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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四百一十一章 合資改外資 文 / 第十個名字

    「那燕子呢?」韓雪果然不辜負洪濤對她的信任,她就是個天生的沒腦子,讓洪濤這麼一忽悠,馬上就跟著洪濤的思路走了,自己剛才那些問題,全都忘了。

    「你不是不願意讓燕子離我太近嘛,所以她不能去島上,她還得幫咱們去賺錢哪!買島不得花錢啊?買大遊艇不得花錢啊?咱四處玩去買新衣服不得花錢啊?我是不幹活兒,你也不幹活兒了,那只能是燕子去幹啊!總不能咱們全不幹活兒,錢都隨著大風刮過來吧!」洪濤說得很是理直氣壯。

    「那我還是多幹點兒吧,以後燕子還能少幹點兒!你躲開,別礙事,去那邊坐著去!」韓雪徹底被饒暈了,深吸一口氣,指著圍榻讓洪濤躲開,她要開始掙買島的錢了。

    「唉,就你這個腦瓜子,還掙錢呢,你能不把我錢全賠了就是好事啊!」洪濤像看小孩一樣看著韓雪趴在辦公桌上開始折騰那些賬本,無奈的搖了搖頭。和韓燕比,韓雪太直了,思想也太簡單,幸虧自己不需要什麼開疆擴土的人才,只需要為自己看家守業的庸才,否則讓她出去做買賣,底褲全得賠光嘍。

    洪濤不想讓譚晶因為煤氣中毒而夭折,她還得幫自己掙錢呢!也不想讓她知道自己那個小院,她還不是自己能信任的人!所以只能又把她拉回了新麗都,還是住韓燕那個宿舍吧,不過平時就不能樓上樓下的亂逛了。要不腳上那個已經被洪濤鋸開的石膏就該露餡了。

    當然了,洪濤也不能讓她閒著,既然不願意去捨棄一切當明星。那你就幹點腳踏實地的活兒吧,幫著韓雪管理那些雜七雜八的賬目。洪濤讓韓雪把以前韓燕的一部分賬目都交給譚晶去管理,那些東西都是明面兒上的,不用瞞著誰,也沒什麼太大的難度,會加減乘除外加心細就足夠了。

    另外洪濤還給譚晶安排了一個任務,那就是幫自己看著那辛寺做作業。如果他不聽話或者違反了洪濤給他制定的規則,也不用等洪濤去折磨他了,直接讓他和譚晶一起練壓腿和劈叉吧。不把蛋練扯了不算完事!

    那辛寺經過這兩個多月的勞動改造和嚴刑峻法,已經老實多了,尤其是在上學之後,他慢慢也從同學口中得知了洪濤的另一面。他不光是個酋長。還是個歌星!開過萬人演唱會的歌星!這對於一個十多歲的小孩來說,這個壓力就太大了,不說要崇拜洪濤吧,那也得仰視啊。

    所以洪濤說什麼他再也不敢陽奉陰違了,每次見面都洪爺、洪爺的叫個不停,目的就是為了讓洪濤給他幾張簽過名的海報,然後拿到學校裡去送給同學,小孩子嘛。誰不願意在學校裡能讓別的同學羨慕呢,不管好孩子、壞孩子。都是一樣的,只不過實現方式略有不同而已。

    洪濤也不是每次見面都揍他,犯了規那就得揍,一下都不能少,但是人家不犯規,就不能再粗暴對待了,時不時獎勵一下,也是必要的。比如說趕上星期天休息,洪濤就開著車帶她們去公園或者商場裡轉轉,或者去吃頓西餐什麼的,但是這種事情一般都是由韓雪去經手,洪濤得保持住自己的威嚴。

    轉眼八八年的春節又到了,那大爺也在小年兒那天從美國趕了回來,同時也帶回來一通韓燕的跨洋電話,結果大過年的,電話兩頭這姐妹倆哭哭啼啼的沒完沒了,最後還是洪濤上去一把把韓雪手裡的電話搶了過來,然後衝著裡面說了一聲:你存在你姐姐這裡的錢都沒收了,交電話費用!然後卡嚓一聲掛了。

    韓燕已經在一月底進入預科班學習,除了語言上的問題之外,就是有點想家。不過她很幸運,那大爺給韓燕找的這家人裡,也有一個女孩子在這所大學裡就讀,雖然比韓燕高一級,但是至少語言能通,還不算倆眼一抹黑。

    過年那天,洪濤又開始折騰他那點禮物了,今年他沒再弄什麼內衣秀,老玩就沒意思了。這次他改成了皮衣秀,店裡的員工每人除了紅包之外,還有一件鹿皮衣!!!雖然都不是什麼太好的毛皮,但是怎麼說也是金梅服飾出品的皮衣啊,擺在店裡賣也得千兒來塊錢一件兒呢。

    洪濤才沒那麼大方呢,這些鹿皮衣都是練手貨,也就是說都是服裝店裡那幾個新員工的作品,還有就是一些試製品。這都是洪濤準備為那家皮衣廠準備的樣品,一邊是出樣子,一邊是讓員工們練練手,最終就當節日禮物發給她們了。不管這麼說吧,這個禮物還是比較得人心的,從去年開始,穿皮衣就開始流行了起來,尤其是男式皮夾克,普通的也得三百多,稍微好點就得四五百,你還別嫌貴,有錢你都不見得買的到,貨源很少。

    這次不光店裡的員工有皮衣,家裡人也有,主要是小五這個傻貨太實誠了,一下子差點弄回來一車皮的各種裘皮和鹿皮,結果這一對比,那些鹿皮在洪濤眼裡就成了草紙了,乾脆練手玩吧,反正也不浪費,數量太多到夏天也不好保存。

    小五也不是沒弄來好東西,洪濤辦公室裡那張熊皮就是一起運過來的,還不是一張,而是七八張,洪濤挑了一張最好、最大的留給了自己,剩下的全讓萬老闆給弄跑了。他說要拿到香港那邊去賣,洪濤一直懷疑這個傢伙是在騙自己,尼瑪香港那個天氣,要熊皮干毛用?那夏天還不都發霉了?

    想不明白洪濤也就不想了,反正隨著這些裘皮來的,還有一大堆野山參、鹿茸、鹿筋、飛龍、雪蛤油、靈芝、黃蘑之類的東北特產,這些東西全都歸萬老闆,他會想辦法運回香港那家店舖裡去售賣。

    「這是糟蹋好東西啊!你看看,你看看,鬚子都斷啦,賣不出好價錢啦!」看著這些好東西就被小五歲隨隨便便的裝在幾個大麻袋裡,上面還壓著一大堆鹿皮,萬老闆萬分心疼,他舉著一根人參差點插到洪濤鼻子眼裡去。

    「下次、下次注意,下次我讓他分類包裝,還得裝到木頭箱子裡……」洪濤覺得萬老闆說得太對了,可以粗放,但是不能糟蹋。不過他沒告訴萬老闆,其實是有一個小木箱的,那裡面全是挑出來的好山參,根根都是成型的,每根都用棉花小心翼翼的單獨包裹著,那是小五專門挑出來的精品。

    那大爺雖然回來了,但是這個合資公司的事情還是沒法進行下去,這回不怪那大爺了,毛病出在洪濤這裡,他無法獲得**的法人執照,所以這個資沒法和,除非他用街道辦事處的執照去充數,不過這樣一來,牽扯的面兒就更大了,不符合他的要求。

    「我看你也別弄什麼合資了,就用老大的公司吧,你不就是想找個退路嘛,我和老大商量了,你這一步走的沒錯。國家的政策咱知道不了,但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凡事有個依靠也是好的。我給老大擔保,他不會干涉你一丁點兒,什麼時候政策允許了,你隨時都可以把公司拿回來,老大就是掛著個名兒,你就把他當我用吧,我現在也幫不上你什麼大忙了,讓他幫你一次,這也是我們當長輩應該應份的,好歹你還叫我聲爺爺不是。」那二爺看著洪濤那個呲牙咧嘴的德性,直接攤牌了,對於合資開公司這件事兒,他和他哥哥商量過好幾次,甚至還拐彎抹角的問過燕子,最終得出一個結論,這個小子又沒憋好屁!

    「什麼時候?」洪濤突然沒頭沒腦的問了一句。

    「什麼什麼時候?」那二爺沒明白洪濤的意思。

    「我什麼時候叫過您爺爺啦?我怎麼不記得了?」洪濤很認真的詢問起這個問題,他記憶中好像還真沒正正經經的叫過那二爺。

    「……你到底用不用?不用拉倒!別在這兒噁心我!」那二爺臉都黑了,這個慫玩意什麼時候嘴上都不吃虧。

    「用、用!不過我還是別直接用大爺的公司了吧,您們別誤會,不是我要幹什麼惹禍的事情,我還是有分寸的,如果不是太費勁兒,能多保險一點就保險一點。要不咱這樣,大爺您知道有個離岸公司嗎,要是方便的話,您給我弄個離岸公司吧,最好能找個不想幹的人當這個法人,您說呢?」洪濤屬於那種順著竿就能爬的人,既然那大爺願意用他的公司直接來幫自己,那索性就弄個更方便的,連他這個擋箭牌都省了。

    「老二,我說什麼來著,這個小子就沒憋好屁,他這是謀劃已久了,連離岸公司都知道,你確定還要幫他?」那大爺不像那二爺,他自己本身就做買賣,還在國外闖蕩了那麼多年,洪濤說的很多東西,他一聽就明白。(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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