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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百三十五章 用心險惡 文 / 排雲掌

    偌大個兩江總督臨時衙門正堂靜悄悄的,明明裡面坐著好幾十位兩江五品以上武官員好不好?

    衙門正堂氣氛壓抑沉悶,只有衙門辦抑揚頓挫的聲音緩緩流敞,守在外頭的總督衛隊戰士伸長了耳朵靜靜聆聽。

    怎麼說都是跟隨總督大人征戰南北的狠角色,這些年被強行要求識字學習也讀過一些簡單書籍,也見了大場面懂些天下局勢。

    衙門正堂裡頭說的這些,其實他們大部分都能聽懂,可越是如此他們心中越是疑惑,除了幾條讓人一看就不懷好意的條款之外,其餘條款好像沒什麼吧?

    帶著滿腹疑惑,他們繼續側耳聆聽正堂中清晰傳出的聲音。

    「第十九款一、大合眾國商船進口,或船主,或貨主,或代,辦商人,限二日之內將船牌、貨單等件呈遞本國領事等官收存,該領事即將船名、人數及所載噸數,貨色詳細開明,照會海關,方准領取牌照,開艙起貨;

    倘有未領牌照之先擅行起貨者,即罰洋銀五百大元,並將擅行卸運之貨一概歸中國入官。或有商船進口止起一分貨物者,按其所起一分貨物輸納稅餉,未起之貨均准其載往別口售賣;

    倘有進口並未開艙即欲他往者,限二日之內即行出口,不得停留,亦不徵收稅餉船鈔,均俟到別口發售,再行照例輸納;倘進口貨船已逾二日之限,即須輸納船鈔。遇有領事等官不在港內,應准大合眾國船主、商人托友國領事代為料理,否則徑赴海關呈明,設法妥辦。

    第二十款一、大合眾國商船販貨進口、出口,均將起貨、下貨日期呈報領事等官,由領事等官轉報海關,屆期委派官役與該船主、貨主或代,辦商人等眼同秉公將貨物驗明,以便按例徵稅;

    若內有估價定稅之貨,或因議價高下不等,除皮多寡不齊,致有辯論,不能了結者,限該商於即日內稟報領事官,俾得通知海關,會商酌奪,若稟報稽遲,即不為準理。

    第二十一款一、大合眾國民人運貨進口,既經納清稅餉,或有欲將已卸之貨運往別口售賣者,稟明領事官,轉報海關,檢查貨稅底簿相符,委員驗明實系原包原貨,並無拆動、抽換情弊,即將某貨若干擔已完稅若干之處填入牌照,發該商收執,一面行別口海關查照;

    俟該船進口,查驗符合,即准開艙出售,免其重納稅餉。若有影射、夾帶情事,經海關查出,罰貨入官。如大合眾國船隻運載外洋谷米進各港口者,若並未起卸,亦准其復運出口。

    第二十二款一、大合眾國船隻進口後,方納船鈔。進口貨物於起貨時完稅,出口貨物於下貨時完稅。統俟稅鈔全完,由海關發給紅牌,然後領事官方給還船牌等件。

    所有稅銀由中國官設銀號代納,或以紋銀,或以洋銀,按時價折交,均無不可。倘有未經完稅,領事官先行發還船牌者,所欠稅鈔,當為領事官是問。

    第二十三款一、大合眾國船隻停泊口內,如有貨物必須剝過別船者,應先呈明領事官,轉報海關,委員查驗確當,方准剝運;倘不稟明候驗批准,輒行剝運者,即將所剝之貨歸中國入官。

    第二十四款中國人有該欠大合眾國人債項者,准其按例控追;一經領事官照知,地方官立即設法查究,嚴追給領。倘大合眾國人有該欠華民者,亦准由領事官知會討取,或直向領事官控追俱可,但兩國官員均不保償。

    第二十五款一、大合眾國官民延請中國各方士民人等教習各方語言,並幫辦墨事件,不論所請系何等之人,中國地方官民等均不得稍有阻撓陷害等情;並准其採買中國各項書篇。

    第二十六款一、大合眾國現與中國訂明和好,各處通商港口聽其船隻往來貿易,倘日後若有別國與中國不和,中國止應禁阻不和之國不准來各口,交易,其大合眾國人自往別國貿易,或販運其國之貨物前來各口,中國應認明大合眾國旗號,便准入港。

    惟大合眾國商船不得私帶別國一兵進口,及聽受別國賄囑,換給旗號,代為運貨入口貿易;倘有犯此禁令,聽中國查出充公入官。

    第二十七款一、大合眾國民人在大清國通商各港口,自因財產涉訟,由本國領事等官訊明辦理;若大合眾國民人在大清國與別國貿易之人因事爭論者,應聽兩造查照各本國所立條約辦理,中國官員不得過問。

    第二十八款一、大合眾國民人因有要事向大清國地方官辯訴,先稟明領事等官,查明稟內字句明順、事在情理者,即為轉行地方官查辦。

    大清國商民因有要事向領事等官辯訴者,准其一面稟地方官,一面到領事等官稟呈查辦。

    倘遇有大清國人與大合眾國人因事相爭不能以和平調處者,即須兩國官員查明公議察奪,更不得索取規費,並准請人到堂代傳,以免言語不通,致受委曲。

    第二十九款一、耶穌基督聖教,又名天主教,原為勸人行善,凡欲人施諸己者亦如是施於人。嗣後所有安分傳教習教之人,當一體矜恤保護,不可欺侮凌虐。凡有遵照教規安分傳習者,他人毋得騷擾。

    第三十款一、現經兩國議定,嗣後大清朝有何惠政、恩典、利益施及他國或其商民,無論關涉船隻海面、通商貿易、政事交往等事情,為該國並其商民從來未沾,抑為此條約所無者,亦當立准大合眾國官民一體均沾。

    以上各款條約,應由大清國大皇帝立賜批准,並限於一年之內由大合眾國大伯理璽天德既得選舉國會紳耆大臣議允批准,屆期互換。須至和約者。」

    聽完了衙門辦的無表情朗誦,在正堂門外站崗的總督衛隊戰士心頭更迷糊了,在他們看來這些條款真算不得什麼,看起來一切都很正常啊。

    r/>屋裡的武官員也是如此,雖然時常經受吳可的耳提面命,但他們真的對外頭的世界不瞭解哇,對於列強一貫使用的溫和手段更是沒有直觀感受,這不就有心中疑惑的官員問開了:

    「督台大人,除了幾條官船可以進港的條款有些過分之外,下官沒覺得什麼啊?」

    見有人開口,立即便有交好同僚跟上:「是啊督台大人,下官也覺得沒啥大不了的,這條款裡還處處都透著規矩!」

    「還請督台大人為下官解惑!」

    「……」

    原本沉寂的衙門正堂一下子熱鬧起來,在座官員都清楚吳可吳大總督的直爽性格,又是武人出身最恨的就是說話不爽利,拐彎抹角還得猜上半天的,沒得忍了麻煩被邊緣化就不好了。

    再說了,他們真是不太明白,明明這些條款在他們看來沒什麼的啊,怎麼就礙了吳大總督的眼麼?

    這個問題不解決,以後凡是遇上涉外問題他們就得抓瞎,縮手縮腳倒在其次怕的就是違了吳大總督的心意,那豈不是自找麻煩?

    自古以來,想法和心思跟領導不在同一頻段上的下屬,能有好下場麼?

    兩江可是大清的膏腴之地,以後少不了與洋人打交道的機會,要是沒摸清吳大總督的心思做事,他們真的很難徹底安下心來。

    眼下還是新年呢,說這些討人嫌的事兒倒也不算什麼。

    再說了,吳大總督在大年初二召集他們過來,不就是說這事通氣的麼,有什麼不懂的有疑問的早點問出來才好,省得以後出了問題自找沒趣。

    「你們這幫傢伙……」

    吳可倒也沒生氣,本來嘛叫這麼多人過來就是通氣統一思想的,有疑問證明他們聽進去也思考了,他還多說啥?

    不過轉眼他的臉色便沉了下來,拿起那疊厚厚的條約本,仔仔細細的給在座下屬們分析其中的厲害和暗手。

    「別看這些條款說得冠冕堂皇,初一看還是很公平公正,其實不然……」

    吳可說話也直,這裡就他地位最高,就算底下官員感覺他說話粗魯也不敢多說什麼,他本就是行伍出身的嘛。

    「那幾條說的什麼,官船可以在各大口岸停駐補給,這就是赤落落的打臉啊,什麼時候大清關防變得如此漏洞百出,是個列強國家的官船都能自由進出了?」

    「洋人的官船大部分都是水師戰艦,這些玩意能隨意出入各大口岸,對咱大清的海防可是極大威脅!」

    「別的不說,要是哪天大清又跟他們鬧矛盾了,是不是直接抽調官船再殺奔天津一次?」

    「這樣的風險朝廷怎麼能冒,更不要說到時列強官船上的一應供水後勤都是各大口岸提供,這不就是變相的資敵麼?」

    「再有,難道你們沒發現麼?」

    說到這兒,吳可故意頓了一頓,手指輕扣桌案弄出『空空』的脆響,目光微微一瞇提醒道:「後面的條款好似沒任何問題,就跟正常的商業往來一般,可是你們沒發現無論如何都繞不過條款裡的某個職位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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