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都市小說 > 律政女王,我愛你

正文卷 第86章 申請司法鑒定(2) 文 / 鏡未磨

    江南抬頭,江爸爸江媽媽沒人動筷子,就虎視眈眈的看著她。江南歎氣,跟紀夢溪比起來她是挺不會做人的。但這些基本的禮貌她還懂,只是現在不適宜那麼做。

    她找托詞:「媽,不是說好了麼,官司結束再說這事。現在我和紀夢溪都忙,哪有時間說這些事啊。你看看我後天就開庭了,你覺得我明天跟紀夢溪去他家,合適麼?」

    江媽媽拿眼睛白她:「天天什麼都沒有,就是借口多。」

    自己的孩子,到底上不上心,當爸媽的總能看出來。江南是這樣一種人,很懶散又粗線條,生活上的鎖事統統不放在心上,說白了,這種人不喜歡閒操心。但是人就會有點兒熱愛的東西,再神精大條的人也不例外。就好比江南,如果哪一時她想吃什麼美味,不管颳風下雨,要跑多遠的路,讒癮上來了說走就走。說明雖在在乎的少,但她還是有執著的東西。當年那個『學長』,也曾讓她有過這樣的激情。離開學還有好多天,她就已經按耐不住回學校了。誰不知道溫室中長大的江南格外戀家,不蹭到最後一天不會拖著行李箱離開。但那時的江南就可以,江家二老把人送上火車,站在站台上目送火車離開,就想到女大不中留,嫉妒有那麼一個人存在,終有一天要像那時一樣把自己的女兒帶走,歡喜雀躍的上車,竟像一點兒留戀都沒有。分不清哪裡是家,歸心似箭。

    足以說明江南也是可以對一個人上心的,當年就是前車之鑒。

    晚上江南洗洗上床睡的時候,江媽媽推門進來。看她沒睡,坐到床上跟她說知心話。

    「小南,當時媽媽知道紀夢溪就是當年你喜歡的那個『學長』時真是大吃一驚,怎麼也沒想到,以前四處幫你找對象的時候我還想,你沒有看上的,估計與那個『學長』有關,但分了那麼多年也實在沒有辦法。怎麼也沒想到你們又走到一塊了,你便不得不相信緣分。你對他的感情,跟當年比起來怎麼樣?」

    江南豎起枕頭椅到床頭上,是啊,這麼多年過去了,還能再見,不得不歎緣分神通廣大。她也以為她是愛他的,當年那麼愛,五年來仿似一直沒有停下來,心口那裡站著一個人,這些年都是一夫當關,萬夫莫開,沒有一個男人走得進她的心裡去。

    可恍然有一天明白了,以為愛,發現五年來的耿耿於懷只是一個心結,再見到他就打開了。才覺得過去的時光真的過去了,沒有辦法再退回去。比起不愛,釋懷才是最難達到的,因為無法釋懷,所以心有不甘,便誤以為愛。非是得等到有一天這個心結打開了,才知道很早以前就已經不愛了。就像人說爭不過死人,其實倒也不見得,因為那個人死了,所以再沒人肯來解那個心結,釋懷得總要漫長一些,就以為仍舊愛著,其實只是念念不忘。真的沒有必要太在乎誰還記得誰,說不準哪個人哪一時就已經愛上或者不愛了,只是連他自己都沒有發現而已。

    五年後江南再遇到紀夢溪,便是如此。

    不想現在跟江媽媽說更複雜的情感,怕事情解決前讓她跟著一起揪心。可感覺這種事,還是沒必要瞞她。

    「肯定沒有以前的那種感覺了,以前為了他可以不顧一切,現在私死更重一些。或許是踏入社會的時間久了,思想沒有上學的時候那麼單純了。」

    江媽媽過來拉住她的手,一張口都是期許:「小南,其實過日子是很現實的東西,跟童話不一樣,等你真的體會了,會發現跟戀愛也不一樣。過得幸福與否,有很多因素決定,婚姻不是只看中愛情的東西,即便再多的愛,如果兩個人各方面都不合適,愛總有用完的一天。爸爸媽媽不會害你,過來人絕對要比你瞭解,紀夢溪真的很適合你托付一生。他條件不錯,對你也很上心,而你也真是到了該嫁人的年紀了。媽媽其實不怕別人戳脊樑骨說我的女兒嫁不出去。我只是不想讓你錯過好的,小南,紀夢溪這樣的,不是錯過了就能隨隨便便再遇到,真有可能再遇不上這麼襯心如意的了,所以媽媽希望你這次不要任性。你也得考慮到我和你爸,我們年紀大了,唯一掛心的也就是你,如果你找不到一個好的人嫁了,我們死都不能冥目。」

    「媽!」她說得太嚴重太現實了,江南的心口又酸又疼:「你別這麼說,我又不是已經到了嫁不出去的地步。我只是跟你說我內心的感覺,沒說我會任性,我會慎重我和紀夢溪的關係。」

    「你要能這麼想,我就放心了。你從小就聽話,也不是個任性的孩子,媽媽不希望你在婚姻大事上走彎路。」

    江媽媽千叮嚀萬囑咐,江南的覺到底睡不好了。

    發現生活跟打官司異曲同工,凡事有兩面,難有觀點和選擇同一的時候。一頭對她說,你不能任性,幸福經不起揮霍和蹉跎。另一邊又跟她說,你要認清心裡想的什麼,是想『安心』更多一些,還是想他更多一些?正反方各揪住她的心臟兩頭,激烈辯駁,唇槍舌戰,非是等她被撕扯得麻木的時候去順從勝出的那一方。

    一邊是理性,一邊是感性,與太多的倫理是非相比,愛情的力量似很薄弱。她早已過了不顧一切的時候,她沒了那樣的勇氣,敢於一無所有。

    江南把臉埋進枕頭裡,悶聲哼哼,要怎麼辦?

    許濤和江南在法院門口碰頭,離開庭正好還有半個小時。

    許濤無心件,掏出根煙點上。官司打過太多次了,緊張談不上,反倒越是需要勒緊弦的時候越想要放鬆。

    跟江南話閒;「今天怎麼樣?還輕微燒嗎?」

    江南今天精神很好,白襯衣,暗紅色一步裙,清爽知性。

    發現她很適合做這一行,每次大戰來襲都像閃閃發光,連眼睛都格外明亮。

    「這兩天都沒燒,這段時間真是謝謝你了。」江南的真心話,如果這段時間不是許濤有心變著花樣給她帶這樣那樣的小吃填飽她刁鑽的胃,江南的身體肯定就得垮掉了。還有那些消炎去火的藥,發揮了太大的效用。她太任性了,壓力大,心事重重,就跟自己的身體過不去。越發覺得薄南風說得在理,幾個人的關係裡,她絕對算不上最慘的,卻要死不活,算怎麼回事。

    「許濤,要不是你,估計我今天都不能來開庭,早住進醫院裡去了。覺得你真神奇,已經忙成那樣了,還能發身有術顧及到戰友,太讓你費心了。」

    許濤無功受祿,真很難過意得去。想跟她說,這些事情都不是他做的,他不過是個介質,當個傳遞工具而已。實則是有另一個人在盡心喝護,知道她狀態不好,工作又很繁重,將她方方面面的細微之處都想到了。許濤盯著江南看,搞不明白兩人是種什麼關係,江南的全然不知不像是裝出來的,而那個人的盡心盡力也不是走秀或者耍花槍,從不曾聽說江南跟那樣的人物有關係,當真是本難念的經。

    真相不該由他來說,江南這人固執,如果知道真相後不想收受,任誰都拿她沒辦法。

    說了幾句客套話,抬腕看時間,切入一下今天的主題:「今天我們兩個任務艱巨,你知道的,刑訊逼供能申請司法鑒定成功的,在中國這個悲摧的國度算少數,即便真的申請成功了,能否被法庭認可,在我從業以來,真的沒見有哪個案例成功過,所以,我們也就是努力的償試,如果真的不成功,還得回到先翻供,再辯護的原路上。你嘴巴利,思路清析,劉春玉身上的傷你也見過,今天你是主力軍了,全靠你了。」

    本來不緊張的,說到這裡又不禁提一口氣。許濤說得沒錯,這條先進的法令在中國形同虛設。永遠說的比唱的好聽,其實中國的招供方式主要靠的還是刑訊,弱者的權利是天方夜譚。但有希望總好過沒有希望,不試一試怎麼知道不成功。凡事總有先例,既然紀夢溪都提點她了,說明還有被法庭認可的可能,他們一開始欣喜若狂,就是因為有一線希望。

    幾天沒見到紀夢溪了,只是每天通電話,都沒有太長的空閒時間煲電話粥,囑咐一下對方好好吃飯,注意休息之類的。掛電話之前紀夢溪會附註一個我愛你,像是提點,唯怕她忘記他的心意,通話就算結束了。今天看到,紀夢溪還是那麼有型有款,由其穿上專業的制服,更顯得風流倜儻。而且紀夢溪永遠只穿白襯衣,筆挺又乾淨,領口露在外面,跟俊顏反射出同樣柔和的光色。也只是在跟江南對視的一剎那,嘴角微微一動,幾秒便錯開。

    法官宣讀合議庭組成人員,公訴人,辯護人名單,沒人申請迴避,審判長宣佈開庭。

    進入法庭調查階段。

    首先由公訴人宣讀起訴書。主張被告人劉春玉於+年+月+日在家中有預謀的將被害人王金龍殺死,根據刑法第+條規定,要求對被告人劉春玉以故意殺人罪定罪量刑。

    起訴書宣讀完畢,審判長詢問被告人:「劉春玉,對於公訴方的起訴你有無異議?」

    劉春玉看了辯護席一眼,轉首面向審判席。

    「有,我不是有預謀的故意殺死王金龍,是審訊的時候他們對我刑訊逼供我才不得已說了假話。」劉春玉掀開袖口的布料,將一雙手腕呈現在眾人眼前:「審訊人員曾將我吊起來,長達幾十個小時,不僅手腕上有勒痕,腰上還有擊打的痕跡。」

    紀夢溪眼風淡然一轉,掃到辯護律師那一席。

    江南果然應聲而響:「在提出異議之前,我提出一點申請。我的當事人劉春玉在審訊階段遭受刑訊逼供,我要求對劉春玉做司法鑒定。以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證據。」

    紀夢溪面向公訴人。

    「有什麼證據材料能證明證據收集的合法性?城江看守所有監控錄相吧?」

    江南也記得有,以往辯護的時候,公訴方出示過。

    即便真的刑訊逼供,公訴方也不會承認。逼供方式一直橫行,卻從來拿他們沒有辦法。不會有人把自己的罪證保留下來再拿出來供人觀瞻,這是常識。即便真被法院依職全調取,要麼是合法合理的,要麼就是經過處理的,沒人會傻到刑訊逼供的時候對著鏡頭自拍,哪個不是拖出去打。真真的死無對證。

    連紀夢溪也知道問了白問,無非走個過場。到底能否申請司法鑒定,還得看今天辯護人的本事,他拭目以待。

    果然,公訴人稱:「沒有監控設施。」

    江南反應一下,當即說:「城江看守所不是一直有監控錄相,以往我申請調取過,也經過批准獲取過。」他們這樣明顯是在狡辯。

    公訴人又說:「以前確實有,但正巧那兩天監控設施出了問題,不止劉春玉,那幾天的其他審訊記錄也無法提供錄相材料。」

    提供不提供的無差,法院明擺著不會同意這個申請,顯而易見的無濟於事,連公訴方自己說起的時候都很不放在心上。

    江南劍走偏峰:「如果提不出相關的線索或者證明,而鑒定結果又顯示劉春玉在逮捕之後的確受過身體上的傷害,且這些傷痕不可能是自殘或者其他犯人損害能夠造成的,就應嚴格按非法證據排除規則否認劉春玉之前對案件相關部分的招認。」

    跟許濤對視一眼,繼而說:「劉春玉腕部有傷,說是在審訊過程中被吊起來長達兩天兩夜造成的,痕跡明顯,不是一個人通過自殘的方式可以達到的。更不是短時間內能夠形成,非要有一個慢長且不間斷的過程,如果是其他犯人導致的,撕打那麼長時間劉春玉不可能不反抗,看守所的工作人員吏不會毫無察覺並出面阻止。還有就是劉春玉腰部的傷痕,據說是被電棍擊打所致,即便劉春玉和其他犯人有爭執,也不會有這樣的尖銳工具。所以我們申請司法鑒定,證明這些傷是在劉春玉被逮捕後,自我因素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的……」
上一章    本書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