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不請郎自來

第16頁 文 / 席絹

    曾經,在他心目中,這輩子能賺到一百兩銀子就是老天厚愛了。但現下,他懷中有五百兩的銀票,難以想像賺錢竟是那麼容易的事。幼時,他拚命種田、種菜,到市集去賣自家養的雞鴨,總是兩三文錢就被打發掉,一家子處在飢餓狀態,要掙到一兩銀子對窮人而言是何等的艱辛。

    兩相對照,天差地別。

    所有的轉機,皆來自於她。

    她逼他寫字讀書,教鞭的淫威讓幼年畏怯的他不敢不從,死命強記那些艱辛的文字;而後,他賺到了生平第一筆錢,他發覺到識字的好處,更加發憤圖強。

    元初虹打下他不錯的根基,以致於後來進入趙府做事,趙總管挑了他去陪三位少爺讀書,每天早晨夫子來授業時,他便過來準備文房四寶、磨墨、攤紙、從書櫃上找出夫子要教授的書本……整整兩年,他受益匪淺,連艱澀的古文也看得懂了。

    窮盡一生出賣勞力,他大概可掙得一百兩。

    而,用腦子去賺錢,加上勤奮,一生可獲得的將是無可限量。學識、見識,可扭轉一個人的命運。還有誰比他更深切體認到這一點呢?

    以為一輩子到老,賺一百兩便心滿意足,但他現在才二十歲,卻已賺得五百兩。

    發達了,很喜悅,但沒有想像中的狂喜。十二歲那年賺到七文錢的感覺甚至比現在來得快樂。

    他是怎麼了呢?

    二十歲啊……她,也二十了吧?

    有沒有當上一流的牙婆?有沒有再教惡人欺侮?有沒有……嫁人了呢?

    他不曾經歷過男女之情,也不曉得心中這種牽念要以什麼詞句來解釋,他只是純粹的希望著如果他非得完成終身大事,那麼妻子能是她有多好。

    沒有注意過其他女子,雖然一直以來都有人向他示好。尤其在趙府時,好多美貌的丫鬟總在他身邊走來走去,送巾子、縫衣服的,他全不敢收,因為……——

    除非你想娶那位女子為妻,否則別亂收女子送來的東西,當心被當成花心浪子……

    她說過的,女人家送男人物品,是傳情的意思,嚇得他從此半件也不敢收。以前因為家貧,加上沒有成年男子的自覺,老把各方送來的好處全收下,然後寄回老家給家人用,沒想太多。以後就警覺多了。多虧她提點,否則不曉得要怎麼收拾呢,幾次爭風吃醋的陣仗就夠他嚇的了。

    一方手巾自他袖中滑落,輕飄飄的落到地上。他彎身撿起,不由得一笑。這巾子,是她的呢。那日他手肘不小心受傷,她給他綁上的。

    巾子料不頂好,放到現在已經泛黃,邊緣也鬆脫了線頭。巾子上還沾有他的血漬,當初怎麼洗也洗不掉,一直放在身邊,天天傍著身,卻又捨不得用,怕用壞了。

    沒敢收任何女子的物品,倒是收了她的。她恐怕早不記得這件事了。

    明日,他將啟程回家鄉,不知道能否遇見她?

    也許看到她手上抱著娃兒,成了別人的妻……但他想,他應該會……也應該能笑著向她打招呼,而不會把低落的情緒洩露出來。

    她……嫁人了嗎?

    唧唧唧唧——

    蟬聲益加擾人,剩下的夜,無眠。

    ※※※※※※※※

    元初虹手上抱了個才剛滿月的奶娃兒,快步的,同時也悄聲的正要遁逃回房。一雙眼警覺的左看右看,似乎在防著什麼,摟緊懷中的小寶貝,把外袍拉攏,企圖蓋住小嬰孩的身形。

    不能被發現,千萬千萬不能被發現!否則就……

    「唔嗯——」小娃兒不舒服的低吟了聲。

    「乖乖哦。」連忙雙手齊動的輕搖著,腳下步伐更快,幾乎要算是在小跑步了,豆大的汗漬往額角滑落。

    快到了,快到了,只要再走上十來步——

    「哪裡逃?!」倏地,前頭橫阻出一道剽悍的身影,大張的雙手彷若正要撲食的猛禽,就要將她吞沒了。

    元初虹倒抽了口氣,頓住身形,矯健轉身另尋出路,但——

    「可惡的傢伙,納命來——」熊吼襲來,後頭亦無退路,正好是一前一後的包抄!

    她張大嘴、瞪大眼,摟緊懷中孩兒,索性不逃了,一副慷慨赴義的表情。

    「哼!你們別想從我手中搶走娃兒,除非從我的屍體上踩過。」

    此時,包抄住她的兩人已牢牢圍住她,其中一人伸出爪子,慢慢地、慢慢地趨近,配合著擰笑……然後迅雷不及掩耳的將小娃娃搶過來,功力之高超,甚至沒讓嬰兒感到任何不適——

    「滾一邊去!」順便伸腿一踹,要不是元初虹閃得快,真的得在地上滾好幾圈了。

    她張口淒厲悲呼:

    「娃娃還我!還我我我……」回音直達天聽。

    「什麼還你?是還我才對!」大塊頭不屑的打斷她,才轉向此時手中抱著娃兒的人叫道:「還我啦,我今天還沒抱到呢。」

    啪啦!一記爆栗子轟得他滿眼的星星月亮太陽。

    「不肖子,用這種口氣對你娘我說話,罰你現在立刻回房去跪在牆角思過,不必起來了。」

    「又來這招!娘啊,娃娃該吃奶了,我抱回房給她娘喂,免得她餓著了。」此乃元再虹的哀怨之聲。

    自憐完畢的元初虹過來搗蛋:

    「胡說,娃娃吃完奶我才抱出來的。這裡沒你的份,你去廚房端補品服伺你娘子去,少來煩我們。」

    「對啊對啊!產婦如果沒有好好補一補的話,以後有苦頭吃了。我說你哪,照顧你媳婦要緊,這娃娃就讓你任勞任怨的老娘看顧著,別擔心。呵呵呵……」元大娘實在擠不出任勞任怨的表情,最後便以奸笑代表一切。

    哇哈哈哈……

    方圓十里,不,百里內,都沒哪家的娃兒比得上她家的孩子俊俏可愛。瞧這大大的黑眼珠骨碌碌的溜轉著,一看就知道是個聰明的孩子。挺挺的鼻、小巧的菱嘴、紅嫩嫩的雙頰,再加上乖巧不易哭的脾氣,可以想見日後會長成多麼美麗的大美人兒,甚至還可能成為縣城第一美人呢。

    她元大娘活了一輩子也沒見過這麼可愛的孩子。喔!她愛煞了這心肝寶貝。一定是元家積了不少德,才生得出這麼美麗的子孫,呵呵呵呵……

    好開心。等會街坊鄰居要過來找她閒聊,並且直說了,來的目的就是要看小娃兒。娃娃出生至今不過三十五天,別人送來的小衣服、小玩具便已堆得小山也似,天天往她家串門子,就為了看這俊俏的小娃兒。

    元再虹哇哇大叫,跟在母親身後團團轉:

    「娘啊!至少讓我抱一下嘛!娃娃是我的寶貝女兒耶!」全天下再也找不著比他更哀怨的父親了。他女兒出生至今,他都沒能在女兒清醒時抱抱她,因為兇惡的娘與姊姊總是化身為土匪劫人就跑,有時想抱一抱熟睡的女兒聊表慰藉,要是給她們發現了,少不得一頓好罵,命令他不得侵擾娃娃睡眠。

    嗚……好命苦哇,他是娃娃的爹耶!

    元大娘才不管他的苦瓜臉,逕自走向前庭:

    「回去照顧你媳婦兒,灶上那只當歸雞叫她要吃完,那是用當歸的須尾燉的,有助她早日排除完她體內的髒血惡露。你可別又幫她吃了。別來煩我,我和李大嬸她們在前院喝茶。看我對你多好,沒幾個婆婆會這麼好心幫媳婦帶孩子的。」

    什麼叫得了便宜還賣乖?元家姊弟有了深刻體會。

    「我的寶貝女兒啊……」元再虹顫抖著手,卻沒膽衝上前搶人,身體危顫顫的在風中飄搖如落葉,好不淒涼。

    元初虹歎口氣,一旦娃娃落到母親手上,她是沒任何指望了,所以很直接的認命。

    「好啦!別叫啦,你唯一能做的就是算好時間,兩個時辰後搶娃娃回來餵奶,到時至少能抱一抱她……」說到這個,她才想到:「對了,你到底想好名字沒有?老是娃娃、娃娃地叫,總不能叫一輩子吧?」

    「我說要叫寶兒,你們全反對的。」還怪他呢!元再虹滿心的抱怨。

    她一指戳向他額頭:

    「拜託!我們姓元,叫元寶能聽嗎?」

    「至少我們不姓金嘛,有什麼關係?!」他覺得很好聽又很好記,偏偏母親與姊姊意見特多。

    元初虹恐嚇道:

    「當心娃娃長大後怨你給她起這麼個怪名字。你喜歡'元寶'這名,不妨用在兒子身上,娃娃這邊,你是別想了。」

    元再虹搔搔頭。

    「慧兒說還要再生一個,但我不想耶。生孩子是那麼痛,她太辛苦了。」

    她笑,拍拍小弟的肩。他們這對小夫妻一向恩愛。慧兒溫柔體貼,再虹雖然粗枝大葉,但對妻子可寶貝了。可能自幼被姊姊追著打打鬧鬧的關係,元再虹並不若一般男子那樣的唯我獨尊,對女人頤指氣使的當起大老爺。相反的,家裡粗重的工作全由他搶著做,劈柴、取水、掃地、清茅廁,他都認為是男人該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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