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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十五章 庭審(二) 文 / 一個人走向

    「哈哈……」這是吳老頭第三次引人發笑了,這一次很多人已經忍受不了,終於笑了出來。

    「咚咚!」梅超風黑著臉,法槌敲得震天響,「不要吵啦,要吵架來法院幹什麼?吵架能夠解決問題嗎?」

    見老頭低下了頭,沉默不語,梅超風主動幫忙唐人傑說話了,「也就這麼點錢,老人家你也別生氣,物業費肯定得交——法律就是這麼定的,你們要是對他們的服務不滿意,可以成立業主委員會,但解聘前物業費還得交,如果大家都不交,拖欠著,也的確影響到服務質量,是不是?」

    老頭還是沉默,大概他也知道這是法庭,不是戰場,光憑勇氣是沒有作用的,乾脆來個沉默面對。

    而且看梅超風的姿態,似乎也準備調解了,在這之前,唐人傑和洪學銘溝通過,洪學銘也是要求他盡可能——其實是必須調解,並坦率地說,法院內部有個考核指標:調解率,即每年調解撤訴結案的要在一半以上,有的法院更高。法諺說得好:再胖的訴訟也不如一個瘦的和解,華夏不是強調以和為貴嗎,法學思想也盡可能體現這一點。化解矛盾,體現和諧,調解當然好。所以,法官最願意調解結案,不必逐一分析原被告的證據和觀點,省了不少事,考核成績又高,何樂而不為?

    宜居物業糾紛,雖然是同類案件,但表現在判決書上,那也是一百多個案子,要是都判決,估計陽城市法院全年的考核都過不了關。這種結果也不是唐人傑願意看到的,他是風險代理,最大的願望是早點拿到錢,可不想著判決後再去申請強制執行。

    正在想著怎麼辦呢,梅超風對唐人傑說話了:「原告,你們讓讓步,物業公司的服務也不到位,雖然沒證據,但幾乎所有物業公司都有這個問題,好不好?」

    唐人傑本來就想著等台階下,而梅超風還是帶著懇求的口氣,他自然見好就收,便說道:「我聽法官的,如果調解,我們願意把那五百一十七元的零頭抹掉。」

    這個讓步看上去非常大,其實,那都是起訴時唐人傑和徐曉嵐多算的,違約金,延遲履行的利息都加進去了,沒有幾個業主會認真計算這些。不能光要拖欠的物業費,既然起訴了,就要多加點,這就像商家促銷,一件衣服本來賣三百元,把價格提高到一千元,然後打三折,還是三百元,顧客感覺優惠很大,好像佔了很大的便宜,其實還是那個價。

    吳老頭沉默了一會,在心裡暗暗盤算,二千五百多的物業費,已經讓了五百多,貌似已經省去了五分之一,確實讓步比較大,又經不住法官的軟硬兼施,也就同意了。

    後面開庭就變得容易了,其他被告在旁聽席上目睹了唐人傑和吳光榮的唇槍舌戰,知道這物業費是賴不了的了,前面已經有了先例,不如接受了物業公司的讓步,調解結案吧!如果真要強硬到底,可能還要多支付,真要讓法院上門貼封條強制執行,那丟人就丟大了。再說以後還得在小區生活,要是關係搞僵了,停電停水,還真是件討厭的事情。

    不過也有幾個年輕旁聽後,輕聲在討論他們準備成立業主委員會,更換物業公司,或許這才是最厲害的一著,不過那是以後他們和物業公司之間的事,和唐人傑這個代理律師關係不大,他也懶得關心了。

    業主們大多都順利地簽訂了調解協議,唐人傑是能讓步就讓步,能打折就打折,有時還給他們送三個月或半年的免費物業服務,目的只有一個,及早結案,及早拿到錢。

    張菊一開始對唐人傑做法很不滿意,認為讓步太大,第二天她參加了旁聽,兩個人還在法庭外吵了起來,這讓那些業主感覺得到了莫大的便宜,簽訂更積極了。

    唐人傑把她拉到僻靜處,警告她那些業主正在醞釀成立業主委員會,他們準備更換物業公司,把宜居物業趕走,「你也在旁聽席,聽到法官是怎麼說的,我說的你可能不相信,但法官說的,業主有權更換物業公司,這是法律賦予他們的權力。」

    張菊一聽唐人傑的話就不吭聲了,她也是聰明人,她一年的物業費能收三十萬左右,聘了兩人退休老頭和黃二狗做保安兼水暖工,又僱用向有財和另外兩個附近村裡的婦女做保潔,一年的工資也就幾萬元,再有點為數不多的稅費,其餘全歸她自己,多好的買賣!一聽要把她從這裡趕走,當然就緊張啦。

    這一下她倒有些六神無主了,央求唐人傑道:「你和法官熟悉,你看要不要請法官吃個飯?」

    唐人傑不屑地說:「你真是老土喲,都什麼年代了,現在的法官都是收卡,誰還吃飯?」

    「那怎麼辦?」張菊焦急地說。

    唐人傑不慌不忙地說:「當務之急是把業主安撫好,這才是大事。那點物業費算什麼?以後只要我們還要這裡,就不怕沒錢收。」

    張菊囁嚅著說:「我明白你的意思,可是……」

    唐人傑說他早給她想好了,只要照他的辦法做就好了,她要做三件事。

    唐人傑像領導講話那樣說,第一,多聘請幾個保安和清潔工,提高物業服務質量,「人家是主人,你是僕人,要轉變觀念,只要你還在這裡,他就得交費,你就有錢賺,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心不要太狠了,細水長流,對不對?大街上一千五百元就能夠請個保安,還隨便你選,保潔員更好找,附近農村八百元就有人干,一個月工資還不到一桌飯錢。」

    「看不出唐律師這麼年輕,對行情卻瞭解這麼透徹。」張菊連連點頭,急不可耐地說:「你說得對,薄利多銷,那第二呢?」

    唐人傑背負著雙手,邁著方步,沉吟道:「這第二嘛,盡快結案,能打折的就打折,能優惠的就優惠,這事已經有業主向建管局反映了,影響很大,你們的服務確實不行。市政府辦公廳馬上要出台一個全市的《物業服務實施細則》,以後你這樣的物業公司都要取締。」

    唐人傑遞給她一張《陽城晚報》,「你看看第三版,這上面有報道。」

    張菊一看報紙上已經報道了,被唐人傑一唬二嚇,頓時面如土色,又催促唐人傑還有第三點是什麼。

    「第三嘛,就是你之前說的法官嘍,做下工作當然好,但我覺得意義不大,你的這種案子在他們眼裡就是小兒科,人家根本看不上眼,你要是做,也別指望我出面,我從不給法官送禮,總之,你只要配合法官審案,少扯皮,盡早結案,就是送給法官最好的禮了。」

    唐人傑滿嘴跑火車,想到哪說到哪,張菊卻聽得連連點頭,把唐人傑的胡扯當作至理名言了。

    後來的開庭都很順,就只有一個老太太,有點難對付,她不管唐人傑給她講合同、證據、反訴什麼的,直接指著法官和唐人傑說:「你家雇個保姆,不幹活,你還給她發工資?」

    唐人傑想把她引到法律的規則上來,她根本不接受,雖然理法並不衝突,但很難說服她,法官也很無奈,加上錢也不多,經過和張菊商量,唐人傑直接就給她免除了,但說好從下個月必須交,否則新帳老帳一起清算,還要加違約金。

    老太太愉快地答應了,她的答應是因為免了部分的物業費,獲得即得好處,而不是開頭的立場。

    還有一個就是花成學的母親,唐人傑給張菊說了她的難處,那個是直接沒錢的,一個七十多歲的老太太,難道你真敢把她趕走?出於人道主義,再說她珍上孤寡老太,也幾乎沒什麼負荷的,那個就算了。

    起訴前,唐人傑和徐曉嵐分析過,大概會有百分之五的用戶是收不上來的,兩個老太太算其中的吧。這個老太太一副勝利的樣子,其實唐人傑已經煩了,千把塊錢物業費,不想做過多糾纏。

    最後統計下來,還有七戶沒有參加開庭,梅超風讓他們撤訴,以後要再起訴再說,唐人傑想,要是公告送達很麻煩,乾脆全部撤訴了,那幾家直接是沒我在家的,根本找不著人。

    前後歷時一個月,宜居物業的案子算完結了,總共計回八十五萬多元的物業費,唐人傑也順利地從物業公司拿到八萬元的律師提成,零頭五萬元,唐人傑大方地免除了,然後就是物業公司補給向有財二萬元的工傷賠償,這個由交通案演變的幾個案件就算圓滿結束了。

    唐人傑又向所裡上交了10%的管理費,將近交了一萬元,陽春雪總共收到唐人傑將近兩萬元的案件提成,雖然錢不是很多,但唐人傑獨立辦案一個多月,能夠取得如此成績,已經讓她非常滿意了。

    回到家,唐人傑笑著對徐曉嵐說:「收入這麼多,我們也逐步要成有錢人了,你說,我應該分多少給你呢?」

    「全部!」徐曉嵐嬌笑道,「你人是我的,錢也是我的。」

    「哈哈!」唐人傑一把拉住徐曉嵐,「要過年了,走,上街買東西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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