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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八十八章 意外意外 (3) 文 / 長沙滿哥

    這個警察大約2o歲左右,估計也來派出所不久,所以這種事情才會落到他的頭上,他可能也不是那種經常說謊的人,所以他在說這話的時候他拿煙的手有點抖。()

    其實手抖與不抖,說不說謊,都已經不重要,因為他編的這個理由似乎是太荒唐了一點,哪裡有交贓款不帶現金來的,你以為是上商場購物可以刷卡啊?再說流沙河就有一個農業銀行,他家屬的是什麼銀行卡在我國農業銀行取不到錢非得跑到婁底去取?我國是有點窮,但也不至於窮得連警察都沒有辦案經費了要當事人來出,就算退一萬步來說,這筆錢要我來付,租一台車去婁底,四五十公里的路3oo塊足夠,(當時的汽油價格才兩塊多一升)你也沒有必要扣掉我135o,這不是明擺著是想吞我的錢嗎?

    派出所的幹警我不知道算不算是官,但是我知道他們身上的制服和頭上的國徽代表著權利,我也不知道是不是這制服和國徽讓他們有了權利去胡作非為,我當時心裡只有一個概念:警察靠不住,當官的靠不住。我甚至有點後悔把小偷往派出所送,如果我叫幾個人把這個小偷關在黑屋子裡毒打一頓再非法拘禁他三五天,他的同夥早就把那27oo塊如數還給了我,說不定還會買條好煙給我,謝謝我沒有將他送到派出所去,而我到社會上叫幾個打手,估計三五百塊也夠了。

    所以我沒有領這筆錢,我走出派出所,找到了我一個就在本地政府上班的一個同學,我將我的事情跟他說了後他說:「能夠給你一半已經是給你很大的面子了,他們是看你白白淨淨挺著副眼鏡文質彬彬的樣子怕你有點來頭,要不然你一分錢都領不到,你以為進了派出所的錢那麼容易出來啊!前兩天幾個人在一起打一塊錢一點的『跑鬍子』(又叫橋牌,湖南的一種打法,三個人打,莊家摸21張牌,閒家2o張牌,15胡開始胡牌,每三胡算一個點),居然被他們當成賭博抓去了,因為有兩個是做生意的,身上有幾千塊錢,結果被他們當成賭資給沒收了,附近的群眾都可以作證他們只是閒著沒事才打幾盤牌好玩,而且都相互認識,根本就算不上賭博,可是派出所就是不退錢。()我勸你趕緊去領出來,拇指是鬥不過大腿的,到了明天說不定135o都沒有了。」我的同學在本地政府工作了好幾年,什麼事情都見過,官場上的潛規則他比我懂得多,所以我聽了他的,去領了那135o,只是當著警察的面將一直掖在口袋裡的錦旗丟在派出所旁邊的水溝邊,並狠狠的踩了幾腳。走出派出所的時候,我望著那台停在院子裡車身上寫著「公安」的警車,自言自語的說道:「租車去婁底,這警車是用來幹什麼的?」

    「用途可多著呢?送小孩子上學,接女朋友下班,逛街泡妞走親戚,都需要這車啊。」那個政府幹部同學隨口說了出來。

    我唯有苦笑,苦笑中有澀,更多的是失望,對警察的失望,對當官的失望。

    本來到這裡可以結束了,但是不知道為什麼,只要一說到那些胡作非為的警察那些狼狽為奸的貪官,我就似乎有說不完的話,趁著現在還早,我就繼續來囉嗦囉嗦。剛才既然剛才說到了警車,我就繼續來說說政府公車。

    我國的公車五花八門,牌照的也各式各樣,很多跟民用牌照是一樣的。我只認識兩種公車,一種就是白底的,這種一般都是特種車,像軍車、警車什麼的,這種車我接觸不多,這裡不談。不過我好像聽說過開這種車輛的人必須穿制服,我看到穿制服開車的不多,見到打赤膊開車的倒是有幾次(都是在鄉鎮),而且根據小道消息說,鄉鎮派出所的警車都是有分配指標的,譬如每個所裡的警察每年可以私用警車多少天或者多少小時。另外一種就是「o」車,也就是政府車,像湖南的就叫「湘o」,北京的就是「京o」,北京人管叫京蛋,這種應該出現在市委大院抗旱救災現場或者特困群眾門前的車,可是我經常現這種車出現在了一些我認為我不應該出現的地方,報紙上也經常曝光說這種車出現在某豪華酒店,某桑拿中心門口甚至某紅燈區門口,因為這些地方我都沒怎麼去過,當然也就沒有見過,所以我不說。但是有兩個地方,卻是我親眼所見。

    我家附近是一個貴族學校,每到週末,總有各種大小車輛來接孩子,在這種車輛中,就有不少掛有「o」的車和特種用車,而且這種車還能夠享受到其他車享受不到的優惠政策,可以堂而皇之的開進學校大門,因為擅長拍馬屁的學校保安一看到「o」車嘴巴早就成「o」狀了,趕緊把學校大門打開成「c」狀。(當然只有一部分,還有一部分車停在很隱蔽的地方,因為畢竟他們也知道,這是見不得人的事情)當然也不可否認的是,開進學校大門的車有可能是某位領導來學校視察工作,只是讓我納悶的是:為什麼平時看不到這種車來,而一旦學生放學,就一窩蜂的跑了來,而且那麼巧合的「順便」把某某領導的兒子給「帶」了回去呢?

    3我想不用我說大家都知道,他們是在公車私用。現在做什麼都要收稅,到商場買點東西到銀行存個錢收點利息甚至在起點寫點文章都要收稅,國家要展,稅收是少不了的,但是如果我們交的稅收是給某些領導的公車去加油接他們的寶貝兒子,我想任何人都會覺得不舒服,噁心,甚至想反抗交稅收,在這裡我沒有提議大家不交稅的意思,稅是要交的,但是我希望稅收能夠真正做到「取之於民,用之於民,」而不是「取之於民,用之於官」。

    星城的岳麓山附近沒有開以前有成片的墓地,每年到了清明節,就會有很多人開車前來這裡掃墓,我很小的時候每到了這個時候我就會和小夥伴們提著柴刀到這裡給一些墓主們砍柴,因為有些墓地長期沒掃,雜草叢生,所以需要將雜草砍除才能掃墓。

    我記得那是1999年,那天的清明節沒有下雨,相反的還出了點太陽,我和夥伴們早早的來到了山腳下,等待生意上門。這時候一輛很豪華的轎車開了過來,一個看起來十分高貴的婦女走了出來,在一塊墓地附近走了幾個圈以後對我說;「過來,小伙子,給你2o塊,把這裡修理修理。」

    我和夥伴們很快的那塊墓地上的雜草給清除了,這個高貴的婦女在墓地上放了鞭炮,點了香燭,並虔誠的作了幾個揖,磕了幾次頭,這時候她才突然想起什麼似的對我說:「小伙子,你去幫我開張票。」

    「票?」我愣了,我在這裡砍柴怎麼說也有五六個春秋了,要票的可還是姑娘坐花轎——頭一回。

    見我愣在那裡,那個貴婦笑了笑說:「去開一張餐飲票,住宿票也可以。」接著又對我笑了一下,我現她這次是笑得最好看的,她笑完了說,「多開點,我負責給你4%的增值稅。」

    我的一個嬸嬸就在附近開飯店,我很快的從她那裡開了一張面值為3o元的餐飲票,肯定有讀者會問我為什麼開3o元,在這裡我只能夠向讀者道歉了,因為我當時才15歲,家裡又窮,錢來得不容易,我就幻想這個貴婦能夠給我3o塊,我把那2o塊和夥伴們平分,這1o塊除了1.2元的稅收,還可以純得小費8.8元,8.8,可是個吉祥數字啊。

    我將票遞個那個貴婦女,那個貴婦看了第一眼的時候笑了笑,後來我想她可能是把3o看成3oo甚至3ooo了。因為她很快就沉下臉來說:「你怎麼才開3o塊啊?3o塊我怎麼報啊,我不是跟你說過了要你多開點我給你補4%增值稅的嗎?」

    我突然現這個婦女好醜,特別是她的臉,化妝品疙瘩一層一層的,跟牆面上沒有粉刷勻的石灰一樣,讓我噁心得想吐,幸虧我當時還沒有吃早餐,要不然吐出來了還真的是對這裡沉睡了幾百年死者的不敬。

    後來從那台豪華的小轎車上走出了一個大約2o來歲的青年,還穿著部隊的制服,肩膀上星星槓槓的,看樣子是軍人兼司機,他走過來拉了拉那個醜婦的手說:「乾媽,算了!」

    一看這年輕人就知道是那種經常拍馬屁的傢伙,還乾媽的,噁心!那醜婦從坤包裡拿出2o元遞給我旁邊的小夥伴,並隨手將那張3o元的票丟在了地上,扭著水桶腰走向了那台豪華的小轎車,我這時候才看清楚那台轎車的車牌是「京o」的。

    「京o」?!我心裡一驚,看樣子這個醜婦一定是北京某位高官的老婆,(*肯定不是,我想當官的欣賞水平擇美標準不至於比我還差),而且這位高官也一定是從我們這裡走出去的,因為祖墳在這裡。我突然感覺一陣揪心的疼,這種疼痛一直延續到現在。都說「橘子洲頭出好水,岳麓山上育好人。」想不到我們這裡也出這樣的官(或者說官老婆):你花著廣大人民群眾的血汗錢購置的豪華車報銷的油來公費旅遊掃墓祭拜不說,你還想從中撈點油水填自己的腰包,我真不知道這種人要是死了應該下到多少層地獄,要煎幾次油鍋。

    也許有讀者對我所說的這些不顧一屑;「你說的這個算什麼呢?現在的貪官都是動不動貪上幾千萬上億,要不拿到境外或者澳門去豪賭,要不將財產轉移到國外過富翁生活,人家隨便上街買個保險套,也不是你的這幾百上千塊的。」

    讀者說得對,也許那才是真正的貪官,但是那種貪官我不認識,今天我們也不說,我們就來說小貪官,其實越是小的貪官,越能夠反映他們扭曲的心理,因為小貪官沒有人來行賄,他們只能夠繳盡腦汁想辦法去索賄,不擇手段去貪。一個從事政法工作的朋友告訴我:「大案要案在到檢察院立案的時候,一般貪污在5萬以下的官,他們都不怎麼追究,(可能有懂法律的讀者會說檢察院只要貪污****就可以立案,其實法律是法律,案件是案件,不信你翻閱近幾年的貪官案卷,有幾個是在5萬以下的?)就像賴昌星案件,也只能夠抓大魚,放小魚,因為如果大小魚一起通殺的話,那麼下馬的是成片成片的,政府的正常工作將無法開展,用當官的話說,這叫顧全大局。

    所以,我才來說小貪官,說檢察院他們不管的貪官。

    我的女朋友家在湖南益陽安化,我經常乘坐益陽到安化的車,我幾乎每次乘車都可以看到有穿白色制服,手袖上寫著「稽查收費」的一群人上車,多則五六個,少則一兩個,我奇怪的現這種人坐車從來都不買票,連路政稽查的都不管,只要說一聲「收費站的」就可以了。後來我才知道他們是湖南益陽桃江馬跡塘(他們管那個地方叫21根樁)收費站的工作人員,而他們和司機之間有一種潛規則:我坐你的車,你不收我的錢(車費),你過我的收費站,我不收你的錢(過路費),而且這種潛規則,已經存在了很長一段時間,這個你從路政稽查習以為常的目光中就可以看到,而這種潛規則,幾乎在這裡的每個收費站都存在。

    我想試問,是誰給你們坐車不給錢的優惠,又是誰給你不收取過路車輛過關費的特權,是誰讓你們形成的這種潛規則,收費站的站長是否知道,又是否制止,管理部門是否知道,又是否制止,我想不是他們不知道,他們也無法制止,因為他們坐車也不給錢,他們的車也不交過路費,難道這就是所謂的特權?難道這就是所謂人民的公僕所擁有的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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