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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百零一章 同居 文 / 三漿五壺

    第二天一早,李正正琢磨著如何再躲時媛媛一天,盤算著怎樣才能讓時媛媛離開。

    8點剛過,李正卻接到了大梅打來的電話。

    「總經理,咱們的旅店已經賣給別人了嗎?」大梅焦急地問道。

    「是啊!因為買主就是韶琪,也不是外人,所以就沒告訴你。」李正解釋道。

    「現在來了伙施工隊,他們說要將整幢樓重新改造,讓我們把旅店的客人清走。房客倒好辦,可是你的那位朋友……」

    「噢!這樣,你先讓她準備一下,我開車過去接她。」

    李正把時媛媛接上了車,他暗想:我先把她送到南站再說,到時候我給她買點東西打發她走。

    李正心裡這樣想著,他開車出了胡同口往南一看發現路口正在塞車,他一打輪向右就拐進了中和路。這條路比較窄,李正開著車可能過於專注,不知不覺又彷彿是鬼使神差,李正竟然把車開到了自家的樓門前。

    李正見時媛媛下了車,他一想:如果現在送她走未免太匆忙,起碼也得先查一查車次,然後給她買好了火車票再說。

    李正帶著時媛媛上了樓,他打開了房門。時媛媛一進屋就好奇地這瞅那看,主臥、次臥、廚房、衛生間她都進去瞧了瞧,最後她站在浴室門口驚叫道:「哇——你家的浴室好氣派,好寬敞哦!」

    李正邊脫外套邊說道:「這有什麼稀奇,你在旅館裡不也有淋浴間的麼?」

    「這不一樣,在旅館裡怎麼都不如家裡舒服。」時媛媛喘了口氣說道。

    「你隨便看吧!」李正走進了書房。

    「我可以洗個澡嗎?」時媛媛衝著書房門說道。

    「我說過,你隨便!」李正開啟了電腦大聲說道。

    李正正在網頁上搜索瀋陽開往北京或濟南的列車時刻表,就聽時媛媛在浴室內喊道:「李哥,淋浴的水涼,過來幫我調一下。」

    「你往左擰一下溫控閥就可以了。」李正坐在原處大聲說道。

    過不一會,時媛媛又喊道:「李哥,洗髮露在哪裡?」

    「都在牆角的玻璃架上!」李正回應著說道。

    好久沒有了時媛媛的聲音。

    李正抄好了幾個車次的發車時間,正想過一會就出去買火車票,突然,就聽浴室裡傳出「啪」地一聲,緊接著「撲通」一聲,有什麼東西倒在了地上。

    李正急忙衝進浴室一看,只見一瓶香水被打碎在窗台附近,兒此時的時媛媛則赤身躺在了靠門邊的一側。

    李正伸手試了試時媛媛的呼吸,又摸了摸她腕上的脈搏,感覺沒什麼異常,只是滿屋的香水味熏得嗆人,他趕緊敞開房門,開動排風進行換氣。

    李正把昏迷不醒的時媛媛抱在了自己臥室的床上,又給她蓋上了被單,心想:她大概是因為浴室沒通風而缺氧暈倒,或者是她受傷留下了眩暈症都有可能,只要是沒摔傷就是萬幸。

    李正想到這,他搬過把椅子坐在床邊守了一會兒,見時媛媛面色紅潤,呼吸均勻,就像睡著的樣子,這才放心離開。

    李正回到電腦台前,他退出了網頁,心想:等時媛媛醒過來問問她的狀況再去買車票不遲。

    這時,傳來兩聲咳漱,屏幕的右下角的喇叭在閃動。李正點開一看:傷心女人請求加您為網友。李正沒再細看,立刻用鼠標按下了拒絕鍵。

    過不一會,又傳來提示:紅顏淚請求加您為網友。李正再次點下了拒絕。

    大約又過了十幾分鐘,又有個「我心依舊」請求加網友。李正覺得這個名字還比較溫和,就跟她聊了幾句。

    忽然,李正聽見臥室那邊有聲音,就急忙跑了過去。

    李正推開門一看,見時媛媛躺在床上手拿著遙控器正在看電視,他走過去問道:「你好些了麼?」

    「我怎麼了?」時媛媛側過臉來問道。

    「你在浴室裡暈倒了,怎麼樣?你現在沒事吧!」李正關切道。

    「嗯!」時媛媛點了下頭說道:「我受傷之後不知怎麼對香水過敏,洗澡時無意間錯打開了一瓶香水,之後就什麼都不知道了。」

    「還好,你沒受傷。」李正安慰道。

    「對不起!是我給你添了麻煩。」時媛媛愧疚地說道。

    「不要緊,你沒事就好!渴嗎?我去給你拿飲料。」李正說著話轉身出去。

    「噯!不要,我喝白開水!」時媛媛喊道。

    李正倒了杯溫水送到了時媛媛身邊。

    時媛媛深情地看了李正一眼,他接過水杯,半坐起身子。被單從時媛媛的身上滑下,一雙挺實的**立刻彈了出來。

    李正轉身就要出去。

    「噯!不要走。」時媛媛迅速地把水杯放在床頭櫃上,順手一把拉住了李正的手。

    「怎麼?沒見過呀!」時媛媛半羞半逗地說道。

    「不……你……這……」李正閃著臉,尷尬地說不出話來。

    時媛媛用力將李正拉到身邊,又伸手勾住了李正的脖子說道:「如果你覺得我不醜,如果你把我看成是女人,我願意把什麼都給你。」

    時媛媛說著話將李正的頭抱在了自己的胸前……

    李正仰面躺在床上正喘著粗氣,時媛媛側過身撫摸著李正的前胸小聲說道:「你幹嘛這麼匆忙?」

    「我?匆忙?」李正笑著搖了搖頭。

    「嗯——還不錯,我感覺挺好。」時媛媛改口說道。

    「我去趟衛生間。」時媛媛邊下床邊說道。

    「你的衣服還在浴室裡,回來想著穿上。」李正提醒道。

    過了好一會,時媛媛裸著身翹著腳跑了回來。

    「你怎麼還不穿衣服?」李正問道。

    時媛媛上了床,她迅速地鑽進被子說道:「我把所有的衣服都扔進洗衣缸裡了。」

    「你今天不打算走嗎?」李正又問道。

    時媛媛突然翻過了身,她一把捏住了李正的鼻子翹起嘴唇說道:「怎麼?你現在風平浪靜了,這麼快就想趕我走呀!」

    「不是,我是說咱倆就好比在路口意外相碰的兩台車,是你了闖紅燈知道不知道?」李正打著比方說道。

    「你又不是交警,憑啥說我違規?」時媛媛不服輸地把臉逼過來質問道。

    「我是離了婚的自由人,可你是有夫之婦。」李正舉證道。

    時媛媛一聽李正這話,她快步跑到客廳取來自己的提包,她打開拉鏈取出個深紅色本子扔到李正身上說道:「我也有離婚證,咱們是同一條路上的車,只是偶然發生了一次追尾而已。」

    李正拿起證書看了看問道:「你真的離了婚?為什麼要離婚?」

    「我跟他在一起是為了還債,現在我不再欠他什麼,自然就堂而皇之地離開他了。」時媛媛如釋重負地說道。

    「怎麼你因為欠債而跟他結婚?」李正不解道。

    「這樁婚姻的起點你應該是知道的。」時媛媛躺在床上凝視著屋頂說道:「你應該還記得那個路人,其實他是電器經銷商。當時你墊付了手術費之後他並沒有離開,因為術前醫生需要家屬簽字,那個路人謊稱是我哥哥,並以家屬的名義一直陪護在我身邊,而且他還在後續的治療中替我支付了十幾萬的醫療費。出院的時候,他在我失憶的情況下把我接到了他的家裡,從此,我就成了他的玩物,連我自己都不清楚我究竟墮過多少次胎。後來我漸漸恢復了意識,並要求他娶了我。」

    「你丈夫他經濟上有實力,如果他對你好的話,你不應該離開他。」李正說道。

    「他是個畜生!你知道我為什麼不給他生孩子?他大我二十多歲,還對婚姻根本不負責任,你知道嗎?他糟蹋我的時候,我才剛滿十八歲。」時媛媛說著話,眼角掛著憤恨的淚。

    「他畢竟是救過你的人,而且曾經在你危難的時刻守在了你的身邊。」李正糾正道。

    「我嫁給他,就是為了報答他,如果他珍惜我,我是絕不會在乎年齡的。」

    「如果你找到我就是想用這種方式來表達的話,你可以走了。」李正冷冷地說道。

    「不!」時媛媛突然抱住李正說道:「我找到你並不是想用我的**來取悅你,我真的是喜歡你,我是為愛而來的。」

    「可是我們不能這樣草率地苟合在一起。」李正堅決地說道。

    「我知道,我知道你並沒有真正的喜歡上我,可是我現在真的不能離開這,我無處可去。」時媛媛著急地說道。

    「你幹嘛要隱匿自己,難道你是通緝犯?」李正沒好氣地說道。

    「不是,可也差不多。因為我和丈夫離婚的時候,我丈夫他買通了法官,判我淨身出戶,就連那輛奔馳也被他收了回去。我一氣之下就偷了他十萬塊錢,可是他就為了這區區十萬塊錢,竟派人到處抓我,就連濟南我爸媽那他們都去過,更不用說北京。」時媛媛喃喃地說道。

    「就算離婚判得不合理,你也不該偷人家的錢吶?」李正批評道。

    「我不就是想拿這點錢過來答謝你的嗎?怎麼連你也不理解我?」時媛媛嘟著嘴說道。

    「你說錢,錢呢?拿出來給我看看!」李正笑著說道。

    時媛媛順手從提包裡取出一沓錢在李正眼前晃了晃說道:「看看,就在這裡。可是呀——我就是不給你!」

    李正一扭臉說道:「你怎麼這麼傻?這麼多錢帶在身邊多危險!等明天你把錢存在銀行或者打卡裡,出街口往北,過一條街就是。」

    「你別管我好不好?我是你什麼人呀?」時媛媛撇了撇嘴說道:「我就喜歡把錢大把大把的攥在手裡,如果明天你一腳把我踹出去,我就拿這些錢去砸小白臉去我!」

    李正起身邊穿衣服邊說道:「不懂好賴,懶得管你。」

    時媛媛一看李正起床,忙問道:「噯!你幹嘛去呀?」

    李正給時媛媛蓋了蓋被子說道:「你好好躺著吧!我先去收拾一下浴室,再給你洗衣服,之後再下廚,咱們總不能光躺著不吃飯吧!」

    「哥,你真好!還真有點當老公的范兒。」時媛媛笑瞇瞇說道……

    就這樣,李正跟時媛媛在一起生活了一個多月。在這一個多月的時間裡,李正除了買菜做飯之外就是整理文稿,趁此跟「我心依舊」聊聊天就成了李正惟一跟外界聯繫的方式。他沒有給李錮轆和陳老扁他們打過一次電話,因為李正擔心如果這事如果被他們知道了會說自己金屋藏嬌。

    不過,這一個多月來還有一件事一直困惑著李正,因為李正發現時媛媛臍下靠近**的地方刺著一隻紅蜻蜓,尤其令李正感覺扎眼的是:那蜻蜓筆直的的尾巴就好像懸著的一把血劍,絕非是那種普通的自娛之物,倒像是某種職業的標識。李正問起時,時媛媛解釋說他看見她的一個密友身上刺著這樣一隻蜻蜓,她覺得挺好玩,就也照樣刺了一個。李正對時媛媛的這種說法雖然比較認可,因為懵懂的少女總會因為好奇而留下難以抹去的東西,但李正還是覺得這不是自己的武斷臆想,也不只是一隻美麗的生靈落在了一個不恰當的位置這麼簡單,李正甚至希望自己跟時媛媛一樣幼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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