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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62章 軍法詢問 文 / 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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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輛吉普車就停在墓園牌坊下。後面一輛中吉普裡,滿滿一車全是荷槍實彈美國憲兵。

    魯雪華被憲兵帶上第一輛吉普車,兩個美國憲兵跟著上車,分別坐在魯雪華左右。

    吉普車發動了。魯雪華回首再看了一眼自己親手建設的烈士陵園:雄偉的「v」字形牌坊莊嚴肅穆,牌坊前巨大的花壇裡,一叢叢紅艷艷的龍船花正在怒放,似一團團熊熊燃燒的火焰,更像烈士們殷殷的鮮血。陵園山頂上,高大的白色紀念塔柱直刺藍天,在白雲烈日下熠熠生輝。

    「再見了,烈士們!再見了,弟兄們!我會永遠記住你們的!」望著漸行漸遠的陵園,魯雪華心中默默叨念。

    吉普車在密支那機場停下了。兩位憲兵禮貌地將魯雪華請進一個房間。

    房間中央,放著一張桌子和一把椅子,桌子腳和椅子腳都牢牢地固定在地面上。對面,是一排桌子,很明顯,這是訊問室。

    兩位憲兵讓魯雪華坐在椅子上,然後分別站立在他左右身後。

    房門再次打開,進來的是魯雪華的熟人,印緬戰區司令部軍法處處長。後面跟著兩個書記員,一個美國中尉和一個中國少尉。

    軍法處長見到魯雪華,尷尬地笑了一下:「年輕人,想不到我們以這種方式再見面。既然你坐在這裡,你應該知道自己出了什麼問題吧?」

    「我想,應該是因為我下令處決日本戰俘的事情吧?」魯雪華答道。

    「年輕人,你說的不錯!」軍法處長步入長桌中央,面對魯雪華,正色說道:「我受美國政府、英國政府和印緬戰區司令部的委託,就《華盛頓時報》首席記者特勒斯先生,近期在新聞媒體公開報道印緬戰區中**隊虐殺日軍戰俘一事,對負有管理責任的中國陸軍新編第一軍司令部參謀魯雪華中校進行司法調查。魯雪華中校,你可以選擇沉默,但你所說的一切都將記錄在案,作為呈堂證供。魯中校,你的權利和義務明白了嗎!」

    魯雪華點點頭,用流利的英語回答:「明白。我以中**人的榮譽保證!我會如實回答處長先生的任何問題」。

    軍法處長坐了下來,臉上露出惋惜表情:「年輕人,請放心。我們美國是法治國家,最講究證據和事實。請你如實應答我們的提問,我們肯定會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給你一個公允的結論!」

    2詢問開始了。

    「姓名?」

    「魯雪華。」

    「服役部隊?」

    「中華民國國民革命軍陸軍新編第一軍司令部。」

    「職務?」

    「機要參謀。」

    「軍銜?」

    「陸軍中校。」

    例行的詢問結束後,軍法處長從帶來的卷宗中取出一張報紙,讓憲兵交給魯雪華:「這篇報道你先看完,然後你談談看法。」

    魯雪華打開一看,在報紙頭版頭條,是一張大幅照片,照片場景魯雪華很熟悉,正是執法隊在對8個鬼子戰俘執行槍決的場面,槍口噴發的硝煙清晰可見,極具視覺衝擊力。這就是「瘦高個」特勒斯偷拍的照片。旁邊是醒目的大字黑體標題:「復仇之舉——中**隊虐殺日本戰俘!」

    裡面有大幅報道,都是採訪日軍戰俘的內容,並配以當事人照片,基本內容都是說日本戰俘勞動強度怎麼大,住宿條件怎麼簡陋,伙食標準怎麼差。

    在章的最後,作者寫道:「在中國戰場,日軍的凌厲進攻讓中**隊一瀉千里,丟城失地,潰不成軍。中**人內心充滿了對日軍的恐懼和憤怒。當盟軍將投降的日軍戰俘交給中**人看管時,這些日本戰俘就成了中**人發洩憤怒的對象。很多日本戰俘的生命安全和人格尊嚴得不到基本保障,甚至被無端虐殺。

    『他們首先應該受到我國法律的制裁,難不成這些罪犯也享有外交豁免權?我這從沒有優待俘虜那一說!』在接受盟國記者採訪時,戰俘營中**隊最高指揮官魯雪華中校如是說。

    在這種不理智情緒控制下,結果,我們就看到了開頭的那幅照片上顯示的悲慘一幕。

    毋庸否認,日軍的確在中國犯下了很多戰爭罪行和反人道罪行,但未經審判,就直接處決戰俘的行為,難道符合《日內瓦公約》嗎?難道符合民主國家的法治精神嗎?如果允許這麼做,那我們為民主和自由而戰的盟軍官兵,和日本法西斯軍隊又有什麼兩樣?」

    客觀來說,特勒斯作為老牌記者,視野獨到,筆犀利,無可挑剔。采寫的新聞稿有理有據,魯雪華還真的挑不出什麼毛病。

    久久沉默後。軍法處長打破了僵局:「魯中校,特勒斯先生敘述的是事實嗎?」

    「是!」

    「槍殺日本戰俘,是士兵自發行為,還是奉命行為?」

    「是奉命行為。」

    「奉誰的命令?」

    「是我下達的處決命令。」

    「你是不是接受了更高級的命令?」

    「沒有。」

    「下達命令前,你是否受到脅迫,或者當時精神不正常?」

    「沒有!」

    「你還有什麼需要補充說明的嗎?」

    「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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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所說的是否都是事實?」

    「是事實。」

    軍法處長臉上充滿遺憾,站了起來:「魯雪華中校!詢問已經結束。通過你剛才的供述,印緬戰區司令部軍法處認為:你私自下令處決日本戰俘的舉動,違反了『不得侵害停止抵抗戰俘人生安全』的禁令。鑒於你的行為觸犯了軍法,故將你剝奪中校軍銜,交與軍事法庭審判。」

    兩個憲兵走上前來,摘除了魯雪華的中校肩章,給他帶上錚亮的手銬。

    一個書記員拿著中、英的兩份詢問記錄放在魯雪華面前,魯雪華看都沒看,就在「供述人」一欄,簽上了自己的名字。

    另一個書記員遞上一個鮮紅的印盒,魯雪華分別在兩份記錄上蓋上了手印。

    「憲兵,將犯罪嫌疑人魯雪華帶入禁閉室!」軍法處長站了起來,扭轉頭,悄悄告訴憲兵:「給他找間整潔、乾爽一點的房間,不要難為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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