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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九十五章 錢多了也是麻煩 文 / 西風黑馬

    文老在十幾年前的時候,也並不是沒有打算在自己的兒女當中,選擇一個合適的人選,來繼承自己的事業的打算——用當時的傳統來說,那叫革命自有後來人吧。

    可自己的兩兒一女,似乎在經歷了那場十年浩劫之後,或許是不想再趟進政界這趟渾水中廝混——自己在那十年中所受的磨難,也使自己的兒女們至今心有餘悸,因此,在大學畢業之後,自己的大兒子文海走了科研技術那條路,而二兒子和小女兒,卻不約而同地開始了他們教書育人的生涯。

    對於兒女們自己的選擇,文老當時的反應是任其自然——老爺子革命一輩子,也不是什麼不通情理的人,他知道,自己的兒女們都已經長大**了,自己有選擇自己道理的權利,就像他自己年輕的時候,義無反顧地走上這條革命道路一樣。

    自古道:強扭的瓜兒不甜一樣。

    要是強迫他們按照自己的意願來做的話,或許反倒會適得其反。

    更何況,從政這條路,那也不是任何一個人都適應的,那也得需要一定的天賦和悟性。

    老爺子宦海沉浮多少年,也已深得其中的五味之髓。

    至於自己的老伴,文家媽媽更是對老頭子一輩子的際遇,感到痛心疾首,她可不願途上倍受痛苦——對於父母們來說,只要孩子們一輩子過得舒心、快樂,那就是老人們最願意看到的結果了。

    當吳永成這個年輕人成為文家新的成員的時候,當時老爺子是抱著看一看的想法,來審視他的。

    儘管說,通過和吳永成的幾次交談,文老也覺得吳永成這個毛頭女婿,在政治上的一些觀點,往往有著別人所不能看到的地方。甚至於一些觀點,遠遠超出了同齡人地思維。

    但文老那可是人老成精的人了,他並不意味吳永成嘴上一些華麗胡哨的理論,就能斷定吳永成是一個值得托付的後生——他家的二兒子文濤,那不就是整天把憂國憂民掛在嘴上的嗎?!可他們那些人的觀點,在老爺子看來,卻是實實在在的紙上談兵,沒有任何的可實踐性的。

    如果把江山交給他們那批「所謂地精英們」地話。哼哼。用不了兩年。這江山地顏色到底是怎麼一回事。那可真就說不准了。人民和國家能不能從中得到富強。那就更成了一個疑問了。

    到了後來。吳永成接二連三地出了一些事情。以至於到了後來被迫下海經商地時候。文老就從心裡。把吳永成給否定了:說到底也是趙括之類地角色啊。遠遠不能經得起時間地考驗啊!

    像這種人。也就只能是著自己地一點小聰明。成為一個富家翁了。至於其他地。還是免談吧。省得自己為一個扶不起地阿斗瞎操心。

    讓老爺子沒有想到地是。這個自己本以為再與政界地女婿。卻在下海賺錢地同時。官場上也沒有誤下多少地行程。而且他地步子。比有地同齡人還大大地提前了不少。在沒有多少助力地前提下。甚至於走到了副省部級地位置——從一個副廳局級。走到這一步。用一般人正常速度地話。那至少也得十年地工夫啊。而且還是青雲直上地那種。

    到了這個時候。文老又重新開始對吳永成這個另類。默默地注視了起來:這個年輕人在商場上地舉動。一切都依規則而行事。並且把自己那個不成器地二兒子。也從以前地那種頹喪中拉了出來。這尤其讓老人心裡感到欣慰。

    直到吳永成之後。又做了一系列地公益事業。更使文老對吳永成有了一種刮目相看地感覺——這個小年輕。雖然說出身於一個農民地家庭。可他地所作所為。卻無一不是以承擔社會之責任為己任啊!

    從這個時候起,文老爺子也就有意無意之間,關心起吳永成這個毛頭女婿的一舉一動來。

    而吳永成在j省發生了非法圈占土地、大肆搞經濟開發區所表現出來地那種政治敏更使文老爺子對此欣賞不已。

    也就是從那個時候開始,老爺子決定在一定程度上扶持自己的這個女婿一把,簡直地幫助他實現他自己地理想。

    於是,也就有了吳永成現在接到的這封中央黨校培訓學習地入學通知書的出台。

    不過,文老爺子也知道,自從進入九十年代以來,全國範圍內,廳局級以上領導幹部**案件,大面積地屢屢發生,先是山東泰安市市委書記胡建學、副書記孫慶祥等集團**案件的暴露,接著是原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歐陽德受賄案,這也是建國以來最大的貪污案,之後又是原湖北省副省長陳文水違紀挪用公款炒股。

    文老最為擔心的就是,吳永成在重新踏入政界之後,面對官場中物慾橫流的花花世界,一時把持不定的話,重蹈覆轍——這方面的教訓可是數不勝數啊!

    因此,老爺子苦口婆心地給吳永成這一番教導,那也算是提前給他打一個預防針吧。

    哪知道,吳永成在貌似認真聽老爺子訓話的同時,他的腦子裡,卻是想得另外一個問題,一個這幾天裡。一直久久糾纏他揮之不去的一個難

    「爸爸,有個事情我想先和你討教一下。」

    吳永成在文老爺子對他進,虛心地向老爺子提出了一個問題。

    老爺子劍眉一豎:「嗯?你說!」

    看來是孺子可教也!這個小年輕想要問自己的問題,又會是什麼呢?!

    老爺子心裡猜測著:難道是他擔心自己學習結業之後的工作安排問題嗎?!如果是這樣的話,可見吳永成這個年輕人身上原先所有的那種浮躁的性格,還是沒有被磨練掉啊!

    吳永成沒有考慮此時的老丈人心裡打著什麼念頭,他皺著眉頭對老人說道:「爸爸,我是想,是不是在入學之前,就把我個人的財產情況,向組織上詳細地做個申報呢?!」

    文老爺子的眼睛一下子瞇縫了起來。盯著吳永成問道:「永成,你是說,你相向中組部申報你個人收入地情況?!」

    吳永成苦笑著點了點頭:「是的,爸爸,我這個情況和別人的有點不一樣。我擔心以後的時候……」

    文老會意地點了點頭,嘴上說道:「嗯,不錯,你的這個想法不錯,讓我仔細地想一想。」

    吳永成的這個問題,讓文老心中大感欣慰:孺子可教也。自己剛剛給他講了嚴氏三代的故事。他馬上就能就一反三聯想到別的事情,這著實說明此子還是很有從政的素質的,看來之前自己對他地一番擔心,倒是有點多餘了。知道,就吳永成的這個事情,早在前兩年的時候,就有人向j省紀檢委和中紀委反映過了,而且j省紀檢委還專門找吳永成落實過,也在他所工作過的永明縣、團省委去做過詳細的調查。你說吳永成他到了這個時候,能不操心嗎?!

    他可不想在若干年之後,被人冠之於什麼「巨額不明財產來源罪」!

    這個「巨額不明財產來源罪」,可是在一九八八年一月二十一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關於懲治貪污罪賄賂罪的補充規定》中,並且在現行的刑法之中,那也是就已經有明確規定的:「國家工作人員地財產、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巨大的,可以責令該國家工作人員說明來源,不能說明來源的。差額部分以非法所得論,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額特別巨大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財產的差額部分予以追繳。

    國家工作人員在境外的存款,應當依照國家規定申報。數額較大、隱瞞不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較輕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酌情給予行政處分。」

    據此規定,巨額財產不明罪是指國家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或者依法以國家工作人員論的人員地財產或支出。明顯超過其合法收入,差額巨達到十萬元以上,而本人又不能說明其合法的行為。

    這裡面地額度特別點名了「達到十萬元以上」啊。而他吳永成和文麗工資的總收入,加起來不吃不喝的話。也不過就是個幾萬而已,這和他現在十幾億的財產比起來,這其中的差額,那是多少個十

    身在江湖,誰知道自己地前途會一帆風順的呢?!

    要是在以後地仕途中,再有幾個不中意的人,給自己來一本誣告地話,單憑自己的這些財產,難免也會被人抓住痛腳、狠下毒手地啊!文老爺子那可不能一輩子總護著自己

    萬壽無疆的人,那壓根是不存在的啊!

    於是乎,吳永成只好就想到了這個主動申報中級個人財產的事情上了。

    這個時候,正是中央提出要求各級領導、主動申報個人收入規定出台沒有幾個月的時間。

    只不過,不論是現在,還是吳永成所經歷過的前世,中國一直沒有真正意義上的官員財產申報制度,而只有幹部收入申報制度。

    「永成,中央出台的那個《關於黨政機關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收入申報的規定》,是在今年前半年的時候,行文下發到各地的吧?!」文老微微閉著眼睛,輕聲發問到。

    吳永成點點頭:「爸爸,是在今年六月份,中央以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的文件下發的。我來之前,還特意翻了翻,文號是(中辦發19958號)。

    這份文件的主要內容有七條,其中涉及的主要對象是鄉鎮、縣直各單位的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

    文中第3條規定:申報人必須申報各項收入的範圍,包括工資、各類獎金、津貼、補貼及福利費、從事咨詢、講學、寫作、審稿、書畫等勞務所得等和其他合法收入。」

    文老不作聲了,點點頭之後,繼續又開始閉目冥想之中。

    關於中央在這個時候出台這麼一個文件,其用意那是不言而喻的。

    這一點不僅是文老這樣級別的領導心知肚明,就是吳永成以及比他級別再低地領導幹部們。那也是心裡非常明白的。

    國家慢慢地進入改革開放的快車道之後,不僅是國家的經濟開始有了快速、長足的發展,相應而來的是,領導幹部之中的**現象,也有趨於越來越嚴重的狀況。

    儘管中央三令五申反腐倡廉的重要性,可**態勢仍然處於高頻之中。

    這裡面也有一些深層次的原因,主要是第一,查辦**案件總量居高不下,大案要案不減反增。涉案金額百萬元,千萬元地**案件已屢見第二。**領域被拓展。不斷出現宣傳部長、組織部長、紀委書記、檢察長以及法院院長的**案件。

    第三,隱蔽性強。**分子既有懾於高壓、暫時收斂的一面,又有花樣翻新、變本加厲的一面。**行為由直接變為間接,更具有隱蔽性,案情更加錯綜複雜。

    第四,財富積聚走向資本積累,**分子集政治蛻變、權力**、生活腐化於一身,妻子兒女介入**。

    在這種情況下,我國的反**工作。採取的是執政黨動員型反**模式。

    執政黨的危機意識,決定了**利用自己的政治資源優勢,動員人民群眾反**,以良好黨風帶動社會風氣。

    這些年來,雖然在一定程度上逐步形成了系統綜合性懲治和預防**方略。具體內容有:從嚴治黨,嚴懲**;防範於前,注重預防;標本兼治,加大治本力度;綜合運用教育、制度和監督手段;反腐倡廉同經濟社會發展緊密結合起來等等。

    另外國內也通過其他渠道,加強了反**的國際合作。

    但所取得地成就,與日益爆發的**案件。還是相差距離很大啊!

    這也導致了全民反腐願望與國家反腐意志結合不夠,反制度建設方面尚有缺陷。

    於是,在這種情形下,在一些專家、學者們的提議下,就有了這個仿照一些西方國家公務員申報財產制度而出台的這麼一個文件了。

    只不過,我國的改革歷來主張穩中求進。小步快跑。

    可以預料,這個新出台官員收入申報制度。那也將是分步走、漸進式的——如此敏感的事情,不會一步到位。

    從制度設計上看。按照慣例,第一步應該是先有黨的文件。黨中央要將官員財產申報的民意和黨心。上升為全黨意志。以往試點的成功經驗,要以文件方式加以總結,並部署下一步推進財產申報地辦法。

    第二步是按照黨中央的決定,國務院和各級政府研究出台具體實施規章,確定自己地試點單位和部門。

    第三步是將黨和政府的成熟做法,提交人大立法,以法律的形式規定下來,在全國範圍內強力鋪開實施。

    因此,目前在一九八五年**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頒布的《關於黨政機關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收入申報的規定》,就只能是試行性質地了。

    最起碼,這個規定它對於申報人不申報、或者不如實申報收入行為的處罰也很輕,只規定:「由所在黨組織責令其、改正,縣紀委(監察局)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者黨紀政紀處分。」

    大家想一想,本來應該是理應最能發揮作用地幹部收入申報制度,就像是預防**的「緊箍咒」或攔洪堤壩,它使得任何借助權力而獲得地不當收益,在審查中因與正常收益相去甚遠而很快暴露,也就是說,這本該是最能發現問題的一項制度,可就是因為這麼一個虎頭蛇尾地處罰補充,而使得這項剛剛出台的制約措施,也使得這項規定。在一定程度上成為了一紙之流于于形式的「空文」而已。

    吳永成在j省接到這一紙規定填寫表格的時候,他也想過要如實填寫其中地一些內容,可當瞭解到不少的領導幹部們,都只是把自己那幾個正當工資收入羅列其中,而對於其他收入一概不論的時候,馬上也就有點猶豫了:他現在這麼做,會不會又在j省的官場上引起一陣震動呢?!

    雖然說,在j省來說,他吳永成的個人收入,即使任何人都知道。那是首屈一指的。

    可這大家知道歸知道,你要是都亮到明處的話,那就說不定有人,又會指著你的後背大罵:這個傢伙又在作秀了!你這麼搞,別的領導們又該如何填寫這張表格呢?!

    於是,吳永成乾脆把那張表格壓在了自己辦公桌的抽屜頭跑到了魚灣村再也沒有理睬,直到接到了這紙入學通知書,才又想起來了這個難題。

    「永成。你認為這個規定,對於遏制**會起到一些作用嗎?!」文老爺子突然睜開眼睛,莫名其妙地問了吳永成這麼一句。

    吳永成起始是一愣,自己是想要得到老爺子地幫助,可怎麼老爺子又開始考較起來自

    「這個嘛……」吳永成沉吟這說道:「我想,中央之所以設立幹部收入申報制度的目的,是想發現權力運作過程中的暴露的一些問題,而權力只有在陽光下運作,才能發現問

    而權力在陽光下運作,這就意味著權力操作的整個過程(包括各個環節)。都要展現在社會面前。

    各級領導收入情況在公示後,任何明顯高於應有收入數額的財產。都會引發猜疑,任何明顯瞞報或虛報收入的申報資料,都有可能遭到知情人的舉報。

    在陽光下,權力地運行過程沒有暗箱和陰影,隱瞞和虛報沒有立足之地。這也是為**分子最感害怕的環節。」

    「陽光下權力的運行?!」文老喃喃地自言自語道:「唉,要是所有的領導幹部們。都能做到秉公執法、一心為民、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話,那不就實現了陽光下部們啊……」

    望著老人無奈地搖晃著蒼白的頭顱。吳永成心裡也清楚老爺子此時心中的苦悶。

    地確是如此,經過前世生活的吳永成心裡也明白。通過多少年地實踐證明,幾乎沒有一起重大的**犯罪案件,是通過這項制度發現的。

    胡長清、成克傑、陳良宇、劉治華、李金寶、鄭筱萸等貪官動輒百千萬的貪腐數字,既沒有在收入申報制度中被發現,也不是通過考核制度而暴露的。

    本來,按照《關於黨政機關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收入申報地規定》第7條有「縣紀委(監察局)負責對本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的硬性規定。

    然而,吳永成很懷疑,多少年來各級紀委或監察部門,是否質問過那些只報工資收入而隱瞞其他收入地幹部,是否認真地審查過幹部歷年的申報表,並對不實者做過處罰。

    從邏輯上講,發現不了問題地制度,本身一定存在著嚴重的缺陷。制約或預防制度發揮不了應有地作用,它一定存在著某種抑製作用發揮的機制或阻礙。

    吳永成認為,還有一項制度,也就是多少年來所制定的所謂年終考核制度,在程序的設計方面也存在著重大的缺就考核制度來講,目前在許多地方,如此現象已成慣例,比如說考核前:一次特別安排的遊樂活動或會餐,往往會起到「堵嘴」、增進友情,使積壓了一年或多年的問題化解的作用。

    在考核中,只有被考核人滔滔不絕的「擺功」,沒有提問,沒有質詢。

    還有就是有的時候,在某些上級領導親自「坐鎮」幫助下級幹部過關的引導性講話(之所以如此,在於前者不久將被後者考核),與考核者(群眾)的鴉雀無聲也形成了鮮明的對照。

    唉,這也算是一種特有的國情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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