,怪不得一張口就是三千塊大洋。曹美林為了和這個中年漢子套近乎,就說他在北平生活了幾十年。

    一說到北平,兩人有了共同話題,於是說起了炸醬麵和羊雜碎,說起了天橋的說書和雜耍,說起了恭親王府和護國寺……兩人越談越投機,於是相約下午在一起喝茶。

    曹美林屁顛屁顛地離開了,他是京官,是見過老佛爺和袁大總統的人,很不屑於和嘉峪關的僻巷賤民為伍,所以他每天吃完一碗油茶泡麻花,就匆匆回到曹家大院。可是,今天他見到了一個來自京城的人,他們有了共同話題,他們意猶未盡,曹美林覺得回到嘉峪關後,終於迎來了一天舒朗的心情。

    曹美林不知道,他已經掉進了我們編製的陷阱裡。中年漢子是熊哥,那個啟發他騰板凳的是三師叔,給熊哥報告信息的人是我。

    熊哥這一生走南闖北,在紙醉金迷的北平城生活過好幾年,他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要用言語籠絡貪官曹美林,小菜一碟。

    曹美林把熊哥當成了知音,而熊哥把曹美林當成了魚肉。人為魚肉,我為刀俎。

    曹美林和熊哥天天在一起先吃油茶泡麻花,再喝茶聊天,但是,他從來沒有說自己有十萬銀票的事情,熊哥也從來沒有問十萬銀票的事情。兩人說的都是些京城的事情。間或,呆狗會去熊哥面前匯報工作,有找到一件什麼寶貝,熊哥指示用多少錢買入。

    突然有一天,曹美林說他第二天不能來了,他家裡有要緊事情。熊哥說,現在是兒孫繞膝,頤養天年,能有什麼要緊事情。曹美林說,明天他的兒子要去陝西岐山當縣長了,他要去送行。

    那時候的縣長可以掏錢買,人們那這叫做捐官。在那個時代,這不是秘密。李ど傻的一個遠房爺爺就曾經捐官當過陝西省華陰縣縣長,可惜只做了三天,解放軍的隆隆炮聲就震撼得華陰縣衙的大門都在搖晃。李ど傻的遠房爺爺嚇破了膽,把縣衙大印吊在房樑上,一路跑回了老家。在李ど傻的小時候,還能夠聽到村莊裡的人把這個遠房爺爺叫「縣長」。他們看到他就問:「縣長吃了嗎?」「縣長去哪搭?」

    那時候,縣長明碼標價,沒有幾萬塊錢下不來。熊哥早就打聽到了曹美林家的所有底細。曹美林只有一個兒子,而且這個兒子好歹不分,是非不明,這樣的人怎麼能當縣長?這樣的人當了縣長,百姓豈不遭殃?

    曹美林從北平城做官回家,帶了十萬銀票,而現在兒子要去做縣長,捐官的錢肯定來自這十萬銀票。十萬銀票,曹美林已經兌現了。

    當天夜晚,我們湊在一起商量,十萬銀票我們偷不走,那麼我們就偷這個縣長,半路上幹掉曹美林的兒子,拿著他的任命書去當縣長。只要當了縣長,哪裡還愁發不了財?我們當一段時間縣長,錢摟得差不多了,就扯呼。

    當官,誰都會當,而且官越大越好當。當官的下面有一大批人,你想到的,這些人想到了;你沒有想到的,這些人也想到了。你只要會拿著毛筆畫個圈圈,表示「已閱」,就能當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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