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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肆章 花、酒、情 文 / 玉弄弦

    寒野還是個孩子。

    可他的心,卻已不是個孩童之心。

    他那短短十幾年的經歷,雖然短暫,可卻遠比成人更加能體會到什麼是人生悲慘,所以他已不可再被稱為孩童。

    可,就如他的凡心一樣,他也不可被稱作大人。

    他那凡心很幼稚。

    他那凡心正因為幼稚,所以注定只能成為深埋地下的種子。

    種子,如果不能生根發芽,那麼就只能徹底潰爛,或者變成化石。

    人,是種自作聰明的愚蠢動物。

    作為人中一員的寒野,也同樣的自作聰明,而且愚蠢。

    愚蠢的人很可愛,並且最有福氣。

    什麼都不用去想,什麼都不用去關注,在大樹的余陰下乘涼快活,享受美好人生,

    如果自作聰明地去多管閒事,就會變得痛苦,並且度日如年。

    「周全,你去西街酒坊帶兩百斤酒回來,還是那幾樣。快去快回,酒窖裡沒多少酒了。」

    徐夫人盤著算盤,對正在不遠呆愣的寒野說道:「你也跟著去。」

    周全一言不發地小步走到櫃檯前,接過徐夫人給的一個裝滿銀子的錦囊。無意間,或許是上天注定下,兩片肌膚碰觸在了一起。

    無言,有時遠比千言萬語更加有效,至少是在尷尬的時候。在古代,所謂的肌膚之親不是兩片肌膚碰在了一起就算,正因如此,兩人的相對無言只是一種過程。

    走出店外的寒野,發現周全臉上的紅暈不只是在什麼時候悄然消失。

    如今,那張臉上的表情偏定格在了憨笑。

    人見人扁的那種笑。

    寒野從未見過嚴肅的周全臉上出現過那種笑容。

    馬車,是古代最好的交通工具、運載工具,在沒有機械的時代,馬車就是最先進生產力。

    當然,駕馬車的前提是有一雙會駕馬車的手,一個對架馬車熟練的腦袋。

    寒野的手很纖長,即時在做了幾年乞丐後,那雙手上的肌膚同樣細嫩光滑。

    這雙手,是連女人也嫉妒的手,可惜卻用來駕馬車,這不得不說是一種糟蹋。

    如果這雙手用來握劍,用來握世間最好的劍,那麼就將是俊男配美女一樣的絕配。

    劍的瀟灑、仁慈、飄逸,他手的潔淨、靈巧、力度。

    但可惜,這雙手從未握過劍,也從未碰過任何兵器,乾淨純潔的就如個處子。

    若,這雙手被沾滿鮮血的人看見了,一定會嫉妒無比,並且頓生殺機,只因為它的乾淨。

    「老闆,打酒!」還未行到酒坊的周全便大聲叫道。

    臉色鐵青夥計打開簾布,見店前停著馬車,立即笑臉相迎。他對周全笑道:「客官,您要買多少酒?」

    周全幾乎脫口而出,道:「米酒一百斤,高粱酒五十斤,紹興花彫五十斤,杜康酒五十斤,竹葉青五十斤。」

    酒坊夥計聽言,道:「客官要五加皮嗎?」

    「那不是貢品酒嗎?」周全的表情顯得很驚訝。

    酒坊夥計道:「只要有銀子,別管貢酒了,連宮裡的宮女都能娶來當老婆哩!」

    周全不自覺地一笑,誰也看不懂的笑。他道:「這酒怎麼個賣法?」

    酒坊夥計將頭靠近周全,小聲地道:「不瞞你說,這酒只有半斤,還是我從掌櫃那裡省下的,只要二錠銀子就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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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山人海的地方,必定有少見之事發生。少見的事情太多了,可絕不會有如此場景——幾乎全城人都來到了這裡,把狹窄街道擠得水洩不通,沒有得到消息的人還以為有人在此派放雪花銀呢。

    乞丐都聚集的地方,難到不稀奇,不引人圍觀嗎?

    那駿馬上驕傲、冷峻的是今年的武狀元。

    很少人知道他在成為武狀元之前,是一個地痞無賴。

    狀元郎衣錦還鄉,首先去的地方卻不是地方官府、不是寺廟,而是紅樓坊。

    這更加耐人尋味。

    很多鄉下人甚至不知道那個地方。

    狀元郎,這是一個多麼威風的稱號,全聯盟三十萬年輕戰士中脫穎而出,幾千勇士決鬥至殿前比試,在天承神賜皇帝眼前勝出,由天承神賜皇帝親自披袍、掛帥、賜封。

    有人問,那不是東村那個潑皮無賴,怎麼今年的武狀元會是他?

    不知道,也沒人想知道,從此他們腦袋中只會剩下威武不凡的武狀元,不會有人再記得東村那個自小潑皮無賴的人是誰。

    站這裡的人,只是想目睹那狀元郎的威風。

    不知誰叫了那麼一聲,「狀元郎來了!」

    接著,人海衝垮了人山,每個人都想看看狀元郎長什麼樣子,到底是不是自己的親戚。

    萬眾矚目中,那個騎著高頭大馬的紅衣鐵甲,高昂著頭,冷峻地迎著艷羨、嫉妒的目光——由座下戰馬緩步走過士兵嚴守的街道中央,連他的戰馬都是那樣驕傲。

    白馬上是紅衣,紅衣裡是純黑色盔甲,盔甲上刻印著一個應龍標誌。

    應龍,是傳說中的龍靈之一,曾輔佐過神靈,輔佐過開疆化土大帝,被後世列為武狀元標誌。

    當今大土國,此標誌總共流傳不到百枚,可見其之珍貴,得到此標誌絕對是榮耀的巔峰。

    紅衣看著馬下瘋狂的人們,他忍俊不禁,能混到他這種地步程度忍俊不禁已經尋常。

    彷彿狼王正在檢閱他的狼群。

    這是他多年的夢想,卻發現真到了這個時候是樣的從容,彷彿知道自己該怎麼做。

    冷漠,只有這種偽裝才是他的氣質,他的光環。兵士,看見他的冷漠,就已隨著他的步調行動。

    看著馬上那個冷到極致的人,這人嘴邊泛著冷冷的陰笑,這種裝酷的人他見得太多了,手上沾的血也太多了。

    他的手,握著內衣兜裡的寒冷暗器,只要他一動作,在一秒內就可以發動數次致命攻擊!

    他是殺手,殺手界鼎鼎大名的殺手,行內人聽見他的名字都會感覺到殺氣,腦袋裡只想著如何離開。

    如今眾人眼中的他,只是一個帶著爛草帽的窮漢子。

    這裡的人太多,沒人會去刻意注意一個窮漢子。當然,也不會有人輕易發現他那爛草帽下隱藏著的氣質,他的衣服太精緻,他的掩飾太精緻,他這種人是倒著走路,想好去路就已想好去路的人。

    他的偽裝只有同樣高深的人才能夠發覺。

    一片混亂中。

    誰也沒注意是怎麼回事,衣錦還鄉的狀元郎便從白馬上直直栽下。

    當護衛與士兵記起自己的職責時,那個帶著草帽的人已經消失在了茫茫人海。

    喧鬧的人海,在這一刻突然平靜,就如一面鏡子被打碎。

    吼聲,士兵們的吼聲突然而起。

    就如平地一聲雷般響起。

    殺!!!

    這是一個血腥的字眼,更加是個帶有血性的字,如果未見過的人,根本無法理解此字的含義,有些人聽見這些字眼都會顫抖。

    除了這些全副武裝的精甲士兵和衛士。

    誰也不知怎麼回事,也沒人來得及瞭解是怎麼回事,那些士兵就已將手中的武器對準了一切攔路之人。

    這是一條血路,用血鋪成的路。

    這條路通往的地方,叫做——紅樓坊。

    那些士兵全身上下散發著的氣質叫——殺氣。

    殺氣不是氣味,而是一種常年累月積累成的習慣、氣質,如何將別人殺死的習慣、氣質,無意中融入了舉手投足中,難道不使人感到莫名恐懼?

    殺氣匯聚,即使隔著千米都能使人顫抖,這種無形的靈跡才是人們信奉鬼神的主因。

    沒人知道是誰惹怒了那麼威武的一支軍隊,人們腦袋裡留下的只有驚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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